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羊胡子老头这一脚揣在我的肚子上,这家伙的力气大的惊人,我一口气没有上来差点晕过去。
我捂住胸口倒在地上,剧痛的冲击力让我吐出一口鲜血,我居然被这个山羊胡子老头一脚踹得没有了多少战斗力。
砍刀好像闪电冲着我得脑袋砍了上来,我抓住一个家伙得腿,把他拉扯在我身上,他的身体瞬间就被砍了十几刀,鲜血一下子染红了衣服,随着雨水流在了地上。
“卧槽,你们砍错人了。”被砍的小子嘶吼起来,他发出杀猪般一般的惨叫。
这个时候我被一股力气拽动,身体顺着锁链滑动出去,山羊胡子老头力大无穷,直接把我甩了起来,我身体在空中转动起来,只感觉头晕目眩,随着脑袋传来的一股巨痛,我整个人好像一块石头滚动起来,我趴在地上,鲜血已经染红了我的脸颊。
我还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可怕的高手,这个山羊胡子老头简直就是一个怪物。
“狗叔就是厉害。”
一群人举起砍刀吆喝起来,一群人站在了山羊胡子身后,呐喊助威。
“郑浩,我今天来是送你上路的,不过杀人犯法,我不会动手杀你,有人要你死,你别怪我心狠手辣。”那个叫狗叔的山羊胡子老头冷冷一笑。
他身后的众人张牙舞爪的冲着我跑了过来,我把腿上的锁链解开,抓住一个人的手腕,夺走他的砍刀还没有挥动手臂,我就被人砍了一刀。
刀光剑影,电光火石之间,地面上都是断裂的刀片,我的身上已经沾满了鲜血,我抓住的那个家伙比我害惨,脸色苍白身体浑身发抖,哭着对我说,要我松开他。
“对不住了兄弟,你现在是我的盾牌。”
我笑着拍了拍他的头,用力的呼吸了一口,差点晕过去,周围的人已经把我围了起来,这样的场面已经很少见到了。
我属于孤军奋战,等待我的将会是被乱刀砍死,这群人的胆子还真是大,在学校门口要我死,恐怕市里面认识不少人。
“废物,一群废物,我都把他打残了你们还砍不死,一群饭桶。”叫狗叔的家伙从人群之中走了过来,他一只手抓住小凌,把小凌举起来,不对她不是小凌,居然是林小梦,因为小凌和小梦衣服穿的差不多,所以如果不仔细看根本分辨不出来。
“这个女人就是你的软肋。”狗叔笑着拍了拍小梦的脑袋:“多么可爱的小丫头,你说她死了是不是很可惜。”
“你们别动她,她是个女孩。”我怒道:“这样做很过分。”
“过分,是啊,太过分了,可是那又怎么样。”狗叔捏着小梦的肩膀。
“啊……”
小梦惨叫一声,胳膊被一下子拆下来了,剧痛让小梦的眼泪都流出来了。
“郑浩,快跑快跑。”小梦一只手捂着肩膀。
还没说完,小梦又是惨叫一声,另一个胳膊也被拆了下来,两只手垂下来,仅有的反抗都做不到了。
“多么可怜的小妮子。”
叫狗叔的山羊胡子,一拳打在了小梦的肚子上。
小梦惨叫一声晕了过去,嘴角的鲜血染红了衣服。
“禽兽。”
我再也忍不住了,小梦怎么可以这么被虐待,我跑到山羊胡子老头身前,他把小梦扔在地上,大吼一声,身上的衣服瞬间破裂,强悍的肌肉好像山丘一样。
“我让你打随便打,只要你能够打死我,我就跪下来叫你爹,小娃娃你还嫩的很,我老狗闯江湖的时候,谁不个我面子,我今天只是想要拿走你的小命,收人钱财替人消灾,我要你的命你就要给。”
我听说过这个老狗,他之前是混子出身,在文-革的时候杀人放火的事情干多了,所以养成了杀人放火的习惯,有人说他有精神病,他杀死了自己的媳妇,儿子,儿媳妇,甚至女儿和女婿,几乎一个活口都不留。
就是这么一个罪恶滔天的人,因为精神病所以没有判死刑,他之前成立了一个帮派叫丐帮,八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丐帮横扫全国,几乎是见人就装要饭的要钱,不给钱就动刀子。
当然随着老狗的入狱,这个丐帮很快就解散了,可是老狗却让很多人失去了家庭,可以说罪大恶极。
