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胡子道:“上官小姐快意恩仇,这件事情做的痛快淋漓,在下佩服!”
老烟头从椅子上跳起来,抱出大胡子随身携带的酒缸,拔掉木塞,登时满室生香,他伸出鼻子,鼻翼翕动,使劲的闻了几闻,像条饿狗,“啊,真是好酒啊!”他取出大海碗,满满倒上,先自饮了一碗,“啧啧,好酒,百年佳酿,闻香既醉,美不胜收啊。”老烟头不住咂舌感叹。
“你这个臭烟袋,趁火打劫么?”
“查大侠休怒,上官大小姐巾帼不让须眉,干的是行侠仗义的事,和你大胡子是同道中人,我这第一碗正是要敬大小姐。”老烟头对上官云燕竖起大拇指。
“你要敬酒,怎么自己先喝上了?”
“我自己先喝了,以示诚意,表明这酒中无毒,可以开怀畅饮。”
“你喝你的,我有几句话问上官小姐,问清楚了,再喝不迟。”大胡子的白眼珠看向上官云燕,杜枫坐在旁边,通体一寒,感受到浓浓的杀意。
“不知兄台有何事相询?”上官云燕一拱手,眼波横流,温柔似水,将大胡子的凌厉杀气消于无形。
“大小姐是从东边而来吧?”
“山海郡临湾靠海,确实在东边。”
“你从东边过来,可是经过了梅龙镇,古潭镇和风陵镇这三个小镇?”
“嗯,这三个小镇风光秀丽,我们都舍不得走了。”大小姐拨弄起手中的长剑。
“你在这三个小镇有没有碰到特别的事情?”大胡子的眼神越发犀利。
“我不明白兄台说的特别的事情?”
大胡子不慌不忙的说道:“大胡子我天生爱管闲事,我在梅龙镇遇见两条死尸,被抛尸荒野,心中气愤,便顺着线索一路追踪下去到了古潭镇,我在古潭镇又发现了一模一样的两条死尸,我又追踪到了风陵镇,竟又发现了同样的死尸,我本想阻止这人行凶,没想到总是晚来一步。在下苦思了三天三夜,将所有的线索重新理过一遍,有一条引起在下的特别注意。”
“是哪一条?”
“有人看见,案发前后都有一位锦衣华服的长剑公子出现过,这少年公子不是别人,正是上官小姐你。”大胡子伸手指向上官云燕。
“哈哈哈,所以你怀疑那行凶的人是我,你待如何?”大小姐仰天打个哈哈。
大胡子看一眼大小姐,眉头紧皱道:“在下虽然次次都迟到一步,可是老天有眼,让我在风陵镇得见这人的高强身手…我细想了古潭和梅龙二镇的情形,发现了两点相似的地方。尸体出现的时间都在月圆之夜,地点又都是在一片竹林之中,而且地势开阔,是赏月游玩的好地方。我到了风陵镇果真找到这样的一处所在,那里并不是竹林,是片胡杨林,当时明月初升,悠悬空际,树枝沙沙作响,疏影横斜,四处一片宁静。我找月影之下的一块大石坐了,那大石冰凉如水。”
“月华倾泻,铺满全身,我腹中的气息忽然翻腾起来,这是我每逢大战前夕的习惯。于是我调匀呼吸,闭目打坐,任由体内的气息如野马奔腾,也不知过了多久,胸中气脉一跳,一阵细碎的脚步声传了上来。”
大小姐笑道:“你看到了本大小姐么?”
大胡子摇摇头,“我看到一个娇小的身影,如一道魅影在眼前闪过,身上背了两个包,我看那包的形状就知道里边是两个人,两个死人,因为有血从袋口滴下来。我没有丝毫犹豫,背后的刀像兔子般跳到我的手上,然后从最刁钻的角度向黑影劈去,我从劈出去的趋势看出来,它定然可以劈在那人的身上。因为我体内的气息像脱缰的野马在奔跑,它穿出我的手臂缠绕在刀身上,我手中的刀像有了灵性,变成我手臂的延伸,我忘记了自己,只看见手中的刀刃,没有破风的声音,因为刀太快,风却来不及响。我瞪大眼睛,等待将那人劈为两截,然后任飞扬的快意在心中肆虐。”
大小姐摇头道:“你并没有砍中他?”
