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靠门坐着,本来准备先享用一下午餐,没想到雾里会有东西向我们移动。頂点小说,不过从移动的速来看,好像并不危险,现在要是能走过来个什么守护者之类的,给我们解答一下所有的疑问,再好好款待我们一下,之后把我们安全的送出去,那将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
我带着无比的期待,等待雾中飘飘的身影,脑海中浮现出各种神秘女的相貌。可是那个移动的物体越近,我们就越觉得不对劲。
当我们完全看清那是什么的时候,所有人都吓得站起身,手里的虾也忘记往嘴里放,全部靠着石门向后退,缩在一起。
那正是昨晚的狼,它如同散步一般,四肢轻快矫捷的慢跑到我们的不远处,身上的皮毛在白天看质地更好,随着小跑时的颠动,厚重的毛皮上泛着光泽。
在那只狼的口中,正叼着一条大号的鱼,鱼的种不知道,至少有二十斤。
那只狼在我们不远处停下脚步,恭敬的低头张口,将口中的鱼放在地上,然后发出了一声悠长的嚎叫,转身又回头看了我们一眼,就徜徉而去了。
待那只狼重新消失在迷雾中后,我们几个像得到生日礼物的孩般,高兴的跑向那条大鱼。
鱼在胖哥的手中还活蹦乱跳,胖哥高兴的说:“哈哈,果然没错,那些果就是狼给我们送的食物,看,这回送来的是鱼,每餐换食谱,还真是周到啊。”
本来大家平时嫌脏都不愿触碰的鱼,现在简直如同至宝一般,都抢着想摸摸那条鱼,我想受宠若惊之余,大家高兴的主要原因还是来自狼。
本来我们以为是死敌的动物,竟然主动向我们抛出友谊的讯号,狼群既然和我们是站在一边的,那我们今后再遇到什么危险,说不定就会多一群强力的帮手,先安全问题就解决了。
再就是动物与人之间这种超乎寻常的关系,让每个人都兴奋不已,本来在我们心中无比凶狠的食物链顶端的生物,现在竟然变得如此好相处,狼在我们心中马上从阴险狡诈、穷凶恶,变成了善良懂事、聪明可爱的动物。
也不管什么吃人家嘴短了,狼群的好意我们怎么好意思拒绝?大家不用分工,便都着手忙活起来,没一会,那条大鱼已经在姜漓娴熟的烧烤技巧下,变成了香气四溢的美食。
我拿刀把鱼切成段,大家就着壶里的水,开心的大吃起来。
一边吃胖哥还提醒大家:“哎,你们少吃点,那鱼留出一些,万一咱们的狼朋友来了,给它们吃,别咱们都给吃完了。”
平心而论,我也算是胖哥的知己好友了,他吃东西不顾他人的毛病,我花了二十多年的时间都没改变,没想到就因为狼的一次雪中送炭,马上一八十大转弯。看来这次胖哥不只是感激,更多的是感动,发自内心的把狼群当成了朋友。
虽然大家都还没怎么吃够,但还是自觉的剩下半条鱼没有吃,期待那只狼再次出现,我们能借花献佛表达一下谢意。等了半天狼也没出现,看来这狼群还挺忙,没那么多空余时间再来看我们。
胖哥把剩下的半条鱼切了切,重新分给大家,自己还留了最大的一块。
我嘲笑胖哥说:“不给你狼哥留了?”
胖哥笑着说:“哎,人家自己能抓,看不上咱们这分吃一条,你就踏实吃吧。”
我马上反驳:“我有什么不踏实的,怕是冷了某人的一片孝心。”
胖哥斜着眼瞅我,狠狠的咬了一口鱼肉,表示示威,嘴里塞满了鱼肉,也没再说话。
大鱼的好处就是几乎没有刺,只有中间的大鱼骨,口两口我们就把剩下的鱼肉吃完。
胖哥嘴里的鱼肉还没完全咽下,雾中又传来了狼的嚎叫声。
苏日娜一拍胖哥后背说:“完了,人家回来了,你把鱼肉都给吃完了,狼哥一生气该把你吃了。”
胖哥没好气的回苏日娜:“去去去,小丫头片懂什么?这句话的意思是,吃饱了么?走吧,干活了。”
姜漓笑着说胖哥:“你别瞎扯,我怎么不知道你还懂狼语?”
