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这一个疲惫不堪的身体。拿起一根自己还拿得动的树枝。身边的半条也是一瘸一拐的跟随自己走起。
“半条,真的打算跟着我出去?外面的社会可是比森林幸福多了,跟我走去森林就可以吃香喝辣。前提是你可是要带我走出森林。”高杰试着去诱惑他的新伙伴。
此时半条用一双哀怨的眼神看着高杰。眼睛里可以看出半条对高杰刚刚说的话表示非常怀疑。
不过半条是跟定高杰了,因为它还是非常懂灵性的走在高杰前面,为高杰带路。
很努力的带起高杰走出森林,不是说老马才能仕途的。野狼的天性除了跟随僵尸的吸血,它们的嗅觉也是数一数二的,它们能嗅觉到哪里有人类,只要是聚集人类气味的地方,就是一个活城,但是动物的天性自然是喜欢疏远人类,喜欢幽静孤深的地方。
现今的社会人类是比僵尸更加恐怖更加贪婪。至于半条为什么要追随高杰这个高杰,高杰自己也不知道。
因为有半条的带领,高杰仅仅只用了半天不到的时间就到了城市A的交界处。
在A城的郊外刚好有个休息旅店,从家乡下来到城市A我自己一直没有睡个安稳的觉。
谢谢老天的眷顾,不一会直冲进饭店,受伤的退跟回光返照般复原了,很迅速的找了个空位坐先,对着老板大吼:“老板有没有烤鸡,或者直接来一盘鸡欢喜哟。”
老板皱着眉头,说道:“哪里来的乞丐,臭死了,而且还受伤的,可别死在这里。你吃东西有钱给不?如果没有也行,身边这有条狗挺壮的,应该值几个钱。”话语中,充满了厌恶。
“有钱有钱。”经历过生死的人,心态也变化多了,并不在乎老板的厌恶,高杰连忙道。
“俊姨娘,把烤鸡拿上来就是了。这狗不卖的,这是我的伙伴,如果不够付款我可以给你干苦活。”高杰接着又跟老板说道。
老板娘看着这个高杰,对着他介绍道:“小子。不认字吗?我这里叫八仙饭店,只卖叉烧包跟烤肉,其他的一律不卖。看你应该是偷跑出来的吧?这里离城市A还有一段距离。今晚你就在这里留宿,晚上如果有山匪,你自己好自为之。”
说完,老板娘转身对着旁边的小儿说道:“一贵,给这小哥上2笼叉烧包,刚刚你是在夸我漂亮吧,其实不用夸,老娘在这里是出了名的漂亮,这2笼就算是赏你的。还有,一贵,吧刚刚包好的骨头丢点给这条狗。”
然后老板年又对着高杰说道:“这狗够壮的,如果明天你这小哥还活命的话,还好。如果小哥你死于土匪之手,这狗老娘要了。管好吃的住老娘房里。”
“谢谢俊姨娘。”高杰连忙说道。
高杰心里面想着:“其实没有什么,这路走过来已经死了很多次了,看着未过门的妻子给凌辱至死,我永远也忘记不了那一群饿狼。只要我能在城市A立足,我会一个一个把你们全部都搜罗起来碎尸万段。剁成肉泥喂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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