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历史军事 > 我要做皇帝 > 第九百七十六节 陌刀威武 4

?    在李沮的注释中,一支十人的羽林将士,缓缓列队,走到校场的中央。网

  

      带队的是一个什长。

  

      他的肩膀上和胸口的甲胄,镶嵌了特殊的标记。

  

      这是用着一种红色布料标识的,由两柄长戟交叉在一起的标记,很显眼,也很注目。

  

      作为材官,李沮当然知道并且关注了现在正在羽林、虎贲以及细柳、飞狐等大汉主力野战部队中推行的肩章、胸章和背幡制度。

  

      什长,以双戟或者双枪等交叉,代表身份。

  

      戟是材官,枪是骑兵,双箭为强弩,而刀剑则是无甲步卒。

  

      两把兵器交叉,象征着什长统帅俩伍。

  

      在什长之上,队率是五柄兵器交叉,象征着他统帅五个什的同袍。

  

      而队率之上的军官,则不以兵器为标识了。

  

      司马用黑虎,校尉用白虎,都尉则以蛟龙。

  

      往上的将军,则是以星星作为标记。

  

      以星星的多寡,来决定将军的位阶。

  

      最高等级的大将军、太尉,是五星。

  

      而往下的卫将军、车骑将军,四星。

  

      目前,汉军现役的四星大将,只有四人。

  

      东成候车骑将军,就是其中之一。

  

      比较有意思的一个信息是——李沮听说,似乎当今天子也给自己设计了一套肩章和胸章。

  

      独一无二的应龙为信!

  

      当然,这也只是个传说,在坊间流传的八卦。

  

      没有人亲眼看过,更别提形容了。

  

      除此之外,军官的头盔上的头缨颜色、大小、高度也都不相同。

  

      另外就是,像羽林卫这种天子亲军,据说,每一个肩章和胸章以及背幡的两侧,都会有文字注明,这位军官的部队番号。

  

      甚至,士兵身上,还会有铭牌。

  

      铭牌用竹木制成,其上写有这名士兵的性命、所属部队及番号。

  

      这些改变,使得,现在的汉军,开始生了一种不为人知的变化。

  

      李沮离开军队,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不清楚,这种变化具体到了什么程度。

  

      但看着那支不过十人的队伍,昂头挺胸,骄傲的就差在额头上刻下‘劳资天下第一’这六个大字的士卒们。

  

      李沮知道,他们必然有着其他人所不能及的勇武和技战术。

  

      在军队,一支部队的骄傲程度和威风程度,基本上与其战斗力成正比。

  

      尤其是在广大的北方郡国,和关中这样天下英雄豪杰猬集的地方。

  

      没有三两三,也敢装x?

  

      必然是要被人教做人的!

  

      当今天下,任何一支声名赫赫的强军。

  

      都是靠着拳头和刀枪,打下自己的赫赫威名。

  

      李沮于是抬起头,目不转睛的看着校场中央的那支羽林小队。

  

      其他人也多半是凝神屏气,一动不动的观察着。

  

      就在这时,那支羽林小队动了。

  

      在李沮的视线里,那个羽林卫的什,几乎就像一个整体一般。

  

      当什长跨出第一步的时候,他前后左右的士卒,几乎就是在同一时间,就与什长一起行动起来。

  

      他们双手抓握着陌刀,身子微微前倾。

  

      手中的陌刀,恰到好处的向前倾斜了一个角度。

  

      然后,他们就像一堵墙,就如一道波浪,就那么简简单单的跨前三步,但每一个人的姿态,每一个人手里的陌刀,却依旧纹丝未动。

  

      直到……

  

      领队的什长大喝一声:“杀!”

  

      陡然就是金戈铁马一般的战场气息扑面而来。

  

      他们整齐划一的做出了劈砍,前进,再劈砍的战术动作。

  

      在阳光下,陌刀的刀身,闪烁出让人胆战心惊的光泽。

  

      那个羽林卫的小队,宛如一台可怕的绞肉机,似乎要将一切都搅碎!

  

      “其徐如林,其疾如风,侵略如火,不动如山!”李沮在心里赞叹着,宛如欣赏了一次华美的歌舞表演。

  

      这支羽林小队,用着只有军人,只有硬汉,只有大丈夫才能欣赏的艺术,将几个简单的动作,变化成了一曲军人的礼乐,一声武人的长鸣!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李沮深知,这样默契的配合,如此可怕的协调性,以及那么恐怖的纪律性的背后,到底有多少汗水和日夜辛勤的训练。

  

      仅凭着这支小队的方才的表演。

  

      他们在云中郡,就已经足够列入郡守魏尚的视线,成为云中驻军的精锐和重点培养对象了。

  

      更何况……

  

      他们的武器……

  

      李沮的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那支小队手里的武器!

