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极品乐坛 > 第九十四章 法院开庭

?十月下旬,滚音乐队发行的《不说再见》终于突破了百万大关,成为了华夏摇滚史上的第一张黄金唱片。

  各路媒体和报刊也对《不说再见》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们在为《不说再见》唱赞歌的时候,也算是替摩登公司做了免费的宣传。

  突破百万大关之后,专辑销量渐渐的走缓,预计在一个月后的总销量能达到150万张左右。

  这一次的专辑大卖,可谓是摩登公司的大丰收,他们在专辑方面达到千万级别的盈利,同时还能帮客户洗掉了几千万的黑钱。

  就在摩登公司忙着庆祝的时候,版权纠纷案件正式开庭。

  根据网络的单曲销售统计,《无地自容》这首歌的单曲销量占了专辑歌曲总销量的40%,这说明《无地自容》是新专辑里最受欢迎的曲目,因而这首歌的版权归属问题一直都是各路媒体的议论焦点。

  一大清早,记者就赶到了庆海法院的大门口蹲点守候,希望能够在第一时间采访到有价值的新闻。

  早晨八点四十五分,颜韵打车来到了法庭外,刚一下车就看到了黑压压的人群。

  蜂拥而至的记者给颜韵带来了很大的压力,虽然她早已经做好了应付媒体的准备,但是真看到黑压压的记者涌过来的时候,她还是紧张不已,生怕自己不小心说错话。

  啪啪啪——

  照相机的声音此起彼伏,有记者拿着录音话筒冲到了颜韵的身前,问道:“你好,我是《新娱乐》的记者,关于这次版权纠纷案,你是否有必胜的把握?”

  颜韵调整了情绪,回答道:“《无地自容》的版权毫无疑问是属于我的委托人,我相信法院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如果确立了版权归属,你们会向滚音乐队提出赔偿吗?”有记者问道。

  颜韵:“当然,版税是作者的合法收入。如果法院确立了当事人的版权,我们一定会向摩登公司索要版税。”

  记者:“《不说再见》这张专辑销量过百万,《无地自容》的单曲销量占40%,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颜韵愣了一下,在心里简单的算了一笔账,之后笑着说道:“那应该是很大一笔收入吧!”

  一般来说,歌曲版税是专辑销售价格的10%——20%,具体价格要看具体的协议。滚音乐队未经许可就使用歌曲,其版税收入将会按照最高的20%来计算,也就说每一张专辑的词曲版权费用就有9.6元。

  这9.6元的词曲版税是十首歌的总和,而《无地自容》的单曲销量占总曲目的40%,那么《无地自容》的版税也占了总版税的40%,达到3.84元。

  这就意味着每卖出一张专辑,陆辰就能获得3.84元的版税收入。

  现在专辑销量突破百万大关,这首歌的版税收入至少就有384万,如果再加上网络单曲销售,再加上侵权赔偿,总收益将会达到恐怖的500万。

  记者早就算过这笔账了,所以才如此关心《无地自容》这首歌的版权纠纷。

  此时,有记者举着录音话筒问道:“请问颜韵小姐,当事人为什么没有出庭?”

  颜韵笑着道:“格调乐队正在录制他们的第一张专辑,实在没有时间出庭作证。”

  “新专辑?”有记者好奇的问。

  颜韵点点头说道:“是的,是新专辑。专辑名暂定为《摇滚万岁》,他们希望能在十二月中旬跟大家见面,所以正忙着制作专辑,没有时间出庭。”

  在出庭时宣传新专辑,这是陆辰早就跟颜韵叮嘱过的。新辰公司资金紧张,实在没有太多的余钱去大肆做宣传,只好抓住一切能够免费宣传的机会,让记者帮忙做免费宣传。

  紧接着记者又询问了其它问题。随后不久,黑柯聘请的律师开车来到了法庭外。

  巧合的是,黑柯聘请的律师正巧是廖维扬。

  廖维扬走下车,一眼就看到了颜韵,脸上的表情显得非常意外。

  这个意外的表情被周围的记者敏锐的捕捉到了,当即便有记者询问道:“廖先生,你认识原告的委托律师?”

  廖维扬笑着道:“原告律师是叫颜韵吧?她之前在我的律师事务所里工作过,因为业务不合格,被事务所开除!”

  记者一下子兴奋了起来,问道:“这么说起来,廖律师你有必胜的把握了?”

  廖维扬哈哈大笑道:“根据我了解的情况,这场官司完全就是无理取闹。原告陆辰是个无耻的骗子、小偷,他私自将《无地自容》递交给音乐家协会进行版权认定,我们会依法向他提起诉讼!”

  记者:“能够详细说说情况吗?”

  廖维扬自信满满的道:“这桩版权纠纷案件是公开审理,欢迎记者朋友们出席旁听!”

  记者:“请问廖律师,黑柯先生为什么没有出庭?”

  廖维扬笑着道:“黑柯先生工作繁忙,委托我全权处理此案。”

  记者再次问道:“《无地自容》这首歌只有编曲署名,没有作曲者的署名,这是为什么?”

  歌曲署名的问题也是最近的热议话题之一。

  在新专辑里,《无地自容》这首歌并没有作曲者的署名,只在编曲栏写了黑柯的名字,这样的细节被很多业内人士留意到了,这让歌曲版权问题变得越发的扑朔迷离。

  廖维扬解释说道:“《无地自容》这首歌属于集体创作,不是由某一个人完成,考虑到名字太多,所以就干脆不署名了。”

  记者好奇的问:“集体创作?”

  廖维扬:“是的。这首歌的词曲是集体创作完成。”

  这些话更加激发了记者的好奇心。

  廖维扬看了看手腕上的时间,笑着说道:“咱们暂时就聊到这里,我要出庭了。”

  九点二十分,原告委托律师和被告委托律师双双走入法庭,记者也出席旁听。

  九点三十分,主审法官出庭,宣布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律师颜韵宣布起诉书,状告滚音乐队未经授权便使用了《无地自容》这首歌,侵害了原告陆辰的合法权益,她当庭出示了音乐家协会的版权登记编号,宣告原告拥有歌曲的合法权益。

  这些都是记者知道的东西,而记者不知道的则是被告的答辩内容。在陆辰拥有版权登记的情况下,滚音乐队为什么敢贸然使用《无地自容》这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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