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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唐董,那我先走了。”稍微调整了一下心态,叶陌转身离开了办公室。
相对于来之前的轻松,此时的叶陌,心里感觉有些沉重,刚在唐欣的话已经让他明白了最跟她的差距。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唐欣或许是用这种方式来告诉叶陌,她跟叶陌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重新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叶陌的肚子开始很不争气的叫唤了起来,还好现在是上班的高峰期,周围来来走走的员工所造成的声音,直接中和了叶陌的肚子抗议声。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不行了,得先下去吃点早饭再回来,不过我手头里的钱不多了,得省着点花,距离发工资还要将近一个月的时间啊,看来得好好计划一下,这两百多块钱,如何能够一个月的花销,还好公司管中午饭,这可以省下一笔不小的开销了。”叶陌一边想着,一边离开了公司。
现在的叶陌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乡巴佬的感觉,相反,换上这一身保安的工作服后,他的整个人都变得有气质了许多,一路上,一些花痴美眉,都忍不住的多看了叶陌两眼。
叶陌的长相在众人的审美观念来说,的确是一名帅哥。
在这个金钱为主的社会,如果你能长得一张好脸,的确可以不付出任何劳动都可以获得丰厚的回报。
没错,这就是如今的主流群体,小白脸。
小白脸,名如其意。
就是靠着脸蛋吃饭的家伙,这些人基本都是没有什么本事,只凭借着先天优势,从而来赚取人生的财富。
这些人跟古代的戏子,现在的一些明星一样,只要有人喜欢,有人愿意花钱捧你,那么你这一生都不会为了金钱而烦恼。
甚至一些顶级的小白脸,光每个月的零花钱都得是百万级别,这堪比一些二三线的明星,这还有过而无不及。
相反,对于美眉的**目光,众多男性员工则是难得的同仇敌忾,看到叶陌的目光中没有丝毫的好意,叶陌的突然出现,让这些男性同胞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感,他们生怕自己喜欢的女人被叶陌给撬了墙角。
“哎兄弟你可以啊,第一次面试就成功了。”叶陌刚走到办公大楼的大门前,在一边正在站岗的王二蛋看到叶陌穿着繁星公司的保安服走出来,立即亲切的上前打个招呼。
“王大哥,这还不是托你的福,要不是你带我上去,恐怕我昨晚要露宿街头了。”对于王二蛋,叶陌的第一印象非常好,觉得他是一个值得交心的朋友。
叶陌毕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多个朋友多条路,加上叶陌对他的印象非常好。
“行啦!我有什么福气,对了,你吃早饭了没有?”王二蛋哈哈一笑,心里十分的高兴。
对于好话,很少会有人拒绝。
“咕噜噜!”叶陌还未开口,肚子就已经提前暴漏。
王二蛋听着叶陌肚子那如雷鼓一般的叫声,愣了一下,一双眼神盯着腼腆的叶陌,过了片刻,他才开口:
“哈哈,兄弟果然不是常人,连肚子的叫声都这么惊天动地,好了,你也别解释,正好我也没有吃早餐,一起吧。”王二蛋十分热情的拉着叶陌离开了办公大楼,一点也不给叶陌解释的机会。
对于王二蛋的热情,叶陌则是顺杆子爬了上去,反正他身上也没有多少钱,能省则省一点吧,至于今天欠王二蛋的人情,他决定日后有能力,一定要加倍的归还。
正拉着叶陌的王二蛋却不知道,正因为今天的这次举动,为他日后的辉煌埋下了伏笔,也为王家的后代铺垫了一条金光大道,从此他们的后代都不会再为金钱而烦恼,过着让世人都羡慕嫉妒恨的生活。
在后面的几百年,当世人为王二蛋写书的时候,都忍不住的感叹,他的运气,真他娘的好的不是一星半点。
当然!
这些都是后话,在这里就不细细道来。
“对了兄弟,你叫什么名字啊?”来到一个早点摊子前坐下,王二蛋熟练的点了一些吃的。
“王大哥,我叫叶陌。”叶陌喝着稀饭,吃着油条,狼吞虎咽的模样,好像一辈子都没吃饭一样。
“原来是叶小弟啊,对了,够不够,不够的话,我再要点。”王二蛋在没有看到叶陌的吃相之前,一直觉得自己的吃饭才叫狼吞虎咽,如今看到叶陌的吃相,他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至理名言。
自己的吃相跟叶陌比起来,真他妈的是小巫见大巫了,完全没有可比性。
“失败啊失败!看看什么叫做农村汉子的吃相,这次才是啊,我王二蛋一辈子没有佩服过什么人,今天叶小弟着实让我佩服了一次。”王二蛋吃一边吃着早点,一边在心里想道。
“够了,够了!”毕竟是吃别人的饭,叶陌就算吃不饱也不能说。
人啊!要有点自知之明,叶陌觉得自己不能得寸进尺,都是出来打工的,赚点钱不容易。
还有他相信一句话,一斗米养恩,百斗米养仇。
尽管对自己的人品有着非常强大的自信,同时他又有点不自信,他生怕自己过惯了别人照顾的生活,一但对方日后不照顾他,他怕自己会有心魔。
一但心魔生气,这对叶陌还是王二蛋来说,都不是什么好事。
以叶陌现在的能力,想要杀死王二蛋,真的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吃饱喝足,叶陌跟王二蛋一起回到了办公大楼,在楼下,两人说了几句道别话就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岗位,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回到繁星公司内,所有的员工都已经开始了正常的上班,作为繁星公司唯一的保安人员,他真的比较清闲,只好一个人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发呆。
时间一分一点的过去,眼看快到午饭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就在叶陌发呆的时候,一名穿着名牌西装,手里捧着一束玫瑰花的青年朝繁星公司走来。
一路上,这名青年吸引了无数女性的目光,作为在这里上班的白领来说,一眼就看出,这位手里捧着玫瑰花的青年,就是俗称的高富帅。
如果能够榜上这样的大款,她们至少能少奋斗二十年。
青年男子对于一路上女性的眉眼,直接选择无视,不为别的,以他现在的资产跟能力来说,这种姿色的美女,跟胡同巷的失足妇女,没有什么两样,丝毫没有办法引起他的性欲。
叶陌的确是一直在发呆,不过本能的反应让叶陌在这名西装青年出现的一瞬间,就已经被叶陌给盯上。
作为繁星公司的保安,他必须在第一时间发现潜在的威胁才行。
这也就是叶陌,从小都在经历着杀手的训练,对个人气息的感觉非常强烈,一但在他的感知范围内出现陌生的气息,他都会警觉,从而仔细观察着对方。
这不,西装青年刚走进繁星公司的大门,就被叶陌给拦截了下来。
“说你呢,你谁啊?”叶陌没有给西装青年好语气,没办法,根据相貌来说,叶陌不仅不逊色他,反而还强过他一些。
无奈,人靠衣装佛靠金装,就西装青年这一身行头,就已经为他的气质大大的加分,让外人看来,叶陌虽然帅,但气质却低了许多。
这就是有钱人跟没钱人从本质上的区别,穷人,你再怎么装有钱,也没有办法培养成有钱人的气质。
就像暴发户再怎么有钱,也装不出那些大家族的内涵是一模一样的。
无论从做事,还是从说话上,暴发户能让人第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暴发户。
然而一个有底蕴家族走出的人,你根本很难从第一眼发现他们跟普通人有何两样。
这就是完全不同的气度跟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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