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天命踏仙庭 > 第九章 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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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涂镇在一夜之间出名了,以胡三立为首的渔民在暴力面前没有屈服,充分发挥了始州人无所畏惧的性格,以及面对比自己强大得多的势力时候毫无退缩的精神,最高强度地印证了始州人在没有修行门派的庇护下依然我行我素的性格。

  当然,血沙祖出名了,在道义面前,他丝毫站立不住脚跟,而他在冷霜、悟须以及胡涂镇渔民面前说的那些话也在一夜之间被传遍始州各地甚至在中州等地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始州的世俗界更是愤怒,当然,始州人对待荒州人的愤怒已经成为骨子里的一种习惯,自“抗荒事件”以来数十万年的时间里面,始州人只要是看到日月宗服饰的人或者穿着荒州服饰的百姓,就会自发且又自觉地将之忽视,犹如空气一般,导致日月宗和荒州在始州根本没有任何影响力。血沙祖自那一日之后,毕生也没有踏入始州半步,一直在荒州月牙湾埋头修行。墨冰门和梵音寺也在这次不大不小的争斗之中获得了加分,冷霜的道歉以及悟须的阻止在口耳相传之后变成了愧疚和喝止,之后的好几届选拔大会很多始州热血少年在通过试炼之后都选择了这两个门派,尽管一个地方非常寒冷,另一个地方非常寂寞。

  当然,这次争斗最大的赢家莫过于昊天道,“为万世立太平”的门派教义再一次被广泛提及,护佑世俗、行侠仗义的昊天帝再一次被人们思忆,之后好几届的选拔大会,踊跃加入昊天道的始州少年是最多人数。这样的情况让其他门派有点尴尬,不过,如今的形势还算过得去,比日月宗要好太多了。

  夜晚,星空密布,胡涂镇上方的夜空格外的明亮,也许是经过了生死的徘徊,这个晚上的胡涂镇镇民们格外珍惜彼此和对方,纷纷举杯推盏,尤其是风波中心的胡三立他们,在把金元全部交出来用于胡涂镇建设的时候,受到了极大的嘉奖和表扬,镇长立刻办了一个全镇性质的篝火晚会,并表示要花些钱请说书的、写书的、买书的将这个故事发扬光大,将渔民们的形象进一步扩大化,毕竟胡涂镇是一个小镇,以农为本,以商营生,如果能够吸引一部分流民在郊外或者清风山定居,让一部分大都城的人来此地参观、消费,那繁荣指日可待,为此,几个能说上话的人物立马拍板行动起来,可怜的日月宗血杀祖想不到,自己之后根本就没有踏足的始州胡涂镇因为这一次风波引来了跳跃式的发展,而之后因为某些不特定的因素,胡涂镇成为了自万始城之后始州又一个大都城。

  胡不弃在这个夜晚格外兴奋,本就是伶牙俐齿的他在众多姑姑婶婶、大姨大妈、姐姐妹妹面前将故事说的是龙飞凤舞、血肉丰满,从捕鱼时候的平静到浪潮的袭来,再到几位修行者的出现以及生死时刻时候大家的冷静描述得绘声绘色,对于几位修者的相貌、道行更是极尽夸张之能事,尤其是那个如画的女子还有那个白色的身影。渔民们本是这场聚会的核心人物,想不到风头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给占去了,本想着把这小子撵出去,让自己在那些姑娘们面前展示一下自己,不过一想,这毛头小子当时并没有跑掉,而是选择了和他们站在一起,况且口才也是不错的,便也纷纷拿着酒杯聚在了周围,说道兴奋处还站起来吆喝几句,端得是几分自得。

  篝火晚会持续地很晚,很多人都醉得东倒西歪,胡不弃吃得很饱,胡老汉则醉得不省人事,今天很多人都向胡老汉灌酒,言道捡了个便宜孙子,又乖巧又懂事,而且小小年纪竟然有如此的胆识,胡老汉当然是乐坏了,看着便宜孙子在那边眉飞色舞,心中是开了花,酒杯里的酒也是接连倒了好几茬。上了年纪的缘故,没有多久就已经迷迷糊糊的了,当晚会结束的时候是胡不弃是请了好几个壮汉把老爷子抬回家的。

