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红酒真的比不上冲劲十足的二锅头,简直就是象是在喝汽水,不知不觉之间,萧鹏飞就干掉了大半瓶。
聊天聊的时间长了,才渐渐发觉这种红酒的后劲大的出奇,竟然有了点晕晕乎乎的醉意,连说话都不象刚才那么利索了。
酒这种东西真是奇妙,不仅可以让人生出朦朦胧胧的感觉,最大的作用就是拉近饮酒者心理上的距离。
当王艳红取出第二瓶红酒的时候,相对而坐的两个人仿佛又回到了从前,回到了无拘无束的高中时代,酒桌上的气氛也变得亲切起来。
“你还这么年轻,就没有想过重新开始新的生活?以你的条件,应该找个男朋友什么的吧?”
王艳红难得这么聊的这么舒心,尤其是面对萧鹏飞这个老同学之时,愈发可以直抒胸臆的想什么就说什么了:“谁说我没有找过男朋友?这几年来我已经交往过四个异性了。有留洋回来的博士,有生意场上的成功男士,却没有一个能让我看上眼的。这些人啊,都是冲着我的钱来的。”
早在高中时代,出身微寒的王艳红就不顾一切的和一个老富豪结婚了,这是一场豪赌!用自己的青春和未来作为筹码,赌一个美好的未来。
小小年纪就有如此的胆量和魄力,足以说明王艳红绝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女人,她的眼光和心计都是超一流的,要不然也不会顺利的接手前夫留下的庞大遗产,要不然她也不会拥有今天的财富和地位。
那些冲着她的财富才靠近她的男士,又怎么能瞒得过她的慧眼?
“对,和男人交往的时候,一定要睁大眼睛,千万别让人家把你给骗了。”
王艳红呵呵一笑,很自信的说道:“能骗我的男人,只怕是还没有出生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真的有哪个男人能把骗了,我也心甘情愿。”
说话之间,王艳红就从随身的小包里取出一张小小的纸条,面带微笑的放在桌上,轻轻推到萧鹏飞的面前:“你看看这个东西。”
拿起纸条看了看,上面的字迹十分工整,甚至可以作为硬笔书法的典范来临摹了。只不过纸条上的语句实在幼稚的让人发笑,多是些“你让我怦然心动”“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我是多么的想把整个世界献给你”之类的句子。
“这是哪个家伙写给你的情书?”萧鹏飞哈哈大笑道:“这份情书的水准也太次了点吧?根本就是从那些无病呻吟的言情小说上摘抄下来的嘛。”
王艳红饶有兴趣的看着萧鹏飞,轻声说道:“这就是当年你写给我的情书,怎么?记不起来了?”
萧鹏飞愣住了。
当年我写给你的情书?
我能写出这么幼稚可笑的情书?不会吧?
眯缝着醉眼看了好几遍,终于回想起了一些东西。
当年还念高中的时候,确实给王艳红写过那种可以称之为情书的小纸条,但那种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早已经忘到九霄云外了。
虽然已经记不起情书上的语句,但是看这个字迹确实很象是出自自己的手笔:当年的萧鹏飞确实曾经练习过钢笔字。
难道这东西真是我写的?
“这是我的一生当中收到的第一份情书,也是唯一的一份,一直都作为美好的回忆珍藏至今。”此时此刻的王艳红,再也不是执掌几个大型公司的女强人,仿佛在一瞬间变身成为怀春少女,双手支腮回忆起了当时的情形:“我收到你的这个纸条之时,紧张的要死,又兴奋的要死,唯恐被别人发现又希望全世界都知道。”
“你也知道我的,在咱们班里边,我绝对算是一直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居然有一个并不让我讨厌的小男生给我写情书,让我真正意识到自己的魅力之所在。”
“只可惜,当时的我胆子太小了,根本就不敢做任何回应,只是象做贼一样暗暗欢喜,同时偷偷摸摸的注意着你……”
萧鹏飞不是傻子,马上就意识到王艳红眼神当中所蕴含的那种炙热是什么意思,那是一种暗示,一种非常明显的暗示。
“我……今天已经太……太晚了,我该回去了,真的该回去了。”
王艳红似乎还想挽留,萧鹏飞早已经站起身来告辞了:“你这个酒后劲可真大呀,我有点受不了了,我……我先回去了。”
王艳红的年纪和萧鹏飞差不多,但她做经历过的风浪却比萧鹏飞多的多,阅人的眼光也精准的多,当然可以看出此时此刻萧鹏飞的窘迫。
并没有过多挽留,只是面带微笑的看着萧鹏飞走到门口,才“噗嗤”一笑:“咱们不就是叙叙旧嘛,你紧张什么?”
“不是……我没有紧张,我只是感觉太晚了,我先回去了。谢谢你的美酒,回头我请你尝尝真正的二锅头。”
就在萧鹏飞转身要出门离去之时,王艳红终于笑了:“东西你还没有拿呢,就这么走了?”
