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与天共舞 > 第三章:狼崽子

?玉龙山下,玉龙镇,据说古时有一白蛟在此得道化龙,故而得名。

  

  一个普通的早晨,镇上的居民如常日里一样开始忙活着自己的营生,一条不怎么宽敞的街道上逐渐喧嚣了起来。

  

  醉香居,玉龙镇上一家小酒馆,因主人家独家酿制的“半里香”而在小镇上颇具人气。此时一位衣衫褴褛的中年乞儿走到了酒馆门前站住,像是在等着什么。店里伙计看到他,马上从就柜上拿出两壶酒,跑到乞儿面前,“先生,这是今天早上的酒已经给你准备好了……”

  

  “嗯!”乞儿随意的应了一声,拿起酒壶都不看一眼就朝路边走去。

  

  “先生……这酒喝多了会伤……”老伙计还想多劝解几句,可那人根本没有要听的意思,老伙计只有无奈的摇了摇头。

  

  这是一个怪人,六年前来到这个小镇上,老伙计清楚记得,当年这人第一次来到镇上的时候就把他们酒馆里的酒全部给包了,一人足足喝了三天三夜,不省人事;自此后,几乎每天都会来酒馆来大醉一场,那场面让人记忆犹新。可是这人从来不事生产,身上的钱花完了,就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当了换酒钱,到了最后欠了酒馆一屁股债不说,自己还沦为了一个吃百家饭的乞丐。当然这个酒家的老板对这位白金客户还是有点了解,从他第一次来时的行头就知道这不是一般的人。所以当时酒馆老板就想请他帮忙处理一件和行业对手的纠纷,开出条件只要他帮他解决这个麻烦,不但以前的欠下的帐一笔勾销,还可以继续一直为他提供免费的酒水。当然这一切,老伙计确实不知道的。

  

  于是,第二天酒馆老板的对头就横死家中,酒馆老板这才知道自己惹了一个狠角色,所以也不敢违背诺言,但对于这种酒鬼他也不敢拿出好酒来,而且每天早中晚每次只限两壶酒,不过这乞儿倒也讲理,没有要求再多。这才出现了刚刚那一幕。

  

  在街道的一个角落里,中年乞丐半躺在石阶上,拿着酒壶往嘴里灌。这里是好似他的地盘,没有其他的乞丐在附近叨叨。这时,几个顽皮的孩童在街上追逐打闹,看到石阶上的乞丐,玩闹之心顿起,捡起街上的石子或泥土朝乞丐身上砸去,一边砸还一边叫:“酒疯子,臭乞儿……”,他们之所以肆无忌惮,却是知道这乞丐不会对他们怎么样。确实乞丐用一只脏兮兮的手遮挡的石子图块,另一只手死死护住酒壶,看着这些孩子,那浑浊的眼神中露出悲哀之色。

  

  “住手!”这是在街道的另一侧一个穿着兽皮的孩童喝止住了这群顽童。

  

  “呦……我一位是谁呢,原来是住在山上的狼崽子啊!”一个个子较大的孩子说道。

  

  “你们是坏孩子,这么多人欺负一个老爷爷!”乞丐此时蓬头垢面,头发花白,看起来确实是一位花甲老人,“你才是坏孩子呢,”一个女孩子说道,“我妈妈说了,你是喝狼奶长大的,以后一定会是个坏人!”

  

  “花花说的对,这狼崽子是坏孩子,我们一起打他!”高个孩子鼓动大家,说完一群孩子一拥而上。

  

  这兽皮少年较之同龄人略显魁梧,刚开始还能招架,可是双拳难敌四手,马上就被打翻在地,身上的兽皮也被撕扯开来。

  

  几个孩子打累了,“一个酒疯子,一个狼崽子……哈哈……”几人叫嚣着走开了。

  

  乞丐没有理会发生在自己周边的这场斗殴事件,依旧我行我素的喝着自己的酒。突然一阵反光晃过他的眼睛,让他不自主的望了过来。

  

  此时孩子已从地上爬了起来,整理自己的衣物,刚那晃过乞丐眼睛的白光正是他脖子上因衣服被撕扯而显露出来的玉佩。

  