  喧嚣过后,夜空依然很美,月色依然怡人,胡不弃爬上了低矮的草屋,在屋顶的稻草堆里仰望着星空,心情还是无法平静啊。白天的一幕幕在自己脑中不停地回想,那种让人血脉喷张的力量真的是太神奇了。修行者的世界到底是怎样的呢?自己是否有这个天赋,千千万万人之中的自己真的是这么幸运吗?但是,我要是走了,老爷子怎么办?他现在身体依然健硕,但是之后这几年呢?我还没有报恩呢!众思环绕,烦上心头,少年却知愁滋味,如果没有今天这一遭,胡不弃也不会踏上一条日后让他不知该舍还是该幸的修行之路,个中滋味,旁人又有多少可以了解?

  “小子,有心事?”胡老汉爬上了屋顶,他知道自己这个便宜孙子肯定是遇到了心事,不然这个时间肯定在屋里打呼而不是在屋顶上看星星,他酒醒之后,发现胡不弃不在身边,知道他肯定在屋顶上看星星。胡不弃看到胡老汉关切的样子,心下感动,默想了半天,终于开口说话了:“老爷子,我想去参加门徒试炼大会,我想去试试看,可是,我又不想离开你离开胡涂镇,你也是年纪一大把了,总有个孙儿给你养老啊。”

  胡老汉愣在那里,半响没有说话,说真的,胡不弃从小就懂事乖巧,虽然偶尔会去邻里之间贪点小便宜,不过很懂分寸,在胡涂镇也是很受欢迎的,是一个开心果。胡老汉是舍不得的,但是转念一想,如果万一胡不弃真的拥有绝世天赋,那么,对于胡涂镇来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屏障,白天的事情其实已经让胡老汉心有余悸了,差一点点就让自己和这个便宜孙子天人永隔,这个世道本来就是弱肉强食,世俗凡人在这茫茫大世之中真的只是随风飘摇的花絮,任人宰割。

  胡不弃见胡老汉不语,心下也不是滋味,辛辛苦苦将他抚养长大,他怎么不回报这份恩情,想来也没有多少心思了,便安慰道:“老爷子,不过我发现我也没这个天份,白天我看到那个日月宗的混蛋施法的时候,我差点尿裤子,想来也是没这个能耐的,我想还是不去了,再过几年,娶个媳妇,给你抱重孙,你看如何?”

  胡老汉看着这个小子,忽然想起了十二年前那个清晨,那时候还是襁褓的他被胡老汉抱起的时候,嘴角流露出的那一丝可爱的微笑,这么多年下来,他跟着成人上山采药、打猎,下湖捕鱼捞蚌,为这个年已古稀的老人做了很多事情,辛苦自知,小小年纪便已承担了很多。现在,他有这个想法,但是因为自己而束缚,这是做爷爷的不能允许的,心里这么一想,便道:“小子,说什么呢,老爷子我岂是不通情理之人,好男儿本应该闯出去,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如果你真有天赋,那你留在这个小镇不是蹉跎了年华。门徒招收大会也快举行了,明天你就打点好行李,赶往万始城,要是有这缘分,那你要好好修行,千万别做违背良心之事,要正直、勇敢地做人,如果没有这份天赋,那也别垂头叹气,回来好好过日子,知道吗?”

  没等胡不弃开口说话,胡老汉接着说道:“老爷子我你也别担心,我现在还很健康,再活个二三十年肯定没问题,况且,镇里的人都很不错,爷爷不会有事的,要是你被哪个门派选中了,老爷子我还愁吃愁穿吗?”

  胡不弃心下感动不已,心中最后一丝忧虑也烟消云散了,这片世界真的很大,自己是一定要去闯一闯的,如果有一天,自己像那个白衣男子一样能够仗剑前行,护佑百姓,斩妖除魔,那是多么荣耀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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