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掩目兵戈 > 第二章 弱冠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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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冠是南楚国长德城里的一群流浪儿的头头,每天趁着天朗日清,带着一帮伙计在城区偷鸡摸狗,大事不干,小恶不少.

  偷看未出阁门的闺女洗澡,敲诈未取功名的书生,被抓进巡抚司数十次,打也打了,屡教不改,令平民百姓苦不堪言,本地帮派除了时不时过来敲打一下,也没把这小流氓放在眼里.

  西城门卖猪肉的李老头曾当街痛骂:"不当人子!"

  他破口大骂:“我全家早死了。”说话间溜烟而去,潇洒至极。

  十年前长德血案,一向彬和有礼,待人为善的李老爷全家突遭横祸,郑家四十七口险些灭门,小姐老爷,仆人管家,说是险些,因为有一个没死,当时那孩子正在私塾背着儿歌三百首。

  这孩子侥幸逃得一死。

  此案当时弄的人心惶惶,不可度日,长德巡抚司派遣人手大力追查,长德城主上书宁远省督察使,言词诚恳,怒骂自己无能,一边说自己管理不力,一边表示会严加追查此事,唯恐自己丢了官,为此还送上了三千两沉甸甸的雪花银子。

  但此案至今未破,没有目击者,每个人都是一剑命中胸口而死,悄无声息,没有反抗,确切的说,是来不及反抗。

  其中包过武道四流的侍卫总管家。

  最后巡抚司得出一个结论,应是武榜上的高手所为,动机不明,最后不了了之。

  郑家家产也随之充公,一样不知为何。

  郑冠也曾想报仇,在长德城里为数不多的几家武馆都接连求过,只盼能习些许武道报仇雪恨,摸爬滚打,一哭寻死,跪地不起,人家也没接受。

  一致的彬彬有礼,一致的不好意思,一致地让他滚蛋,原因只有一个,没钱。

  所以郑冠就跟着长德城里的一些流浪儿一块厮混,靠乞讨捡食为生,混的久了,也学会一些偷鸡摸狗的本事,成为了这群流浪儿的头头,除了时不时被本地的一些流氓欺负,吃了上顿没下顿外,日子过的还算逍遥自在。

  锦衣玉食大少爷,鸡犬可欺流浪儿。

  只不过这报仇的事儿,就随着时间一并远去,成为了遥不可及的一个梦罢了。

  北城门七里之外,是一间土地庙,也是流浪汉们的避灾地。

  “前些日子集会,城主家的大小姐也出现了,丰乳肥臀,那脸蛋,那腰身,啧啧,让人看了直冒精火。”狗剩坏笑,揉了揉自己的下体,陷入幻想中。

  “你除了女人就不会想别的?脂粉楼的姑娘也不比那大小姐差到哪去。”

  “你们别聊这些了,听说庆国镇北军打到鲁国都城了,大将军君承卿放言,三日之内,如不投降,一旦破城,妇孺难逃。”

  “只杀女人小孩吗?那成年男人呢?”

  没有人回答提出这个问题的傻子,大家都明白,妇孺都难逃了,何况男子?

  一群流浪儿说的眉飞色舞,唾沫四溅,仿佛巴不得自己化身为那一震九州的君承卿,封侯拜相,锦衣玉食,贵妇娇人,随手取之。

  “都别说了,等会那王大壮又来收账了,还是先想好怎么应付他才是吧。”郑冠打断他们的兴致,摸着自己那还隐隐作痛的脸颊。

  思考着这次怎么蒙混过关,

  众人闻言,不免低下头,人人害怕惶恐。

  已经三个月没缴钱了,不是郑冠说尽好话,百般周旋,他们可能已经卧床不起了。

  这王大壮乃五虎堂的一个外围帮众,平常以欺负本地的小商小贩,流浪汉为乐。

  郑冠他们每月偷盗的钱财上缴二两银子,不然就是一顿毒打。

  曾经有个流浪儿因为两月没做成活,缴不上税,竟被活活殴打致死。

  对于这些无籍人士的死活,官府自是懒得管的。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破口大骂之声,自是那王大壮。

  “你们这些小鳖孙,躲到土地庙就以为爷爷找不到你们了?我今天弄死你们这群小逼崽子!”

  郑冠赶忙凑上前去,偻着腰,脸上带着笑,拱手道:“壮爷爷息怒,壮爷爷息怒,实在是小子们,没办法,这长德城的百姓如今变得精明的厉害,别说钱袋子,一个铜板都恨不得赛进屁股藏着,实在是很难办,请多宽限几日,过几天我们会凑齐送到爷爷府上。”

  “别他妈的给爷爷来这套,爷爷不吃,要不是看你可怜,爷爷我早就弄死你了。”王大壮暴喝,满脸怒气。

  郑冠还想再说。

  “啪。”一个响亮的耳光,下手很重,一巴掌把郑冠打的一脸红印子。

  没等他反应过来。

  “啪!”

  “啪啪啪!。”

  郑冠一个趔趄,坐倒在地,血从嘴边流了出来,如同水珠一般滴在泥坑里,一滴一滴,很红。

  王大壮狠狠地吐了口唾沫,怒瞪众流浪儿道:“一群狗屎。”

  郑冠用双手支撑着地,艰难地站起身来,又是偻着身子,一脸媚笑:“壮爷爷打的高兴就好。”

  王大壮闻言不怒反笑:“你真是一个鳖孙。”

  郑冠堆着笑,依旧点头称是。

  “要不是看你全家死的那么惨,我早把你弄死了,嘿嘿,说到你全家,你那姐姐,长的可比城主家那婆娘俊多了,玉脂一般的皮肤,

  那水梨一般的奶子,浑圆的翘屁股,真可惜,真可惜,才十八,要不是死了,你得叫我姐夫呢,你说是吧?”

