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家的饭厅里,除了雨潇、晴岚、野火,还挤满了孟家的仆人,一双双好奇的眼睛都盯着那个埋在直径半尺的大碗公里、发出猪进食稀里呼噜声音的毛茸茸的红色脑袋。红脑袋终于抬起来了,伸出舌头把碗飞快地舔了一遍,手又伸向盛粥的锅!
“你已经吃了三碗了,不能再吃了。芳宁姐,把粥端走。”雨潇知道饥饿过度的人要先吃些好消化的食物,所以吩咐厨房熬粥。可是在粥熬好之前,饿得受不了的爱德华把桌上的水果、点心都消灭光了,包括一盘能让人酸掉牙的话梅。
芳宁答应一声,把锅端开。爱德华盛饭的手落了个空,对芳宁露出不满的神气,芳宁对他扮个鬼脸,他对芳宁挑逗地眨眨眼。
“你饥饿过度,初次进食不能吃太多东西,对你的胃不好。”雨潇用英语对爱德华解释,然后蹦出一连串问题,“好啦,你吃饱了,该说说你自己了。你从哪来?是干什么的?到大理来做什么?怎么来的?”
野火看雨潇叽里咕噜说着流利的“妖怪话”,忙道,“你问问他是什么妖?有多少年道行?住在哪个山?会些什么法术?”
晴岚也拉着姐姐的衣袖,“姐姐,你问问他几岁了?会不会象孙悟空那样变身?对了,孙悟空是专门打妖怪的,他怕不怕?”
芳宁噘嘴横一眼那个用怪怪地眼神盯着自己的家伙,“你问问那个妖怪干嘛对我眨眼睛?他想干什么?”摸摸荷包,里面装着从王巫婆那儿求来的避邪符,哼,就算他想施妖法她也不怕!
仆人们也七嘴八舌地提出许多千奇百怪的问题,要求会说妖怪话的雨潇帮忙问清楚。
雨潇哭笑不得,只好一一答应,“别急,别急,等我慢慢问。”
经过一番交谈,雨潇对这个红头发的洋人——爱德华·史东,有了个大概的了解。
据他说,他是一位法国贵族的儿子(他父亲身份在他以后的叙述中经常改变),出于虔诚的信仰,自愿献身上帝的伟大事业(后来雨潇才知道主要是因为身为次子的他没有财产继承权,不得不进了神学院),神学院毕业后,为了把上帝的福音传播到全世界,还在见习期的他跟随一位神父漂洋过海到印度传教。他们秉承上帝的慈悲,向当地饥民发放面包,他们还好心地在面包里加了香喷喷的牛油,没想到那些可恶的异教徒竟然为此攻击了教堂!(雨潇心想,活该!你不知道印度教视牛为神的化身吗?居然让他们吃牛油,不是找死吗?)神父在骚乱中丧生,他逃离了印度,到了尼泊尔。身为一个探险家的儿子——忘了说,他的父亲还是一位伟大的探除家——富有冒险精神的他在当地向导带领下翻越了喜马拉雅山,进入了西藏。怎么到大理的?哦,他跟着一个马帮从西藏进入云南,几天前马帮休息时,他进树林去方便一下,没想到迷了路,等他走出树林,马帮已经离开了。他只好一个人沿着路向前走,一路上行人稀少,他只能找点野果吃。等到路上渐渐有了些行人,他正想怎么向人要点吃的,就被人抓住,拉到了这里。
原来如此。雨潇解释了爱德华的身份后,大伙儿明显有些失望,原来这红毛鬼不是妖怪,而是个极西的叫什么法兰西国的人。失望之后,大伙又对他不同的长相又好奇起来,围着他和雨潇问这问那,有的还大着胆子对他比手划脚,或者发出几句自己也不懂的叽里咕噜的声音,试着和他交流。爱德华稀里糊涂什么也没明白,不过他看出人们的善意和好奇,只是露出友好的笑脸,也比划一番,看到人们高兴地哄笑,他也跟着笑。
笑得最厉害的是雨潇,看他们胡乱比划,鸡同鸭讲,双方都按自己的意思理解,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居然也谈的高兴、比的开心,笑死人了。
杨云依远远就见自家大门口围着一大堆人,向门里探头探脑,不由奇怪。“这是在干什么呀?”
“他二姑婆,可以让我们看看你家妖怪吗?”这位是杨氏家族的哪门亲戚。
“是呀,二侄女,我们看看就行。”
“妖怪,我家哪来的妖怪?”杨云依满头雾水,不会是孩子们又搞出什么来了吧?
“你不知道?你家野火捉了个妖怪,你家雨潇还能和妖怪说话呢!”
