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正午、艳阳高照,黎明城再次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下,本该门庭若市的东市大街却依旧死气沉沉,没有几家店照常开门。
这也难怪,比武大会的当天,几乎所有的黎明城居民都会前往距离东市二十馀里远的比武会场-「旭日谷」观看一年一度的比赛。
旭日谷是黎明王国境内唯一的比武会场,历史背景相当悠久,据说两百多年前,第四任骑士王与袭击阿克蕾雅各地的妖怪常有征战,训练军队与打造铁制军需品都需要充沛的水源,为了方便汲取水源以供应军需,第四任骑士王利用距离黎明城不远处的天然峡谷-「熔岩谷」作为根据地与兵器锻制场,挖掘渠道将帕烈克斯的水源接引到峡谷之中,在峡谷内形成雄伟的人工瀑布。
在第四任骑士王的精心建造下,熔岩谷被改名为旭日谷,派人将底层的谷地夷平、铺上坚固的砖瓦,两侧陡峻的山壁则被开发成缓和的坡道与冬暖夏凉的洞穴要塞,方便军队与工人在雨季时躲避洪水。独特的峡谷地形也能让发号施令的将军不必破口大骂、直到真力耗竭才能让底下的士兵听见命令。
岁月推移,时至今日,自地面凹陷下去的旭日谷在战争规模逐渐缩小的情况下,辗转成为比武用的会场,峡谷地形也方便王亲贵族发表演说,光是谷地就共占四百亩,坡道两侧的洞穴要塞与军寮都改建为观众席,可容纳七、八万人同时观礼。
即便是如此广阔的空间,也无法完全容纳来自黎明王国各地的人潮,漫长的队伍在谷外形成一条蠕动不安的巨龙,正以极为缓慢的速度挤进旭日谷中。
为了预防万一,皇城派精兵良将镇守入谷关卡,审查的过程简洁而严格。
------------------------这支军团的两名首领都是出自骑士王的直属部队-「魔法骑士团」,分别是讲究华丽与美的「雾之骑士」艾伦男爵、与擅长破坏的「壤之骑士」银牙子爵。
银牙是一名银发、英姿飒爽的武人,左眼下方有一处形似刀痕的胎记,银色的衣甲底下是刻苦锻鍊的结实肌肉、长征沙场的无数伤疤,他为了提醒露出疲态的兵士,发出咬牙切齿的咆哮:「众军不可懈怠,为了我黎明王国的安危,必须仔细检查有无可疑人士在附近游荡!」
守卫军提振精神,喝道:「是,阁下!」
艾伦拿出梳子打理自己灰色的短发,他眨著长长的睫毛、挺著尖细的鼻梁,胸口插有一朵鲜艳绝伦的玫瑰花,活像个放荡不拘的**贵族,引得排队中的少女放声尖叫。
艾伦伤势初愈,兼之年少轻狂,并没将这个重要的任务放在心上,他懒洋洋的说道:「老银,我瞧这群人都没有敌意,我们需要这么紧张吗?」
前阵子艾伦在黑市化名雾爵,痛失以二十五万两买下的陨铁,所幸他天性乐观、家财万贯,沮丧了一阵子后便不以为意。
「散漫的态度,永远都是我们魔法骑士的累赘,给我打起精神!」银牙用凶悍的眼神扫视眼前这条缓慢前进的人龙,时时刻刻都在提防不可预料的变量,忽然他的眼神捕抓到两名一高一矮的男女躲藏在岩石后方,行踪可疑,他即刻快步追上。
艾伦疑道:「老银,你要去哪?」
那对男女转身便逃,银牙撇下艾伦,他提气追出数里之外,拔出佩刀「天苍狐牙」挥出一招威吓用的刀式,岂料却被那道红色身影以细软、绵横的长剑轻松格开,银牙发出戒备的嘶吼,再出一刀「狐牙碎」企图震退对方,吼道:「…两只老鼠,鬼鬼祟祟的躲在谷外做什么?!」
深红袍的男子意动劲发,却是后发先至,柔软的绯红长剑一弹,犹若无骨之灵蛇,穿透招式细缝、直逼对手肩头,银牙似是惊讶来者武艺高强,「喔」的一声,回刀挡开,此时后方窜出一名莫约十三、十四年纪的少女,劝架似的挥挥手:「…牙,我是瓶啊!」
熟悉的模样与声调,使得银牙收刀回鞘、杀气消弥于无,他有些惊讶的看著两人脖子上所挂的琥珀玉,豋时反应过来:「瓶?你怎会来此?」
银瓶小狐甩了甩两个银色的小辫子,她像小兔子一样蹦蹦跳跳,喜道:「我叫赤霄陪我来的!他还好心告诉瓶儿,配挂琥珀玉能够掩盖我们身上的妖气!」
银牙感激的向赤霄致意:「抱歉,我身为皇家魔法骑士,必须负责戒备会场四周,一时之间竟没有认出你来,舍妹给你添麻烦了…黎明城高手云集,还请小心为上。」
赤霄淡然的微笑道:「别在意,我此行的目的还为了白瑚的安危,她近来可好?」
银牙面对久违的妖狐族同胞,内心其实十分雀跃,他点头道:「白瑚正陪同骑士王观赏比武大赛,但是你放心吧,我不会让禁卫军发现她的存在。」
赤霄双眸涌出的情感没有因此显得黯淡,眺望谷内:「让我在暗处看她,可好?」
银牙摇头:「我没有拦阻你的理由。」