她的提醒很及时,总算让尴尬窘迫的萧鹏飞想起自己是来做什么的了。
“你等着,我去拿公司的广告片给你。”
起身离座,取了萧鹏飞要拿的东西交给他:“要不要我开车送你回去?”
“不必了,我自己打车……”
话未说完,酒意已经涌了上来,肚子里好一阵翻江倒海,再也忍耐不住“哇”的一声把刚刚喝下去的美酒吐了出来。
好好的一场老友相聚,却因为萧鹏飞不胜酒里弄的万分狼藉,虽已经有了几分醉意,脑子却还是清醒的:“真不好意思,那地毯上弄的这么脏……”
“不要紧,不要紧,你先坐下喝点果子,我去拿条毛巾给你擦擦……”
“我还是先回去吧……”
“你喝了这么多,还能回去嘛?”
“绝对没事,你放心吧。”
既然萧鹏飞执意要走,王艳红也就不再挽留,笑盈盈的送他出了门口。
红酒的后劲当真不小,萧鹏飞早已经忘记了脚下的台阶,一脚踏空顺着台阶就滚了下来。
“鹏飞,鹏飞,你怎么样?”
“我……没事儿……我很好……”
“还说没事,你的胳膊肘都擦出血了,嘴角也破了,”
“我真没事!”
“别逞强了,”不由分说就架起他的胳膊,将萧鹏飞重新搀扶回屋,放在客厅的沙发上:“我去拿创可贴,你先等一下,马上就好。”
等王艳红拿着东西从里间走出来的时候,才发现萧鹏飞已经睡着了。
脑袋枕着硬帮帮的沙发扶手,双脚还耷拉在地上,已经迷迷糊糊的进入了梦乡。
“鹏飞?”王艳红轻声的喊了一句。
虽然萧鹏飞的话语早已经含糊不清,意识却还算比较清醒,嘟嘟囔囔的说道:“我……没事,我得回去,我不能睡在你这里……”
王艳红的手里还拿着湿毛巾和创可贴,却没有半点要使用的意思,只是站在那里,看着斜躺在沙发上的萧鹏飞。
最多只有三分钟,沙发上就响起了轻微的鼾声。
萧鹏飞真的睡着了!
王艳红还是没有动,只是那么看着睡梦中的萧鹏飞。
和萧鹏飞之间,可以说是老友重逢,也可以说是闲聊,有一点绝对毋庸置疑,王艳红对他确实有好感。
这种好感,与其说是王艳红对萧鹏飞的好感,还不如说是她对当年那段美好经历的重温。
作为一个不算很漂亮而且各方面都非常普通的小女生,会怎么看待一个曾经给自己写过情书的老同学,其实已经不必再做过多解释了。
赌上自己的一切嫁给一个老富豪,王艳红绝对算是小三成功上位的典型。
当年那场颇具争议的婚姻,当然不是什么爱情,因为她不可能死心塌地的爱上一个年纪大的可以做她父亲的老头子。
那场婚姻只是一场交易,用青春和肉体为筹码换取美好生活的交易,这场交易铸就了王艳红现在的财富和地位。前夫过世,她一点都不伤心,甚至有种解脱的轻松。
执掌一个庞大商业集团的王艳红是女人,而且是一个各方面都很成熟的女人,她当然希望能和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在一起,这是人之常情。
也许,她送给萧鹏飞的那笔业务当中也隐含着这种心思,甚至连今晚的这场老同学聚会都有了暧昧的成分在内。尤其在她取出珍藏多年的情书之时,萧鹏飞再怎么迟钝也把她的心思看的非常清楚了,所以才急着要走。
如果仅仅凭借这些就说王艳红会爱上萧鹏飞,那就是纯粹的胡扯了。
生活不是电视上三流的狗血言情剧,不存在谁会死心塌地爱上某个人的说法。尤其对于历经变故的王艳红眼中,她对身边的男人有很强烈的戒备之心。
对萧鹏飞,仅仅是好感而已,和喜欢、爱慕之类的情感有相当遥远。
今天的王艳红,再也不是当年那个收到小男生的情书就兴奋的流眼泪的单纯小姑娘了,就算她真的喜欢萧鹏飞,也不会这么直白的表现出来,而是采用其他手段来实现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效果。
她对萧鹏飞有好感,但萧鹏飞实在太穷了,是个彻头彻尾的小角色,就好像当年的王艳红。
身价数亿的小富婆会看上萧鹏飞这样的穷小子,那是蹩脚言情剧中才会出现的情节。
但是从萧鹏飞要急于离开的那一刻,他在王艳红心目中的形象突然就高大了很多。
拿出当年的情书,本身就是一种试探是一种变相的考验。
萧鹏飞通过了考验,让王艳红开始重新定位睡在沙发上的这个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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