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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一十六章最重要的筹码

  叶天心里暗骂自己猪头,自己应该早就想到何苦这孩子的脾气是多么倔强,既然已经到了市区,而且跟自己的父亲近在咫尺,他怎么可能会甘心待在这里默默地等消息。

  一阵懊悔冲上了心头,何苦如果再落到他人手上的话,俩人都必死无疑了。

  简单收拾了一下,叶天冲出了旅馆,也不管留在这儿的一百块钱押金了,反正一百块钱也买不来什么值钱的东西。

  一边走,一边想着何苦能去哪里。派出所?很有可能。不过叶天相信他已经从自己今日里来的一系列行为和言语都已经知道了两个人所面临的危险境地,他应该不会傻到再去警察局讨个公道吧。想了又想,叶天还是拿不准主意,只能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先去派出所一趟了。

  距离不算近,跑路去得累个半死,叶天中途拦了一辆出租车。

  “兄弟,咱往哪儿走?”

  “二弯子街,派出所。”

  “呵!今儿个下午的第一趟活儿就是往政府门里跑。得嘞,走着!”

  叶天坐在后排,随着发动机引擎的轰鸣声开始了自己的计划,如果何苦不在派出所,那就可能回胡同里的家了,要是那儿也没有的话,那就真的没有办法了。他必须尽快想到一个应对最差情况的方法,这个最差的结果就是找不到何苦,一旦真的找不到,他就必须要做出决断。何苦、何扁担还有那个证人,三个人都不在了,他该怎么办。

  车子一路向前,随着进入胡同里,车速开始降了下来,前面的人也越来越多,车子的速度优势已经显现不出来了。叶天结了账下车自己跑。

  今天是胡同里的集市,偏偏还在派出所门口,不过这也让叶天松了一口气,青天白日的总不能让人家给绑了去吧。

  年关将近,人头攒动,叫卖吆喝声,人声鼎沸,何苦,到哪儿去了。

  ……

  “喂,什么事?”

  “大哥,有人说在集市上看见何苦了。”

  电话那头是短暂的沉默,但是郑二狗明显能够听到话筒里传来的粗重的喘息声,“在哪儿!”

  “就在集市上。咱派出所门口的集市上。估计是找他爸去了。”

  “这个消息是谁告诉你的?”

  郑大志的声音瞬间低沉了下来,郑二狗明白自己露馅儿了,大哥曾经三令五申绝对不能跟任何人提起这些事情,就算是找不到任何人也不能发动被人去找。这样很容易落人把柄。

  “哥,我、我忘了……”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跑出旅馆的事情,死一个陈丽娟你觉得还不痛快是吧,要不要把你前天晚上睡的那个小娘们儿也给弄死塞你被窝里你才甘心!嗯?都他妈的火烧眉毛的时候了你就不能管管你裤裆里的那玩意儿!娘们儿就是屁,她是能吃还是能生钱?”

  郑二狗脸上乌紫,这是他生气时候的老样子,虽然嘴里说不出话来,但是他的心里的怒气绝对不比郑大志少一分。毫无疑问的,他竟然跟踪自己,限制自己的自由也就罢了,竟然连女人都让自己碰了。

  他咽不下这口气,就是咽不下!

  大概是因为骂了一几声的缘故,现在说话的时候郑大志的声音明显缓和了很多,“二狗,你不要在这个时候再节外生枝,钱是小事,名丢了可就什么都没有了。川子现在至今也没有下落,他手里的钱才是真正的大头啊。你要忍,只有忍过了这一段时期我们才能集中全力对付川子,然后拿回属于我们的钱。”

  “知道了大哥,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你先别急,让你朋友先跟着他,我马上就到。”

  “大哥,你去不太合适,就让他们……”

  “哼,我是警察,你觉得有谁比我更合适吗?”

  警察,一个光辉而神圣,代表着正义的职业。

  郑大志的坐骑是一辆自行车,新买的,以前的那辆被叶天给抢走了。当他骑着车子来到集市入口的时候,两个抽着烟头发染色的年轻人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点头哈腰,一个红毛,一个黄毛。

  “把烟吐了,像个什么样子!”

  两个家伙赶紧把嘴里的眼给吐了,用脚踩的稀巴烂。

  郑大志对他们不感兴趣,至于他们的主动献殷勤……不用白不用,反正又不用还。

  “人呢?”

  黄毛指着不远处的人群,“就在那儿。”

  郑大志看了看,什么也没有,也不知道黄毛是在指哪儿,“是那儿吗?”

  “嗯,就在那儿。”

  确定了大致方位就好办多了,哈了两口气,郑大志看着这两个人,“刚才他都去了什么地方,后面有没有什么特殊的人跟踪着,或者有没有跟什么人说过话?”

  红毛跟黄毛相互看了一眼,红毛问道,“他给一只狗买了一根香肠,说了几句话。这算不算?”