「多谢!」赤霄顿时化作一阵红色旋风、混入会场的观众席中。
银瓶装出小大人的样子,头疼的说:「他喜欢白瑚,喜欢得紧呀!」
「瓶,妖狐族还好吗?」银牙望向越来越漂亮的妹妹。
银瓶嘟起小嘴:「牙,你如果在意妖狐族,那又为何整天不回家?」
银牙解释道:「我蒙受王恩,担任壤之骑士一职,怎能任意离开皇宫?」
哪壶不提提哪壶?银瓶听到王恩两字,气得七窍生烟,差点就露出原形:「我不信、我不信,你满脑子都是骑士王长、莫藏锋短的,我看你们乾脆结为异性兄弟算了!」
银牙见到许久不见、长大许多的妹妹,脸上那如严霜般的戒备顿时卸下武装:「瓶,我们兄妹好久没有一起玩接果子的游戏了。」
「我已经长大啦,才没那么幼稚…呢!?」银瓶假装一点都不喜欢玩接果子,岂料银牙从怀里掏出晒乾的红灵果,轻轻的抛了出去,银瓶下意识的跳起来将果子接住。
银瓶轻盈的落在地上,望著掌心那颗乾燥过后方便保存的红灵果,悄声问:「这你一直带在身上…?」
银牙摸摸妹妹的螓首:「瓶喜欢的东西,牙当然也喜欢,此地官兵甚众,不便多聊,今晚你随同赤霄到黎明城内的露水客栈等我,白瑚也会随行。」
银瓶柔声道:「牙,不可以食言哟…」
「我以我的佩刀起誓。」银牙不假思索的回答。---------------------------比武会场,人声鼎沸、万民热腾,黑压压的人群盘据在旭日谷两侧,而坡道中段的视野最佳,是王宫贵族的专用特等席,百馀名贵族与其家眷能待在比观众席高级数十倍的贵族包厢内观看比武,由皇城总管掌礼百卫城提供最高级的服务,派人分析解说。
嘛,地位高的人总是有特权。
我曾经告诉阿柴,比武大会之所以会成为如此盛大的活动,乃是因为我国的比武大会既是社交活动,也是最基本的作战训练,黎明王城每年都会举办比武大会,以供各地拥有爵位的封臣指派代表参与比赛。
根据我所翻阅过的典籍,黎明王国早期的比武大会所用的乃是真矛实剑,目的更是为了锻鍊士兵,因此经常有人在比武大会中丧生。
夸张的是在武典中记载的「终极比武」是采用多人混战的方式,数十名骑士在有限的空间中进行生死搏斗,危险性极高,只有最后一名还坐在马上的骑士,才是最后的胜利者。
战争在斗鳞被彻底消灭后日渐减少,第七代骑士王下诏修改比武大会的规则,留下一句经典名言:「武术竞赛讲究的是提倡骑士精神,非是以血腥暴力的手段夺走对手的生命。」
最后比武竞赛逐渐制度化,只要能够把对手的骑士长矛击断,那名骑士就失去了竞赛资格,获胜的一方也就点到为止,不得伤害失去资格的骑士,比武大会也因此成了领主与骑士之间的武术交流的光荣竞赛。
估计过去的领主们也好好考虑过自己的安危,导致即使第七代骑士王改写了规则,大部份比武大会的参赛者依旧是来自各地的领主麾下,而非贵族亲自上阵。
如今的黎明王国依旧热衷比武大赛,获胜的一方不仅仅替自己的领主获取莫大的荣耀,还可以得到可观的奖金与财富,严格上来说算是炫耀武艺与社会阶级的竞赛,常理来说,若不是为了理央,低调的我绝对不会参加这种活动。
场内已挤满来自各地的参赛者,水准比在吴大富的城堡里看到的那群食客高上了不少,身为各地领主的代表,没有人是准备来丢脸的,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人的武功比得过我那个在厢房因大醉一场,上吐下泻的可怜阿柴,他现在还在驿站的房间里头休息。
我将特制的醒酒药,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药粉全部混在一起灌到他的嘴巴内,估计是死不了的...大概。
思忖之间,我差点因为沉重的甲胄而失去平衡,我双足稳住身形,心里忍不住暗暗叫苦:「切,这套盔甲还真的不是普通的重,尤其是左侧的盔甲…」
比武用的盔甲和上战场战甲设计上有许多不同,为了避免在比试中被人用骑士长矛戳下马,比武用铠甲都会强化容易遭到攻击的左侧,手臂和胸甲都还是加上板甲保护,甚至还有防止别人攻击脖子部位的护颈。
手上刚领到的骑兵长矛,虽然因为比赛的缘故磨钝,但藉著马的冲力所刺出的棍子都具备杀伤力,真的要拿这玩意儿捅别人的咽喉?
不管怎样,活到最后的就是赢家,真是太符合我的生活原则了!
我舔了舔嘴唇:「理央,我们一战的时候将近…你可做好心理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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