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夜之王 > 第五十一章 孤身伐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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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天趁家里没人的时候稍微睡了一下,因此别说是没有睡意,她甚至连一丝疲倦都感觉不到。

  林雪似乎并不喜欢床铺,因此平常都是在地上铺棉被而睡,所以如今有两床棉被并排着铺在地上,一个是林雪睡的,另一个则是给茉莉使用。

  旁边的林雪钻进被窝才三秒钟,就已经开始呼呼大睡了。一躺下就能入睡,实在令人羡慕。茉莉就不行了,虽然学会进入假寐的方法,却难以熟睡。

  那是因为有很长一段时间,茉莉是在逃亡、躲藏、再逃亡的生活里度日。

  但是和小墨重逢的那一天,茉莉睡得很安稳。

  那是因为小墨在身旁的关系。

  无论发生任何事,小墨都会保护茉莉。

  不管口头上怎么逞强,采取怎样的态度,小墨——宗子大人就是那样的人。

  那并不是因为她是茉莉·兰思邦,而是因为她是眷属。

  这一点茉莉也很清楚。

  虽说她是有力的配偶者候补,但如果有暗夜的女性出生,那么在那个时候婚约就会作废。对小墨而言,茉莉并不是特别的存在。

  小墨对待茉莉与其他眷属并没有差别,除了照顾他生活起居的侍从以外,他对谁都保持一定距离,平等地对待众人。

  暗夜的宗子自小就接受严格的训练与高度的教育,有时要为了眷属牺牲奉献,展现自己的力量,而且不能够有所不满。

  双亲既没有对他特别厚爱,也没有能够分担辛劳的朋友,他只能一味忍耐,若是不能证明自己的强悍,他就会被盖上失败的烙印。

  宗子不允许与眷属的小孩过于亲密。

  倘若不小心与谁太过亲密,会怎么样呢?

  羡慕或嫉妒会招致憎恨,可能会让构成夜之眷属的臣家之间产生隔阂。

  小墨在待人处事时必须慎重以对。

  必须表现得孤傲不群。

  然而茉莉却总是缠着小墨,想要吸引他的注意,若是遭到无视,茉莉就会对他冷嘲热讽,给他造成困扰。

  即使如此,小墨还是没有疏远茉莉,只要他想做应该就办得到,可是小墨却没有那么做,对茉莉仍是与其他人同样一视同仁。

  小墨很温柔。当时的宗主与皇后,还有其他暗夜们都是强大且严厉,令人害怕得不敢接近。

  身为暗夜,小墨或许是太过温柔了吧。

  说不定对小墨来说,比起从前那样以暗夜的身分活着,倒不如过着现在的生活还比较幸福。

  茉莉把棉被往上拉,盖住了头。

  ——那是当然的,这边的生活比较好。茉莉也不是因为自己想逃窜而逃窜,想战斗而战斗的。

  只不过是因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而已。

  因为眼前只有一条道路,至今她才会一直奔跑在那条道路上。

  如果可以不用奔跑,放慢脚步徐徐而行,或是中途休息,那么她早就那么做了。

  茉莉在棉被中咬紧牙根,认为陈小雅,一定是在百般呵护下,无拘无束地成长吧。所以才能够那样同情自己,为自己流泪。那和小墨的坚强与温柔不同,那女人是因为生活有余裕,所以才能够那么温柔。如果茉莉是人类的话,茉莉也——

  如果是人类?

  思考这种不可能的事有什么用呢……?

  一点用也没有,茉莉不是人类,无法像陈小雅那样。

  小墨打算就这样伪装成人类活下去吗?如果可以的话,那样做或许比较好吧,可是那种事办得到吗?

  不可能。

  因为有敌人要危害小墨。

  茉莉静静地钻出被窝,换上衣服,从放置在房间角落的背包中取出一个盒子。然后,还有陈小雅送的唇膏。

  她只在下唇涂抹后,便将唇膏收进背包里。嘴唇有些凉凉的,带有薄荷巧克力的香味,她差点就要露出微笑,不过还是克制住了。

  林雪睡得很熟,没有醒来的迹象。

  即使如此,茉莉仍尽量不发出声音,悄悄地走出林雪的寝室,只见小墨的房间进入眼帘。茉莉这次就露出了微笑。

  “交给茉莉吧,哥哥。”

  这件事不需劳烦哥哥的手,碍事者就由茉莉来排除。不管是找寻猎物还是将之猎杀,茉莉都很拿手。比起防守,金狼族更长于进攻,与其被迫杀逃命,不如追赶狩猎,那是金狼族的本能。

  因为茉莉只能做到这种事。

  茉莉对哥哥只有需索,无法给予哥哥平静与温柔。

  如果是陈小雅的话,她应该就可以吧……?

  所以哥哥才会将陈小雅视为特别的存在吗?

  茉莉的胸口仿佛裂开一般疼痛,真的好想哭,但是茉莉不会为了这种事哭泣,因为茉莉是战士,只流血不流泪,那才是战士的作风。

  走到大楼外面,随即一股讨厩的气味搔动鼻尖。茉莉虽然停下了脚步,却不禁往味道愈来愈强的方向看去。

  “你打算去哪里?茉莉·兰思邦。”

  “没事别来找茉莉搭话好吗?想被咬死吗?”

  茉莉往独眼黑猫瞥了一眼,鼻头皱起。茉莉讨厌猫,因为有猫臭味。

  “无论要在何时、何地、做何事,那都是茉莉的自由吧?”

