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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对不起!U盘忘公司了,周一改回正文,放俩故事大家看看。
1
初秋的南方小城,已经过了午夜。
与一位采访对象深谈入夜,匆匆往回赶。
一间发廊的玻璃门里透出悠悠的粉红色光芒。一个穿着低胸装女子站在门前,用手机打电话。
这是她们“工作”的时间,不足为奇。但她纯正的北方口音吸引了我:“我知道,你从来就没爱过我!”
她气息急促,就快要哭出来了。
我与她,就在这一句话里擦肩而过。
我的耳鼓被这句话刺中时,她已经在我身后。想回头多看一眼,但是最终没有——突然的侧目,或许会让她感受到别的意味,与其误解,不如就此别过。
浓艳刺鼻的香气飘尽了,还能听出她在继续打电话,只是声音已经模糊,氤氲不可辨析。
匆忙一瞥的印象告诉我:她在初秋的夜风中瑟瑟地发抖。
2
隆冬时节,在一个河南村庄采访。
天阴着,年轻的妻坐在土坯房的门边,借着惨淡的日光,用一条竹片将一摞锡箔一张张分剥开来,在每张锡箔的背后衬上黄纸——这是镇上的作坊用来加工玩具金元宝的——每做一张,可以获得4分工钱。在她的身边,拖着鼻涕的四岁男孩和一条叫做“豆豆”的狗在玩耍。
不用问,男人在外,打工。
瘦弱的女人冷得不停哆嗦,嘴唇白煞煞的,头发理得很短,毫无光泽地耷拉在头上。她话少,声音很小。
“我家南方的。”
“自己跑出来,打工。”
“俺们在厂子里认识的。”
后来听人说:男人有过一个妻子,留下的儿子已经十几岁。前妻去世后,这汉子经常喝醉了酒,抱着儿子哭,直到在打工的工厂里遇到现在这个女人。她嫁人几年,被打了一身伤痕,终于从富足的家乡跑出来,自己打工谋生,后来跟着他来到这个陌生的村庄。她原来住楼房,现在住土坯房。他们没有结婚证,因为她与家里的前夫无法离婚。
天色将晚,女人停了手里的活儿,开始烧火。男孩马上凑到灶台边,伸手取暖。
土坯房的“窗户”,是墙上的一个方洞,没有玻璃,只是掖着半张压平了的旧纤维袋。不透明的红蓝条纹,挡去了方洞口的光亮。只有一角掀起来,透进一丝光线。
问她怎么没掖好,她搓着生冻疮的手笑起来:“透个亮儿。”
接着小声补一句:“他爸给掖得好着呢,可严实了。”
我被那一时刻的她震撼了——一种奇异的神色降临到这个农妇的脸上,她只有二十几岁,眼角却满是皱纹。或许从今以后,她的命运就是在这间土坯房的门口,一张张分剥锡箔纸,换取4分钱的酬劳。然而她不允许任何人怀疑丈夫对她的好——哪怕是一个外人。
3
40年前他生在山东农村。如今他在县城里开着自己的雪铁龙。在山东的一个县城采访,认识了他。临走时再聚,喝多了酒,于是他打开了话匣子。
十几岁上开始跑生意,编织袋、贩茶叶、药材……能想到的都做过,几乎是做一样赔一样。那十年里他整天滚打在火车上,一个星期才敢犒赏自己一顿一块五毛钱的牛肉炒饼。
小时候他喜欢邻村的一个女孩子,并且认为对方也喜欢自己。他享受着女孩不时传递过来的眼神,期待着瓜熟蒂落的一天。
19岁那年春节,女孩定亲的消息突然传来,他呆了半晌,觉得就在前一天,女孩还在向他暖暖地笑着。当最终接受了现实,他发现自己只剩下了仇恨。
20岁上他就结了婚,相亲时他只看了对方一眼。争吵、冲突不可避免地发生,当他决定索性离婚时,他得知妻子怀孕了。
“一个农村女人,她离了我靠谁去?”他对自己说:这一辈子都不能提离婚了。
奔波的日子里,他遇到了一个女人,小名叫做“四妹”。
他们相遇在四妹生活的小县城。那段日子里他几乎已经赔光了所有借来的钱,出门跑生意连旅店都舍不得住,就住在四妹家里。他说:“我有三个孩子,我没法离婚。”四妹没有强求,只是像燕子衔泥一样,为他筑起第二个家。四妹是一个护士,县城医院的宿舍院子里,谁都知道没结过婚的四妹收留了一个有家室的落魄男人。
两年后,男人寄予厚望的一单生意落败了,他再次受到打击,“你说说,除了负担,我能给她点啥?”他心生退意。
也就在这时,他惟一一张四妹的照片被妻子搜出,一甩手撕碎。妻子的控制和对四妹的自责,三年时间,他没有再踏足那个县城。