我马上替胖哥解释:“不是他懂狼语,傻都知道,这是狼群的召唤,一定是和之前一样,叫我们朝那个方向走,要引我们去一个地方。”
姜漓指着身后的问:“那这门我们不开啦?我还想看看门后是什么呢。”
燕秋说:“没准是刚才那只狼王送鱼的时候,看见我们没办法打开大门,领我们抄小道呢。”
姜漓只好作罢,无奈的说:“那好吧,咱们去看看,反正这门在,也跑不了。不过那只可不是狼王。”
我马上问她:“你怎么知道不是狼王,狼这种动物你也懂?”
姜漓说:“我对动物的了解也是不少的,而且独角之前不是说过?出来捕食的都是母狼,真正的狼王是公狼。狼王的工作只是管理氏族体系,调整狼群成员间的关系。指挥捕猎作战的,只能称作头狼,也就是带领捕猎团队的小队长,一般是狼后。”
“狼群还需要调解?难道狼群中狼王是居委会主任?”我不解。
姜漓被我逗乐了,回答:“可以这么说吧,狼群也是群体,也会出现内部矛盾的,所以就需要有一个实力远超的狼王,来做中间人,稳定狼群中的社会关系。比如头狼捕猎后,把食物带回去,那些参与捕猎的狼,分到的食物就会多一些,出力少的就会分到的少,或者干脆饿肚,自然会对分配食物的狼表示不满,这时候就需要狼王出来,武力制止逆反情绪。而且各种狼群的制也不同,有的狼后是不允许其他母狼和狼王生宝宝的,除了自己的女儿。而狼后自己却可以很随便,所以有的狼群中,一些第二代的母狼,很有可能都是同母异父的。独角说的那种一只公狼,一群老婆的状态不是所有狼群都如此,只在狼群中占少数。”
姜漓这套理论,把我们所有人都说得目瞪口呆,没想到关于狼的习性,姜漓比独角懂得还多。
这也反映出姜漓确实是个古灵精,当初独角给我们讲的时候,她居然一言不发,不赞同也不反驳,还在那里装傻装好奇,结果那单纯无知的外表,把我们全给骗了,就这招远不输她那个会演戏的妹妹,还真是双胞胎,基因绝对相同。
狼群又发出了嚎叫声,我们知道那是催促的声音,也不敢耽搁,大家背起包重新上。
又是一段长途跋涉,古战场也被我们走到了边缘,那些碎了一地的白骨,已经慢慢被我们甩到了身后,这时才发现,一直在白骨堆里走,大家的眼睛都花了,即使离开了遍地的白骨,眼前还是不停晃动着白骨的影,适应了好半天才重新恢复。
跟着一会一声的狼叫,我们前面传来了哗哗的水声,我们现在已经是老司机了,听水流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条并不算大的河流。
要不怎么都说有熟人好办事呢?我们走累了走渴了,壶里的水又刚好消耗殆尽了,河流就出现了,正好补充我们的水量储存。
大家加快了脚步走向河边,按照我的理解范围,应该是越到河边雾越大,没想到到了河边,大雾完全消失了,也能看见头顶的阳了。
大雾没了,能见也变高了,河的对岸出现了一片,各种草本植物构成的绿洲。
就在河边的大石头上,蹲了只狼,石头下面也围坐了四五只,都在目不转睛的看着我们五个人,活像某个牌服装的广告。
这些狼的个头都差不多,颜色其实就一种,黑灰色,只不过有的偏灰,有的偏黑。
不用多想我们也知道,这群就是从昨晚与我们第一次见面,到目前为止一直在给我们引的那群狼。
虽然我们已经知道狼群并没有敌意,但还是有所忌惮,不敢靠得近,只在远远的河边休息,洗脸、打水,除去行的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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