  “那玉佩……”乞丐瞪大了眼睛。这玉佩他太熟悉太熟悉了,这几年他天天喝酒,醉生梦死,忘记了太多的事情,可是就是那晚的事情刻骨铭心,挥之不去,那枚锦鲤玉佩深深的印在他的脑海里,“没错就是这枚玉佩,一模一样,怎么会在这个孩子身上……“此时他心里百感交集,难以言表。

  

  没错,这个乞丐就是当年的金先生,当时他发现孩子不见之后,以为孩子被野狼给叼走了,可是大雨瓢泼,路上没有留下任何蛛丝马迹,一连几天他发疯似漫山寻找……一时间玉龙山上狼遭了殃,可是当他端了几十个狼窝还没有找到任何孩子的痕迹后,他绝望了。

  

  他来到廖姬跳江的地方,他想一死了之。可是他怕了,他没有面目,也不敢面对九泉之下的夫人,所以他选择来到这附近的小镇上做一个活死人。

  

  他仔细打量着这少年,那泪痕划过那脏而清秀的两旁,那双眉目分明有当年夫人的神韵……

  

  这时一个同样穿着兽皮的中年人走了过来,身上还背负着一章大弓,看见抽泣中的孩子,急忙问道:“怎么了,又和人打架了!““他们不喜欢我,是他们先打我的!”孩子委屈的说道,“我只是想帮那位老爷爷!”孩子一手擦着眼睛,一手指向金先生。

  

  中年人看过来,看见一个老乞丐正瞪大眼睛注视着自己的孩子,一动不动,感到一阵不安,连忙抱起孩子,转身就走,“嗯,好孩子,你做的对,我们今天先回去了!”

  

  “可是,今天还没有买糖葫芦吃呢!每次下山,爹爹都会买给我吃的!”孩子说道,“还有阿姆也等我给他带糖葫芦吃呢!”

  

  “今天,你唐叔叔去外地了,没有糖葫芦吃了!”

  

  “哦!”孩子很乖的应道。

  

  金先生呆了许久,看到那父子俩离开,回过神来。丢下视如生命的酒壶,跟了过去,一些熟悉这乞丐的居民见了一定会惊讶,这个整日里迷迷糊糊的乞丐走起路来竟然这么沉稳矫健,行云如水。

  

  金先生毕竟有着武宗的修为,虽然这几年荒废了,可是底子还在。中年人虽然常年狩猎,警觉度不差。可是金先生一路跟踪,也没有发现。

  

  金先生一路跟踪他们,直到他们进了山间的几间茅舍。这里应该是他们的家了,金先生暗道,他并没有进一步的行动。不消一会,两人再次离开茅舍的时候,金先生潜入进去。寻找线索,很快他就发现了当年的那件襁褓。就在这时,中年猎人进入了房间,见房间里多了一陌生人,来不及反映。金先生单手将他制住,顺手将门关上。

  

  金先生将猎人抵在墙上,面对面的问道:“说,这外面的孩子是谁!”

  

  猎人涨红了脸,喘着出气,艰难的答道:“当……当然是我的孩子!”

  

  “胡说~我看过了,这里就你和这孩子两个人,而且这襁褓也是你这种山里人家用的么?还有他胸前的玉佩!”金先生攥着猎人的脖子更紧了。

  

  猎人明白了,这是孩子的正主找上门来了,突然一种害怕的感觉涌现心头,他不想失去这个孩子,可是面对眼前的人,他毫无反抗之力。可是,对于孩子这或许才是公平的吧,“你……你先放我下来!”

  

  金先生松开了手,猎人半伏在地上,咳嗽几声,然后靠在墙上,“他是山神赐给我的孩子……”,带着惆怅的声音,猎人将那晚的事情叙述了一遍。

  

  金先生听完以后,双目迸发异彩,“哈哈哈……”声音如哄,不在是刚刚那种病态的沙哑,“夫人,你的孩子还活着,我终于找到他了,哈哈哈……”

  

  晌午,醉香居,老伙计拎着两壶酒在门口观望,“咦!今天倒是奇怪,都已经超过时辰了,这老先生竟然还没有来取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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