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状元湖畔的女尸案 > 第四章 吴江华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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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日上午9时,庭审开始,书记员宣布完法庭纪律后,审判长命令带被告上庭。没想到吴宁刚进被告席就高声喊冤、并把一张写有“冤枉”字条举过头顶,引起法庭一阵骚动。审判长命令法警夺过纸条并警告说:“请被告人注意,你有什么意见可以待会儿向法庭陈述,不要在此妨碍法庭秩序。如继续胡闹,本庭可以先行罚款或拘留。”

  吴宁一听先行罚款或拘留,稍稍安静了一些。审判长刚要继续问话,胡炎却提出吴宁是在美国出生的,具有美国国籍,法庭应当适用涉外程序、给吴宁请翻译。法官解释说,刑事诉讼法没规定涉外程序,不管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是在中国领土上犯罪,就必须按照中国法律接受审判!再说,吴宁虽然出生在美国,可以按出生地原则取得美国国籍,但他回国后又在国内公安机关申报了户口。这说明吴宁已放弃了美国国籍,他仍然是中国人,法庭也没必要给他请什么翻译!审判长话刚落地,胡炎又以不能公正审理为由要求审判长回避。庭审中断十几分钟后,回避申请被驳回,法官重返法庭。

  胡炎一计不成、又施一计,他要求法庭解下吴宁的囚衣和手铐,要求又被审判长驳回。胡炎再次提出警察在预审期间曾搞过刑讯逼供,要求法庭先进行非法征集排除程序。审判长让胡炎出示证据,胡炎回答说警察在审讯期间一直大声喝斥吴宁与贾正,而且手铐带得太紧,吴宁手腕上都有一圈红印,这完全可以证明警察进行过刑讯逼供。

  审判长与两个审判员交换意见之后说;“这算不上刑讯逼供的证据。警察着急时声音难免大一些,戴手铐时戴的稍微紧了一点也是常有的事,嫌疑人觉得紧可以提出来嘛!真要是有刑讯逼供的证据,律师可以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程序。但如果没证据、请不要拖延时间!”

  朱琳见胡炎几次无理取闹,不禁悄声问欧阳锋:“他这是要干什么?”

  欧阳锋也悄悄回答;“他这这种人不愿在实体方面下工夫、却又想让当事人觉得他能干,便有意在程序上找麻烦。对他们来讲,能拖就是胜利,就能理直气壮的向当事人伸手要钱!”

  两个人正嘀咕着,公诉人已经发言了。他除了照念起诉书之外,又加了一个新观点。他以李凤姐的户籍登记为证,声称她身体成熟的早,看上去像个十八九的大姑娘,其实是1995年出生,属猪的,今年刚14周岁,正好还在幼女范围之内。被告人强奸幼女严重损害了李凤姐的身心健康、应予严惩。

  胡炎马上表示反对,老调重弹后,他提出:李凤姐是不是幼女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定罪量刑。所以这件事不应当由公诉人说了算,而应当用G-P图谱法和TW2(TW3)评分法对进行骨龄鉴定。在紧接着的辩论程序中,胡炎一口咬定吴宁并未强奸李凤姐,被告人即便抚摸了女方身体,也是女方挑逗结果,算不上犯罪。

  轮到欧阳锋发言了,他整理了一下文件后说道;“我认为此案的关键在于贾正是否强奸了周小玲,而不是周小玲是不是幼女。只要贾正确实强奸了,我支持法院对他依法严惩!”

  朱琳脸上露出诧异的表情,没等她说话,欧阳锋又开始发言了;“但是本案中李凤姐只承认贾正趴在她身上乱摸乱啃,不承认发生了性关系。强奸、强奸,被迫发生性关系才叫强奸!既然没有发生性关系,当然也就不存在强奸的问题了!”

  公诉人可能也刚刚开始办案,他见欧阳锋这样说,有些不知所措:“把女方扒光衣服乱摸乱啃不是犯罪是什么?”

  欧阳锋回答道:“我说的是贾正没有犯强奸罪,并没有说他没有触犯法律!根据事实和法律,我们认为被告人触犯的是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即强制猥亵妇女罪。”

  公诉人没有再反驳。胡炎却举手发言道:“这位辩护人的发言不代表我方观点,我们仍然认为吴宁的行为并未触犯刑法、构不成犯罪。”

  审判长觉得控辩双方对这个问题已经说清楚了,就问道:“双方还有没有新的意见要发表?”