按理说老狗不是在监狱里面就是住在精神病医院,他怎么好好的站在这里,这恐怕是哪个大人物让他出来对付我。
“你会硬气功。”
我看的出来,老狗会气功,而且通过充气让肌肉变的非常强大,刚才就是因为汇聚气息所以肌肉吧衣服都撑破裂。
“没错,就算是子弹都打不破。”
老狗狞笑起来:“要不要试一试,给你小子一次机会。”
我走到老狗面前,攥紧拳头冲着他的脑袋就是一拳,他不闪不避哈哈大笑,我一刀砍在了他的脑袋上,他一点事情都没有,刀子成了两半。
“哈哈哈哈,怎么样,怎么样,我就说了我是无敌的,我是天下无敌。”
老狗兴奋的抱住了我:“是不是感觉压力巨大,是不是害怕的都开始颤抖了。”
“你这个疯子,为什么女人都不放过。”我攥紧拳头想要挣脱,可是根本挣脱不开。
“我不喜欢女人,女人算个球,我老狗最喜欢杀人,尤其是杀你这样的人,送你上路之前,好好喝一杯怎么样,黄泉路上你也好潇潇洒洒。”老狗笑着从腰间拿出一个小酒壶,笑着喝了几口:“郑浩,喝几口上路酒吧。”
我第一次失去了斗志,我知道自己不是老狗的对手,他看着我非常的兴奋。
“你要是不喝酒,那我就生气了,说不定这个小丫头会死掉,听话才是好孩子,喝完酒送你上路喽。”
老狗兴奋的说完哼唱起来:“天涯呀海角,觅呀觅知音,小妹妹唱歌郎奏琴,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爱呀爱呀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
这首五十年代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曲是老狗的最爱,他曾经就表示非常喜欢天涯歌曲演唱者周旋。
每当他杀人的时候,他都会哼唱这首歌曲,有人说他杀掉自己全家人之前,就是唱了这首天涯歌女。
此刻周围的人一个个都是退避三舍,因为老狗的确有神经病,清醒的时候很正常,但是每当他唱完这首歌的时候,就会发狂,似乎是另一个邪恶的灵魂出来了一样,如果有人在身边,可能也会被他当成魔鬼杀死。
“喝一杯吧。”
老狗流着哈拉子狞笑起来,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此时此刻苍穹之中的闪电好似要把一切破碎了一样,黑白闪烁之间,老狗的冲着我狞笑。
我想要拿起酒壶,可是老狗举起酒壶把酒倒在了我头上,酒刺痛了我的伤口,我浑身都在颤抖,麻木的身体已经让我失去了战斗力。
剩下的只有绝望和恐惧,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不够强大,在面对老狗的时候,我是彻底的弱者。
“喝完酒应该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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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狗拍了拍我肩膀,他抓住我的胳膊,用力拉扯想要拆掉我的骨头。
我的膝盖冲着他的小腹顶了上去,他一动不动,就好像一个僵尸一样,根本不会痛,狞笑着拆掉了我的手臂。
我感觉自己的手臂麻木了,不能动了,整个人都已经彻底的失去了战斗力。
“我喜欢折磨人,因为折磨人的时候,我会感觉自己有一种成就感,我杀我儿子的时候,砍了他三百三十三刀,整整三百三十三刀,那是多么完美的一个数字。”老狗笑着舔了舔嘴角,拿出一把匕首,一下子刺在了我的胸口。
“你说你在临死之前能够承受多少刀。”老狗说完笑着拔出匕首狠狠的捅在了我的身上:“两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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