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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尘,这里怎么可能没有音乐?没有吉它?没有歌?我要唱给天空,唱给大地,唱给一切有生命的和没有生命的存在!”她仰起头,对着天空,放开喉咙,遥遥地吟叹。她的音色纯美、高亢、悠长,余音袅袅,在山谷里回响着,回响着……
小贤合上双眼,去仔细聆听那自己的回音。她的眼睛已湿。她无法不感动,无法不沉醉。
她转回头,正触到陆逸尘那幽深的目光,赞叹的眼神。她的心已迷失,她的人已迷失。
她拿起吉它,无言地递给他,无言地凝望着他,无言地倾听那一串串音符从他指间流出,汇成一个优美空灵的音乐天堂。
真的,听他、看他弹琴都是一种绝妙的享受。他的手秀美、修长,他的手指坚定、灵活而有力,他的演奏永远挥洒自如、随心所欲。她一向都固执地认为他的手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一双手,她永远感动着那双手所创造出的奇境。记得当年在大学校园,他的吉它不知吸引过多少女学生,而这一刻,他的琴声只为她拥有,为她倾述。
不知不觉,她随着音乐轻吟浅唱。要知道每一支歌都是一个美丽的神话,每一支歌都是一次心灵的感悟啊!她用她的心灵吟唱着,她的歌声甘醇甜美,与他的琴声完美和谐地统一起来,在山谷里萦绕着,荡漾着……
蓝的天,绿的水,清爽的山风,悠悠的鸟语,加上陆逸尘的吉它,小贤的歌,秋实的画,玲玲和洋娃娃的舞,结果会是怎样的一道风景,一泓心醉?
小贤一直以为那个以青山为伴、超然物外的画家、牧场主是不食人间烟火、清心寡欲的,今天她才发现他并非“神话”,他也和普通人一样有丰富的情感需求,和普通人一样有种种弱点和缺憾,就好比陆逸尘永远学不会秋实的烹茶绝技,而秋实那双握惯了画笔的手就怎么也驯服不了整齐排列的六根琴弦。
当初陆逸尘曾打赌在两个月之内教会他弹奏,结果虽然陆逸尘倾尽全力,却还是输得一塌糊涂。不过秋实那标准的男中音却是极具磁性的,比起陆逸尘那发炎肿胀的咽喉,不知要好过多少。
他们伴着吉它的弦律,一起吟唱,唱醉了天空,唱醉了河流,唱醉了山谷,唱醉了日月。
是的,日醉了,月也醉了。山月朦胧,似醉了的眼神,迷离地偷看着渐渐沉睡的大地。
夜,美绝。
夜,凄绝。
星星寥落,万籁俱寂。偶尔从远处传来一声野兽的嘶吼,或者是被惊飞的山鸟从空中划过发出的鸣响。山里的夜,是别有一番滋味的,这样的夜,也是很难让人入睡的。
夜色里,秋实仰望着天花板,缓缓地问:“逸尘,你第二次带这个女孩上山来了。你不是要告诉我你爱上她了吧?”
“天知道!我居然会爱上她!”
“看得出来。她很幸福。被人爱是世界上最愉快的事了,对不对?”
陆逸尘沉默。因为他无需回答。
秋实轻轻地叹息:“你知道你现在有多憔悴吗?你的脸色疲惫极了,我看不见一点热恋的光彩。”
陆逸尘笑了起来。
“喂!我在说正经话,你笑什么?”
“知道吗?你的口气象我妈。小时候我不舒服的时候,她总是问我,‘你的脸色这么难看是不是病了’。”
“这很好笑吗?”
“不是。”
“你有没有不舒服?”
“应该没有。”
“那你的脸色为什么这么难看?”
陆逸尘干咳了一声。夜色中,他的面容很朦胧很模糊。他淡淡地回道:“讨论这个问题有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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