  欧阳锋示意朱琳发言,朱琳虽然是第一次在法庭上发言,但她一点也不怯阵:“贾正本来是一个艺术成绩斐然的青少年,由于受到黄色污染而走向犯罪。这个事实充分说明政府和社会应当更加重视黄色污染对青少年的毒害。我们还认为贾正现在不到十七岁,属于未成年人犯罪,而且行为后果不很严重。因此我们建议法庭根据刑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时,贾正诚恳地说:“在会见时,律师叔叔对我进行了严肃批评,刚才的庭审更让我认识到我行为的严重性。在此,我向受害人表示诚恳道歉,也愿意对受害人进行必要的经济补偿。”

  吴宁在最后陈述时仍然表示自己愿意承认错误、接受处分。但是自己并未犯罪。他还表示说自己入狱后,社会都很关心他的案子,原因就是他爸爸吴江华是著名企业家,希望法庭不受舆论影响,要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进行判决。审判长宣布闭庭、择期宣判。过了一个星期,法院的判决下来了。法院采纳了欧阳锋和朱琳的辩护意见,认定贾正和吴宁犯有猥亵妇女罪,考虑到贾正属于未成年人并有认罪表示、以及进行相应补偿的情况,决定判处贾正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两年。判处吴宁有期徒刑一年。判决送达后,贾槐和花旦来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表示感谢欧阳锋和朱琳。欧阳锋严肃地说道:“你们不用感谢我,这是律师职责所在。依据事实和法律,我们应当做这个辩护。不过,我应当劝告你们,以后必须注意对贾正的思想教育,该管的一定要管,千万不能再迁就他,比如你们明知未成年人不能开车,还给他买宝马,让他开出去兜风摆阔,这就不是教育孩子的方法!你们一定要让他知道星二代也是普通人,也要遵纪守法!”

  贾槐连连称是;“您放心,今后我们一定配合有关部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回去就把给他的特殊待遇全部收回来,让他知道自己也是个普通人!”

  花旦也满口称赞欧阳锋:“真亏的听您的话了,要不贾正也得象吴宁那样坐大牢去了!”

  吴江华夫妇在判决送达后探视吴宁时问:“你在法庭做最后陈述时,干嘛要那样说?连我们听着都有点别扭,别说法官

  了!你这不是在老虎头上拍苍蝇吗?”

  吴宁回答道:“那是胡律师叫我说的。他说千万不要认犯罪,只要一口咬定自己无罪,法院就只能释放我。但我现在后悔听他的话了!法官送达判决时跟我说了为什么判猥亵妇女,证据是什么?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法官还跟我说:他们判我有罪,不是受了社会舆论影响,跟您的社会地位也没关系。他们还对我说,刑罚的目的是惩罚犯罪、教育罪犯。贾正已经得到教训、认罪伏法,对社会也造不成什么威胁了。同时他也进行了适当经济赔偿,综合考虑,当然可以判缓刑。但是你死不认罪、必须在监狱受受教育,将来放出去以后才能不再危害社会。”

  吴江华听儿子说完之后,大骂了胡炎一顿,说儿子进大牢都是胡炎害的。他们还特别后悔没请欧阳锋当吴宁的辩护人。朱琳将吴江华一家对判决的反应告诉欧阳锋之后说:“原来我还觉得胡律师的做法对,现在我知道了该怎样当一个律师。相比之下,我算服了你了!”

  欧阳锋回答道:“你服我干什么?我只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罢了。不过你到应当记住君子取财有道,当律师的能力差点可以在实践中提高,但如果只要钱、不要脸,再有本事也不是好律师、甚至不配当律师!”

  欧阳锋办完案子,高高兴兴回了家。没想到刚一进门,他老婆贾玉琴就跟他说:“给你看一件东西,不过看完可不许生气!”欧阳锋问什么东西,贾玉琴说是他两个儿子的作业本。欧阳锋一听是这事,便说道;“不是说好了,他们的事情归你管,你处理就行了,跟我说干嘛?”

  欧阳锋一边说、一边接过作业本,打开折页一看,发现老师要求用“有,有,还有!”造句。老大的造句是:昨天去奶奶家,奶奶给我拿个鸡腿。我一会儿就吃完了,我问奶奶还有吗?奶奶回答:“有,有,还有!”

  欧阳锋气的半天说不出话来,最后咬着牙说;“好、好、很好!”

  贾玉琴笑着说:“这句话的著作权是老二的,你怎么不经允许就抄他的造句?”

  欧阳锋莫名其妙,贾玉琴又把老二的作业本拿给他看。上面是老师的题目;用“好、好、很好!”造句。老二的答案是;放假了,爸爸要检查我的成绩单。他一边看一边咬着牙说:“好,好,很好!然后就打我。”

  贾玉琴见欧阳锋啼笑皆非,就劝他道:“今天下午老师把我请到学校,说你这两个孩子倒是没什么大毛病,就是太爱玩电脑游戏了,现在学习太差劲。如果再不管管,以后就容易出事了!为了说明问题,老师还把他们的作业拿给我看。我看这俩孩子能这样造句,很不简单!你是名律师,你儿子的造句都不落俗套!”

  欧阳锋听出贾玉琴的弦外之音,就回答道;“你也甭夹枪带棒的!古人早就说过: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教育孩子是百年大计,我以后一定好好抓一抓孩子的思想和文化教育,长大以后不说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吧,起码不能让他们成为第二个吴宁、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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