也就在这三年,他终于等来了机会,完成了生意上的第一笔积累。他想找到四妹,最起码,看看有什么困难是自己可以帮助的。
然而再也打听不到那女子的消息。除了“四妹”这个名字,在这个男人的生活中,她似乎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
她话不多,邻人还记得她说过的,就是一句:“他是个好人,我看不得他挨饿受冻没人操心。”
撕了四妹照片的妻子,第一次看到男人像雷电一样暴怒。从此她再不言及“四妹”这两个字。
如今在这县城的商人里,男人是出了名的清心寡欲——不进发廊不去洗脚城,最大的爱好只是打牌。
几个片断,雪泥鸿爪。
我总是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突然走近别人的生活,又很快走开。这常常是一种幸运,我的陌生、我注定很快离去——还有我的诚意、我朴实的外表,都让他们少有疑虑,让他们会在一个清清淡淡的斜阳午后,敞开心扉。
当一个中年人在我面前为曾经的爱情痛哭流涕,当我有幸碰巧触碰到一个老者苍凉的人生,无论他多么平凡,我都肃然起敬。
说他们的故事都是爱情,也许是奢侈的,或者不确切的。男人与女人、人与人之间,最隐秘、最细嫩的情感,又怎能妄想用语言来概括?
但它们总有形迹,你碰巧有机缘在一瞬间看到它,就像潮水漫过脚掌,指缝中不偏不倚地落下一颗金沙。
再轻小,也是电光火石。
4
《志明与春娇》里,余文乐和杨千嬅去酒店开房,气氛还没有来得及升温,杨千嬅的哮喘就犯了,平复了好一阵子。当杨千嬅因为自己的扫兴道歉,余文乐只是拥着她,闭着眼睛低语道,我们又不赶时间。
最动听的情话
我们又不赶时间。这是多么动听的情话。
我不是要突然拽起他的胳膊,每小时飞奔多少公里,且要匀速保持或者越快越好,心急火燎地去看一场火山爆发,晚一秒都深感遗憾。
我们的爱,应当是细水长流。
我们不急着说爱,不急着恋爱,不急着做爱。我们有一辈子时光,慢慢去看透,去习惯,去包容彼此的坏脾气臭毛病。等到我们头发脱落牙齿掉光屁股下垂,还是因为一点小事吵吵嘴,我背过身去不理他,他也会颤颤巍巍走过来,给我一个宠溺的微笑。
这个男人,还在前来找我的路上。
在和他相爱之前,我更愿意安心去做,一直以来我想做的事情。
一直想做的事
10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吵架闹得很凶。我爬到屋顶,透过一棵并不葱郁的槐花树,打量远方的世界。我不知在那里,是不是也有树,开出一片洁白的花朵。
13岁的时候,接了半盆温水,蹲在宿舍楼后的锅炉旁,把五块钱一桶绿颜色的洗头膏,倒在手心,抓在头顶搓出大片泡沫。不远处,食堂里炸辣椒的香味儿,又顺着风飘进鼻子。恍恍惚惚想,长大以后,我要穿着长到脚踝的裙子,长发飘飘地走在陌生的街头。
17岁的时候,老师在讲台上喋喋不休,我把头扎进桌子底下,盯着杂志上的年轻男人发呆。他穿着白T恤,蘸着颜料,坐在丽江晴朗的阳光里画画。他说他喜欢石板路,风铃声,玉龙雪山千年不化的雪。我发誓一般许愿,长大以后,我要一寸一寸,踩着石板路,在明媚的阳光里,邂逅这样的男人。
21岁的时候,终于完成了小小的心愿,坐着龟爬的绿皮车,颠簸30多个小时抵达成都,踏上锦里古街,跳着脚乐。和朋友砸出几块钱买刮刮乐,趴在小卖铺的旧木桌子上,心潮澎湃地捏着硬币,嚷嚷着中个万儿八千,立刻飞到九寨沟,到人间仙境溜一圈。
接着,毕业了,实习了。工作了,失业了。恋爱了,分手了。
无论我做什么,都不影响这些记忆,在我的骨血里沸腾。
我想攒一笔钱
我想攒一笔钱。
去找一棵开花的树。
穿着碎花长裙,坐在小镇的小店门口,晾干滴水的头发。
在盛夏的绿荫里,经过一个不吝惜牙齿,笑得比太阳还热烈的人。
朋友一起坐在山涧里溪水边,从太阳升起到夕阳落山。
可是有过来人告诉我,拿在手里的工资远比飘在远处的梦想实在。青春就应当拿来流汗搬砖盖房子。感情抵不过杀猪刀的消磨。在利益面前,朋友这两个字单薄如纸。
