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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章败家玩意儿

  “凯撒!一号目标已经进入金三角,二号已经失去跟踪,但是二号派出华夏黑暗之虎,以他们的能力,应该能找到一号的所在!”在一间漆黑的房间里,房间就一张办公桌,办公桌上放着一瓶红酒,在办公桌后,坐着一个头发有些许花白的男人。一个西装革领的西方男子正向男人汇报着情况。

  “嗯,知道了!黑暗之虎?呵呵,蝎子,你终究还是耐不住呀!大哥你也敢动,活腻歪了呀!哎,我还是去的太晚了点呀!”男人自言自语着,似乎在思考着什么。

  “您既然选择了他,那我就帮他一把!路易,你去吧孙先生请过来!”

  “是!”青年路易点头离开了房间。

  一会,一个身穿唐装的老者走进了办公室,老者身体清瘦,却很硬朗,走路铿锵有力,脚步落地却寂静无声。

  老者推开门走了进来,反手将门关上。走到凯撒面前,坐在他对面唯一一张凳子上,这个位置,能坐的人,可是寥寥无几。

  “老胡,找我什么事?”老者坐下,拿起桌上的杯子和红酒,给自己倒了一杯,喝了一口,又自言自语到:“这洋玩意儿,真难喝,说是什么75年拉菲,还不如一瓶两元钱的二锅头来得实在!”

  “呵呵,老孙,我看你是整日闲着没事,闲得不实在吧!现在给你一件美差,你做不做?”老胡笑眯眯的看着孙先生,问道。

  “恩?好事?你不是在开玩笑?你找人,还有好事?我怕天下没有什么是不好了吧?”孙姓老者听言,突然笑了,摇了摇头道。

  “老孙,这回,真是好事,你不是想把你的一身本事,找个传人吗?我这会给你找了一个,很好哦!不会让你失望呢!”见老者不信,老胡笑着解释着。

  这会,老者有些意动了,“此话当真?”

  “当真!”老胡肯定地说道!

  “好,那我这把老骨头,就走这么一朝,若要真如你所言,我定倾囊相授,若此言有虚,凯撒,我这死神,可不是白叫的,到时候我提着他的脑袋来见你,可别怪我了,就当是我的辛苦费了!”老者傲然说道。

  “行,不会让你失望的!”老胡点点头,他知道,自己不坚持,老者可是不会留任何情面的。

  凯撒风过千里夜,死神临世鬼夜哭;

  葬龙出洞乾坤颠,刺客一怒万事休。

  这是流传在世界杀手界的一句箴言,讲的是一个神秘的杀手组——葬龙。此箴言前两句,讲的便是两个人,凯撒和死神,说他们出动,定然惊得千里内太阳不出,鬼神恸哭,若葬龙全体出动,则世界格局,都可改变,因他们拥有华夏传统,故不称杀手,自称刺客,信仰格言为:若士必怒,浮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

  老者笑了笑,放下酒杯,顺手将那瓶75年拉菲拿在手上,边走边仰了一口,还唠叨着:“什么破酒,连二锅头都不如,还死贵死贵的,该死的老胡,真他妈有钱呀!”而老胡却只能无奈的笑笑,也只有他两在一起的时候,彼此才会给对方一些笑脸的。

  金三角,这个传说中,充满血腥和罪恶的地方,风尘来了已然有两个月,确是感觉这里如同世外桃源般宁静,只不过,村民们种植的不是水稻小麦玉米,而是罂粟而已!

  回来后,当地统治将军梵天向外界宣布,将与华夏国军方势不两立,因为华夏国军方在自己运送毒品时乘机埋伏,将自己的大儿子吴楠杀害,并收缴毒品若干,二儿子坤沙侥幸逃脱,此次元气大伤,将在半年内不对外进行毒品交易,调养元气,同时,自己愿意安享天年,将事务交给二儿子坤沙全权负责。

  而实际上,梵天的领地上,却是一片闹腾喜庆的气氛,开玩笑,打劫了那么多东西,不提前撇清责任,傻呀!谁又敢去军方问是吧!嫌命短。这么大一笔意外之财,与天同乐呀!

  刚巧罂粟到了收获季节,对于当地人来说,那就是一个喜庆的时刻,他们会使用最原始的方法,对成熟的罂粟进行收割,然后当地管理的地方割据势力就会挨家挨户的进行集收,在售的时候,也会根据罂粟的质量和数量支付相应的钱款。

  这就像华夏农民种田,国家过来征收公余粮一样,而这帮人征收罂粟,会给相应的酬劳钱币;而华夏国征收公余粮,却是农民欠国家的,应该收的,因为你使用了国家的土地,交不齐的牵猪拖羊,一个好神奇的国度哦!

  风尘来到这里后,恰好遇到罂粟收货时节,到处一片欢庆,为了鼓励当地人种植罂粟,统治者还举行了一些相应的活动,时常半月之久,在广场上烧起好多篝火,用卡车拖过来好多酒水,牛羊肉,还有其他水果食物不等,供当地居民免费取用,烤着牛羊肉,喝着酒水,围着篝火唱着歌,跳着舞,一副幸福而又开心的模样。

  秋天,真是一个收获的季节。而他们的兴奋和激情,渐渐融化着风尘冰冷的心,其实他们和全世界农民都一样,他们祈求的不多,风调雨顺,家庭平安,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而已,可偏偏这么简单,又那么容易达到的目标,却为何,又是那么难呢?

