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明朝那些刺客 > 第九章 第一次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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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衣是一个老牌的杀手组织,风云江湖二十载,由薛老大创立并一手发扬光大,血衣和西门镇虽然都是杀手组织,不过血衣有一些和别的组织不一样的地方,比如,血衣不接少于五百两的活;不接女人的活;杀人只会追杀两次,人还活着就不会去再追杀;杀人过程中不会使用毒药,偷袭等下流的手段,堪称杀手界的真君子,人送“夺命君子”血衣。

  山西,玉泉镇,河边。

  四个人,一个白色长衣,一个碎花长裙,两个红色长袍。

  一天看着两人,悠悠道:“果然是夺命君子,薛老大的手下没有玷污这个名号。”

  一个满脸是汗的人笑了笑,说道:“混江湖的不就是混个名号吗?总不能为了一点利益毁了自己的名号,是不是,凌鸿萧一天?”

  一天笑了笑,说道:“有道理。”一天顿了顿,说道:“不过,好久没有和别人交手,都快忘记自己的名号了。”

  满脸是汗的人,是血衣的杀手,外号西瓜,没露过真名,武器是一把可以操控的四尺长剑。

  另一个红衣男子也是血衣的杀手,外号黑影子吴命,武器是一把木质的软棍。

  吴命突然冲向一天,冲着一天穴位就是三棍,棍不沾衣,柔中带刚,一天反应迅速,跃出五步,躲开了软棍,暗暗惊叹,竟是少林寺的“酒僧棍”。

  吴命嘿嘿一笑,说道:“让你熟悉一下你的名号。”

  “酒僧棍”为少林绝学,棍击一片,气击一穴,棍气伤人,虽然棍子不会打到敌人身上,但是可能被棍气击中穴位,使敌人反应迟缓,随后一招毙命。

  一天朝昏迷的戈冰走了几步,笑了笑说道:“我记起来了,不用再温习了。”

  话音刚落,一把四尺寒剑直插眉心,一天反应不及,身子迅速向左侧偏了三分,可是四尺剑也转了方向,带着一丝寒气,放佛是一条毒蛇,死咬着猎物不放,四尺剑刺向一天,自上而下,由右向左,同时也封住了上面和右边的去路。

  此时一天只能再向左方退去,一天正想跃出几步,可是来不及了,吴命挥着软棍也挥了上来,软辊带着一丝风声,疾驰而来,封住后面和右面的退路,一天被围住了,唯一的一条路就是前方,可惜前方是有西瓜在的,把前方暴露给敌人,是最不理智的,如同送死一样,一天没了逃生的去路,仿佛已经被两人判了死刑。

  西瓜已经笑了,因为没有人逃出他们两人的配合,一个人也没有。

  吴命也笑了,终于可以领银子,回去找几个女人乐呵一下了。

  可是他们都笑早了。

  咚——只听一声闷响,吴命的棍子击飞了四尺寒剑。

  一天抱起了戈冰跑走了,走之前还帮目瞪口呆的西瓜擦了擦额头的汗珠。

  一天没有向左逃,也没想后逃,而是向前踏着凌空步,冲着控制四尺寒剑的西瓜去的,去之前还抱起了昏迷的戈冰。

  一天确实将前胸暴露给了西瓜,一片很大的破绽,可是西瓜却不能因为这个破绽杀死一天,因为他所有的力气都在控制他的四尺寒剑。

  硕大的河边,只剩下两件红色长衣,随风飘荡,空落落的。

  傍晚,玉泉镇,八泉客栈。

  昏迷的戈冰躺在床上,还没有苏醒,已经昏睡了两个时辰,看来药效还没有消失。

  铁钉依偎在一天的腿边,安静的睡着,很安心的睡着。

  一天和蛋白蛋坐着凳子上,他们两眼瞪得硕大,直勾勾的对着,而且脸绷得很紧,不见一丝笑容,一动也不动。

  这时,睡了许久的戈冰醒了,戈冰慢慢的坐起来,晃了晃脖子,揉了揉自己的脑袋,使劲想自己昏迷前的事情。

  戈冰记得自己看到了一大队狮子,不停地跳着,不停地抢着花球,戈冰高兴极了,就想再凑近几步,摸摸舞狮的长毛,随后她走到人群的最前面,看到有一只离她最近的狮子,然后伸出手,想去摸狮子,却在这时,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

  狮子口里出现了一张笑脸,一张不认识的笑脸,然后脸变得模糊,越来越模糊,最后自己好像融入到笑脸里,然后自己就睡着了,最后还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梦到自己被一群狮子围在一个小河边,自己没了去路,这时一只很大很大的大雁缓缓地降落到自己身边,大雁竟带着笑容,带着一天才有的那样坏坏的笑,但是却是看着很舒服的笑容,戈冰坐在大雁的背上飞啊飞,望着地上一群张牙舞爪的狮子,戈冰看到它们不会飞干着急的样子,不禁笑了笑。

