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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说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虽然两座古典城市像个美女一样身体被现代化这头野兽翻来覆去碾压,不过终究是留下了许多其它城市没有的气质和韵味,SZ园林,HZ西子,耐人寻味。
一半勾留是西湖。
傍晚的西湖畔。
一个约莫十八九岁的青年怔怔出神,修长的身躯,俊逸的相貌,望了好久突然直接对着栏杆座了下来,继续发呆,一连就是好几天,几乎没有动过,这青年一身麻料衣衫就看出这压根不是一个现代人穿的装扮,长衫古朴模样,就想古装剧里穿的长跑,还夹杂着点民国时期的味道,破旧衣裳让他没有了风流倜傥。
青年面色苍白,尤其是那双没有焦距的黑眸,差些及肩的头发,人之眉目就如这西湖之于HZ,如果无神,便没有半点吸引。
他身边的人来了,走了,聚了,散了,他都没有动静,好像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大多人都会往这个穿着怪异的年轻人瞧几眼,也只是想这地方平白无故多了一个邋遢的怪人,但大多人会以为这白痴装逼装错了地方。
青年只是望着夕阳下雷峰塔的那个方向出神,夕阳隐晦过山,水面一片殷红,不乏富婆美女们从他身边经过,有些会驻足盯着这张脸这身材然后有些惋惜,这家伙不给拉去做男奴太可惜了,却没有谁对他有点什么想法,这眼神大多人都会以为他是个傻了或者痴的乞丐,长得再帅终究是个乞丐,拉回去吃喝拉撒怎么办。
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林,中隐隐于市,中国人喜欢讲究个中庸,于是最多的人还是选择了韬光养晦于闹市,所以青史上的英雄多半出自屠狗卖鞋之辈。只不过问题在于,并非所有市井小民都有资格成为小说中那种隐藏的高手人物,不是每个落魄青年男女都是王子或者公主,你若觉得身边随便一个摆地摊卖红薯的大妈或者街头行乞的老头都是扮猪吃老虎的高手,那只能可悲地说明你还是个处男或者未开苞的女人,所幸也意味着天真和憨厚还未离你远去。社会不仅能磨平你的棱角,更加带走了你的天真和憨厚,这便是成长!
年轻时候以为世界是自己的,逐渐成长就是逐渐认识之前的自己是一个傻逼的过程。
等到夕阳彻底落幕,夜色降临,青年叹了口气,终于回过神转了个头傻傻的望着前方发呆,肚子叫个不停,他有点自嘲的笑了笑,现在旁边不放个碗还真的没有人愿意跟你扔钱,前阵子有个富婆看这个哥儿长得俊俏,给他衣服上塞了两百块钱,但这钱很不禁花,买了几个包子就没了,还能有比这更贵的包子吗?真的映衬了那句话‘我书读的少,你别骗我!’
从此之后这个不像乞丐的乞丐就再没有要到钱,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撑过这么久的,时间一长,这年轻人也就成了西湖边上一条亮丽的风景线。边上人大多会认为他是个傻子,因为凡是要饭的都得贴个字条,拿个碗来显示自己多惨多惨的,但这小伙子一点都没有想要到钱的觉悟,在这种社会里面,没钱你就得活该挨饿,谁管你死活。
前阵子还有几个HZ丐帮的过来看这小子长得不错,想拉他入火,专门找富婆要钱,凭这张脸蛋,估计能赚不少的钱,两个人说的口干舌燥,结果这男人半天没有反应,就是眼睛都没朝他们两个看一下。
最后两个人恍然大悟,骂骂咧咧的喷了几句,道:“这丫的是聋哑人?”
两个人操着浓重的东北口音,骂骂咧咧道:“活该要不到钱,管他死活!这眼下出来要饭的都比咱俩惨,咱也不好混,现在还出来个长得这么帅的,差点以为饭碗不保了,结果是个傻子!”
另一广东口音有些重,回头好像意味深长的看了一眼他道:“过几天就得饿死,本想着还能拉一把,搭个伙好做事!”
