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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沈默和萧颜到大厅门口,忽然挽住了萧颜的胳膊。
“你干什么?”萧颜挣脱了一下,没挣脱开。
“这也是规矩,如果一男一女进去,两人必须手腕手,当然母子和父女除外。”
萧颜很不自在:“有钱人的破规矩。看在能穿漂亮衣服的份上,就让你再占我一回便宜。”
两个人步入会场的时候,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沈默从容不迫,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紧张。这场面他见得多了,没什么好紧张的。萧颜则没有那么从容。她紧张地东张西望,一脸惶恐中带着一些期待。刚才还不太乐意和沈默手挽手,现在则是紧紧贴在沈默身上。
没有女孩会拒绝宴会,因为在宴会上可以穿着漂亮的衣服,还可以受到众人的瞩目。萧颜自然也是如此。
沈默拍拍她的手,轻声说:“不要紧张,没什么大不了的。都是一个脑袋两条腿,没什么差别。”
萧颜还是有些紧张:“很多人啊,而且、而且、很多都是在电视上见过的。真的,好多都是演艺圈里的。”
沈默问她:“你很爱看电视吗?”
萧颜点点头,说:“我没怎么接触过社会,从小就喜欢看电视,还有看电影。”
沈默巡视了一下周围,倒是有不少眼熟的,不过没什么交情。
沈默安慰萧颜:“没关系,不就是几个人吗?你就把他们都当成南瓜。那样就不紧张了。”
这话把萧颜逗乐了。她打趣说:“哪有你这么说话的。还南瓜,哪有这么多南瓜。”
“怎么没有,万圣节的篝火晚会上,南瓜头比这要多得多。”
沈默绝对紧张不起来,他做什么事情都显得游刃有余,即使办不好,也会显露出一副不过如此的表情。
有人叫了一声沈默的名字。沈默回头一看,是个金发外国人。
沈默脸上现出不太寻常的惊讶:“哦,查理斯,你还活着?!你不是在曼哈顿跳海自杀了吗?!”
金发外国人耸耸肩:“唉,本来是跳下去了,不过没死成。经过这件事,我就什么都想开了。破产就破产了。重头再来就好,现在我的公司又开起来了,不过,小了一点,就七八个人。”
两人用英语说话,还略带着一些口音。萧颜当然听不明白。这样一来,她就被冷落在一旁。被冷落的滋味可不好,等得久了,她就有些不耐烦,高跟鞋不断地敲击地面。
那个金毛瞥了一眼萧颜,有些奇怪地问沈默:“这位小姐是你的女伴?”
沈默耸耸肩:“没错啊。”
“看来你虽然是商场上打了败仗,在情场上却获得了胜利。”
沈默摇摇头:“不能这么说,首先我在商场上还没有失败,只要我还在,那我就还有东山再起的希望。怎么能够说失败呢?第二,我在情场上也没有收获胜利,这位只是我的朋友,没有特殊关系。”
金毛笑笑,前半句他觉得不无可能,至于后半句,他可不信,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在身边,怎么可能不动心。
那边顾完我和凌展颜已经站在了众人之前,面前是香槟塔,高级香槟酒从塔顶倒下去,霎时光华一片。
掌声响起,热闹非凡。
“真是够吵的。”沈默小声抱怨一句。
萧颜说:“我还以为你很喜欢这种场面呢。”
“谁喜欢?我才不喜欢呢!一个个衣着华贵,面带微笑,其实彼此之间没有什么真正的联系。至于感情,更别说了,没有利益往来的人不会说上一句话。还是古人说得好,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什么西,什么往?”
显然,萧颜没有听明白这句话。
沈默笑笑,说:“有空多读读书,这是当年司马迁写的《史记·货殖列传》里的名言。意思就是说,这天底下的人都是为了一个钱字才互相来往。”
“说得还真没错。不过你就不会用点浅显的话说吗?老是说点我不懂的,就算是你骂我我也不知道呢。”
沈默古怪一笑:“说得没错,以后我就这么办了。”
萧颜气得哼了一声,也跺了一下脚。她的鞋一定很多。因为她总是喜欢跺脚,不论是高兴的时候,还是不高兴的时候,都是一个表现,就是跺脚。
顾完我拉着他的新娘穿梭于人群之中。他是在向来宾介绍。从理论上说,这个环节显得不是那么重要。在这里的人,没有一个人不认识凌展颜,毕竟人家是大明星,虽然只是这两年走红,但她可说是红透了半边天。
凌展颜频频点头,向这些社会名流达官贵人们问好示意。她很享受如今的身份,从歌星到贵妇,这可是质的飞跃。
“新娘真是漂亮。”萧颜啧啧称赞。
“如果你愿意,我也可以让你当新娘。”沈默突然说。
萧颜转脸看着他,用不可思议地口吻说道:“你该不会想向我求婚吧?”
声音有点大,周围但凡懂得中国话的人都转过头,盯着这两个人。沈默成了这些人目光的焦点。他被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只好咳嗽一声,低声向萧颜解释:“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那个……要是喜欢的话,我过两天带你到婚纱店去试试,我估计那的人不会拒绝。”
萧颜恍然大悟般地点头:“就是这个?”
听她的口气,好像不屑一顾。
萧颜停了一下接着说:“其实,婚纱只有在婚礼上穿才是最美丽的。其余的时候,嗯,穿起来估计感觉也会不错,只是婚礼一生只有一次。”
“谁说的?”每当萧颜憧憬浪漫的时候,沈默就会适时地泼盆冷水,“这年头结婚可是很普通的事情。我认识一个富翁,他已经结过八次婚了。新娘都是当时的大明星,最小的一个21,最大的那个41。你可听好了,他第一次是和那个41岁的结婚,第八次是和21岁的结婚。第一次和第八次之间隔了足足十五年,平均每两年结一次。”
萧颜说:“你认识的都是怪胎加混蛋!”
“不,这叫潇洒。”沈默嘴里最不缺少的就是胡搅蛮缠,“有些女人就是如此,好莱坞影星伊丽莎白·泰勒和七个人结了八次婚,也不少。用德云社的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的妈啊,太刺激了。”
真想象不出来这个家伙是从美国回来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在京津一带听着相声长大的。
顾完我走到沈默面前,向他和萧颜敬酒,这两个人被理所当然的认为是一对。
沈默端着酒杯,说:“怎么?你也喜欢这种老一套的规矩?”
顾完我说:“那当然,怎么算也是炎黄子孙。”
沈默说:“我还以为你会找个教堂,然后让那个牧师或者神父什么的问你,你愿不愿意娶她,无论是缺胳膊还是少腿?”
顾完我爽朗一笑,说:“那个已经举行过了。我们在美国的一个教堂里进行的,现在在中国当然是要用中国式的。哦,还有,不是缺胳膊少腿,是无论富贵或是贫贱,无论健康或是生病。”
这两个男人共同举杯,一饮而尽。
女人说话的内容总是和男人不同。萧颜看着凌展颜的婚纱,用异常羡慕的口吻说:“展颜,终于结婚了。这么快啊。我还以为你会再等两年呢。”
凌展颜甜蜜一笑,只是把酒递过去,举了举杯,敬酒,却并没有说话。
沈默真的搞不清楚萧颜说的话到底是真是假。她老是说认识凌展颜,可凌展颜对她的态度却让沈默摸不着头脑。凌展颜的表现就像她的姓氏一样,总是冷冰冰的。或许,她的笑容只留给顾完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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