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最强杀手 > 第十一章 故地重游多感慨

?“老子承认你很厉害,可是那又怎么样?”刘虎看着叶沧云那冰冷的眼神,丝毫不惧,迎着他的目光,脸上带着冷笑,说道:“老子还就告诉你,当初打那老头的时候,老子不管是左手还是右手,甚至连腿都用上了。你又能拿我怎么样?难道你还敢杀了老子不成”

  

  叶沧云心中一痛,眼神变的更加的冰冷,看着刘虎就像是看着一具死尸一般:“想死,那很容易。”说这话的时候,他的语气冰冷至极。

  

  他的心里已动了杀机。

  

  毫无掩饰的杀机。

  

  包厢里的温度,似乎在这他那句话出口后,瞬间降低到零下十几度。

  

  刘虎突然感觉到,一股浓烈的死亡气息,瞬间笼罩着自己。

  

  他终于害怕了。

  

  当真正面对死亡的瞬间,没有人不害怕。

  

  “你...你想要...干...干什么?”刘虎满眼惊恐的看着叶沧云,浑身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就连牙齿都在颤抖。

  

  忽然,包厢里的温度恢复了正常。

  

  叶沧云淡淡的看着他:“放心,我不会让你那么轻易的死掉。我会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说完,他的手上忽然多出了一把刀。

  

  那是医生给病人动手术时,才会用的手术刀。

  

  刀在手。

  

  寒光现。

  

  惨叫起。

  

  惨叫未停,刀已消失。

  

  “啊!”

  

  刘虎还在惨叫,他无比惊恐看着自己的手脚四肢碗口,闪出一道细线般的血丝,一股钻心的痛楚传遍全身的每一个细胞。

  

  他知道,自己的手脚筋已经被挑断了。

  

  恐惧,绝望,后悔,不甘。

  

  种种复杂的情绪如决堤的洪水般,瞬间冲进他的心头。

  

  看着眼前的这一切,所有人不禁暂时忘记了身上的痛楚,大吸口凉气,感觉到不寒而粟。

  

  在这一刻,叶沧云在他们心中,就是一个来自地狱的恶魔。

  

  永远的恶魔。

  

  这一幕,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忘掉。

  

  叶沧云起身,慢慢的走到赵国伟的身边。

  

  赵国伟见后,立刻吓的魂飞魄散。

  

  双腿一软,不由自主的跪了下来。

  

  “大...大哥...求求你饶了我吧。”他跪下后,立刻对着叶沧云叩起头来,眼泪鼻涕鲜血混合在一起,哭道:“我再也不敢了,我现在立刻去你爸的灵位前磕头请罪,下午立刻安排一套最好的房子给你,求求你放过我吧。”

  

  叶沧云淡淡的看着他,说道:“让你们这种人去给我爸磕头请罪,简直就是对我爸的侮辱。”他顿了顿,继续说道:“你不用求我,我不会对你怎么样?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别说一个条件,只要你能放过我,就是一百个,不一千一万个条件我也答应。”赵国伟立刻说道。

  

  “我只需要你从今以后,不要再做鱼肉乡里的事情。”

  

  “好,我答应你。从今天起,我会以我全部的能力来做好事,为自己赎罪。”

  

  “希望你说到做到,如果哪天我要是发现了你没做到,我一定会杀了你!”

  

  叶沧云说完,没有继续停留下去,拉开门,回到了自己的包厢。

  

  他当然也不会这么轻易的放过赵国伟。

  

  所以,他在悄然之间,在赵国伟的身上拍了几处穴位。以他的手法,几乎没有人可以看的出来。

  

  那几处穴位,将会给赵国伟带来致命的危害。

  

  当然,这是后话。

  

  就在众人吃完饭,回到了家中的时候。

  

  赵国伟亲自送来了置办房屋的手续合同。

  

  钱可以不给,但是手续一定是要的。

  

  叶沧云看了看,果然是在最好的地段,选出最好的户型。

  

  三天后,搬家的时候。

  

  叶家所有亲戚都来了。

  

  没有人打电话给他们,谁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得来的消息。

  

  就连一些原本八杆子打不着北的亲戚都来了。

  

  虽然这些人出于什么目的来,叶沧云心里一清二楚。

  

  却又不得不招待一翻。

  

  包下‘红旗酒店’请他们吃一顿。

  

