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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丽丝是个实力强大的熟女,而且还有个公主的称号,要知道她的那片区域属于三不管区域,再往南面,就是南德罗斯帝国,德罗斯帝国以往虽然没有大举进攻贝尔玛公国可也有不少摩擦,而且那边聚集了不少的冒险家,帕丽丝在战胜了众多的冒险家之后,才被荣誉封为“公主”,最有名的一战是她与还不是虚祖还女皇的阿斯卡一战,双方互有损伤,打了个平手,虽然打了一架俩人也似乎打出了一些感情,所以公主这个名号当之无愧。她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到现在还没有一个伴侣很大的一个原因就是在那边混乱区域也没有几个她瞧得上的,她听说过有个叫西岚的家伙一大把岁数了,还粉嫩粉嫩的,实力作为传奇四大剑圣之一自然不用讲,可惜一直无缘相见,如果有机会她倒是想见识见识,想做她帕丽丝的男人没有傲人的实力无疑是痴人说梦,至少帕丽丝以前是这么想的。
可最近她遇见了一个人,看起来吊儿郎当,可却在最危难的时候救了她,借口更是可笑,说什么喜欢她,喜欢从来不是靠说出来的,是靠实力,可接下来这“年轻人”有些让他刮目,实力在她见过的男人里不是最好,但也不次,看起来主要是靠他的那把巨剑,不过这巨剑也有意思竟然是靠这个少年的精神力控制,少年的精神力越强,剑越强,精神越弱,剑越弱,打到最后那少年筋疲力尽,还不肯倒下倔强的站在她面前那一刻,她才开始注意她,有一定实力,有胆量,还喜欢她,作为一个二十九的老女人看起来应该是归宿了,可她只是还是感觉不是那么自然,他应该岁数很小,有一股拼命的劲,最主要是她现在有一种特别的感觉,无论是对他本人,还是那把剑,帕丽丝看人很准,而且几乎没有错过。不过现在她感觉自己有点看走眼了,因为她现在连自己都搞不明白了,或者说一开始她就没有把这少年想的实力有多强,她只是不知为何有些抵触,可能是他岁数太小,也有可能她不想承认自己会对一个男子有好感,总之那一剑惊到她了,那是她见过最惊艳,霸道的剑道,她一直认为男人就应该这么霸道,一往无前的气势才是根本,相比那个表面跟你硬拼,其实处处使巧的克拉克.肯特她就看不起,无论你有多少强大的实力,可是眼前这个没正行的阿大,似乎怎么看怎么都不靠谱。
阿大觉得走的时间有点长,就果断的坐在了地上休息,说什么也不走了,还美其名曰要让伤者克拉克.肯特休息,太颠簸了不好,最好熬到所有人跟着他坐下,看其他人坐下他微微一笑干脆躺在地上,春天的草又绿了起来,他随意拔了一根叼在嘴里,看着天,天上的云有些像肉包子,于是他饿了。
帕丽丝有些无奈,这平时根本就是个孩子的阿大竟然在关键时刻撑起一片天,就不能稳重一点吗。
阿二阿三倒是无所谓,跟阿大的时间久了早就习惯了阿大各种各样的无厘头事情,对于这种事情早就见怪不怪了,反正现在危险都解除了,在哪里休息都是一样的。克拉克.肯特的副将埃德蒙叹了口气,压了压仅剩下小一百人的气氛,他也是没办法现在军团长都被人抓住了,他们又能怎么办,总不能跟他们鱼死网破,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虽然军团长带他们拼命的时候也不少,但他可不想死在一群猫妖手里,只能希望军团长早些醒,早些打败那个少年了。
有人欢喜有人愁,有人无奈有人忧,但这些都不包括路易斯,这个从猫妖手里救下阿大一行人的少女,她的岁数不大,长的很萝莉,身材竟然还不错,但是脸上的煞气却像是要杀死人一般,克拉克.肯特没醒,她却先醒了,而且一醒来就对阿大冷嘲热讽,仿佛是被抛弃了的少妇一样,此时她一脸杀气的站在阿大旁边,一把拽走那跟他随意摘的野草叉腰吼道:“你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不知道这里很危险吗,你最好把我们尽快带出雷鸣废墟,咱们就此分道扬镳,我可多一分钟都不想见你这个家伙。
