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武道杀神 > 第五十七章 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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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夕不知道,有许多人正在关注着他,而且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在乎。因为此时,他已经没空去管那些了。

  一个幽密的小树林之中,一切,显得那么平静,同时,在疯狂流转的天地灵气,却又告诉人,这里其实一点也不平静。

  过了一会,一名少年从树林中站起,伸展了一下手脚,吐出了一口浊气,感慨道:“终于突破成功了。”

  而这名少年,正是叶夕。

  落枫城一战之后,叶夕惊讶的发现,自己居然又一次站在了突破的节点之上了,这一发现,甚至让叶夕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什么时候,自己的修炼速度,居然可以这么快了?

  最后,还是石头解答了叶夕的疑惑。

  首先,自己在从黑魇山脉出来的那段时间内,就一直处于一种不停修炼和战斗的紧张时刻,因此,很快就将强行提升的实力给稳固了下来,随后,在落枫城一战之后,便使得实力上再做出了突破。

  然后是给孙志文的疗伤之中,聚灵阵的帮助。还有像虚空神焰这种天地奇火,是会自动吸取天地间的灵气的,而且比叶夕要快多了,所以,就造成了叶夕这种飞速突破的情况。

  舒展了一下身体,叶夕觉得自己的这一趟旅程实在是太神奇了。从学院内出来的时候,自己是运灵后期。现在,居然已经是控灵后期了。而实际战斗力,却要比当初何止强了十倍?

  叶夕这段时间,一边在赶路,一边在向石头请教风影的奥义。因为上次使用风影的那种感觉,让叶夕甚至以为自己是不是走错了路了。如果每次使用风影,都有这么大的后遗症,那么风影还有什么用呢?

  石头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谁让你刚刚练成就随便使用的?”劈头盖脸就向叶夕骂了过去:“你这蠢小子,你知道风影的原理吗?真是不知者无罪,你真是胆大包天,要不是老夫在这里,你就算不死也要变成一个白痴。”

  “有你这么用风影的吗?风影的原理,是使用御风之力将风给凝聚成型,然后再在成型的风影中,注入自己的灵魂之力。而在分身消散之后,灵魂之力是要收回来的。你呢?你干了什么?那场战斗,第一次,那灵魂之力,你根本要都没要,第二次,更干脆,直接自爆。有你这么用风影的吗?蠢货!”石头的咆哮声响彻了叶夕的脑海。

  对此,叶夕也只能无奈地不停向石头赔罪认错,他能感受到,石头的骂声中那一抹深切的关怀之意。

  不得不说,石头确实是一个好老师,叶夕在这几天的赶路时,一边试着更加纯熟地运用御风之力,风影的凝练方法,也显得更加的得心应手了,起码,他知道要收回灵魂之力了。

  甚至,从风影那淡淡的人形之中,能够看出叶夕的一点点影子了,而不是一个囫囵的形状。

  叶夕使用御风之力来赶路,速度的确要比马车快多了。只用了数天的时候,叶夕就已经进入了蓝洛帝国的境内。

  经过了落枫城之战,叶夕已经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那就是爆发力有余,而持续力不足。

  然而,叶夕的战斗方式就决定了,他就是靠爆发力来取胜的,所以,叶夕在不断地锻炼自己的持续力的同时,更加重视自己的爆发了。

  因为,自己的爆发如果一击击溃了对手还好,如果没有击溃的话,那么最后吃亏的,就是自己了。虽然他有御风,对于打不过就跑这一猥琐战术能够坚决地贯彻到底,但是,如果身旁有自己的亲朋怎么办?让他们代替自己受死吗?

  叶夕怎么想都做不到。

  叶夕发现,自己的属性攻击,虽然在战斗中,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面对比自己更强的存在时,这属性攻击却是收效甚微。所以,叶夕决定创造一招能够真正一锤定音的招数。

  虚空神焰一直隐藏在体内,很少跟自己交流,但是叶夕却知道,虚空神焰这是在吸收天地灵气,等待进化,这一点,石头也告诉过他。如果叶夕主动去给它交流的话,它也不会不搭理的,毕竟,自己是虚空神焰的宿主。

  狂暴的火属性灵力在叶夕的双手间凝聚了起来,夹杂着红色、蓝色和玄黄之色,最后,叶夕将其混合成了一堆混沌之色,看起来,普普通通,但只有接触到这一团东西的人,才会知道,这东西的温度到底有多恐怖。

