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孟哥请你喝酒。”孟浩然从背后的竹篮里,一一拿出酒瓶,酒杯。又一一的摆在桌面上。
孟哥?!秦风心中纳闷,心目中的孟浩然是不喜欢占人家便宜的啊?看到他从书篮拿出来不是书,而是一些小酒小菜。
“我以为你这样的人,这篮子里全是书呢。”
“小风,你把孟哥想成什么人了,我可不是那些只知道读书的凡夫俗子。你孟哥我风流倜傥,看书不求甚解。”孟浩然拍拍秦风的肩膀,笑道:“这是我独家酿制的酒液,市场上没有卖的,清爽可口。”也不看秦风有点不爽的脸色,高兴的自顾给他倒酒。
秦风脸色发黑,你左一声孟哥,右一声孟哥,还叫我小风,还真以为你是我大哥吗?心中暗叹,孟浩然不愧是为大诗人,连嘴巴占便宜的技术都比我堪比诸葛亮的嘴巴还厉害。在这占便宜方面,他比我占据先机。
让我当大哥可好?我想这是极好的!
想到自己当大哥,秦风的哈喇子又流了出来,堂堂大诗人孟浩然竟是我小弟。
秦风闷这一口气,抬头一口,便把这一酒杯的酒给喝了干干净净,入口果真孟浩然所说的清新爽口,深吸一口气,有点刺人的凉意。这……秦风沉吟片刻,味道有点像益达啊。
“这是薄荷?”秦风脱口而出。
孟浩然一脸惊色的看着秦风,过后又是哈哈大笑,又是使劲揉着秦风的手,道:“没想到小风对这中药也有研究,知道这主料为薄荷。”
“我是一个爱酒之人,但是总喝酒自然也有害处,这酒虽是好东西,但长久会使血管过早的衰败,于是我在《本草纲目》上看到以薄荷泡茶,能疏通血脉,并能有效的治疗血管过早老化衰败的局势。于是我灵光一闪,把薄荷和酒何用起来,岂不妙哉?”
“没有想到的是,成功了,酒和薄荷完美结合,还是头一回。又比单纯的酒更好喝,更健康。我决定开创一个新的种类,为这酒……”
“饮料——”孟浩然话没有说完,秦风又是脱口而出。
孟浩然一愣,喃喃这“饮料”一词,又是畅怀大笑,喊道:“小风,你不愧为我的知音,这‘饮料’这词用的很妙啊。用这词形容,完爆了!”
孟浩然对天感叹,一时间,泪流满面,道:“感谢天,感谢地,活了这么多年,还以为是白活了,到现在才知道生命的意义,感谢上苍,让我遇见知音……”
秦风不去理会孟浩然对上天喃喃感谢,转头看向在旁边昏昏欲睡的姜玥。
“小丫头,过来尝尝饮料,提提神。”
“我才不是小丫头!”姜玥轻咬樱唇,听着这句话,脸色有点委屈。
“这时我想起我表哥的一句话,将进酒,君莫停。”说的没错,花好月圆,唯一的作乐方式就是饮酒。
“要不我们来对诗?像我表哥所说的那样:不有佳咏,何伸雅怀?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数。如何?”孟浩然轻饮一口,淡然笑笑。
“将进酒,君莫停。这不是《将进酒》吗?‘不有佳咏,何伸雅怀?如诗不成,罚依金谷酒数。这不是《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吗?这些不都是李白写的吗?刚才孟浩然说是他表哥,我个圈圈叉叉,你表哥是……”
“你表哥是李白?”秦风有点不太确定。
“是啊,李白就是我表哥,有什么问题吗?”孟浩然眨眨有点醉意的眼。
“没……有”秦风努力的平复心中的情绪,这个世界太……无厘头了。
“我这修仙的欲望,也是表哥勾引起来的。当年我还小,我表哥就进入的天剑宗修行,那一天,他脚踏一柄晶剑而来,荧光湛湛,绚烂夺目,一身白袍,衣袂飘舞,丰神如玉,一尘不染,风度翩翩,帅呆了,很像传说中的仙人。”
“从那个时候,我就暗自发誓,一定要去修仙,像表哥一样,超然脱俗。”
“如今时隔数年,真的很想念他,不知道他现在的生活怎样?”
“……”
孟浩然依旧在唱情,可秦风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一直在思索着,至今碰上的人,一些在现实生活中,真实存在的,或在书中提过的,难道这世界跟21世纪有着某些特殊的联系?