  

      “这是对抗匈奴骑兵的神器啊!”李沮在心里激动万分的想着。

  

      在汉军的旧有武器中。

  

      就以昔日的王者长戟为例吧!

  

      长戟是过去汉军重步兵的主战武器,它是戈矛的综合体。

  

      既能横劈也能直刺,还能倒勾,甚至可以作为格挡兵器使用,在实战中,常常有惊人的威力。

  

      所以,汉军的主力部队,过去,中军主帅阵前,都有一支长戟兵方阵,以保护和掩护中军。

  

      但长戟,在与匈奴人的对抗里,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先就是笨重。

  

      这也是现在材官衰落的原因。

  

      一柄长戟,光是戟部,就重达数十斤,非精锐不能使用。

  

      哪怕猴版的长戟,也常常有二三十斤重。

  

      其次就是长戟兵,必然是重步兵,全身披甲,以此来抵抗匈奴骑兵的箭矢。

  

      这就使得它移动缓慢。

  

      当然,这些都是小问题。

  

      真正的关键在于,要玩好长戟,需要长期训练。

  

      哪怕是李沮这样的材官世家,他有一年多没练,现在再让他去持戟,他都会有些不适应。

  

      更何况,长戟在应敌时,反击手段太单一。

  

      戟,虽然可以劈砍也能直刺,更能当勾子,甚至还可以客串一把长刀。

  

      但,正因为太全能了。

  

      所以,它劈砍不如斩马剑,直刺不如长矛,勾人不如锁链,横扫不如长刀。

  

      面对来去如风的匈奴骑兵,手持长戟的重步兵,实际上就是个靶子。

  

      是以,汉军的材官部队,永远无法离开强弩部队的掩护。

  

      过去历次战例都表明,在野战中,至少需要双倍的兵力,汉军的材官+强弩部队,才能在正面抗衡和逼退匈奴骑兵!

  

      这才是材官现在的尴尬所在——进攻性几乎为零,只能被动防御!

  

      马邑之战后,汉军由战略防御,转向战略进攻。

  

      朝野上下,全军上下,都是进攻的声音。

  

      大家都不想带只能被动防御的材官玩耍了。

  

      总觉得带上材官,不仅仅要拖累军队的度,还要影响大家的效率,更重要的是,还没啥作用。

  

      与其带着材官,不如带上更快,更灵活的强弩部队。

  

      但,陌刀就不一样了!

  

      看似,陌刀只能进行简单的劈砍。

  

      除了劈砍,还是劈砍。

  

      但是,足够大的刀身,提供了足够的杀伤面积。

  

      敌人不管从那个方向来,骑术如何精湛,我自一刀一下,除非对方全身着铁甲,不然就是连人带马,一刀两断。

  

      而且,简洁的设计,也使得陌刀比长戟能更灵活。

  

      长戟劈砍一刀的时间,陌刀估计能劈砍两次了。

  

      另外,就是,陌刀跟长矛一样,并不需要多么繁复的训练,就能掌握陌刀的使用方法。

  

      士兵也不需要去考虑,面对敌人,我到底是直刺?斜刺?还是劈砍?或者把他从马上勾下来?

  

      简简单单,就是一刀下去。

  

      并不需要怎么动脑子。

  

      更重要的是……

  

      “进攻啊!”李沮在心里兴奋的喊道:“这是为进攻而生的武器啊!”

  

      步兵吊打骑兵,这在历史并不是没有生过。

  

      譬如,当年秦军在蒙恬的统帅下,经略河套。

  

      包括匈奴在内的所有胡人,全部被秦军打的不敢南下牧马。

  

      蒙恬的那支长城兵团,就是靠着铺天盖地的箭雨,以及长戟、长矛和长戈组成的方阵,让一切夷狄,都狼狈奔逃。

  

      秦军直接占领阴山,在阴山以北,设立防线。

  

      只是,现在,已经没有人知道,秦军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

  

      那支追随蒙恬驻守河套的长城兵团,不是消耗在了秦末混战的沙场上,就是被项羽坑杀了。

  

      少数幸存者,也在随后的楚汉争霸中,消耗殆尽。

  

      但另外一个例子,却是可以做为参考。

  

      汉七年,汉匈战于平城。

  

      匈奴单于冒顿,统帅主力,将汉军的车骑主力,包围在白登山上。

  