  叶夕就深刻地了解到了这一团东西所蕴含的恐怖力量。

  但是,叶夕却也知道,如果这一团灵力在融灵期强者的面前炸开,如果这名融灵期强者有准备的话,顶多被轰烂一点衣服,破开其防御受一点皮肉伤而已。这样的攻击程度,甚至连泰山也不如。

  这不是叶夕所要的,无论是攻击力还是突击性,都比不上叶夕的泰山一击,这种攻击,就相当鸡肋了,这也是叶夕一直没有使用虚空神焰这种攻击的原因。

  就在叶夕冥思苦想的时候,看着手中的‘团子’,眼中却突然一亮。

  因为,他想起了,曾在不久前,自己凝聚风影失败的那一幕。那失败的风影,基本就相当于自己一个威力稍小一点的风影分身自爆了。

  如果,自己将这两种力量融合一下……想着,叶夕的嘴角露出了一丝会心的笑容。

  ……

  灰剑团,是蓝洛帝国的一个三级佣兵团。

  而佣兵团,也被称为是冒险团。就是专门去一些险地探险,寻求利益。或者接受一些任务,通过完成任务来获得雇主发布任务的赏金,以此为生的人,被称为冒险者,或是佣兵。

  当然,在佣兵界,一些等级较低的佣兵团,还有一个称呼,他们被称为:强盗。

  毕竟,佣兵也不是天天有任务接的。而且,去探险也不可能每次都是收获丰厚的,也有可能损失惨重血本无归,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所以,这些刀口舔血,花钱从不知道节制的佣兵们,就打起路人的主意。

  许多混的较差的佣兵,时常化身强盗,去赚上一笔,这在佣兵界,基本也是公开的秘密了。而这些佣兵扮演的强盗,通常也不会做的很绝,只是劫掠一些财务,而且并不是全部,拿完就走。

  而灰剑团,就是这样的一个三级佣兵团,虽说是三级佣兵团,但是灰剑团的实力却已经不比一些二级佣兵团差了,不为别的,就因为灰剑团的老大,曾经,就是一名真正的强盗头子!强盗,才是他们的主职业,佣兵?不过是兼职罢了。

  在一个重要地段蹲点了多时的灰剑团,终于赢来了一只‘肥羊’,一个防卫力量看起来并不强的商队。

  叶夕慵懒的趴在一匹骏马之上,任凭骏马如何起伏,身体依然是纹丝不动,仿佛黏在了上面一样。

  在研究出那一招之后,叶夕就拖着疲惫的身躯进入了就近的一座城市之中。在路过城市的任务大殿的时候,却正好看到了有人在发布任务,招募佣兵护卫,其目的地,正是伽蓝城。

  叶夕想都没想,就直接报名了。

  一边休息,一边赶路,这样的好事去哪找?

  佣兵也是分等级的,有一到五级之分,像叶夕这种刚注册的一点任务完成度都没有的一级佣兵,一般来说,是没人会看得上的,他就算报名了,也不一定会被招募成功。

  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叶夕居然就这样被招募成功了,成为了这些佣兵护卫中的一员。

  发布任务的,是一名十八九岁的少女,模样也是极美,似乎是某个家族中的小姐,却不知道为什么,成为了这支商队的领头人。

  这名少女,却是让叶夕想到了当初的颜若曦,当时,颜若曦也是如此吧,自己才与她相遇的。想着想着,叶夕不由得神游天外,再加上他一脸懒散的模样,看上去,别说跟其他的佣兵护卫,就是跟整只车队,都显得格格不入。

  “小姐,你为何要选这样一个人加入我们的护卫中?这人明显就是来骗吃骗喝的嘛,哪有一点护卫的样子?”一名侍女模样的少女,透过马车的车窗,看到了叶夕,露出了一丝厌恶之色,向着自己的小姐问道。

  对于侍女的提问,这位小姐嫣然一笑,道:“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是从整个人走进任务殿的时候,我就感觉到了他很特别。你知道,我的感觉一向是很准的。从他的身上,我似乎察觉到了一丝跟父亲有些相像的气息。”

  “嘁,就这样的人怎么能和老爷相提并论,你看他,一脸懒散趴在马上,摆明了就是来骗吃骗喝的嘛。”侍女一脸的不屑。

  “或许是我感觉错了吧。”少女没有辩驳,脸上有些忧色地道:“这次,是我的最后一搏了。这些货物,是我能调动的全部资金购买的。所以,就连请的护卫力量,都显得有些不够了。”

  微微闭上了眼睛,想到了如果自己再不能证明自己的能力,恐怕就要嫁给那个自己讨厌的人了,秦烟雨无奈地一叹。

  就在这时,前方却突然传来了前哨的示警。

  “敌袭!敌袭!是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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