两个衣着得体乞丐,白天便在地铁口要钱,晚上便换上衣服徘徊于各种夜场,经常换着地方要钱,东北人是个直肠子,但这个广东人却不是,眼底的那丝冰冷和玩味,非常难察觉。
角落里的年轻人突然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弧度。他们不知道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青年压根就不屑跟这种人说话,在任何时候,他好像都不愿意搭理人,当时富婆给他塞钱的时候,他连头都没有抬一下,只有一种漠然,对一切都漠不关心。
丐帮在这地方势力广大,大多乞丐都是丐帮里面的人,平日里一个乞丐有了麻烦,大多都是一群人冲过来,所以当今眼下,还真没几个人敢惹乞丐的。
不过这种跟那种将人致残去要钱的不一样,大多是自发性组织起来的乞丐,好像有这小说中‘丐帮’的模式。
年轻人依旧发呆。
在太阳完全落山时候,一个倩影小跑过来,马尾辫,身上依旧带着一股香皂的清香,让人闻着舒服,头发不知道是用什么洗发水洗的,一股清新的茉莉香,就跟女孩给人的感觉一样,清新,自然。
“吃包子了!”
“都是肉馅的,你应该喜欢!”
女孩气喘吁吁道:“今天晚上来晚了,因为老师说高二了要开始补习,要为高考做准备,所以留了很久很久,饿肚子了吧?我下课就很努力的往这边跑了。”
男焦距的目光不再涣散,认真的瞧着面前的女人,从未将边上人当回事的他,只有面对这个女生的时候才会将目光焦距,变得十分有神,男人一双有神的双眸必然吸引人,还有一点就是长得完美的男人如果一双好看的眸子,必然颠倒众生,当他的目光焦距在这女生身上时候,女生瞬间低下了头。
‘滴不尽相思血泪抛红豆,开不完春柳春花满画楼’他知道她名字,秦相思,一个古典又美丽的名字,平凡而又不平凡的高中生,长得就如江南雨巷中缓缓走出的如侍女般的少女,平凡就是这个没有身份背.景的女孩只是这个大都市里非常平凡的一员,但单单这身材和长相便能使之与其他女生区分出来。身上没有一点脂粉味,不像一些女学生,到了高中便开始打扮起来,琢磨着怎么让自己花枝招展。她永远扎着马尾辫,一脸稚气未脱,一身都市气质女孩偏偏长着一双眼角上挑的丹凤眼,难怪一脸就让人有一种画中仕女的感觉,看起来有神又十分漂亮,一身校服,长裤包裹着长腿。在这茫茫大都市,很难见到比她更出彩的女子。
秦相思,提着十几个包子递了过来,对着面前的男人缓缓道,男人抬头深深望了一眼清纯女孩,并未说话,只是眯眼微笑,小姑娘看到他的笑容顿时间脸红,毕竟还是花痴年龄的小女孩,对杀伤力强的帅哥往往没有抵抗力,不管她是个如何出众的姑娘。
女孩在男人身边蹲了下来,觉得远了,又朝他边上挪了挪,好似靠的太近了,又脸红的往边上挪了挪。
一般人都不愿意跟这种聋哑人接触,但唯独这姑娘第一眼见他就对她笑,发自内心的笑。
看着人来人往的,也不顾外边人讶异的眼神,跟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话,就跟一个人在那边不停的碎碎念,男人也是这样才知道这个姑娘的名字,男的好像是个哑巴,从来不说话,只是点头或者摇头,女孩好像也习惯了这个男人沉默寡言的模样,女生都希望有个树洞,能将自己的心事说出来。
她好像一直觉得这个男人坐在这里非常的协调,就是将他摆到奢侈品店里,也不会有一点点的突兀,他很安静,没有谄媚,没有自卑,好像一切事情在他眼里都是众生平等的模样。
“知道吗,你就跟我的树洞一样,我有什么烦心的不开心的事情都喜欢跟你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跟你说,但你身上就是给人一种莫名的信任,你在我身边,从来不说话,我也不知道你会不会说话,但是都说帅哥也莫名的影响力,但我平日里看帅哥也没有脸红心跳啊,但看你的时候心就跳个不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们都没你长的好,还是你从头到脚就有这种魅力?”
“大树洞,你听不到对不对!就算听到了也听不懂对不对!其实我在想,你这么穿衣服,如果不是个傻子,就是个非常聪明的人。”秦相思一双眼睛死命的盯着他,好像要他给出答案。
男人转过头依旧是一副人畜无害的笑容,咧嘴之后满口的白牙,谁都不知道这明明是一个乞丐,居然有一口如此之好甚至让人羡慕的牙齿,让边上过往拍照的游客一阵炫目,HZ这个城市从来都不缺乏人烟,不管是粉饰太平的南宋,还是而今拥挤的游人,可以说都是苏堤上一道划不开的过往。
“我就知道你听不到所以就喜欢跟你说,甚至都不知道你叫什么!”
