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DNF之救世 > 第十三章 冤家宜解不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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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泳阿大一直认为是男人必须学会的一种能力,无论是什么姿势,反正游的快就行,自从六岁那年被沃玛按在洗澡桶里差别没憋死开始,他就刻苦练习游泳,也难怪这么一游就不可收拾,而且在一次一次的逃离深海、暗流、各种各样的水中得到了升华,非情缘,但是又必须要去做的事。

  如果用一种动物来形容阿大,那无疑是本就生活在海里的鱼了,时快时慢,时上时下,在这河里收放自如,而且姿势也格外的优美,已经狠狠的把阿二他们拉开了一段距离,而且有加剧的情况。

  不过真正的高手是能避水的,剑圣靠剑,人剑合一,用剑开路,形成一条互不侵犯的特殊通道。而格斗家们就要容易很多,只要把身上的气散播到全身上下,自然能做到水火不侵,就像此时落在最后面的阿二,正好身子在水下,一只手伸在空中上面是雄厚的食物,为了不让食物淋湿,从阿二的手臂一直到他露在水面的肩膀没有一滴水的侵染,表面上可能看不出什么,以为只是他的游泳技术高超,可能让这么多食物没有一滴水,至少在场的人就没人能做到,魁自然也做不到,就更加配合他师傅了,从最近阿二的表现出的一切来看,在魁的眼里都是神迹一把么,他以前见过很多所谓的高手,现在似乎对高手有了全新的理解。

  他从小生活在各种艰苦的环境之下,而游泳也是他十分在行的,可今天一瞧,就连没有任何武力而言的阿三在游泳方面一远胜与他,如果不是他一直尽力,这时候早被他们拉远了,也想试着去追阿大,可刚一看对方的速度就没心情了,根本追不上。

  对于阿大、阿三来说世界上有很多麻烦事情,前者是真的懒,后者是觉得没有意义。既然阿二能避水,阿三还在游,那只能证明他们都很喜欢水。应该说没有哥布林不喜欢水,水就是他们生命的来源,好像除了人类真的没有不珍爱水的种族了。

  所以阿三游着,还喝着,这水很清,能看到水底的鱼,那些鱼儿欢快的游着,没有因为来了几个外人就停下来,阿三再次把头扎到河里,在上升的过程中又吸进一大口水,十分香甜,抬起头正好看到阿大光着屁股已经到了岸上,他前面又是一道细窄的河流,身体胡乱扭了扭,又一个猛子炸了进去,阿三抚着头骂道:“二笔。”

  魁看着阿大那么一蹦,抬头问阿二:“师傅,我们还继续游吗?难道水路不容易被发现。”阿二想挠头,但是只有一只手只能裂开嘴:“我也不知道啊,可能吧。”

  阿三回过头:“可能个屁,出了这个护城河我们应该进树林,这树林茂密程度足够我们出了赫顿玛尔,过了这片树林就会有一个小道,正好绕过主道,这个*是要游哪去。”

  “啊,那咋办到时候又找不到这家伙了,沃玛小姐也快回来了感觉,要知道咱俩没看着他,别又被吊起来打。”阿二都忍不住抖了一下。

  阿三沉默片刻,说道;“先跟着吧,一直顺着水路也能出去,不过要麻烦许多,这*。”说着他停了停,来到阿二身边,直接从水中跃起跳到阿二在空中的那只手上,轻轻一跳。一团堆在一起五颜六色的布被他丢进了水里,拍了拍湿漉漉的内衣,上岸了。

  “那个”,魁小声翼翼的问:“这样是不是不太好。”阿二不说话,只是笑,看来是经常事了。阿三把那衣服扔进水里心情似乎好了许多,不过还是冷哼一声:“这点小事我就替你师傅教你了,以后啊,只要阿大犯二,你就可劲落井下石,就算他埋怨你,咱们人多力量多,几句话就给他憋回去。”