大胡子脸现迷茫,“她的动作超出了人的极限,我的刀明明砍在她的腰上,却像劈在风里,黑影消失,一杆长兵器出现在我的左肋,我并没有看清那是一件什么兵器,因为它穿透我的胸骨,从我身后钻出。一只脚踢在我的胸口,我倒飞出去,不省人事。”
大小姐道:“你并没有看清楚那个人就是我。如果我真的是那个人,会让你站在这里怀疑我?”
大胡子道:“我是没有看清,但是我记得她的身法和招式,这就足够了…”
大胡子眼中的光像是爆射的剑芒,尽数打在上官云燕的身上,他的大手却沿着光芒的轨迹拍上,还有他胖大的身躯,在空气中横移,像是被上帝的手甩出。他的手不是拳,也不是掌,在斜刺里呈刀的姿势缓缓劈下,动作不甚快,却气势磅礴,带动周遭的空气,如黑云压城。
上官云燕不慌不忙,剑鞘蹦起,正抵在大胡子的掌心,轰的一声,剑鞘弯下去,大胡子身躯弹回来。
剑鞘伸直,如灵蛇般窜出,往大胡子的眉心点去,大胡子退了一步。
剑鞘脱剑滑出来一寸,再疾点大胡子的眉心,大胡子再退一步,剑鞘滑出两寸,大胡子已退了三步,后边是柜台,退无可退。
老烟头看的咂舌不已,上官大小姐手中的长剑的剑鞘竟能脱剑滑出,像软鞭,却比软鞭更坚挺,像木棍,却比木棍更灵活。那剑身露出,通体乌黑,不泛半点光泽,剑鞘在上面前后滑动,却并没有压垮剑刃,忽短忽长,伸缩自如,如蜥蜴伸出的舌头,剑法之奇,内功之奇,当真如鬼如魅。
只见上官云燕连刺三剑,却被大胡子在脚底避过,剑鞘刺在大胡子的脚底板上,大胡子乘势滚到屋子中央,那里摆着他随身携带的酒缸,他打个趔趄,抱起酒缸,狂笑声中穿破屋顶冲了出去,“这屋中地方太小,我们到外边打。”
上官云燕一个银燕摆尾,也穿云而去。
众人追出看时,只见大小姐正和大胡子战成一团。
大小姐的剑法极为巧妙,忽而如初春的细雨,绵绵密密,忽而又如盛夏的惊雷,狠辣凌厉,她的身躯早和长剑融为一体,矫若游龙,翩若惊鸿,已分不清那里是剑,那里是人,剑影晃动,慢慢的织成一张坚韧的大网。只见剑网张开,将大胡子困在中间,如困罗雀。
大胡子却不落下风,背着酒缸纵横跳跃,身影如风,凭着一双肉掌和对手纠缠,在剑网的围困之下,并没有丝毫迟滞之象。那酒缸甚是沉重,在旁人是腐朽累赘,在大胡子的手中却化为神奇,一会儿从左手滚到右手,一会儿又从右手滚到左手,一会扛到肩膀上,一会儿夹在臂弯里,随着大胡子肌肉的舒张,圆转如意,滚动如球,像一副活动的盾牌,堪堪抵住大小姐精妙绝伦的剑招,偶尔在防守之中还突起攻势,晃晃悠悠的砸向大小姐,将她搞个手忙脚乱。
只听剑鞘击打在酒缸之上,当当声音不绝于耳,旁观众人无不称奇。
这酒缸乃是精钢打造,不惧怕任何锐利的兵器,缸中盛满酒水,水性柔和,恰好又能消弥敌人的掌风、剑气,拿来防守,巧夺天工,无懈可击!
然而他本身既沉重又圆润,拿在手里既耗费力气,又不免打滑,虽说是天赋奇材,然而人力有限,不能用也。
譬如一座大山,拿来打架肯定是极好的兵器,一顿乱砸,神魔俱灭,可是只要不是脑子进水,断不会有人做这样的痴心妄想。
如猛虎羡慕雄鹰之翱翔天际,也如雄鹰羡慕猛虎之称霸山林,可望而不可即!
这大酒缸便如这大山,是非常之人的非常兵器。
大胡子嗜酒如命,了解酒的习性,故而也了解酒缸的习性,正是天赋神力的非常之人,举重若轻,大拙似巧,这才不埋没了天材异宝,大酒缸找到了主人,大胡子却也找到了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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