阿大真有点无语,这几天忙死忙活的累个要死,还差点把小命搭上都不知道为了什么,现在好不容易清净了你就不能让我安静安静吗,可能是最近精神比较紧张,本来应该见到美女就迎上去的阿大竟然没怎么去搭讪路易斯,可这小姑娘一直烦他,真是打她也不是,骂她看她长得那么可爱也不舍得,这叫他如何是好。阿大克制他一瞬间的暴脾气,把高举的手放了下来:“哼哼,你救我了,我也救了你,咱们两不相欠,可现在这情况呢,是只有我才能走出黑森林,你却走不出去,应该是你来求我办事,麻溜过来亲我一下,我就考虑考虑带你出去,要不,嘿嘿,你就自己留在这喂猫吧,你不挺会用毒的吗,还有吗,没有就没办法了。”
路易斯没想到自己一句话对方就说了这么多,而且把她说的哑口无言,她现在的状况也可以说是手无寸铁的弱女子了,她冷哼了一声:“等我有了,我就杀了你,就像那些猫妖一样。”
阿大装模作样的擦了擦汗惊讶道:“大小姐,我可没碰你一下,你怎么可能会有我的种,就算没有听你的意思也要强推我,现在都新社会了,动物都有人气了,你可别干出禽兽不如的事了,不过我事先告诉你,我打死都不会屈服的。”看路易斯一脸要炸了的表情,还不忘补了一句:“就算你得到我的人也得不到我的心。”
路易斯脸色涨红随身拿起阿大旁边的暗与华就向阿大砍去,她一个已经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竟把暗与华舞的虎虎生威,阿大没想到暗与华竟然胳膊肘往外怪,连忙一个懒驴打滚躲开了攻击怒斥道:“大小姐,你有病吧,我没招你没惹你的,你犯得着这么针对我吗,算了,我不跟你一般计较,胸大无脑。”留下最后一句,阿大连忙转身跑向一边的林子:“我去弄点吃的。”
只留下手指指着阿大离开方向说你,你、你的路易斯。帕丽丝走过去轻轻拍了拍路易斯的肩膀也一样望着某人离开的方向:“丫头,别较真,现在先忍着他会,过了这片森林以后能不能见面都两说,现在吵什么,毕竟他也在这里,怎么也不会害咱们吧。”
路易斯冷冷的最后看了一眼转过了头,感觉根本没有听进去帕丽丝的话,那个眼神很明显的意思是出了这片森林我看你怎么办,帕丽丝倒也不点破,但是觉得这小丫头有些危险,一个人容易会长的好看不讨厌的人对产生好感,特别讨厌一个人也是一样,相比喜欢讨厌的极致生出爱情了才是不离不弃呢,担心谈不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
路易斯冷不丁冒出一句:“你喜欢他,是吧?”
帕丽丝听了一愣,抬起头想了想,竟然露出了一丝少女情怀,她笑道:“没准。”
路易斯一股厌恶之情流于脸面:“他不值得你喜欢。”“
帕丽丝反问道:“那什么样的值得我喜欢,我觉得是一个人能让你变得温柔就是喜欢了,说实话我现在对他真算不上是喜欢,只是感兴趣而已,不过说不上什么时候就喜欢了,我这人啊,什么都敢做,如果真喜欢了,哪里会在意什么外界因素,你有没有发现我跟你说的话特别多,放在以前的我根本不可能跟任何人说这么多话,可能是现在这种情况下不用太担心生死,也有可能是我真的变温柔了,总而言之乐意跟你说这么多话,是觉得你像年轻时候的我,身上全是刺,等岁数一点一点上去,经历的事情多了,刺就越来越少,不对,也不是少,是都变成暗刺了,刺人刺的更疼,我今天良心发现跟你说了这么多,你能听进多少是你的事。”
路易斯以前没有跟帕丽丝说过话,在她眼里帕丽丝是至高无上的强者,一直是她的偶像兼追赶的目标,可无论是她俩人的过招还是之后的谈话,她都觉得帕丽丝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可她不知道她有多幸运,以前的帕丽丝应该是尖酸刻薄内心强大到没有缺陷的。
此时在旁边听着的不止有路易斯,还有利拉德和华莱士,看了他俩惊讶的表情就知道,帕丽丝怎么会这么长篇大论,帕丽丝高兴了会说,嗨,太带劲了,不高兴了会说就凭你?可她从来没有说过如此的长篇,俩人想法如出一辙:“帕丽丝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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