  风尘喝着酒,看着旁边欢笑一片的居民,嘴角也弯起一片笑意:“坤沙,我倒是觉得,你的建议,真的不错,攘外必先安内,如今内部已安,你的手,痒了吧?”

  “还是你知道我!“,坤沙用手捏起一片羊肉,正准备放入嘴里,被风尘一筷子打落,”别这么恶心,刚到处摸人屁股的手,抓着肉,还让不让我吃了,用筷子!“坤沙敛着脸笑了笑,然后拿起筷子,将那块肉夹起放入嘴里。

  “我觉得,你就不要专门训练那帮兔崽子了,给我来做军师吧,你看看,我说我想攘外安内,你就给我把主意出了,这一试,那结果是相当美妙呀!“坤沙拿起酒杯和风尘碰了一下,建议道。

  “其实你比我更懂人心,更适合做一个管理者。你看看他们,“坤沙指了指欢歌高唱的居民们,当他举出手指向他们时,那些看到的人纷纷举杯,眼里带着感激,带着满足,这是以前他根本不敢想的事情,以前居民们见了他们,流露出来的可都是恐惧.

  “他们感激我,所以愿意为我去做一切,其实他们更应该感激你,我也应该感谢你!怎么样,你就别整天死训死训的了,来给我做军师,好不好?“坤沙热切的看着风尘。

  “呵呵,还是算了吧!你若有事,可以来问我,我可不想让自己身体生锈!对了,我让你采购的武器装备,你都弄好了没有?“风尘摇了摇头,笑着答道,他可不敢陪着坤沙就此地安逸的过上一辈子,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哦哦,弄好了,要不,现在去看看?“坤沙听到风尘的询问,他也是很兴奋,因为他也知道,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道理,可自己对那方面又不懂,这会来了个专家,由专人指导,武器大升级,再不做,那就是自己傻了。

  “好,我们去看看!“对这方面,风尘很是上心,点头朝着停车处走去,坤沙立马拍拍屁股跟上,朝着自己那辆悍马走了过去,这可是一辆特制防弹悍马,对于这帮子人来说,保命的东西,还是很舍得花钱的,更何况他们本来就很有钱。

  风尘坐在副驾驶上,系上安全带,变闭目养神了,坤沙跳上驾驶位置,开火拉手刹踩油门松离合,然后车在一阵很雄性的嗡嗡声中远去。也不是风尘不开车,而是自从他开过一次车后,坐在副驾驶的坤沙差点把胆汁给吐出来后,他便只要跟风尘出去,就自觉成了专职司机。

  车辆在一处类似仓库的地方停了下来,守门的人见坤沙的车子开来,远远地就将们给打开,站在门口迎接坤沙的到来,停车熄火,坤沙迫不及待地跳了下来,顺手“砰“地关上门,震得车顶灰尘迭起,风尘也从旁边走了下来,心里想到,还好车不是我的,要是我的车,这孙子这样关门,老子整的他生活不能自理,这败家玩意儿!

  走进库房,看见仓库内一排排木箱,很显然是刚到不久,所以摆在最外面,坤沙从手下手里结果一根撬棍,走到一个箱子前用力一撬,箱子应声而开,露出里面一层草料,将草料拨开,便是一排排崭新的华夏95式突击步枪,也许是华夏国家对军火控制得很严,国人对自己的武器都不是很了解,可华夏95式突击步枪,可是排名世界十大突击步枪之内。

  风尘用手提出一支,拉动枪栓,打开保险,扣动扳机,只听一声清脆厚重的“啪“声,然后点了点头,”好枪,货没问题!“坤沙听了松了一口气,毕竟这帮玩意儿,可不便宜,买到仿真的,那就亏大了,华夏可是仿真王国,而且枪支本来就控制得严格,若是自己花那么大心血那么大代价弄来一帮子A货,那就哭不完了!

  坤沙走到最里面的一个小箱子旁边,用力撬开箱子,顿时眼睛一亮,只见里面躺着两把手枪,一金一银。坤沙迅速从里面摸出一把手枪,黄金版沙漠之鹰,只要是懂枪的人都知道,手枪里的沙漠之鹰,威力大,射程远,强身霸气,深得男人喜爱,但就是有意缺陷,后坐力大,当然这对风尘坤沙来说,这都不是问题,何况黄金版沙漠之鹰,全世界可只限量发行一百吧!

  风尘走了过来,拿起银色沙漠之鹰,这是一支标准版本沙漠之鹰,他可不是坤沙,有钱要骚包,弄把黄金枪,他在乎的,是实用性!不可能说你拿着吧黄金枪一枪可以杀两个,我拿把普通的一枪只能杀半个,是吧!试了试性能,点了点头,犹太人制造的东西,可是和日耳曼民族一样可靠。

  旁边躺着两个相对较长的箱子,坤沙却将撬杠递给了风尘,自己色眯眯的玩赏着手里的黄金枪,似乎看着,这枪生黄金似的,脸上笑成一朵花,只差没口水了,一副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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