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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冠是南楚国长德城里的一群流浪儿的头头,每天趁着天朗日清,带着一帮伙计在城区偷鸡摸狗,大事不干,小恶不少.
偷看未出阁门的闺女洗澡,敲诈未取功名的书生,被抓进巡抚司数十次,打也打了,屡教不改,令平民百姓苦不堪言,本地帮派除了时不时过来敲打一下,也没把这小流氓放在眼里.
西城门卖猪肉的李老头曾当街痛骂:"不当人子!"
他破口大骂:“我全家早死了。”说话间溜烟而去,潇洒至极。
十年前长德血案,一向彬和有礼,待人为善的李老爷全家突遭横祸,郑家四十七口险些灭门,小姐老爷,仆人管家,说是险些,因为有一个没死,当时那孩子正在私塾背着儿歌三百首。
这孩子侥幸逃得一死。
此案当时弄的人心惶惶,不可度日,长德巡抚司派遣人手大力追查,长德城主上书宁远省督察使,言词诚恳,怒骂自己无能,一边说自己管理不力,一边表示会严加追查此事,唯恐自己丢了官,为此还送上了三千两沉甸甸的雪花银子。
但此案至今未破,没有目击者,每个人都是一剑命中胸口而死,悄无声息,没有反抗,确切的说,是来不及反抗。
其中包过武道四流的侍卫总管家。
最后巡抚司得出一个结论,应是武榜上的高手所为,动机不明,最后不了了之。
郑家家产也随之充公,一样不知为何。
郑冠也曾想报仇,在长德城里为数不多的几家武馆都接连求过,只盼能习些许武道报仇雪恨,摸爬滚打,一哭寻死,跪地不起,人家也没接受。
一致的彬彬有礼,一致的不好意思,一致地让他滚蛋,原因只有一个,没钱。
所以郑冠就跟着长德城里的一些流浪儿一块厮混,靠乞讨捡食为生,混的久了,也学会一些偷鸡摸狗的本事,成为了这群流浪儿的头头,除了时不时被本地的一些流氓欺负,吃了上顿没下顿外,日子过的还算逍遥自在。
锦衣玉食大少爷,鸡犬可欺流浪儿。
只不过这报仇的事儿,就随着时间一并远去,成为了遥不可及的一个梦罢了。
北城门七里之外,是一间土地庙,也是流浪汉们的避灾地。
“前些日子集会,城主家的大小姐也出现了,丰乳肥臀,那脸蛋,那腰身,啧啧,让人看了直冒精火。”狗剩坏笑,揉了揉自己的下体,陷入幻想中。
“你除了女人就不会想别的?脂粉楼的姑娘也不比那大小姐差到哪去。”
“你们别聊这些了,听说庆国镇北军打到鲁国都城了,大将军君承卿放言,三日之内,如不投降,一旦破城,妇孺难逃。”
“只杀女人小孩吗?那成年男人呢?”
没有人回答提出这个问题的傻子,大家都明白,妇孺都难逃了,何况男子?
一群流浪儿说的眉飞色舞,唾沫四溅,仿佛巴不得自己化身为那一震九州的君承卿,封侯拜相,锦衣玉食,贵妇娇人,随手取之。
“都别说了,等会那王大壮又来收账了,还是先想好怎么应付他才是吧。”郑冠打断他们的兴致,摸着自己那还隐隐作痛的脸颊。
思考着这次怎么蒙混过关,
众人闻言,不免低下头,人人害怕惶恐。
已经三个月没缴钱了,不是郑冠说尽好话,百般周旋,他们可能已经卧床不起了。
这王大壮乃五虎堂的一个外围帮众,平常以欺负本地的小商小贩,流浪汉为乐。
郑冠他们每月偷盗的钱财上缴二两银子,不然就是一顿毒打。
曾经有个流浪儿因为两月没做成活,缴不上税,竟被活活殴打致死。
对于这些无籍人士的死活,官府自是懒得管的。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破口大骂之声,自是那王大壮。
“你们这些小鳖孙,躲到土地庙就以为爷爷找不到你们了?我今天弄死你们这群小逼崽子!”
郑冠赶忙凑上前去,偻着腰,脸上带着笑,拱手道:“壮爷爷息怒,壮爷爷息怒,实在是小子们,没办法,这长德城的百姓如今变得精明的厉害,别说钱袋子,一个铜板都恨不得赛进屁股藏着,实在是很难办,请多宽限几日,过几天我们会凑齐送到爷爷府上。”
“别他妈的给爷爷来这套,爷爷不吃,要不是看你可怜,爷爷我早就弄死你了。”王大壮暴喝,满脸怒气。
郑冠还想再说。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下手很重,一巴掌把郑冠打的一脸红印子。
没等他反应过来。
“啪!”
“啪啪啪!。”
郑冠一个趔趄,坐倒在地,血从嘴边流了出来,如同水珠一般滴在泥坑里,一滴一滴,很红。
王大壮狠狠地吐了口唾沫,怒瞪众流浪儿道:“一群狗屎。”
郑冠用双手支撑着地,艰难地站起身来,又是偻着身子,一脸媚笑:“壮爷爷打的高兴就好。”
王大壮闻言不怒反笑:“你真是一个鳖孙。”
郑冠堆着笑,依旧点头称是。
“要不是看你全家死的那么惨,我早把你弄死了,嘿嘿,说到你全家,你那姐姐,长的可比城主家那婆娘俊多了,玉脂一般的皮肤,
那水梨一般的奶子,浑圆的翘屁股,真可惜,真可惜,才十八,要不是死了,你得叫我姐夫呢,你说是吧?”