  愣是见识过他们之间许许多多不靠谱的事的魁也有些不知该怎么去回答,只能尴尬的笑了笑:“哦。”

  阿大游的倒是畅快,也不知道咋回事,从自由之海回来之后竟然喜欢上以前特别讨厌的运动了,刚才那几百米完全没过瘾,怎么说他游泳也是论万米来算的吧,刚一个猛子扎下去,在河里见了几条小鱼,在出来,竟然就过了那条护城河,正感到无聊,一套细长的河流出现在他面前,应该是其中一条注入到护城河里的支流,虽然不宽,但水深还是跟护城河相差无几的,最主要的是一眼

  望不到边,至于通向哪里没想过。

  他故意在岸上稍等了片刻,做了些准备工作,拉伸拉伸筋骨,其实是在炫耀,气气后面的人罢了,当初阿大的水性虽然也不错,可一直不是阿二、阿三的对手,可从自由之海回来之后那可真是想落下他们多远就落下他们多远了,也就能看看他的屁股。

  现在在无论是在哪里游,都会有一种飞的感觉,你从远处往河里看只能看见一条白线呼啸而过,而白线的两边不断有水从里面冒出来,还真是怪异。速度快,声势自然就大,水流奔出的声音传出了很远,整个身体都在水底的阿大一抬头,发现前面已经没有路了,他只能缓缓游了上来,前面是一片树林,有杂乱的声音从里面传出来,他没在意,直接推开岸边的草丛,儿、儿.....战马嘶叫声。

  他很讨厌马叫,不经意听见就像马在嘲笑你一样,那畜生眼睛都不知道对着哪,反正头是对着他,发出儿、儿的嚎叫。他想把马杀了,正好补充补充耗费的体力,可他没动,马旁边有马,一匹接一匹,成群,马上有人,成队,他遇见了一直小股军队?

  所有人都被这突然闯进来的裸男惊住了,下意识认为是误打误撞闯过来的猎户,因为没有哪个刺客会光着身子。他们虽然不紧张但是还是把长枪统统举起,毕竟他们要保护的人不一般,出了什么闪失都不是他们能够担当的起的,就算他们是皇家卫队。当看到一个裸男的时候他们的眼神从惊讶变成鄙夷,不过看到阿大的长相倒是把长枪矛尖低了低,看来是把阿大当成哪跑出来玩的野孩子了,当前一骑士身形强壮,就连战马也有一丝神韵流露出来,憋了一眼阿大就把头转过了过去,最后竟然不顾主人对面前的训话直接吃起草来。

  马在吃草,是拦在阿大身前十骑唯一在吃草的马,可骑士长不在意,应为他的马是好马,千里挑一的好马,也是曾经这片森林的野马,人有思乡之情,马也应该有吧,他依然义正言辞:“什么人,来这里干嘛。”

  阿大看着这些装备“精良”的骑士,应该是帝国的皇家卫兵了,在贝尔玛尔公国里区分骑士地位高低不是看一件盔甲的质量和体积,而是看他的花哨程度,花纹越多,越好看,在这人文主义严重的公国里自然被国民们一目了然。

  红色的鲜花盔甲随着林中吹来的风在缓缓摆动,就像凋落了的鲜花,美不堪言。从单纯的欣赏眼光来看确实很好看,可经历过德洛斯铁骑的阿大对这只有浓浓的不屑,幸好他没穿,所以他满不在意简简单单几个字:“附近的猎户,来游泳。”

  为首一骑士看他发楞的样在听他这么一说更加认为就是跑来野疯的小子,这里的猎户他甚至都认识几个,也见过不少像这样的小伙子在这边。他把枪收回手中严肃道;“这里不是你来的地方,赶紧走,回去通告这里的其他猎户以后禁止上山打猎,城里什么时候解禁什么再来。”

  “哦。”阿大回应了一声准备再次跳入河里,原路返回。

  可这时在骑士的后方传来一女声,越过一片男人飘了过来,有些冷:“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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