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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厢,宁宁在客厅里搞定了萧爸爸;那边厢,厨房里的王艳红也没有闲着。
刚刚炒了一盘爆椒小牛肉,王艳红马上做出一副很诚恳的态度对萧妈妈说道:“伯母您先尝尝我的手艺,看看我炒的牛肉怎么样。”
“我相信你做的菜一定很美味很好吃。”
“伯母您就别夸我了,不怕您笑话,其实我已经很多年没有下过厨了,手艺基本上要丢光了,只要我炒的菜还能吃就很满意了。”
用筷子夹起一片牛肉送到萧妈妈的嘴边:“伯母先尝尝,替我把把关。”
浅尝一口,萧妈妈马上就开口大赞:“味道还真的很不错呢,只是辣椒炒的有些过火,不过这种当老总的人还能亲自下厨,能把小牛肉弄的这么肥嫩,就算比不上专业厨师,也很见功力,已很不容易了。”
“我听鹏飞说伯父的口味比较重,而且喜欢吃焦辣的味道,所以多搁了两段辣椒炒的火候过了些。”
萧鹏飞老爸的口味当然是翔子事先透露给她的,只不过现在需要这么说而已。
在萧妈妈的心目当中,象王艳红这种大公司的老总,就应该每天都去大酒店吃鲍鱼海参大龙虾,别说做饭了,恐怕连煤气灶都不会用呢。想不到的是,王艳红居然还有一手不错的厨艺。
就好像男人天生就应该熟练掌握接保险丝、换电灯泡等等生活技能一样,厨艺也是女子必须应该掌握的一门重要技能。
相对于绝大多数女孩子而言,如果连这就最基本的技能都没有掌握好,甚至不能算是一个完整的女人,总不能在结婚以后整天都是酒店吃饭吧。至少在萧妈妈非常朴实的观点当中,王艳红的厨艺是一项很难得的优点。
虽然刚刚才露了一手,被萧妈妈好一番夸奖,其实这已经是王艳红的所能够做到的极限了。
毕竟打理着一个大型集团,每天都有很多事务等着她处理,不可能真正做到经常下厨。就算她以前会做饭烧菜,这么些年过去之后也早就生疏了。在王艳红可以做的那几道菜中,爆椒小牛肉是唯一可以拿得出的。
要是再烧一道菜的话,王艳红马上就得露怯。
与其利用烧菜展露厨艺,等着萧妈妈的夸奖,还不如化被动为主动,自己也做一回评委夸奖一下萧妈妈,一样可以起到取悦她老人家的效果。
虽然已经看到了案板上的洗干净的土豆,王艳红还是故意问了一句:“伯母。下一道菜是什么呀?”
“素炒土豆丝,非常简单。”
“越简单的菜肴才越见功力,”这句话是王艳红偶尔听一位专业厨师说起过,现在就拿来派上用场了:“我的水平不行,这道菜还是伯母亲自来吧。”
一般人都把大鱼大肉或者是那些花样繁杂做工繁琐的菜肴看做是检验厨艺的标准,其实真的如王艳红所说:越简单的菜越考验厨艺。
虽然萧妈妈早就有这样的认识,却从来没有总结出这么精辟的一句话。
听了这话之后,马上心花怒放,大有找到知己的欣慰感。系了系腰里的围裙说道:“艳红你还真的是很懂做菜呢,你这么年轻的女孩子中可不多见呀。”
这句话是拥有多年炒菜经验的大厨说出来的,无论是寓意还是深刻程度,都是不一般的小女生可以领会的,自然会让每天围着灶台打转的萧妈妈生出相见恨晚的感受。
一连串叮叮当当的密集声响当中,片刻工夫,几个圆滚滚的土豆就全都被切成了火柴棍粗细的长条。萧妈妈围着灶台转了几十年,炒菜的工夫或许还无法和专业的大厨相提并论,却在长年累月的使用当中练就了一手好刀工。
萧妈妈的刀工就算号没有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也有相当是水准了,王艳红立刻做出一副瞠目结舌是表情,不住口的夸赞着:“伯母的这把菜刀真是运用的出神入化,简直可以和李寻欢的飞刀媲美了。”
虽然只是淡淡的一笑,萧妈妈的心里却美滋滋的,很客气的说道:“说不上什么出神入化,只是每天都要切菜,切的多了自然就可以达到熟能生巧的地步。”
故意做出一副无限向往的表情,喃喃的说道:“什么时候我才能学到伯母这么好的厨艺啊?哪怕是只学一半也好啊。鹏飞总是埋怨我做的饭菜不好吃……”
“饭菜好不好吃,关键是要对了口味。”萧妈妈很诚恳的说出了肺腑之言:“我伺候他们爷儿俩的伙食都已经几十年了,每次我做饭小飞都要吃两大碗。其实并非是我做的饭菜有多么香甜,主要是对了口味而已。回头我教你两道小飞最爱吃的菜,保准他会喜欢。”
“多谢伯母了,我一定好好的跟着您学做菜。”
“滋滋”声中,土豆丝已经下锅了,一边翻炒着一边和王艳红闲谈:“艳红啊,上次见面的时候挺匆忙,一直都没有来得及细说。你和小飞处对象多久了?”
