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爱之轮 > 第一百八十三章 坐而论道 十三

?“小师弟,那我们慢慢说吧。“庄周想了想。

  

  “没事的师兄,我只是想到哪说道哪罢了。“阿豹觉得这样问有点不妥。

  

  “随心而聊吧。我们先说同窗好了。“庄周开言,”我们把痛苦转移到学习上,那么学习就是不开心,就像是焼书的那些人。可是万物要讲求平衡,如果一个人对书痛恨,然后对其他事物也不感兴趣,那么久而久之,这个人一定会有问题的,那这种问题到最后就衍变成绝对的痛苦,发泄出来后,可能很极端。所以在排解心中困扰的时候,找人倾诉是最好的方法。而这群人就是你的同学,朋友,他们可能也有你长期以往的痛苦,所以患难的时候才会变得更加有友谊。就跟当兵一样,如果没有患过难,那么普普通通的当一个兵,最后终老而死,他就体会不到战友情是一样的。许多战友到最后会常说,如果当时没有他,我就怎样怎样是一个意思。同窗的人也是这个样子。再加上学习的时候很年轻,那时候的人很单纯,更容易出现真的感情。”

  

  “那第二个问题呢?”

  

  “其实现在这个时代,让我觉得挺可怕的,咨询太多了,自己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又怎么会静下心的去思考呢?我觉得现在出书的人就应该像始皇帝那时候做的一样,坑杀掉算了。许许多多的东西就是在浪费,好的东西不会被磨灭,但是最怕的是好的东西,最后往往变得不好的那些书,虽然看起来挺对,可是真的去做起来,就会害人不浅。就比如说昨天在网上看的狼性团队,这个根本很可怕的。你想想,狼是狡诈的,但是是团结的。生活在这样一个团队里面,每一个人都要向狼一般的嗜血,那么竞争就会让团队自相残杀。如果在没有一个好的狼头儿,带错了方向,那么越执行起来,死的越快。再说了,为什么是动物,把你手下的人当做动物吗?给点甜头就什么都可以干,等到公司出现了问题,第一个跑的就是他们。所以像是这种的书危害挺大的。如果是看书的话,一个类型十几本就差不多了,看多了也是重复的东西,跟风写的只是拿来赚钱的,你买了他,他就成就了他背后面的那个人。所以我更觉得,书要不不看自己总结道理。要是看就一定看好书,只不过现在写好书的人太少咯。”

  

  “现在我倒是明白始皇帝为什么焚书坑儒了,原来是这个样子。”

  

  “是啊,当年的思想太混乱了,各种学说出来百家争鸣。其中好的学说当然信奉的人多,可是那些害人不浅的学说,就真的只能是祸害一方了。始皇帝这么做是有他的原因的,不过有点做的太过了,好的坏的一起杀,就是肯定不对的。当时思潮太多,人们的思绪有太乱,始皇帝信奉的法家虽然挺好,但是对于常年处于战乱,好不容易才安定的百姓来说,又显得太过于苛刻了。战时用法家的思想我也同意的,不是为他们说话,在混乱年代用我们道家的思想确实有点太过于软弱,人们都活在恐惧之中,谁会相信我们的思想呢。不战而的天下,对于那些帝王来讲,真的有点太过于玄幻了。不过休养生息阶段,道家却是在合适不过了,纵观这么多年的历史,真正在大乱后面出现大盛世的,都是运用道家的思维。不过人总会有欲望,我倒是同意在发展过后用儒家加上法家的思维。我们的思想太过于理想化,如果真的是富足了的时候,道家应该可以一直延续到最后的。”

  

  “那么儒家为什么会那么有用呢那个时候?”

  

  “儒家讲求的仁义礼智信,其实讲求的就是一个人的大智慧。君王仁,则百姓安,百姓安了,则天下太平。民与民有冲突,就会有公正的判决,但是判决不会是因为强加于的条例来去判断。你看那些侠客们,哪一个不是双手沾满鲜血之辈,但是人民并不把他们当做坏人看,反而倍加推崇,以人心来做评判,才是真的判决之道。法制可以,如果不加上人治的话,那么法制会推翻不了那些恶人的欲望。就拿强女干来说,如果这个事情发生在你的女儿身上,你会怎么做?你是不是很想杀了他呢?那么法律上讲如果发生,这人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根据不同情况来定了很轻的罪,你觉得是否符合民意呢?”

  

  “那样的话岂不是便宜了这群人?”

  

  “那你想想,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一个女孩特别喜欢的男人的身上,比如那个男子喝醉酒,或者女孩故意勾引男人,那个女孩会怎么做?”

  

  “我觉得女孩可能会恨那男人一辈子吧?由爱转恨。”

  

  “这是一种情况,那有没有发生这种事情以后,那个女孩嫁给男人的事情发生呢?”

  

  “也应该有的。”

  

  “那你说这样,女孩是愿意的,男的知道错了之后也愿意用一生去弥补,你觉得这是很好的事情吗?”

  

  “这样看来也是能够接受的。”

  

  “既然能够接受,可是法律上说男的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你觉得那女孩难不难过,那男人会不会出来后还去找女孩?”

  

  “这个就真不知道了。”

  

  “是啊,这种事情就不要妄自猜测了,我们也猜不到结局。我知道有的时候是判,有的时候不应该判。如果女孩因为被强迫了去做一些事情,男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接受她的服务,而在判定上,你觉得是判女孩,还是判那个不之情的男人呢?那这个男人应该判刑事责任,还是应该判轻微的民事责任呢?”

  

  “师兄,这个有些意思,你觉得如何呢?”

  

  “小师弟,这个先不着急回答,你可以先想想,其实还有许许多多有意思值得思考的东西呢?”

  

  “比如什么啊?”

  

  “比如,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男的身上,女的该如何判?如果不得不这么做,男的又该怎么样?那为什么犯了这个罪的男人,在情理上讲应该让他死,可是法律上却从来没有这么做过?”

  

  “师兄,那你快说说为什么啊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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