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是奇怪,平时哥哥下夜班都很早了,今天怎么还没有看到?这个时候小区大门口,居然也没有一辆出租车!?”
王倩背着准备带给同学的礼物,垫着脚在格林小院大门口眺望,街上的路灯刚刚熄灭,除了一些早行起来锻炼的人,很少有出租车路过。
而最早一班公交车到这里时候,估计也到了七点了,那个时候往大学城肯定是来不及了,王倩这个时候有点后悔,早知道大哥有事,出租车这么难等,自己昨晚上赶回到学校就好了。
“妹子,你要去哪里?我看能不能让你坐顺风车?”
一辆白色的跑车停在了王倩的身后,王倩转过头来正好看到,格林小院的关上大门,那么这一辆车是从格林小院子开出来的?
王倩从摇下的车窗里,看到一个很瘦,却很有朝气的年轻人,有几分面熟,正冲着她笑。
“谢谢,我等出租车,应该很快就能到了,你先走吧!”
王倩眉头皱了一下,作为女孩子,她自然是不会上陌生人的车,这人虽然从格林小院子出来,但是自己并没有见过他,而且自己要去大学城,不可能那么巧!
所以即使自己等车是望眼欲穿,但是王倩还是十分狼的拒绝人家好意!不管怎么说,自己刚搬到这里来,又是一个女孩子,还是小心一点好。
王倩看着那白色跑车的主人,睁大一双眼睛看着她,笑着说道:“我认识你。你是新搬来的,十六号别墅那户人家。昨天的黑松露好吃吗?我就住在你家附近,我家是4号别墅!昨天给你送东西的。是我的大哥!”
王倩愣住了,再看了那年轻人一眼,心里恍然大悟,难怪自己总觉得这个瘦瘦的年轻人,有点面熟,原来他和昨天送礼物过来的中年人,长的真的很像!
这个年轻人,看起来也就比自己大三四岁,给人以瘦而清高的感觉。但是他的身上有一种很干净的味道,就像早晨竹林中那种清香,让人感觉很舒服!
“谢谢你家送的黑松露,我们很喜欢,我要去大学城,可能和你不顺路,你要是有事情的话,还是先去忙吧,等下个星期我回家后。会和母亲登门感谢你们礼物!”
王倩一听到这个年轻的话,露齿一笑,昨天的黑松露确实很好吃,而且周杰大惊小怪的。说这黑松露价比黄金,那这一份礼物还真是贵重,昨天母亲就说了。等到有空后,要准备一份重礼回送人家!
邻居之间相处。也不能想着占人家便宜!
“大学城?不会这么巧吧,我刚好要去上班。要不我顺路带你去?”
那个年轻人眼睛一亮,惊喜的喊了一句,并且解释说自己是江城大学历史系的助教,今天星期一,刚好要去上班。
王倩也睁大眼睛,满脸惊喜,真没有想到自己的运气这么好,新家搬到格林小院,一大清早去上学,还能遇到一个大学城的,而且昨天人家还特意送礼物来了!
“好,那就麻烦你了,我就搭乘你的免费车了!”
王倩嘻嘻一笑,她也觉得这个世界好奇妙,这昨天刚收到人家送来的黑松露,今天上学就又遇到了,还刚好解决了自己的燃眉之急。
“汪汪汪……”
王倩这刚打开车车门,就发现自己裙子被汤圆扯住了,这小东西居然不舍得自己离开?
“好了,汤圆,谁叫你要跟着出来,赶紧回去吧,我哥一会就回来了!”
王倩蹲下身子,逗着汤圆,示意它离开,在王倩的心里,这汤圆特别聪明,而且听的懂人话,根本就不用担心他走丢了!所以出小区大门的时候,自己才让它一起跟着!
没想到这调皮的汤圆,临到自己上车的时候,居然学会耍赖皮,扯住自己的裙子不让走,而且力气用的特别大,把王倩的中裙差点就扯下来了,弄得她脸一下子红了。
王倩心里暗自后悔,平时自己太宠着汤圆了,这会都知道调皮使坏了。
“汤圆,别闹了,我一会上学要迟到了,你就在这里等着我个哥,他应该一会就回来了!”
王倩虽然喜欢汤圆,但是现在已经六点多钟了,再不抓紧时间,真的要迟到了,所以王倩赶紧把汤圆推开,然后自己坐上跑车的副驾上,还没有等关上车门,汤圆一下子跳上了车,稳稳的落在副驾的座椅下面。
然后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望着王倩,似乎在说,我就要和你在一起!