  戈冰笑了笑,感觉自己的梦好奇怪,也好神奇。

  戈冰揉了揉眼,看了看四周,有玩性成瘾的一天,有温和可爱的铁钉,有白白胖胖的蛋白蛋,这是自己熟悉的世界,并不是另一个世界。但是这些人又有点诡异,他们一动也不动,好像被人点了穴道一般。

  戈冰大叫一声,喊道:“一天!”没有回应。

  戈冰又大叫一声,喊道:“蛋白蛋!”还是没有回应。

  唯一打理他的是坐着一天旁边的铁钉,呼呼的哈着气。

  坐在床上的戈冰知道一天喜欢和自己开玩笑,不说话,不理自己,是常有的事情,一点也不稀奇,可是蛋白蛋也不说话,难道,他们已经遭遇不测了,心中这样想到,身子顿时一颤。

  傍晚,西门镇,李叔住宅。

  李叔的住宅在西门镇的东侧,离影子门的府邸很近。李叔年逾古稀,膝下无子,虽然李叔是独具老人,但是他的住宅很大,有一个很大的院子,当然这一切都是方爷安排的,因为方重尊敬自己的师傅酒葫芦,也尊敬师傅的朋友,无论是什么朋友,所以他给了李叔一大块地产,很大很大的地产,大到如同一个庄园,可见方重很尊敬李叔。

  方重来的时候,李叔正在浇自己的院子,院子里种着各式各样的蔬菜,千奇百怪的花卉,李叔迈着缓慢的步伐,慢慢的锄着泥土,让院子里引得活水流的更加均匀。

  这时,方重走到李叔面前,大说叫道:“李叔,让我来!”说着就接过李叔的锄头,将李叔扶到一边的亭子里,找了个椅子,将李叔安置好。

  李叔听到是方重,自己额头的沟壑又加深了,赶忙站起来,急切的说道:“哎呀,方爷,这可使是不得的啊。”

  方重立起锄头,转过身子,冲着李叔笑道:“这点活,小的时候师傅可是经常让我干的啊,您就坐着吧,李叔。”说着,又拿起锄头,小心的改着活水的流动。

  李叔想着方重是不会改变主意了,就缓缓地坐了下来,看着方重有模有样的干着,额头的沟壑渐渐地舒展了。

  片刻,方重来到李叔的亭子里,在李叔的身边坐了下来。

  李叔倒了一杯茶,递给了方重,李叔看着方重说道:“老朽刚沏的一壶茶,方爷,来品品。”

  方重接过李叔的茶杯,心想李叔就是固执,说了多少次不要叫自己方爷,可是李叔总是说:我当你师父一辈子的奴才,如今你师父死了,你是你师父的大弟子,你也救过老朽的性命,老朽就当你的奴才,是奴才就要有奴才的样。如果不是方重自己苦苦哀求,可能李叔都不会和自己坐在一起。

  方重喝下一口热茶,缓缓咽下,咽下的一瞬间,方重倍感清爽,真是沁人心脾的好茶。方重大加赞赏,说道:“好茶,好茶啊!”

  李叔呵呵的笑了,满脸的皱纹有些许消失,李叔说道:“好喝,就经常来喝。”

  方重说道:“知道了,李叔。”说完又喝下一口绿茶。

  李叔看着方重喝茶的样子,会心一笑。随后问道:“方爷来找老朽,所为何事啊。”

  方重说道:“李叔,不瞒您说,我还真有一事相问。“

  李叔将茶杯放下,说道:“说!”

  方重说道:“紫金宝匣。”

  李叔刚刚缓和一点的皱纹又出现了,额头的沟壑也加深了许多,想了许久,说道:“影子门没有情报。”

  方重短叹一声,面色凝重的说道:“您是影子门上一届的门主,是影子门最鼎盛的时期,现在影子门的资料基本都是您在职时做的,那时没有的资料现在也没有啊。”方重将茶杯放下,用茶壶倒了满李叔的茶杯,递给李叔。

  李叔接过茶杯,缓缓道:“这样啊,我不知道紫金宝匣,但是有一个人可能会知道。”

  方重一听李叔有门路,赶紧问道:“是谁,在哪里?”

  李叔说道:“这人你认识,就在咱西门镇,是百草堂的常百草。”

  方重带着一丝怀疑,问道:“他不是行医世家么,怎么会知道紫金匣的事那?”

  李叔说道:“常百草是继承的父辈的行医,但是他的母亲却是响当当的器械大家刘氏的后代。”

  方重恍然大悟,说道:“天工手刘心我们找不到,那我就去会一会常百草了。走了,李叔。”

  李叔拦下方重,笑呵呵的说道:“走之前去我屋里取罐蜂蜜,消消近日的火气。”

  方重先是一愣,然后释然,笑了笑。

  方重说道:“李叔,改日再来看您,别送了。”

  李叔看着方重干劲十足的身影,与年轻的自己一样,微微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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