“你知道吗,大树洞,我很喜欢这句话,‘只是因为那天天气很好,而你刚好穿了那件我最喜欢的衬衫,你喜欢这里,与寂寞无关,只是又要下雨了,只想安静的一个人呆着,听一首不知名的歌,对一个人说着莫名其妙的话,好像一切与他有关,好像一切又与他无关,好像一切都在梦境里,而我又生活在现实中,不得不面对这种梦境’,这应该就是所谓小女生美丽的梦想罢了,想着白马王子从天而降,大人们都说小女生总是很憧憬爱情,原来我也一样,妈妈就很讨厌我看那种情情爱爱的书,毕竟我是要上浙大的人,我说这话的时候没人觉得我自不量力,没人觉得我考不上,就好像喝水一样水到渠成,但是我想要更多,就跟我妈妈说的一样,我就应该是个男人。”
秦相思一笑。
红颜祸水。
所有的男人都有这种直觉,褒姒一笑,灭了整个周朝。
“我就喜欢这水边的一抹轻雾,就跟我的爱情一样,不清不楚的,你说是不是。”
青年一口一口的吃着包子,眼睛注视着前方。
小姑娘将书包抱在怀里,静静的蹲在边上,“但往往现实中遇见的那些人真的让我厌恶,所以我很享受在你身边的平静!”
“你不会讨厌我对你的碎碎念吧?你应该听不到对吧!”
秦相思露出可爱的表情,眨巴眨巴大眼睛盯着他的侧脸道:“其实我很喜欢你,你知道吗?你肯定不知道,你当然不知道!你要知道了我怎么办啊,你听不到,其实你听不到才好。”
男的转过来认真盯着她的眼睛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但在秦相思眼里,他这眼神却是迷茫的很。
“相思!”
一个全身上下的名牌,耐克运动服,加一双乔丹的篮球鞋的清瘦男生站在两人面前,他打扮算不上特别讲究,长相不错的脸上噙着股耐人寻味的笑意,很能吸引女生,但是有心人就知道,这个家伙全身上下可是一点都不简单,这双鞋可是今年签名的限量款,就是衣服也是,流入中国市场的可以说是极少极少,大多数人都会将之放在家里珍藏,但而今这鞋踩在他脚下,可以说让人艳羡。
“相思,你蹲在这里干嘛?怎么跟一个乞丐旁边蹲着,还贴那么近,掉不掉身价,你可是西南一高的甲段第一名,成绩最好的秦相思,西南一高德艺双馨的校花,现在居然跟一个乞丐这么亲密?要死被人知道了,不是败坏我们西南一高的名声!”
“这是我朋友!”秦相思直视面前趾高气昂的男人!
“你朋友不开口说话,是不是没什么文化!”
依旧阴阳怪气。
他算不上成熟的男声,眼睛直勾勾盯着前面的人,他背后还跟着几个人,五票人,分工明确,呈扇形围绕在青年和秦相思前面,其中那个表面上挺阳光灿烂其实骨子里最阴阳怪气的家伙径直走到马尾辫秦相思面前,眼尾扫了一眼校花旁边的男的,直接将这乞丐忽略,伸出一只手摸了摸鼻子,秦相思虽然没有理睬,不过身边的青年明显感到秦相思身体一僵。
年轻只是缓缓低下了头,将脑袋藏进膝盖里,并未说话。
见秦相思未回答,男人转了个话题,继续道:“相思,下课是好你跑的那么快干嘛?我手上有两张演唱会的票,是中国联通一副总送的,有没有时间?”那男生微笑道,将两张贵宾票拿了出来,想试着递给相思,似乎在很努力保持礼貌,掩饰他寻常面对老师也不曾弱化丝毫的倨傲气焰。
校花依旧没有动静,不过话里倒是能看出这小子跟着秦相思依旧非常久了。
男生凝视着那张让人垂涎的侧脸,等了半分钟,这张俏脸的主人还是没有反应,他也不生气,笑了笑,手指继续敲着桌面,很绅士道:“其实你没必要那么辛苦,我打听过了,你平时都会去兼职还得兼顾学业,我有门路能让你保送去清华,厦大当然也可以,还有浙大的国贸专业,你可以挑,我知道你自己也能考上,但如果保送,就意味着你剩下的高三一年时间都能做你想做的事情,生活也可以不会太苦,你这漂亮的脸蛋应该也有这聪明的脑袋,其他话我就不用多说了吧,其实你可以让自己活得轻松一点。”