“汤圆,别闹了,赶紧下车吧!”
王倩是又气又急,想伸手把汤圆抱下来,却看到它一下子跳到了自己的膝盖上,然后眼睛盯着开车的邻居,“汪汪汪”的叫唤起来,弄得王倩有些尴尬的笑笑,
“我叫王倩,这是我家的汤圆,给惯坏了,平时不是这个样子的,你不要见笑了,还是开车吧……”
王倩几次三番都不能把汤圆弄下车,加上自己很喜欢它,想着干脆把汤圆带到宿舍去,反正宿舍里也没住几个人,而且女孩子都喜欢小狗,大家应该不会反对的。
“我叫君永寿,这小狗很可爱,反正大学城也有学生养狗,你只要让它乖乖的,应该没事的!”
原来这个邻居叫君永寿,有些奇怪的姓名,不过王倩很快就记住了,她却没有注意到怀里的汤圆,默默的也在记这个年轻男人的名字。
王凡在江边和末日聊得很投机,他怎么也无法把这个相貌俊美异常的末日,和那天早晨遇到的僵尸联系在一起!
“恩,血珠对僵尸是很有用,我想知道你有多少像这样的血珠?”
王凡有些好奇,末日想向自己购买血珠,而龟丞相说只有僵尸王族才有心头血珠,那么末日应该也有这东西,他既然有,又何必要向自己购买?
“恩,我有三千多颗血珠,但是这东西对于我们来说,自然是多多益善,何况我这血珠还不算是最多的,真的到了大场面,根本就不够用!你把血珠卖给我,那东西只有在我手里,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
末日眼睛看着王凡,心里却是有点紧张,只有他心里知道,王凡手里的血珠,肯定是凯撒的心头血,虽然凯撒也有上千颗血珠,丢失十多颗也不会要了他性命,但是心头血不像其他东西,想增加很难,想失去却很容易。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那个僵尸也不愿意失去心头血!而自己买回这血珠,可以自己炼化,据为己有,也可以还给凯撒,到时候多少会点他都愿意出!
“你都三千多血珠了,还想在我手里购买,我看还是算了吧,这十多颗血珠我还是自己留着用,哪一天被欺负了,就弄些僵尸出来,就是吓唬人也是不错的……”
末日听到王凡说出这么荒唐的理由,知道他是不想出售手里血珠,只能在心里叹息一声,这下凯撒的血珠,怕是再也弄不回去了,不过现在小玲在三界超市,自己和王凡可以说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要是他真的有事,小玲也会受到影响。
但是凯撒算是自己的堂弟,这一次来到江城,还住在自己的家里,这要是出事或者是大败而归,估计自己心里也不好受,所以末日一听到,凯撒来江城的目的时,他就觉得是左右为难!
不过末日在心里安慰自己,凯撒也是千年僵尸,而且法力不比自己低,他要是想杀王凡,胜算很大,而且就算杀不了王凡,他想全身而退,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站在江边,迎接早晨第一丝霞光,马小玲看着末日栗色的头发上,被清晨的霞光染上一种绚丽颜色,她的心里一软,然后不由伸出小手,放到了末日的手心里。
末日回头看着马小玲,捏着她温柔的手,看着她萌萌的外貌。终于在心里下定了决心,这一次要保住王凡,至于凯撒,虽然和他血脉相近,但是他即使完成不了任务,最多也就是劳而无功,绝对不会有性命之忧。
而王凡却不一样,他要是死了,虽然三界超市非常神奇,有很多起死回生的商品,但是凯撒既然是众神交易所派来的,那么他肯定是有万全之策,王凡要是有个闪失,那么小玲肯定就没有希望留在三界超市!
为了自己,也为了小玲,为了心里哪怕只有一丝的希望,末日也愿意拼一把,所以王凡是万万不能有所闪失的!
“王凡,有件事情我要告诉你,你还记得众神交易所吗?”。
“记得,那个大魔法师杰特曼,不是众神交易所的吗?而且上次你还告诉过我,众神交易所的一些事情,怎么了,难道他们又要搞鬼,来抢三界超市的生意吗?”。
那个记忆力超群的杰特曼,王凡的印象很深,中秋节活动要不是自己策划配合好,三界超市那次做活动,就差点为他人做嫁衣了,上一次杰特曼劳心费力却彻底失败后,他还不死心吗?
“这一次众神交易所,目标不是三界超市而是你!”(未完待续……)
PS:感谢因错而对的重赏,大亨心里非常非常感激,谢谢了因错而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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