  郑冠身形一颤,四周顿时无声。

  王大壮戏谑看着郑冠,摸了摸袖子里的短刀。

  郑冠还是一脸媚笑,恭敬的站着。

  王大壮,没什么本事,可背后的五虎堂……

  不是他害怕,也不是他讲江湖义气,

  而是姐姐教过,男儿大丈夫,当一人做事一人担!

  暗道一声无趣,王大壮转身走了。

  “最后一个星期,凑不到四两银子,别怪爷爷翻脸不认人,妈的,一群鳖孙。”

  各流浪汉围了上来,靠在郑冠身边,哭的哭,道谢的道谢,愧疚的愧疚,义愤填膺喊着报仇的也有。

  郑冠无言,手掌里不知何时已积满了鲜血,转身进了庙里。

  庙里破旧的土地公像,早被尘土污了身躯,两边破败的大门“咿呀”随风而晃,

  这一切说明了已经很久没有人来参拜,既是没有人关心。

  从八岁那年他就知道,哭没有用。

  也是从那年他明白了,没有救星,也没有仗义的侠客,

  他对王大壮无机可施。

  郑冠身无一技,没有钱财,没有亲朋。

  他没办法,他对不过他。

  他没有刀没有剑。

  但他要他死。

  西升东落了三次,郑冠每天都去离土地庙不远的商阳河里游泳,昼出夜归,从不耽搁,连活也不做了。

  众人猜想是不是被王大壮打傻了,怎么劝都不停,只能无奈的摇摇头,各自往城里做活去了。

  说到这商阳河,这条河由西边来,也不大,二十几尺宽,涨潮时方能没八尺男儿,这时正是余波未了的时候,所以此时游泳倒是安全。

  这商阳河还盛产一种鱼,商阳鱼。

  这商阳鱼味道鲜美,尤鱼尾的肉特别嫩,鱼头用来熬汤最好不过,但产量稀少,故只有达官贵人才能吃到。

  但这鱼有剧毒,腹中有似液体般无色无味的毒液,只需半克,便能令一头巨兽三个时辰之内,倒地不起。

  更为奇特的是,不用进腹,只要肌肤沾上一丁半点则必死,死相极为惨烈,五官暴出,手脚萎缩。

  所以尽管这鱼好吃,但是懂得处理的厨子并不多。

  今天是个好日子,天晴,有微风,吹的两旁的枝桠轻摆,像是姑娘的腰,不堪一握,一切充满着希望。

  王大壮今天在东街收了账,压榨了各商家一番,顺便调戏了李大娘家年方二八的小娘子,揣着银子,估摸着去脂粉楼找个姑娘好好快活一番,再去五虎堂把钱财上缴。

  风和日丽,暖阳当照,吹着大爷我的屁股,大爷要去哪里快活?大爷当在婆娘肚皮上论个生死咯。

  这王大壮从东街到西街,怀里有银子,要去找娘子,笑逐颜开,好不快活。

  他身形一拐,走进一条偏僻的巷子,正要抄近路。

  正看到一个瘦骨嶙峋,衣衫褴褛的破乞丐。

  他轻蔑一笑:“郑公子啊?怎么?给爷爷送钱来了?”

  郑冠凑近身子讨好似地笑道:“快凑齐了,今天活做的不错,我把钱都给管账了,寻思着再做一会,好给壮爷爷多缴缴税。”

  王大壮今天心情非常不错,闻言更是大好,拍拍他的头:“小子,干的不错,好好干,说不定我还能介绍你进五虎堂。”

  郑冠一面附和着,一面蹲下身子。

  “壮爷爷,您的靴子染了污,小子帮你擦擦。”

  “哈哈,你这小子还真懂事,爷爷没白疼你。”

  郑观一只手擦着,一只手装作不经意地在裤脚周围探着。

  突然间,他把手伸进王大壮裤脚里轻拍一下,整个过程非常快,以至于王大壮都没有察觉。

  鸡鸣狗盗的手艺没百练,他心里非常满足,非常痛快,以至于快笑出来,虽然手很疼。

  “壮爷,好了。”他起身一笑,这是非常真诚的笑容,不带一点虚假。

  “那你滚吧。”王大壮已经迫不及待地去和他的花韵姑娘一诉相思了,他只想赶紧走。

  “是,壮爷。”他走出小巷,他已经在这里等了他一个时辰,为了今天,他在三年前就一直在观察王大壮的作息。

  他每个月大多数的时间都没有规律,除了欺行霸市,便是以酒度日。

  只有在每个月的中旬会早起,然后往东街西街收账,接着会在下午六时前往脂粉楼寻欢作乐,

  然后往青正街五虎堂分堂上缴税钱。

  这条小巷是西街往脂粉楼的近路,他必定经过,三年来,没有例外!

  此时右手拇指已经和食指纠缠在一起,左手则仿佛像一根炸好的麻花般,这一切只是在一瞬间。

  疼痛!钻心的疼痛,如同一只人手很用力握住他的心脏,耳朵已经听不到任何声响,双眼欲出,泪水不由自主地流出来,“滴答,滴答”地往下掉。

  郑冠忍受着痛苦,往郑家旧址艰难地走去。

  他很痛苦,也很开心,

  终于要一家团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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