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古武轻尘 > 七十五 南越北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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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年,五岁,最后的亲人,他的母亲,也离他而去,在死亡面前,一切都显得微不足道。五岁的孩子,却要承受比大人还要多的东西和痛苦。不过那一天,这个老人便出现了。或者说那个时候他还不老,走路也不像现在这般缓慢,而那天起,他就一直跟在他的身后,因为他是形意宗,最后的传人。

  开始的时候,他的话也多,跌倒了哭的时候,他会说;遇到委屈哭的时候,他会说;失败了哭的时候,他会说。但是渐渐的,他说的话也越来越少,因为邓野慢慢长大了,成熟了,比一般的同龄人出色许多。他不知道他会不会满意,但是邓野不想让他失望。

  金狮和形意宗如今的成就,完全是一刀一枪拼出来的,如果没有他,或许邓野早就死在了哪一个阴暗的角落,只是他依旧还是没有怨言的跟着他。

  只是今晚,一直跟在他身后的老人,败了,败在夜来香带来的那个老者的手上,他的山,最后在轻描淡写的一掌下,塌了。

  他连报仇的勇气都没有,他连阻止那个老者出门的力气都没有,他只能把那个老者葬在了形意宗的祖陵内。那个曾经是形意宗弃徒的老人,给了邓野太多太多,而这只是邓野唯一能做的。

  南越北罗,江湖两枪。

  这个称呼对于罗家人而言,是不屑一顾的,因为越家和罗家比起来,确实差了许多。罗家的根源,要追溯到隋唐时期,一代名将,罗士信。

  说起历史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但是隋唐英雄传里罗成的原型,便是罗士信。按照说唐里的描写,彼时罗公退堂,夫人来接,每日如此。今朝退进私衙,并不见夫人,只有公子罗成前来迎接,这位英雄按天朝白虎星官临凡,年方一十四岁,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面如傅粉,智勇双全。七岁曾打猛虎,十二岁破过番兵,用一条家传丈八滚云枪,重二百四十斤,名镇燕山,大隋朝排他为第七条好汉。

  罗家枪法,可见非同一般。

  罗士信生于幽州,而那时候的幽州,便是如今的首都一带,而罗家,理所当然的在这里。

  一个国家几百年便会灭亡,而一个罗家,两千多年依旧鼎盛,可见罗家是英雄辈出,罗家现在的三代人,最年长的是罗公明和家主罗公正,明枪和正枪两杆老枪威名无双。罗公明的儿子罗平雄和罗公正的儿子罗平川的两杆枪同样是笑傲江湖。可惜这两代人,注定要活在古家两父子的阴影下。还好新一代的人没有让人失望,罗平雄的女儿罗静娴,刚出生抓周便是抓到了一把迷你的红缨枪,而一直展现出来的天赋更是让人吃惊,众人皆叹可惜为女儿身。

  不过罗公正老来得子确实没有叫人失望,如今十七岁的罗京髋,已经有超乎常人的睿智,而枪法,只在罗静娴之下。

  “少爷,罗京东……”

  “那个公羊叔叔的私生子,不过是条杂鱼罢了,古家的古轻尘,倒是让他先去会一会,爷爷父亲注定要在古家之下,那就让我们这一代将古家踩在脚下,却也不急,这样的游戏,要慢慢玩”。

  罗公羊,罗公正的弟弟,生在武学世家却只是喜欢诗词歌画,玩物丧志的他在罗家并没有什么地位。读书人最是多情和无情,如果不是罗京东有惊人的武学天赋,这个罗公羊的私生子,对于罗家人而言都比不过一条看家护院的狗。不过现在,他被看为最有可能和罗京髋夺权的人。

  如果古家人能够让你这样的杂鱼踩在脚下,那便不是古家了。罗京髋的双眼,流露出超脱年龄的成熟和智慧。

  墙倒众人推,日暮的形意宗,金狮的溃败,就如同崩溃的江堤。

  一个人有底气,便可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但是当心里的底气彻底消失的时候,即使像邓野这样的人,也方寸大乱。或者说,已经自暴自弃了。

  “野哥,离开W市吧,我们重头再来,”说话的是他另外一条臂膀,钱晶。

  “你走吧,来不了了。”有些对手,让人绝望。

  “既然如此,野哥在哪里,我就在哪里。”钱晶不是什么好人,但是他是一个十分忠心的人,不然能力一般的他不可能走到今天。

  “啧啧,真是感人的兄弟情呢,不过你就这么认输了吗?就算金狮不在乎,形意宗呢?这样你对得起吴邢?”知道现在,他才知道老人的名字。

  “你是?”两人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带着银色面具的男子,面具一点都不狰狞,反而和他身上的气质完美的契合。