      但,汉太尉周勃统帅的汉军步卒,却自磐石南下,反过来包围了匈奴人。

  

      两军对峙七天,匈奴被迫解围。

  

      当时的周勃,就是以强弩部队为掩护,靠着长矛、长戈和长戟,步步为营,将匈奴骑兵的机动性,完全锁死。

  

      骑兵一旦没有足够宽阔的战场,那自然就会被步兵拉到同一水准。

  

      只是,这种对峙和消耗,损失很大。

  

      几乎就是拿着士兵的生命去跟匈奴人兑子。

  

      反正,汉军人多,匈奴人少。

  

      加上冒顿也不敢在长城境内损失太多兵力和太多有生力量——人家是来财的,不是来拼命的。

  

      而且,自那以后,匈奴人就改进了战术。

  

      出现了回身射、下马步射和袭扰、侵袭和多路并进等等战术。

  

      进攻和防守,总是在相互进化。

  

      就像矛与盾。

  

      盾更坚固了,就逼迫矛一定要更锋利。

  

      此消彼长,永远处在一个循环中。

  

      但马邑之战,打破了这个循环。

  

      汉军的材官,再也不需要去考虑怎么让自己的防御更牢固,更无懈可击了。

  

      因为,他们失业了。

  

      国家不再需要依靠他们稳固的防御和沉着冷静的步伐来抵御外敌。

  

      汉室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骑兵和进攻,成为了主旋律。

  

      再也不需要去烦恼自己的盾为何不如敌人的锋利了。

  

      因为,汉室直接丢掉了盾,捡起了矛。

  

      而且这柄矛,比匈奴人的锋利多,也长多了。

  

      但,眼前的这支羽林小队的演示,却给李沮打开了新世界的窗户,让他眼前一亮。

  

      材官,当然也能进攻!

  

      当然也要进攻!

  

      唯有进攻,才是王道!

  

      “大丈夫,当如是哉!”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句,瞬间,几乎所有的材官都喝起彩来。

  

      他们喝彩,是因为,他们知道,哪怕这次选不上羽林卫。

  

      大家也不用担心,不用颓废,更不用傻不拉几的学习那些儒生那些士子,天天背着让自己浑身不自在,就像有无数只乌鸦在叽叽喳喳一般的文书了。

  

      北地丈夫,本来就不习惯这样文绉绉的生活。

  

      对他们来说,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大声骂娘,那才是生活,那才是人生!

  

      拿武器,比拿毛笔舒服多了!

  

      此番,哪怕选不上羽林卫,吃不上天子的俸禄。

  

      大家也可以选择回家,选择回到家族,继续祖业。

  

      有了这种神器,这种专门为材官而生的武器!

  

      大家家族的辉煌与荣誉,依旧能继续延续!

  

      当然……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

  

      许多人都用着警惕和戒备的目光打量着身周的同僚,在心里面思考着:怎么淘汰掉对方!

  

      大家都是丈夫,七尺昂藏男儿。

  

      当然想成为最好的那个!

  

      台上,那位校尉却是在那队羽林将士停下动作的瞬间,含笑说道:“诸君,现在,请诸君以十位一组,准备演练方才所见的动作和阵列!”

  

      “吾给诸君一炷香时间……”他笑眯眯的不怀好意的道:“一柱香后,诸君必须选好同伴,皆十人一组,然后,开始五组一起演练……”

  

      顿了顿,他补充道:“某会从各组之中,选择某所认为的可以过关的人选……换句话说,诸君……若是某将名额选满了,那么,后面的人,无论多么厉害,多么优秀,也只能原路请回!”

  

      他这话刚刚落下,顿时,所有人立刻就行动了起来。

  

      许多人,都像个无头苍蝇一般,到处拉人或者,求人拉自己入伙。

  

      唯有李沮等少数人保持了冷静。

  

      “敢问贵官!”李沮举手在人群里大声问道:“倘若人数不足十人,该如何?”

  

      “这某就不管了!”校尉负手笑道。

  

      这个回答,更加加重了场内的混乱。

  

      许多人甚至开始饥不择食的选择队友。

  

      但,这些都是没有经验,没有上过战场的菜鸟。

  

      像李沮这样经验丰富的材官,却都在沉静着,冷静的观察周围。

  

      然后,他们开始慢慢的挤开人群,嗅着同类的气味,走到了一起。

  

      虽然很慢,虽然没有效率。

  

      但他们知道,在战场上,整体大于个人。

  

      换句话说,不够优秀的同袍,是累赘。

  

      与其找九个手忙脚乱,连组织和调度都忘记了的菜鸟。

  

      不如找一个能与自己配合默契,相互呼应的精英!