“我认识他很久了呢,当初读高中的时候,我们就是前后桌。”萧妈妈说的处对象,王艳红却说的是认识,这是两个含义完全不同的词汇,却被王艳红可以的混淆了。
这么一说,她和萧鹏飞之间就好像是青梅竹马一般的关系。
关于自己的学生时代,有太多难以启齿的事情,所以王艳红只是用简简单单的两句话交代了一下,模模糊糊的就带过去了:“读书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就很好……现在想起来,那应该算是早恋吧。后来他去读大学,我去南方……做生意,也就不象以前那样联系的那么频繁了。再后来,我从南方回来,打听到鹏飞在做广告,就去找他……”
“原来你们俩相处的时间已经这么久了呀,我怎么一直都不知道呢?”
“严格的算起来,我们俩绝对是早恋,当然不敢对家里人说起了哦。”王艳红很不愿意提起过去的事情,所以极力避免多说,而是尽可能的把话题往最近这一段时间上引导:“后来的事情,上次对伯母说过一些……”
“那个宁宁为什么说你是脑袋有问题的神经病呢?”
说起这个,王艳红人坦然一笑:“伯母您没有说错,我的脑袋真的有毛病。”
言谈举止非常得体,待人接物十分自然,怎么看也不象是脑筋有毛病的样子,原以为是宁宁口不择言的随便说说而已,想不到王艳红竟然承认了。
她是在开玩笑吗?还是认真的?
“上一次我和鹏飞去逛街的时候,遇到了歹徒……”
宁宁是讲故事的高手,王艳红讲起故事来,一点都不比宁宁逊色,或许还要高明几分。
仅仅只是和萧鹏飞路遇歹徒那件事,经过王艳红的渲染之后,立刻就变成了一场**迭起悬念无穷的都市大战。
那场战斗确实相当凶险,经过王艳红“适度”的艺术加工之后,更是险上加险,比好莱坞的动作大片更能抓人眼球。
听完了王艳红的描述之后,萧妈妈的脸都白了,要不是王艳红赶紧熄了煤气,锅里的土豆丝就要变成黑色的了。
“我的乖乖,做生意怎么搞的象打仗一样?我听着都心惊肉跳的。”
“伯母您放心,不过是几个小混混而已,我已经摆平了。”王艳红故作平淡的说道:“当时鹏飞和几个歹徒厮打,我也是实在急了眼,开车去撞那些坏蛋。虽然解了围,自己也被撞的头破血流,昏迷了好一阵子。”
“原来宁宁说的脑袋有毛病是这个意思。”萧妈妈关切的撩起王艳红额前的头发,仔细寻找了一番,果然在她的前额上看到一块比正常肤色略深一些的疤痕,满是心疼的摸着这块疤轻声说道:“还疼么?”
“不过是皮外伤而已,早就不疼了呢。”
王艳红的失忆症本就装出来的,其实就是皮外伤。当着萧妈妈的面,更加不会主动提起任何和失忆症有关的字眼,只是轻描淡写说成是无伤大雅的皮外伤:“自从那次之后,每当鹏飞和宁宁在一起的时候,就故意开玩笑说我失忆了,说我们俩其实根本就没有谈过恋爱。我知道他是故意和我开玩笑呢。”
失忆症什么的,萧妈妈只是在电视里见过,现实生活却从未见到过,当然不会相信。
“小飞真是个混小子,你这伤是为了救他才留下的,他还拿这种事情开玩笑,真是太不像话了。居然还和那个宁宁不清不楚的,太对你不住了……”
“伯母也不能这么说,鹏飞喜欢谁那是他的自由。他有时候会和宁宁在一起,肯定是我有做的不好的地方。”
“哼,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就是辜负了你,你还这么回护他,”萧妈妈的正义感蓬勃而生,气呼呼的说道:“这么好的姑娘打着灯笼都不见得能找到,真不知道他还三心二意个什么劲儿,艳红你放心,你和小飞的事包在我身上,我就打断他的腿。”
“嘿嘿,”王艳红心中暗暗得意:“终于摆平萧妈妈了,我已经胜利了一半,看你宁宁还怎么和我斗!”【品文吧-为您精选好看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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