  “你无需知道我是谁,只要知道,夜来香是古轻尘的人,而我,可以帮你报仇”。

  Z省的情况古轻尘当然已经知晓,对付一个邓野不难,但是要拿下整个Z省,却没有那么简单,越往北越是寸步难行,夜来香的本事越大,她的顾忌也就越多。H省问题不大了,接下来,便是F省,越家。

  “有个小家伙要找你麻烦了呢,也好,省的我们在为你奔波,而你倒是乐得清闲。”夜来香没有说是谁,古轻尘同样没有问。

  “游戏越玩到后面会越有趣的,你也不用急,先乖乖的学几天女红才对,这么漂亮的女人,不会女红和下厨怎么行。”挂断了电话,古轻尘并没有放在心上。

  七步拳王吴邢。第二波的杀手便是他雇佣的,不过再眦仇必报,也不会去和一个死人计较。

  一个孩子可以将那把比他身体还高的重剑舞得有模有样,不是靠气力,而是靠意境。舞剑的青年,便是剑无往。

  武者有境,其一境,便为重。剑者,举重若轻,一剑仿若轻鸿,力破千钧。

  “公子,杀了他吧,他有剑心,留着后患无穷。”古月蓉说的,便是剑无往。

  “这样才有意思,不是吗?”或许他早已经看透,不然如何会留下剑无往。

  武者有心,便为武神。心为剑,名剑心,何为剑,我便为剑。心是剑心,人是剑神。

  剑无往,剑断无往,又或者,剑为往。

  每个城市都有属于它的痕迹和角落,再富裕的地方也有贫民区,而此刻古轻尘所在的地方,就是X市一片有些脏乱的地方。

  一阵喊叫声和篮球怦怦的声音传来,这是一个有些破旧的篮球场。

  打篮球的是六个少年,半场的三打三。

  现在持球的是一个瘦高的少年,一米八的个子,但是脸上的稚气却说明他的年龄并不大,一身黄紫的球服已经洗得发白,上面的号码是24号,那是一个NBA球队的巨星。而脚下是一双又破又旧看不出款式的篮球鞋,说明这个少年家里的条件并不好。他的手掌有些大,对于控球来说,这是一双很好的手,良好的节奏说明了他有很扎实的基本功。一个快速的交叉步过了防守他的人,篮下一个对手是个一米九的打个,手一张如同遮天的巨伞,让篮下没有任何的空间。

  少年的反应非常快,向后一个转身,身体往后跳,在空中舒展的拉成了一张弓,球在向后倒的同时稳稳的投了出去。

  “刷,”漂亮的空心入网,漂亮的后仰跳投。

  看到这个少年,古轻尘想起了那个让他头疼的女人,也许,这是个不错的选择。

  不过现在,他有更感兴趣的人。

  醉乡路常在,他处怎堪行。这样的酒痴,还真的有一个。

  进了一个破旧的民宅,角落有一间单独分开的大房间,房间的四周空荡荡的,显得无比的孤寂。

  走进了闻到房间里那冲天的酒味,倒是可以想象得出原因,普通人可能靠近这里都快被酒味醉倒。

  古轻尘推开了房门,满目都是各式各样的酒瓶堆着,不管是床还是其他家具都看不到,除了酒瓶还是酒瓶。很多酒瓶都不知道放了多久,那些酒瓶里传来的味道都会令人作呕。

  “喂,酒鬼,还没死吧”?

  “小子,你要干嘛。”酒瓶堆里突然站起来醉眼朦胧的人,身上的衣服已经不知道多久没洗了,散发出令人作呕的恶臭,如果是夏天,只怕这个房间里到处都是蚊蝇纷飞。脸上的胡子遮住看不出他的模样,只有那个大大的酒糟鼻让人印象深刻。

  “天门的酒鬼,生意上门了。”古轻尘的话说完,感觉到自己被一股阴寒的气息笼罩。

  “这里没有天门,酒鬼倒是有一个,”说罢,酒鬼又躺回了酒瓶堆里。

  “我知道,天门已经是过去,不过欠的东西,还是要还的。”古轻尘手里,拿出了一块金色的令牌,上面精致的雕刻似乎在诉说着令牌上辉煌的过去,上面印有一个大写的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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