是不是因为一份稳定就忘记曾经的梦想。是不是因为别人不轻易付出就也吝啬爱。是不是因为受过伤害就要在猜忌和算计中度日。
我一直不信。
我还是策划一场转身。
那就继续攒钱吧。
转身投抱
一千了,我想太少了。两千了,还是不多。三千了,不够一台相机。五千,又能走几个地方。
我的杂志,我的老人,我长着枣树的小院,我听着苏打绿喝着热可可安心写稿的日子,我走过一个又一个五彩斑斓的夜,我倒一趟又一趟车和几个女人去吃烤肉喝啤酒的小生活。其实我是舍不得。
大脑袋去了丽江,醒爷从西藏回来了。我梦见小时候的梦,半夜醒来问自己,你还在等什么。
并不迷信那只被咬过一口的苹果,也从不奢望哪一天拎着驴牌出入身份识别的写字楼,那你想要什么。
入门单反,小笔记本,仔裤,T恤,裙子,布鞋,火车票,你还差什么。
钱不够了可以停下来赚,工作回来还可以找。你怕什么。
再也不愿让梦想在过去埋葬,在远方等待。
我辞了工作,告别习惯,投身未来的怀抱。
你好,来的一切
从火车开动的那一刻开始,时光一下子慢了脚步。
30多个小时的车程,白天看小说,晚上读顾城诗。
顾城在很多年前就说,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我是一个任性的孩子,我背着很大的登山包,闯进昆明。穿着半袖迎风而立的列车员,让我忍不住打个喷嚏。
你好,陌生人。
你好,未知的城市。
你好,真实的自己。
慢时光
幸运的是,大脑袋忙的活动还没有收尾。我帮点小忙,就可以理直气壮住在他们租的宾馆,跟着各种人出门蹭饭,混进狂欢节,和喜欢的每一个人合影。
没有规矩的约束,我可以出入自由。
在家乐福里挑染发剂,为品牌犹豫时,一位陌生大妈向我推荐欧莱雅。我听不懂云南话,但是我看她指着自己的一头棕发得意洋洋,我就知道她以前用过。她不停不停地说,我认真地点头,微笑着点头,大笑着点头。和她点头半小时,直到她意犹未尽地离去。
我猜她要去买菜。
在大观楼里看盆栽,迎面走过一位大爷,在我身边停下脚步,询问起我是从哪里来。突然,他由一口普通话变成一嘴英语。文革的时候,爸爸开始教他英文,家里都是用英文交谈,不知道是为了避开谁的耳目,还好没有被歪曲为抱帝国主义大腿。他有老年证,每天都会出入公园,却是第一次突然开口对一个陌生人说英语,说这么大段大段的英语。
在旁人怪异的目光里,我用流利的中文,对话大爷磕磕巴巴的英语,告别时握手长达一分钟,才以“Iamsogaldtomeetyou.”复读十遍收场。
等车时,卖小吃的奶奶让我坐在一边安心吃,她帮着看着公交。82路过来了,她说可以再等下一辆,下一辆来了,她说82路还有很多。
奶奶告诉我,她的父亲年轻时从山西离家,来云南当兵,在昆明娶了媳妇生了女儿,女儿结婚生了儿子,儿子又有了女儿,一家人就住在我们宾馆旁的小区里。
奶奶叮嘱我,昆明气候好环境好小吃多,一定要在昆明找工作嫁人。
直到老伴接她回家,我才能坐上82。
不赶时间
急什么,你又不赶时间。
对自己说这话的时候,我极为煽情地为自己感动。自己才是自己最亲密的爱人,因为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自始至终陪伴自己一辈子。
所以在官渡古镇,当曦曦攥住我的头发,一缕一缕为我扎起麻花辫时,我安心地把脑袋交给她,细细地看着听着这一切。
孩子们赤着脚丫在池塘里玩水,大爷穿着蓝色坎肩扭着腰舞起红扇子。不知名的乐器声音悠扬,远方的云彩后面,又是一团云彩。
我看到了开花的树。
穿着花裤子,头发染了新颜色,走过山山水水。
我的朋友,她因为起得太晚,只陪我看了夕阳,但是去下一个城市的火车上,她会陪我看日出。
虽然我没有遇到,笑得比太阳热烈的人。不过我相信,他会在路上。
急什么,我们又不赶时间。
我也爱在自行车后笑,只是对不起,你没有能让我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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