风吹皱了江面,刚刚重合的月影,又是破碎一清面,亭阁所伸展出来的枝叶甚多,倾斜而下,轻沾水面,蜻蜓点水,弄出圈圈好看的涟漪,月光星辉,流泻而下,影子婆娑,波光粼粼。
想到现实世界,秦风心头爬上许许悲伤,在现实世界中,还有许多事情没做。比如许嵩的一张签名也没有,还没有参加他的演唱会,这有些遗憾。还没有在21世纪迎娶琳瑶。
在21世纪中,统一电脑系统是windows,乔布斯说过,windows没有灵魂,而秦风就想做一个智能人性的*作系统,完爆windows,然后统一电脑帝国。
等自己统一电脑帝国之后,有钱后,就投资拍一部电影,画面要完胜好莱坞任何场面,横扫所有奥斯卡奖项,让他们说中国只能拍那些某某时代的烂片。
可惜这一切,都不能实现了。
几人在这时没有说话,都陷入自己的想法之中。
……,“叽叽嘎嘎……”三人耳边突然响起阴历的笑声,三人头皮发麻,全身皮肤紧绷,姜玥眼中惶恐,手不由抓住现在最亲近的人,秦风。
阴风四方乍起,滚滚黑云,翻涌不止,迅速吞噬了星星与月亮,天地间一片暗,伸手不见五指……
们个人感觉背后,有双森然的眼睛在看着自己,脊椎在冒着丝丝凉气。秦风感觉到姜玥的越来越害怕,手臂被狠狠抓着。秦风索性把玥儿揽在怀中。
“别怕,有师兄我在。”
玥儿在秦风的怀中乖巧点点头。
阴风呼啸,空气中夹杂着腐尸烂木的味道。
天空中的黑云变成一团黑雾,幻化成一只只乌鸦,飞了下来,星光月辉在这时慢慢透露了。让秦风三人看到了此时面前的场景。
几百只乌鸦从空中胡乱叫着盘旋而下,汇聚在一起,慢慢形成一道人影,全身黑袍,长相十分恶心。。肌肤皱白仿佛一具在水里泡久的尸体,头发零星几根,灰白死气的颜色,脸部长满了脓包,因为太大而皲裂,黑黄,绿白的液体流出。一双烂的水汲汲的小眼在乱转,一不小心,一只眼睛滚落下来,吊着一根神经血管,在风中摇晃,这人像没有事般,伸手把这只烂眼给按了回去。
这人身后背负着一副巨大的红色棺木,一角被撬开,流出一丝莫名乌黑恶臭如淤泥的液体。
尸人每走一步,就有一道红的发黑的水迹在脚下,可见这尸人的腿部也是烂的不能再烂了。
姜玥的脸色极白,看着面前的尸人,还有铺面而来的血腥恶臭,强忍着要吐的冲动。孟浩然脸色蜡黄,第一次接触这样的东西,自然害怕,手不听话的颤抖。酒杯“当”的一声落地,如同节*碎了一地。
“嘿嘿……”声音如同夜晚鬼哭,沙哑凄厉,让听见人,全身一层鸡皮疙瘩。尸人伸出长满疮的舌头,如同狗一只,道:“今天运气真好,竟遇上三个极品娃。”
“哈哈三个娃都带有宝性,我要炼一棺材的宝药,到时候天下任我行!”
“带我崛起之日,我看那位女的说我长的丑!”
尸人搓着手掌,嘴角上翘,一条裂痕呈现,直至耳根,手不停搓着,一不小心,几根手指被搓断了。嘿嘿冷笑,原先水汲汲的烂眼,此时绽放幽异的蓝色火光,仿佛能烧透你的本质,直探你的灵魂,让你不由向他走去。
当然,这只对普通的修仙者有用,秦风三人天纵英姿,自然没有反应,秦风三人也想过逃跑,可这该死的乌鸦,一直围绕这亭阁。
尸人见状,不悲反喜,他们没有被诱惑。说明他们本质是极好的,这样炼成宝药的性质也十分的强大,足以让他突破多年踏步此时的境界。
“师兄,我害怕~~”姜玥紧紧抓住秦风的手臂,一双漂亮最色的水晶眼瞳噙满了水露。
“不要怕,只要我在,没人能欺负你!”秦风上前,把玥儿护在身后,两人的十指紧紧相扣,秦风目光坚定,看着面前的尸人,没有退缩之意,道:“因为今生今世,只有我能欺负你!”
姜玥听后,没有生气,心中莫名一暖,有着浓浓安全感。
“我跟你走,你把他们两人放了!”孟浩然突然站前,目光和秦风一样坚定。
“笑话,你以为我是白痴吗?”尸人的裂嘴一张一合,几颗黑不溜秋的破牙滚了出来,尸人抓起滚出的破牙往嘴里塞,“咕噜”一声,吞进了肚子里,尸人身上是不是掉下一块“零件”,貌似,这货是用这些破碎的肢体,拼接而成。
“我身子烂了,但不代表,我脑子烂了!”尸人眼中的蓝色火光变为了血色,在黑夜中,宛如一朵莲花在摇曳。
「作者的话:高三了,考试居多,我一般是草稿是写在本子上,在码字到电脑上,实在是没有时间啊!每天从学校回来真的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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