秦相思不理不睬,轻轻咬着嘴唇,她的骄傲从不像身旁这些纨绔子弟那样放在脸上,但不意味着她没有她的原则和底线。
男生之所以抛开身边的环肥燕瘦不去临幸,而选择她,恰巧就是喜欢她的这种态度,他是高二的学长,长得很耐看,成绩不错,阴沉沉的性子也让一大批花瓶觉得是成熟的表现,当然他很有钱,因为他有一个更有钱的上市公司总裁的母亲和一个有权的父亲,强大到篮球技术不错的他在球场上没谁敢盖他的帽,所以更显得鹤立鸡群,这样一抬脚就能碾死无数普通马夫的白马王子,走在高中校园,总是焦点,所以他喜欢挑战,否则他会觉得在这所私立学校太高手寂寞了,而秦相思之所以回来这间学校,也是因为这个学校答应给她生活补贴和免学费,才让这名HZ市中考状元勉强进入这间学校学习。
他眯起眼睛轻笑道:“我家在郊区有栋房子,你可能不知道我妈脾气不太好,眼光也挑剔,有点苛刻,刚来的新保姆不小心打碎了一只杯子,值点钱,最头疼的是那只杯子是我送给我妈的生日礼物,然后我妈就发火了,那位阿姨差点就要跪下去,我当然不忍心,就挡下这件事,让阿姨安心做事,有空我还会给阿姨帮帮忙,你说巧不巧,她跟我拉家常的时候说她是边上A县人,然后她说她有个很聪明的跟我差不多大的女儿居然跟我同校,更巧了,说姓秦,这保姆家里好像快拆迁了,但房子是别人的,他男人好像去年就走了,我看她不容易就跟我妈说了情,你知道的,我这个人心软。”
秦相思骇然抬头,瞪着一脸无辜表情的富家子弟,富家子弟居高临下,面对微笑,好像一切就在他掌控之中,他有钱,自以为就能掌控一切。
他喜欢她这种脆弱的模样,楚楚动人,就像他喜欢她一丝不挂后一定醉人的美妙身体一样。他是真喜欢她,否则也不会花那么多功夫和力气把这位小娘子的妈招聘成他家的保姆,这朵花儿是他唯一能够确定占有身体后长时间都不会厌倦的美女。耳濡目染了母亲在商场上的阴诡狠辣,见识了父亲在政界的口是心非,他觉得自己反正不愁前途,找点时间来玩一点小手腕,就当作为以后的接班做准备工作,事业美人一举两得。
一口气说完这么多话,好像说着一件无关痛痒的小事,就这么居高临下的侃侃而谈,而边上的小乞丐却抬起了头颅,用手臂杵着脑袋,仿佛听着不属于自己的故事,就是一个天大的官在他面前都是波澜不惊的模样,不过他的表情倒是被边上人忽略了,因为在人家心里他就是一名乞丐,一只随意便可以碾压的蝼蚁。
“不要怕,我又不是什么坏人,你看我从小到大连一次处分甚至是警告都没有,档案里评语都是优秀得不能再优秀了。”他顿了一下,斜瞥了一下即便不说话也觉得碍眼的小乞丐,不过这对他来说是无关紧要的人,微笑道:“由此可见,我还是算个不错的男人,这么久的时间相信你也认清楚我了,秦相思,你不是小孩子,我知道你比大多数女生成熟,这也是我喜欢你的原因,我戚威跟你身边的乞丐应该是天差地别才是,相信正常人都会做出合理的选择或者判断。”
小乞丐他抬起头,眼睛依旧无神。
“我能帮你很多事情,你可以不接受,但我也能做很多不太舒服的事情,到时候你就不得不接受了。”男生终于露出些许獠牙,笑容也有点阴森,伸出两根手指将演唱会票塞到秦相思手上,“明天是周末,演唱会就在明天晚上,去不去你自己决定,我不勉强,我觉得跟我去看演唱会怎么说都会比跟这个臭乞丐聊天会有趣的多吧,我的平民校花。”
“哼,乞丐!”
他起身后不忘朝秦相思露出一个很欠抽的笑脸,然后带着小喽啰离开这里,秦相思江票压在地上,望着窗外天空怔怔出神,并没有去碰那演唱会门票。
“我不是乞丐,我姓赵,赵青衣!”
这话并不大声,但前后的人都听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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