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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黑衣人
住手有什么用?不论你是谁,就算是天王老子,皇帝他二大爷,都不行。
光天化日打人杀人着实令林越害怕,不过已经死了三个,那就不能够留活口,杀了来上死无对证,量他也无计可施。
来人正是野狼,身穿神气的黑色盔甲,手中握着零弯刀,眼中盯着林越,道:“你杀人?”
他眼中拥有轻谬,也拥有嘲笑,更多的是冷酷无情!
“将军怎么知道我杀了人?难道是杀的时候你在场?”
林越来的就是一个死无对证,玩不过你,打不过你,杀不过你,那就糊弄你。
野狼一瞟,刚刚的那名人已经死了,脖子到脑袋出现了个大洞,两个洞口分别流出白色的脑浆和红色的鲜血,好不恶心,真是一些重口味才消受的下来。
“哼,口粘四条人命还敢在这,真是大胆!”
“大人咱们大乾法律中可有他杀我,而我不还手的事情?有没有相关的条定,说个清楚。”
“好啊,杀人灭口做自卫,来一个死无对证,妙手除人,,认你道来,便是添油加醋保住性命,甚至会有个翻盘,这种事情本都?早就知道了,来人,带走!”
马上,几个手中带有钺的两个官兵大步走在林越面前,道了一声得罪。
然后就被双手一掰,合拢在后,起一个弓腰的姿势。
在这情况下那个不想逃走,最过于安稳,但是林越突然想到,明明是他们先有言调戏大大出手,公平就是林越活着,为何要走?难道哥们也有做贼心虚?
不成,必须得辩论,不然这么一个大义凌然心思细腻聪明绝顶旷世奇才就死了,也没有人知道。
“大人,我要辩解!”
“你有何时?难道本官还愿望了你?”
“大人,这他先动手打我,之后我才打他,不过因为他们下出狠手想要把我们置之死,不留活路,我们为了活下去,为了正直与公义,为了天下的黎明百姓,为以后的大堂中告的少,为也不关门晚不放狗,创一个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您怎么可以这样错杀好人?问天下人服不服!”
这话说的第一层不少人开始鼓掌,开始助威,这不就是他们一直向往的大同世界,向往的世外桃源生活嘛?
别人不知道慕容月可是双手盖着袖,很害羞的捂着嘴,其实都已经笑翻了。
野狼嘴角间也勾起了一丝笑意,从小就在一种严厉的环境下生长,并没有把人性消磨,而是降低化,消磨掉就不是人了,就好像傀儡,没有人性?
还是不是人?
答案肯定不是,天下已经注定,每个人都在成长,继承前辈的知识,加以改进,在传来后代,世界长了,那便是越来越从聪明,老本厚干什么都快。
“别扯淡,走。”
“不成啊,你看大家都不愿意!”
野狼也没有办法,摇了摇头,身子一动便到了林越的面前,握手成拳,迎面正是而对林越,距离很近,只要过去在强大的力道下,不出所料的会变成西瓜,“嘭”的爆裂,什么也不剩下。
林越深深的懂得,手中只有皮肤,聚集元气,到了必须得鱼死网破的时候,给他痛苦一击赶紧跑。
“对付人的东西,只有一个那就是……杀!”
在带着虚幻的拳头,霸气的拳头冲击林越的时候,林越已经做好了准备。
拳影到来,足足有真拳头的五倍有余,威力也是五倍左右,怎能不让人赫然。
逃过一劫,林越拍着胸脯道:“还好还好,逃过了。”
野狼作为武师,速度是何其快?
简直如同眨眼就到了他的面前,一拳一脚都能挤出强大的手印,普普通通一招就相当于林越的一式绝招,没有爆发力根本难以能够抵挡。
两人刚过了五招,说是五招这个野狼就根本只动了一个方向,一条黑色的狼魂就破体而出,先来两拳,再来两脚。
也不知这个酒楼的柱子是什么材料,别的地方都变成了渣渣,它还是稳固如同泰山,丝毫没有伤害一道痕迹。
“这是好东西啊,有空我得弄走。”在这生死关头,也就林越这一个奇葩,才能够悟出抢偷搬走的想法,这种一个脑袋三个用,让人惊艳,这种头脑让人,羡慕,这种让人不敢直视。
面对凶狠的黑狼,步履动间不时的露出危险的信号,林越是心感难耐了啊,小心不得不防护,真得动用这一招?