爱德华在孟家住下了,反正他身无分文,又语言不通,暂时也无处可去,有人免费提供住宿,他不要才是傻瓜。至于以后怎么办,他还没空想,因为眼下他的心已经被一个倩影装满。
于是孟家人每天都会看到一出好戏:一个红头发、绿眼睛的家伙跟在芳宁后面转,用他从雨潇那儿学来的磕磕巴巴、怪腔怪调的汉语猛拍芳宁的马屁,“仿林秀接(芳宁小姐),尼真霉(你真美)。”“仿林秀接(芳宁小姐),尼思我滴吕申(你是我的女神)。”
雨潇看得窃笑不已。从她发现爱德华除了英语和法语之外,还懂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德语、拉丁语等好几国语言,就打定主意不放他走了。如果他爱上芳宁,为了芳宁留在这里,她是乐见其成啦。
孟家这些天笑声不断,家里的上上下下有事没事就以教爱德华说汉语和白族语、教他适应这里的生活的名义逗他玩,比如告诉他“滚开”就是叫人进来的意思、漱口的盐是用来吃的、杯里的茶是用来洗手的……爱德华上了几回当学聪明了,除了老成持重的宝婆婆,不肯再轻易相信任何人。芳宁是例外,就算明知是上当,他也上得心甘情愿。
孟家一下子成了比公园还热闹的地方(这年代好象还没有公园),天天都有人找着各种各样的借口来看长得象“妖怪”的洋人,连孟正川的上司、同僚们也以打听孟正川在北京的讯息、关心下属家人的名义来孟家,在充分满足了好奇心之后才离去。
巡抚大人和提督大人知道当今皇上对西学很有兴趣,听说了洋人的事,分别专程来孟家,要求让洋人住到衙门里去。可是爱德华听说让他住到别处,头摇得象拨浪鼓似的,他正打算近水楼台先得月,追求心目中的女神芳宁,怎么能在这个时候离开孟家?两位大人考虑到衙门里没人懂西洋话,也只好作罢。于是向这个西夷来的化外之民宣示了一番天朝的礼德教化,不管他有没有听懂,径自离开,心里盘算着快快写折子将大理出现洋人的事报告朝廷。还要快马加鞭送信给九爷,莽济暗想。
论相貌,芳宁算不上美丽,如果放宽条件,勉强算清秀,相比之下,丽英则是个俏丽的小美人,孟家上下对爱德华为芳宁而不是丽英神魂颠倒感到不解,只能用洋鬼子的眼睛和咱们不一样来解释。可不是吗?咱们的眼睛是黑色的,那洋人的眼睛是绿色的,象猫儿一样。
十九年来芳宁第一次遇到这样赤裸裸的爱慕、热烈的追求,虽然对这长相和行事都很怪异的洋鬼子心里有些犯嘀咕,还是难掩又羞又喜的女儿心情。
只是爱德华有时的举动还真是让人受不了:比如在饭桌上,他努力用筷子夹起一块芋头,可是笨手笨脚地把芋头和鸡块弄出了盘子,汤水淋漓洒了一桌,好不容易夹起一块,哆哆嗦嗦地往嘴里送,到嘴边时手一抖,芋头落在了胸前,衣服上顿时污了一大块。爱德华懊恼的样子引得满桌的人发笑,野火更是夸张地边大笑边拍桌子。爱德华却一点不恼,也跟着众人笑,似乎为自己能为别人提供一点笑料而感到高兴。站在一旁的芳宁也忍不住噗哧一笑,爱德华一看她的笑容,眼睛就直了,傻张着的大嘴忘了合上。众人又是一阵大笑,把芳宁笑得面红耳赤,一扭身跑出了饭厅。
“仿林秀接——”爱德华一急,饭也顾不上吃,忙起身追出去,临走时不忘顺手捞走了桌上的烤火腿。
众人又是一阵大笑
“这个爱德华,真是逗死人了……”杨大嫂揩一下眼角笑出的泪水。这些日子,杨家的人也总是跑到孟家来凑热闹,杨族长、杨民、杨泰还有事忙,而杨大嫂、阿妮娅和阿森、阿婉则天天来报到,完全把爱德华当个西洋把戏看了。
雨潇的地位更是直线上升,要知道全家,不,全大理除了她,可没一个会说洋话能和爱德华沟通的。人们敬佩的目光让她有一点飘飘然的感觉,当然她尽力克制着不让这种得意表现出来,可惜不大成功。她更大的收获是,经过这段时间的练习,迅速恢复了快要忘记的英语,而且还大有提高,口语比以前更加流利纯正。
她的下一步打算是请爱德华做她的家庭教师,跟他学习法语和其他语言。现在的大清朝,还没有睁开眼睛看世界,她希望借此契机,对这时代的西方有更清楚直观的了解。这打算她暂放在心里,还没有和谁说过。她对爱德华追求芳宁,乐见其成。如果爱德华娶了芳宁,不是就会留在这里不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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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内容是雨潇的童年,虽然会有些小的波折,但总的来说是幸福快乐、充满童趣的,这是对肖雨前世没有童年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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