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将夜 > 第一百一十三章 杨二喜和他的同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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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对草原骑兵的伏袭,取得了完胜。打扫战场时,杀敌三人,伤二人的杨二喜,获得了在死去敌人身上首先挑选战利品的资格。

  

      被这些骑兵搜刮的财富,自然要交由朝廷统一处理,所谓战利品,无外乎是盔甲和武器。

  

      只是草原骑兵用的皮甲,在这些曾经的正规唐军眼中,就像是破烂的遮羞布一样,实在没有人感兴趣,所以目标只能是那些刀箭。

  

      杨二喜想要换一把刀。

  

      草叉被磨的很锋利,完全可以杀人,经过很多次战斗后,他已经用的很顺手,但毕竟是用来锄草的农具,总还是有些不方便。

  

      大唐年人在离开军营前,可以用从军年限和日常记功,获得把随身武器带回家的荣耀,没有人会舍得离开自剖目伴多年的武器,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交换,最后便成为了唐军的一种传统。

  

      杨二喜在军中以善射闻名,所以选择把黄杨硬木弓带回家乡,把佩刀留在军中,如今发现同伴们都拿着从军营里带回家的刀,有些不舒服。

  

      所以他想换一把刀。

  

      最开始被射死打死的那两名草原骑兵,身旁的佩刀不知遗落到了何处,所以他才会让同伴把最后那人留给他。

  

      杨二喜对那些善解人意的同伴拱手道谢,从草原骑兵尸体旁拣起那把弯刀,挽了个刀花,虽然还是有些不习惯,但觉得比草叉好多了。

  

      有了锋利灯使的刀再看草叉便有些粗笨难看,但他想了半天,还是舍不得扔掉,把草叉继续扛到肩头,走进林子里。

  

      片刻后他从林子里走了出来,一个黑乎乎的东西在草叉上摆荡不停,仔细一看,才发现是离家时带的腊猪腿,被吃的只剩了个猪蹄。

  

      同伴们看了好些天,终于看不下去了,纷纷取笑道:“我说二喜,你或者把这个可怜的猪蹄盹来吃了,或者扔了,成天挂在草叉上做什么?”

  

      杨二喜才不会听他们的说道:“媳妇儿给的,慢点儿吃,腔的时候放了不少盐,薰的时候用的松柏枝,不怕坏。”

  

      同伴们大笑起来,绝对没有人对那根可怜的腊猪蹄有任何兴趣。

  

      杨二喜觉得身边有动静转身望去,只见一只小手正在轻轻扯动自已的衣角,正是先前险些被草原骑兵砍死的那个小女童。

  

      看着脏乎乎的小脸,他想起了自已的女儿安慰说道:“别怕,咱们明天就把那些坏人全赶走。”

  

      小女童不是来和他说话的,眼睛里也没有恐惧的神情,却泛着一道光泽唇角淌下一道透亮的口水。

  

      杨二喜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才发现她一直盯着草叉上挂着的腊猪蹄。

  

      小女童渴望的眼光随着腊猪蹄的摆动不停移动着,可爱又可怜。

  

      想了想,他取下腊猪蹄,塞到小女童的怀里。

  

      小女童高兴地笑了起来,擦掉嘴边的口水,对着他鞠躬行礼表示感谢,然后蹦蹦跳跳向奶奶跑了过去,一边跑一边喊着什么。

  

      一名同伴走到杨二喜身边,说道:“她全家都被杀了,就祖孙两个躲在地窖里活了过来。”

  

      杨二喜看着小女童的背影,没有说什么。

  

      他们把身上的口粮留了一半给村里的难民,然后画了张简易的地图,告诉他们在西南十七里外,有朝廷的一处临时衙门,负责收拢难民撤退。

  

      做完这些事情后,他们拉着二十几匹没有受伤的马,离开了村庄。

  

      第二天清晨,这些退役的唐军,和主力都队汇合。“杨二喜,可以啊,这么快就搞了一把刀。”

  

      一名骑兵看着他说道。

  

      杨二喜得意说道:“这不算什么,主要是杀那三个蛮子的时候,费了些力气,说起来如果不是我不爱争功,被我重伤的那俩也应该算到我的帐上。”

  

      那名骑兵笑了起来,说道:“成成,我不会忘记报告统领给你记功。”

  

      “别忘了,我可是天启二年的边军,你这什么态度?”

  

      杨二喜笑骂了一句,扛着草叉,跟着同伴向山林里走去。

  

      那名骑兵轻夹马腹,顺另外一条道路,来到一处山坡上,来到统领大人座骑旁,低声禀报刚刚得到的那些军情。

  

      骁骑营统领刘思,神情肃然点点头,举手示意这名游骑离开,然后望向身边的中年男人,说道:“隆庆加快了速度,刚好和我们错过。”

  

      那名中年男人一身青衣,神情宁静,在充满着肃杀气息的骁骑营数百铁骑中,显得格外醒目,正是朝小树。

  

      朝小树说道:“隆庆显得太着急了些,州郡的防御也太无力了些。”

  

      刘思说道:“州郡厢军用来步战还可以,对上这些年久经沙场的草原骑兵,确实没办法,他们打的很惨,也尽了全力。”

  

      朝小树说道:“我没有任何责怪的意思。州郡厢兵,其实还是要数固山郡有些真实战力,华山岳这个三州镇军总管做的不差,只是他的兵大部分都抽调到北大营抵御金帐王庭南下,所以我们也不能指望他。”

  

      刘思有些郁闷,他随朝小树带着骁骑营八百精骑,出长安来东疆,一路艰辛危险,也与草原骑兵打了好几场,却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局面。

  

      因为他们的人数太少,甚至于根本不敢和隆庆的主力骑兵相遇。

  

      朝小树说道:“不要想太多,虽然只能骚扰追袭,但至少可以让那些蛮骑不敢太过放肆,东疆的百姓也能少受几分茶毒。

  

      说完这句话,他望向正在向山林里走去,身影渐渐消失不见的那些义兵,敬佩说道:“如果不是有他们,局面才真的不堪收拾。”

  

      像杨二喜这样的人很多。

  

      有很多农夫离开田园,离开自已的家,自已拿着路费,带着行李和当年从军中带回家乡的刀或弓箭,前往遥远的东疆。

  

      那时朝廷的征兵令还没有抵达他们的家乡,他们便提前动身,按道理这种做法并不理智,因为他们没有组织,连战场在哪里都不知道。

  

      但这场战争不同,这是关系到大唐存亡的战争。所以外敌入侵的消息便是军令,便是征兵令,在道路上和山林里遇见一个人,看到他腰间的旧刀或是老弓,便能确认是同伴,于是便能组织成为强大的力量。

  

      至于战场在哪里?敌人在哪里,哪里就是战场。

  

      这就是杨二喜的想法,也是他的那些同伴的想法。

  

      据战后统计,仅仅大唐中部州郡,便有超过两万名退伍的唐军,在征兵令到达之前,自发加入到东疆抵御入侵者的战争中。

  

      这群大唐最早的、最可爱的反击者,最后能够回到家乡的不到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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