看到一番高人神情和动作的野狼,好像一撒掌心就能够把林越盖住,绝对跑不出五指山的样子。
面对这种人必须得用出惊人惊愕的东西才可以,不然大部分就是死到了不能再死的地步。
只见林越此时两只手开始互转,一应一合协调无比,本身平淡普通的招数,在几遍几遍的演练下若是神迹一般。
马上,周围的元力开始稀缺,不少人都感觉刚刚聚集的元力都被抢了,就在两手旋转中间都上下两个点点出现,一黑一白。
接着,因为元力的作用,开始扩大,开始散开,直接成了黑白两色,两条活灵活现的太极鱼,强大的能量波四散在了整个酒楼,让人忌惮,一招也去,武师期也得剥骨抽筋,半死不活,谁能够想到一个少年武者五阶可以放这种威力的绝招!
没有人,但是现在很多人,只要实力出现,你根本不用交际也能够成功,那时会有无数人跟你聊天,跟你黏在一块。
在这个世界,只要你实力强,就会有人阿谀奉承,就会有人对你言听计从,就会对你高看。
整个酒楼都出现了震慑,黑色的狂狼也有了忌惮,非常人性化的知道强大的能量,聚集这强大的力量。
就在这个力量到达了结界点的时候,猛的一推,拉住慕容月的手,就跑,嘴里还道:“满满享受吧,很好的东西,一般人我都不愿意给的。”
这下不少离得近凑热闹的公子哥,奇奇的往下走也不好起啦,这事好奇?不得死的很惨。
能量球越来越大,越涨越强,马上就要爆炸,都做足了准备。
就等这个爆炸,能量四射,谁知道根本就是啥也没用,如同屁一般,就算是一个屁也会有个响声,这只有个图像,刹那间消散。
下面有人夸赞林越好手段,有人想要杀了他,说欺骗大家感情,有人说庸才一个,只会搞稀奇的玩意。
“不错,不错。”
野狼看着这个场景,满满得意道。
他手下的两个兵心中想啊,自己的老大百夫长是不是头脑出现问题了?真是一块好苗子陨落,这老大还是很厉害的,就是治军太严。
“还追不追?”
这两个官兵毕竟是新兵,有些心中的焦急,便问道。
原本以为野狼说不用,谁知道竟然道:“还不快点去!”口水都快喷到了他们脸上,直叫难堪,也不在多待,待一会就是军法处置。
这就是整个社会的统治者手段,没合作,没规划,没有一个真正军技,军理,管理方法,不过是一群乌合之众,看着强大,其实就是土鸡上面的瓦片,一坨烂泥般,不堪一击。
也正是强大的组织,强大的纪律,不提倡各人,才能够创建出各种各样的大阵,各行各式的变法,以求争取出最大的威力,最大的潜力,在整个战场上释放出来,效果那便是不可预期的,强大!
人影没了,去追了,酒楼也散了,掌柜的收了钱,打碎的东西也没在追究,再说了这些东西值五十块元力石,都特么是黄金啊,太贵了,一般人消受不起啊,放在平时林越就该自杀了,钱那,不过还好那四人兜里还有点别的东西跟剩下的元力石。
就在这时,烈城门口,有十几个人走来,身穿黑衣,骑着高头大马,瞟过众人,一名黑衣人正在用鼻子嗅,张驰间好像闻到了什么,这个黑衣人正是一名武者巅峰期修为,实在让人害怕,一个武者巅峰的普通探子,该有多少实力?什么势力。
“报,这个方向三里地处,两人一男一女,身上有血腥味,刚刚杀过人!”
“好!”
领头人竟然脸上有一块长长的疤痕,就在眼角下说着到了鼻边,好不狰狞,怕是能够吓哭一个孩子,听到了刚刚的报出露出了,左手手指一动,示意。
一帮子大马跟着一名黑衣人往前走,也别有一番的壮观景象,跟黑社会一般。
在这之前还有两个官兵,正要寻找林越慕容月两人,就是没有着落,只得打听了一下,他们的路简直复杂而且速度奇快,幸亏这俩人本身还是练习过的,才勉勉强强逃过一劫,紧跟其后,但是单单只是能够保持不丢。
其实这样追是最好的,既不让受追踪的知道,来偷袭暗杀,而且长官想要知道地理位置能够如实回答,准不准确只要差不多就行,再说这么准确还叫做跟踪吗?不如叫做抓匪,抓住还好,抓不住反倒被匪抓,或者是匪徒跑了一个都担待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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