  

      终于,在那柱香燃尽之前,李沮与九个材官走到了一起。

  

      几乎泰半都是熟人。

  

      当然,也有些陌生人。

  

      不过不要紧,只是稍微交谈,交换了一下看法后,大家就决定组队了。

  

      既然要组队,那就需要一个什长来号施令。

  

      这很重要!

  

      但,在这样的情况,是来不及比拼武力或者用其他办法来决个高低了。

  

      所以,大家的想法很快就统一到了一起——既然无法决定,那就抓阄!

  

      抓阄的方法也很简单,大家在地上随便找了十根杂草,然后约定,谁抽到最长的那根,谁就是什长。

  

      李沮的运气不错,他抽到了代表什长的那根长草。

  

      而在这个时候,演武场中也开始第一轮的演示。

  

      如众人所料,仓促的联合在一起的菜鸟和老鸟们,在演戏过程中,错漏百出。

  

      不是有人慢了一拍,就是有人快了一步。

  

      即便勉勉强强节拍踩在了一起,动作也都出现了变形。

  

      而且,因为他们几乎没有选出什长,失去了领导者,越到后面,就越混乱。

  

      而一旦出现了混乱,就无法再挽回了。

  

      这样的演练,当然是不合格!

  

      几乎没有等他们演练好,那个校尉就命令终止了演练。

  

      “匈奴人都比你们的演练强!”校尉鼻孔里哼着,咆哮着驱逐了这些残次品。

  

      有了这些人的教训,接下来的队伍,吸取了经验,在上阵前,仓促决定了一个队率。

  

      这下子倒是有些模样了。

  

      但可惜……

  

      “就是找一群民夫,也比尔等强!”校尉淡淡的做出评价。

  

      这个评价比刚才高了一点,但也就是一点而已。

  

      让许多人都羞愧的低下了头颅。

  

      当然,也有人不服。

  

      一位似乎颇有背景的材官,站了出来,大声的质问着:“非吾之过,皆左右之失也!”

  

      “所以,我不服!”

  

      但可惜,那个校尉充耳不闻,只是淡淡的挥手,让士卒将他驱离出去。

  

      哪怕,他一直在抗议,一直在争辩,甚至最后搬出了自己的背景:“吾乃须昌候之后!”

  

      却只是换来那位校尉的冷笑:“吾,龙候嫡脉!”

  

      “蠹虫就是蠹虫,连同袍,都不会选择,要汝何用?”

  

      这让众人都是深吸一口气。

  

      龙候啊!

  

      大家看向这个校尉的脸色顿时就变了。

  

      龙候虽然失国,但是,初代龙敬候,却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一个英雄。

  

      龙敬候讲义气,义薄云天的名声,连关中三岁小孩子都知道!

  

      “难怪这么傲气……”许多人在心里想着,看着这个校尉。

  

      …………………………………………

  

      终于,轮到李沮这一队入场了。

  

      之前的四轮,仅有一队人勉强入了那位陈校尉的眼,算是过关了。

  

      剩下的,全部被淘汰。

  

      这让李沮有些紧张。

  

      不过,当他接过从一个羽林卫的士卒手中递过来的陌刀时,他的紧张感顿时就不翼而飞了。

  

      轻轻抚摸着陌刀的刀柄。

  

      “这才是丈夫的武器啊!”李沮像呵护着情人一样抓住凹槽处的刀柄,将它立在地上,在这瞬间,李沮就知道了,自己应该如何这把武器。

  

      在他的眼前,甚至仿佛出现了一队疾驰而来的匈奴骑兵。

  

      他举着陌刀,站在自己的队伍中,身体微微前倾,说道:“陌刀威武!”

  

      然后,他大声的喊道:“陌刀威武!”

  

      于是,其他小队成员也不由自主的跟着他一起喊道:“陌刀威武!”

  

      是的,在接触陌刀的这短短时间,这些昔日的材官,就已经为这柄武器的威慑力和杀伤力以及实用性而倾倒了。

  

      它的刀柄,它的刀身,甚至,就连凹槽处的抓握点,都是这么的迷人,这么的美妙!

  

      每一个人的心里,仿佛都在欢呼着,都在呐喊着,都在雀跃着。

  

      模仿着方才所见的动作,李沮带着小队,一边轻轻的提示着,一边仔细观察着,随时调整着整个队伍。

  

      这样的工作,他在过去二十七年,重复了上万次。

  

      “有点意思……”那位校尉的眼睛从李沮这一队人身上闪过:“勉勉强强,算是可以调、教吧!”(未完待续。)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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