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凡!”两人正说得起劲,从身后传来一把清脆的声音。
转过身来,就看到一面皮白净的少年,两眼放光的看着他俩。
二人疑惑的打量对面的少年少许,淡淡的柳叶眉,轻巧的薄唇微微上翘,一双小眼睛明亮而有神。宽松的杂役服松松圬圬,穿在身上显得身材很是弱小,头上裹着青布头巾,“你是?”
“我是李圆圆啊,怎么才一个月不见,就不认识我啦。”李圆圆故作生气的翘起嘴吧,显露出几分小女儿姿态。
两人眼前一亮,愰然道“你穿成这样,还真不容易让人认出来。”
“怎么样,酷吧。”李圆圆得意的在二人面前转了个圈。
“天气这么热,还裹着这么厚的布条,也不怕捂出病来。”洛凡道。
“哎,没办法。谁叫我是女儿身呢,在这满是男人堆的院子里,不得不防啊。”李圆圆露出无奈的神色。
一时间,气氛有些低靡。不过,李圆圆是个乐观派。只是落寞了一小会儿,李圆圆展颜笑道:”这么久没见了,晚上出去逛逛?”
“好啊,我们刚才还说这事来着。正好省得我们去一个个通知了,我们在大门口等着,你去通知其他人。”庞天插话道。
“趁着发工钱,大当家放我们一晚上的假,也该出去聚聚了,不然也不知道等到猴年马月才有时间。”李圆圆说着走向杂役们的住所,声音渐行渐远。
庞洛二人在大门口等了十几分钟,同学们陆陆续续的来到门口,一刻钟后全部到齐。
眼下大家穿着杂役服的变化都很大,如果不互通姓名,根本不认识谁是谁。除了庞洛二人,所有人都包着头巾,他二人站在众群中有些鹤立鸡群。顶着一头短发,显得犹为刺眼,特立独行。
庞天与李莉这对苦命鸳鸯,才见面就在一起搂搂抱抱,互诉衰肠。由其是此刻两人还穿着杂役服,李莉是作男装打扮,让不知情的外人看到,会以为两人有断袖之癖。
久别重逢的一行人,互相寒喧着,笑闹着走出围困了一月之久的大宅,往城里繁华的街市方向行去。
买买提的形象看在众人眼里有些另类,加上他独有的新缰人的面孔,缠着头巾的脑袋,包得像个印度阿三似的,一路上频频引来路人的围观。
此时天色还没有黑,正是黄昏之时。
一群人声势浩荡的走在大街上,约摸一个小时后来到了东城区。
夜幕悄悄降临,街道上还是人来人往,人群一点也没有要消散的迹像,反而随着路边各大商铺门楼上挑起的灯笼,而越发变得热闹起来。
各种美味小食摆满了街道,诱人的食物香气引人入胜。妓馆酒楼之内,不时传出器乐丝竹之声,歌姬们伊伊呀呀的清越吟唱,充斥着众人的耳膜,虽然听不懂唱的是什么,但也觉得别有一番风味。
一行人在一家装饰华丽的酒楼门前停下来,约定午夜时分,在此地碰面后,就各自散开三五成群的各办各事了。今夜难得有闲瑕,与洛凡相影不离的庞天,自然不会有功夫相陪。今晚他要与李莉过二人世界,其他女生也要去置办些私人物品,余下的众男提议去喝酒,洛凡想着要买些纸笔,随便找了个理由拒绝了。
来到一家名叫“四宝斋”的店铺前,打量了一眼,便抬步进入。店铺内靠墙的橱柜中,各种商品琳琅满目,笔墨纸砚无一不是精品绝品,每一件商品上都贴上了红纸条,上面标示着价格,这些商品无一不是十两银子以上,看得洛凡一阵蛋疼。想不到古代就有超市了,还挻前卫,眼光在各路商品上停留片刻,便移了开去。这些东西以他现在的身家来说,就是连个边角角都买不起,为免徒留伤感,还是眼不见为净。
挨着墙根下摆放着一些长条形的桌子,上面杂乱无章的摆放着一些笔墨纸砚,如此看来这些东西与橱柜中的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质量完全不对等。看着这些随意摆放的文房四宝,定是任人随意挑选的劣质货色。桌子下放着一块大大的木板,上书十文钱一套,以他此刻的身家来说,也就只能配用这种垃圾的墨宝。
“四宝斋”的掌柜原本站在柜台前打盹,听到脚步声,不紧不慢的睁开眼。抬眸打量着这个年轻人,身上的衣裳虽然很新,却是套杂役服,只是看了一眼,便知道这又是个没钱的主,不可能有太多的钱来购买贵重的物品。于是便对眼前的人失去了兴趣,又微闭着眼睛继续釣鱼。
洛凡拿起一捆像草纸似的黄纸,黄纸极其粗糙,摸上去有点硌手,随意的拿了几块墨炭和一方瓦制砚台外加几支猪毛笔,抱了满满的一堆。来到柜台前,重重放下。“老板,结账!”