郑冠身形一颤,四周顿时无声。
王大壮戏谑看着郑冠,摸了摸袖子里的短刀。
郑冠还是一脸媚笑,恭敬的站着。
王大壮,没什么本事,可背后的五虎堂……
不是他害怕,也不是他讲江湖义气,
而是姐姐教过,男儿大丈夫,当一人做事一人担!
暗道一声无趣,王大壮转身走了。
“最后一个星期,凑不到四两银子,别怪爷爷翻脸不认人,妈的,一群鳖孙。”
各流浪汉围了上来,靠在郑冠身边,哭的哭,道谢的道谢,愧疚的愧疚,义愤填膺喊着报仇的也有。
郑冠无言,手掌里不知何时已积满了鲜血,转身进了庙里。
庙里破旧的土地公像,早被尘土污了身躯,两边破败的大门“咿呀”随风而晃,
这一切说明了已经很久没有人来参拜,既是没有人关心。
从八岁那年他就知道,哭没有用。
也是从那年他明白了,没有救星,也没有仗义的侠客,
他对王大壮无机可施。
郑冠身无一技,没有钱财,没有亲朋。
他没办法,他对不过他。
他没有刀没有剑。
但他要他死。
西升东落了三次,郑冠每天都去离土地庙不远的商阳河里游泳,昼出夜归,从不耽搁,连活也不做了。
众人猜想是不是被王大壮打傻了,怎么劝都不停,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各自往城里做活去了。
说到这商阳河,这条河由西边来,也不大,二十几尺宽,涨潮时方能没八尺男儿,这时正是余波未了的时候,所以此时游泳倒是安全。
这商阳河还盛产一种鱼,商阳鱼。
这商阳鱼味道鲜美,尤鱼尾的肉特别嫩,鱼头用来熬汤最好不过,但产量稀少,故只有达官贵人才能吃到。
但这鱼有剧毒,腹中有似液体般无色无味的毒液,只需半克,便能令一头巨兽三个时辰之内,倒地不起。
更为奇特的是,不用进腹,只要肌肤沾上一丁半点则必死,死相极为惨烈,五官暴出,手脚萎缩。
所以尽管这鱼好吃,但是懂得处理的厨子并不多。
今天是个好日子,天晴,有微风,吹的两旁的枝桠轻摆,像是姑娘的腰,不堪一握,一切充满着希望。
王大壮今天在东街收了账,压榨了各商家一番,顺便调戏了李大娘家年方二八的小娘子,揣着银子,估摸着去脂粉楼找个姑娘好好快活一番,再去五虎堂把钱财上缴。
风和日丽,暖阳当照,吹着大爷我的屁股,大爷要去哪里快活?大爷当在婆娘肚皮上论个生死咯。
这王大壮从东街到西街,怀里有银子,要去找娘子,笑逐颜开,好不快活。
他身形一拐,走进一条偏僻的巷子,正要抄近路。
正看到一个瘦骨嶙峋,衣衫褴褛的破乞丐。
他轻蔑一笑:“郑公子啊?怎么?给爷爷送钱来了?”
郑冠凑近身子讨好似地笑道:“快凑齐了,今天活做的不错,我把钱都给管账了,寻思着再做一会,好给壮爷爷多缴缴税。”
王大壮今天心情非常不错,闻言更是大好,拍拍他的头:“小子,干的不错,好好干,说不定我还能介绍你进五虎堂。”
郑冠一面附和着,一面蹲下身子。
“壮爷爷,您的靴子染了污,小子帮你擦擦。”
“哈哈,你这小子还真懂事,爷爷没白疼你。”
郑观一只手擦着,一只手装作不经意地在裤脚周围探着。
突然间,他把手伸进王大壮裤脚里轻拍一下,整个过程非常快,以至于王大壮都没有察觉。
鸡鸣狗盗的手艺没百练,他心里非常满足,非常痛快,以至于快笑出来,虽然手很疼。
“壮爷,好了。”他起身一笑,这是非常真诚的笑容,不带一点虚假。
“那你滚吧。”王大壮已经迫不及待地去和他的花韵姑娘一诉相思了,他只想赶紧走。
“是,壮爷。”他走出小巷,他已经在这里等了他一个时辰,为了今天,他在三年前就一直在观察王大壮的作息。
他每个月大多数的时间都没有规律,除了欺行霸市,便是以酒度日。
只有在每个月的中旬会早起,然后往东街西街收账,接着会在下午六时前往脂粉楼寻欢作乐,
然后往青正街五虎堂分堂上缴税钱。
这条小巷是西街往脂粉楼的近路,他必定经过,三年来,没有例外!
此时右手拇指已经和食指纠缠在一起,左手则仿佛像一根炸好的麻花般,这一切只是在一瞬间。
疼痛!钻心的疼痛,如同一只人手很用力握住他的心脏,耳朵已经听不到任何声响,双眼欲出,泪水不由自主地流出来,“滴答,滴答”地往下掉。
郑冠忍受着痛苦,往郑家旧址艰难地走去。
他很痛苦,也很开心,
终于要一家团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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