  席间,又是一翻客套。

  

  深知这些亲戚本来面目的叶沧云,自然不会将他们的话放在心上。

  

  对于亲戚们提出的要他带着一起做生意的事情,他只得再次找个借口推脱掉。

  

  可是,有一件事情让他伤脑筋。

  

  “云儿,你回来都三四天了,也应该回公司上班去了,可不能老是呆在家里,公司的事情更重要。”母亲真的以为叶沧云这十年间,是在外面做生意。

  

  母亲的这句话,让叶沧云头痛了几天。

  

  最后,实在是母亲*的没办法的情况下。

  

  叶沧云终于想出一个法子。

  

  离开这个小镇。

  

  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法子。

  

  他当然不想这么离开好不容易回来的家乡。

  

  可是,为了不让母亲*心,为了能够让母亲安心。

  

  他却不得不离开。

  

  离开又去哪呢?

  

  叶沧云没想过要去很远的地方,他选择了本市—F市。

  

  他的原因很简单,本市离小镇近,不管家里有任何事情,他都可以在第一时间赶回来。

  

  于是,一个星期后,叶沧云留了一笔钱给母亲,开着奔驰车驶向通往市内的道路。

  

  他将身上的高档名牌衣服和手表全都扔给了吴浩。

  

  那些张扬的东西他本就穿不习惯,当初之所以买,也只是因为当初需要。

  

  现在他不需要。

  

  他需要的还是那身普通的白色休闲装,白色的衬衣,白色的袜子,白色的鞋子。

  

  吴浩没有跟他一起出来。

  

  虽然,花如玉撒泼打浑的让吴浩跟叶沧云一起出来。

  

  可是吴浩却以“哥走了,我要留下来照顾妈”为由,无情的打碎了她的梦想。

  

  下午六点。

  

  叶沧云开车来到市里,将车退还给租车行。

  

  肩膀上挂着棕色的单肩包,叶沧云走在街道上。

  

  漫步穿梭在人群中。

  

  叶沧云开始认真的打量着这座城市。

  

  十年前,他在这里上过学,那时市内的一草一木,有哪些街道,叫什么名字,有些什么东西,店面,他闭上眼睛都能就出来。

  

  可是十年后的今天,这里早已大变样。

  

  旧时的印象现实中已荡然无存,举目所见到处是高楼大厦,琳琅锦绣。宽敞整洁的街道珠树琪花,车流如梭,人们身着时装,昂扬自信,步履匆匆追赶着时代节拍。街道两旁排列着商场、银行、酒楼、宾馆和各种娱乐场所,各具风格情态,精美豪华的装饰彰显着文明、时尚、富贵和潮流趋向。

  

  十年时间能让一个少年,变成一个成熟刚毅的男人。

  

  也能让一个小镇,变成一个繁荣的城镇。

  

  十年时间同样足够让一座城市,变成十里长街、高楼林立,一副繁华茂盛的景象。

  

  叶沧云站在繁华都市的十字路口,抬头望着车水马龙,热闹异常的都市,繁华炫目,过客匆匆。

  

  望着那些穿行在闹市街头的车水马龙,那深藏在脑海深处的记忆,刹那间便浮了上来。

  

  那时。

  

  他是一个少不更事,不知忧愁的少年。

  

  他也是一个辛辛学子,梦想着考上名牌大学,出人头地。

  

  他还是一个情窦初开的孩子,幻想着有一天能将心爱的人娶进家门。

  

  他更是一个热血冲动、懵懂无知的男孩,为了兄弟他甘愿手染鲜血。

  

  ......

  

  在这座城市里。

  

  曾经有着他快乐无忧的时光。

  

  有着他对梦想的执着追求。

  

  有着他人生之中的初恋。

  

  有着他人生第一次的热血沸腾,燃烧起了冲天的怒火。

  

  ......

  

  在这座城市里,有着他太多的记忆。

  

  最重要的,他更是被迫离开这座城市,开始亡命天涯,并且走上了杀手之路。

  

  如今旧地重游感慨良多。

  

  蓦然回首,悠悠岁月,人生几何?虽有着无限风情,更有着浮生若梦的无限感慨!

  

  “叶沧云?!”

  

  一声带着丝丝惊讶的呼声,在身旁响起,打断了叶沧云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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