“四十二文”老板面无表情,甚至连眼睛都没睁开。
从怀里掏出那串铜钱,数出四十二个铜板,哗啦啦的拍到柜台上,四十文是买文具的钱。另两文是一块用来包文具的破布。也没多话,付了钱,提起包好的文具。抬脚就离开了这家文具店。无论是现代还是古代,狗眼看人低的人比比皆是,犯不着为这种人生气。只是理论上不在意,但心中多少还是有些不舒服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出人头地,至少不用整天窝在一府之地,要是能杖剑江湖,逍遥在天地间,那就好了。只可惜一没门路,二没熟人,也只能徐徐图之了。
心底暗叹一口气,出得门来。看着身上这身行头,看来还是得去做件衣服,就算没有钱,也不能太寒碜自己。表面上风光也是好的,至少以后出来时,不用老是穿着这套杂役服,这样不但受人鄙视,自己也觉得有些不自在。让人一看,便觉得低人一等。任何时候,都是需要装点一下门面的。
这般想着,步行间来得一家成衣铺子。衣服的样式不多,挑来挑去感觉区别都不大,唯一不同的是面料的优劣。约摸过了十多分钟,在伙计防贼似的鄙视眼神中,洛凡一脸肉疼的花了五钱银子买了件款式如文士的青色麻布衣服,这件衣服做工比身上的杂役服要讲究多了,至少套在身上也有那么点像古代读书人的样子,要是再配上一把折扇,那就更加完美了。
出了成衣铺子,将布包系在背上,洛凡穿着新买的衣裳,悠哉悠哉的走在大街上,不认识他的人还以为这是某个外出求学的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呢。
走出不多远,肚子唱起了空城计,这才想起晚上出来得太急,还没吃饭。随意的找了处路边摊,叫了碗混沌,狼吞虎咽起来。
不知道是食物本身太过美味,还是肚子实在太过饥饿,连续吃了四五碗,才填饱了肚子。一结账,才不到二十文。
吃饱喝足,想起要练字的话,还缺少油灯。于是来到杂货铺子,买了盏松油灯,打了两斤松油。应该可以用好一阵子了。松油灯和松油都不便宜,买完这些,身上的银钱已经所剩无几。提着大包小包,来到之前约定好的酒楼前,这时已经有好些个女同学在那等着了。
看到洛凡走来,几个女生笑着对他打着招呼,问他买了些什么东西。看他提着个大包小包,都好奇的打量着。都是一个地方来的,洛凡也就没有隐瞒,几个女同学听说他会识字,皆是一脸羡幕的表情。有几个女生一脸苦恼的道:“好几次买东西都吃了亏,想我堂堂大学生,到了古代竟成了地地道道的文盲。”那搞怪的样子,引得众人一阵哄笑。几人说说笑笑间,后面的同学都陆续回来了。于是众人打道回府。
临别时,洛凡答应众同学,有时间会找机会教他(她)们认字的,众同学纷纷道谢。
庞天今天喝了不少酒,整个胖脸红通通的,也不知和李莉做了什么高兴的事,一回来就睡着了,睡梦中脸上还挂着淡淡的笑意。
那些与之不相熟的古代原住民,到现在也还没有回来,也不知道去什么地方花天酒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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