  “……”郑大志此刻就觉得自己像是个傻逼一样。

  “行了行了,你们先走吧。”

  郑大志转身离去,钻进了拥挤的人群中。

  这种传统的集市高峰期是在中午的时候,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基本上就已经散的差不多了。但是现在是接近年关的时候了,各种土特产品不是能够在超市里就能买到的,所以一直到下午两点半的时候集市上依旧是人流满满,粗看上去,只能看到一片摇晃的人头。

  顺着红毛和黄毛指的方向,郑大志走了过去,那里是一个吹糖人的小摊子,周围围着几个个头到腰间的小孩儿,看了看,里面没有何苦。

  跑不远。郑大志冷哼了一声,这爷俩儿都一个德行,一根筋傻到底。撞了南墙心里还觉得有多稀罕。

  人多,的确是个障碍,而且何苦还是个小孩子,个子矮,随便往哪个犄角旮旯里一藏也是个难事。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郑大志走出了集市,来到刚才进来的地方,红毛和黄毛还在那里,嘴里依旧叼着烟卷,正在那儿留着哈喇子看小姑娘挑衣服呢。

  “你们两个,就是你俩,过来。”

  “大志哥。”

  “大志哥。”

  两个人都是跟着郑二狗混的,后来混的也不咋滴,因为郑二狗本身混的就不咋滴,外头人都说他是黑社会,知道的人都知道,这小子在酒吧里给人看场子三天两头打架,落到现在,没一家夜场敢要他。现在对是赚钱第一的时代,你成天这场子里打架,纯粹地砸场子呢。不收拾你才怪。

  郑二狗蠢笨,但是他的大哥郑大志却绝对是个人物,附近的哪个混混没有被他修理过,每次都是先以武术再以武德进行教育,吃亏在他手上的人不少,但是真正让人忌惮的还是那个说他杀过人的传言。

  红毛和黄毛都乖乖地走了过来,这次没有等到郑大志特意说,自己先把烟头给吐了。

  “大志哥,人找到了没?”红毛问。

  郑大志看了他一眼,摇摇头,“没有。”

  红毛摆摆手,说,“没事,我们人多,我们帮大志哥一起找。黄毛,去叫兄弟们,就说过来帮大志哥找个人。”

  黄毛答应了一声,转身走了。

  “大志哥,还有什么要交代的?”

  郑大志没想到这个小子这么上道,如果稍加培养的话……脑袋里刚闪过这个念想,立刻就被自己掐掉了。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最好就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其他人都该死!死了也白死!

  郑大志突然打了一个哆嗦,他是自己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到了。

  “行了行了,赶紧找人。”

  郑大志给自己也点上了一根烟,猛抽了几口才把心思稳定下来,等他再抬头的时候,黄毛已经带人走进人群里头了。人多力量大这句话并不是瞎说的,五个人一个横切面一拍扫过去就是一整条街,这可比一个人找的时候省劲儿多了。小孩子再能藏,也不会跑出这一条街,派出所里关的是他爹,他舍得走?

  走到一个卖帽子的摊位的时候,郑大志停了下来,想了想,还是买了一顶能够把脸颊裹住的棉帽子。

  何苦的家就是他家的人砸的,也保不齐如果认出了自己也会藏起来。还是稳妥起见吧。

  郑大志顶着一只狗皮帽子在人群里乱转悠,眼睛却是打开了最大的视野,任何跟何苦身高差不多的东西都要被他仔细确认一番,甚至卖衣服的摊子上的童装模特都被他上下打量了三遍,卖衣服的人只以为是遇到了变态神经病,手里的大屏华为手机一直处在拨号键的界面上。

  郑大志承认自己是个坏蛋,但是他也坚信有志者事竟成的道理,虽然有些可笑,但是他宁可把自己当做枭雄,这样他就可以较为舒服地接受上天的酬谢。他也坚信,不远处的何苦就是这次上天送给自己的礼物。

  他就在派出所门口的玩具店里,门对门,中间隔着人山人海,既有利于隐藏自己,也能够在被发现后迅速隐匿于人群之中,真是个聪明的孩子,郑大志不知道的是,这一切都是他从叶天那里学来的。狡兔三窟,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不得不说郑大志临时戴的这个帽子确实帮了他的大忙,何苦一直在找人的同时也在提防着外人,虽然不是明确地针对郑大志,但是如果看到他的话也绝对会转身藏起来。谁也不会稀罕把自己家砸烂的人。

  玩具店里的人很多,大都是给自家孩子买玩具的大人,何苦藏在里面不容易被外人看到,但是他忽略了一点,这样一来,他能够看到的外界范围也是很小的。

  十岁的孩子知道害怕,知道躲藏,但是却忘了人心的险恶。

  郑大志眼里的精光愈发光亮,他知道自己的后半辈子就在这最后一搏了。

  突然,人群一阵混乱,郑大志被人群涌动的巨大力量给推了一把,扭头看,一辆独轮车满载着白色的布袋闯进了人群里,独轮车的稳定性很差,在人群里东倒西歪,一个戴着耳包子的老头儿吃力地稳定着车子,但无奈的是,车子还是冲向了人群。

  郑大志突然想到对面的何苦,再一抬头,哪里还有人,面前只有混乱不堪的人群,还时不时地踩自己的脚。

  这是最重要的筹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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