  “万一你做了多余的事,结果危害到少爷的话要怎么办?”

  “区区一只猫,少在那边放肆。再说虽然你自诩为哥哥的监护人,但是茉莉可不承认喔?”

  “我不需要你的承认。”

  “听好罗,杂碎猫。”茉莉瞪着洛奇,“茉莉只说一次,用你不足的脑袋给茉莉记清楚罗?茉莉虽然在这里,但是夜之眷属的茉莉·兰思邦并不在。”

  “……你在说什么啊?”

  “本来茉莉应该要去见过穆云尊。因为哥哥与穆云尊有订下约定,可是茉莉并没有去见他。”

  “没错,迟早必须以某种形式向对方赔罪才行——”

  “如果现在茉莉不在了的话,那么就可以一口咬定茉莉不曾来过。”

  “什么……?”

  “真麻烦,茉莉就说简单点,让你这只笨猫也能听懂。如果茉莉没回来,那就当茉莉一开始就没来过,明白了吗?”

  “那样做——可是……”

  “那是茉莉如果有万一的话啦。好了,你这只猫的小脑袋假如有听懂的话,那就快给茉莉消失吧,别挡路。”

  “那不是少爷所愿意见到的事,茉莉。”

  “你怎么可能会……!”

  算了,没时间跟一只猫瞎耗。

  茉莉迈步前行,而洛奇并没有追上来,以猫来说算是聪明的判断了。如果它追过来的话,茉莉就要让它吃些苦头了。

  不过茉莉对洛奇说的话也是事实,穆云尊方面尚未确定身为夜之眷属的金狼族女族长——茉莉·兰思邦已经来到这个国家。

  当然这一点敌人也是同样。

  “梁团指挥者”拉斯。

  堂堂白血族的将军,尽管已经迫近到哥哥的附近,不知何故他却没有对哥哥出手。他们不跟踪哥哥本人,却来跟踪茉莉。

  答案只有一个。

  敌人也在犹豫。一方面也是因为穆云尊的关系,他们尚未决定该如何行动,因此目前姑且先静观其变,等做出判断后或许会采取积极的行动,但目前尚不到那个阶段。

  或者对方出现在茉莉面前是在诱敌,藉由暴露自己的存在,等待我方主动采取行动。

  只会耍小聪明。

  茉莉就先发制人,杀得你们片甲不留。

  茉莉在夜晚道路的正中央停下脚步,抬头仰望天空。

  月亮虽然出来了,但与满月还相差甚远。在总称为人狼的古代种中,有些种族的确如人类的创作故事所形容,强烈受到月亮的影响。

  不过可别把金狼族和那些低劣的家伙们相提并论。

  茉莉把手上拿的盒子一丢,脱下身上的衣服。

  恢复真正的模样并不用花多少时间,袭向全身的剧烈疼痛也是一瞬间就结束,随之而来的是少许的恐惧与庞大的欢喜。只见四脚着地的茉莉,全身已覆盖上闪耀着金色的美丽毛皮。

  真狼外形的全长有二.二公尺以上,体高也超过九十公分。茉莉虽是尚在发育的年轻金狼族,但巨大的身躯已足以让人类和其他种族畏惧了。

  奔跑的模样有如奔驰于大地的闪电,好似雷鸣的咆哮则足以撕裂天空。伟大的黄金之狼就连神也不畏惧,对于自己选择服侍的对象,它们献上永远的忠诚,对于敌人则唯有给予无情的一击。

  茉莉抖了抖身体,把鼻子凑近刚才丢下的盒子,开始闻起盒子的气味。

  那是应该致其死命的敌人,自称“乐团指挥者”拉斯的傲慢少年所丢弃的巧克力棒盒子。

  那个盒子上明确地沾有敌人的味道。

  金狼族的嗅觉在狼之上——超过人类一亿倍以上,听觉与人类相比也高出二十倍以上,虽然和人类的感觉大有不同,其独特的视觉也相当发达。

  将那一切的感觉全部动员,所掌握到的世界——即是“狼之领域”。

  气味、声音、形状、阴影、距离,这一切在茉莉的脑中,皆以精致的线与微妙的浓淡呈现出来,书写成只有金狼族才能解读的记号。

  如今茉莉自己也在那幅地图之中。

  空座市方文山——哥哥家所位于的这个区域,敌人恐怕已经来过一、两次了,不对,不是恐怕,他们确实有来过。

  因为气味——找到那个气味了。

  找到的瞬间,茉莉前方画出了一条线。那是一条颜色鲜艳,几乎与血色相同的线,只要循着这条线往前走,敌人必定就在这条线的前方。

  于是茉莉发足疾奔。

  有如闪电一般。

  那条线四处绕来绕去,从方文山南下,进入空座市中心,再从那里往西——新海旧住宅区。

  那里似乎是叫做天涯社区,位于新海的北边,老旧荒废的社区里大部分都是空屋,几乎已经形同废墟了。

  线一直延伸到天涯社区的五号栋。

  敌人就在五层楼建筑的某处,来到这个地方,茉莉已经能清楚感觉到敌人的存在。

  气味,气味最强烈的地方是——三楼正中央的房间。

  茉莉不从建筑物的门厅进入,而是从外面侵入。

  茉莉经过助跑后一个跳跃,在二楼阳台的栏杆处着地,再从那里往三楼跳跃,抓住阳台的栏杆,瞬间将身体往上举起,一口气向玻璃窗撞去。

  玻璃碎片四处飞散,茉莉冲进屋内发出了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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