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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英雄使命
“买包子叻,香喷喷的热包子诶。”
“茶叶蛋啦,好吃的茶叶蛋啦。”
“糖葫芦诶,又酸又甜的糖葫芦诶。”
……
“……叮铃铃”
甘泉县的清晨,热闹中带着几分安宁。各种小吃叫卖的声音,俨然成了这条街的一道靓丽风景。
牵头骆驼的脖子上,总会挂着一个铃铛,“叮铃铃”作响,带领着其他的骆驼跟好主人的脚步。再往西就是一片荒漠,驼队一般都会在甘泉县歇脚,补充干粮和水。所以这里经常会看到成群的骆驼和马帮。
当然,也有不和谐的时候,比如今天这个清晨,衙门的捕快为了抓一个小偷,追了三条街。
“站住……站住。”宋捕头按着衙役刀,跑起来如一阵风。
可是小偷的速度也不慢,跑了三条街依旧面色不变,呼吸均匀。街上人比较多,小偷像一条老泥鳅快速穿梭,很快又和宋捕头拉开了距离。小偷正欣慰,只要转过前面那个街角,宋捕头就别想抓到他了。
然而他只顾昂头快跑,不留意脚下,一脚踩到一个香蕉皮,顿时四脚朝天,屁股着地,摔了个七荤八素。宋捕头几个虎跃跳过障碍跑了过来,将小偷按在地上。
“谁这么缺德,香蕉皮能随便乱扔吗?”小偷看到绊倒自己的东西,不由勃然大怒。本来想揉一揉生痛的屁股,但两只手已经被宋捕头绑了起来。
“到现在你还敢嚣张,找打是不是。”宋志和毫不留情地在小偷脑袋上扇了一巴掌,嘴里骂道。
杨云看了看不服气的小偷,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微笑。从容不迫的拿起一根香蕉,将皮剥成三瓣,悠然自得地吃了起来。
“杨云,大清早的在这里干嘛,”杨云正准备离开,却被宋志和叫住:“你不是和这小偷一伙的吧?”宋志和一手按住早已被五花大绑的小偷,另一只手在他身上搜了起来。
听到宋志和的话,围观的群众顿时吓得后退三步,心有余悸地看着杨云。不过想到宋捕头在这里,顿时又壮了一分胆。因为大家知道,就算他再嚣张,也不敢当着宋捕头的面胡作非为。
看着群众的反应,杨云不由苦笑,自己为什么这么倒霉,偏偏附身在这样一个百姓又恨又惧的人身上。
故事还得从两天前说起,杨云本来是一名特战队员,代号“火狼”二十二岁的他获得过多次特等功,被誉为特种兵王,东方的Rambo。然而那次特殊任务,成为了他一生的耻辱。
得知四名歹徒劫持了一辆从东海市到西昌市的长途中巴,火狼带领幽狼突击队进行营救行动。不过四名歹徒的身份十分特殊,都是国家高干的子弟,并且身手矫健。
火狼虽然悄无声息的爬到车顶,并且有把握在不伤害人质的情况下击毙歹徒。然而上头因为顾忌歹徒的身份,迟迟不准火狼行动。就这样,火狼眼睁睁地看着歹徒轮流糟蹋了车上一名年轻女子以及漂亮女司机,却无可奈何。
就在歹徒的高干老爹们坐着直升机来谈判的时候,被凌辱的女司机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开着车飞向了万丈悬崖。
就这样,一代特种兵王含冤带愤而死。不知道是上天的可怜还是惩罚,火狼的灵魂穿越时空,附身在杨云身上。本来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但得知自己的新身份后,火狼苦笑不已。
一个正义的战士,突然变成了甘泉县一害。百姓谈之色变,人人避而远之。这个“杨云”虽然才十六岁,却恶名远扬。欺男霸女无恶不作,残暴不仁毫不讲理,被他祸害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所以才有了刚才的那一幕,围观群众见到杨云的时候,下意识地惊退了三步。而小偷看到杨云手里的香蕉,顿时熄了火,也没有之前那么嚣张。只是耷拉着脑袋,一副我认倒霉的模样。
“肚子饿了,来这里买根香蕉吃,难道也犯法?”杨云不在乎地看了宋志和一眼,继续吃着香蕉。
他是在提醒宋志和,自己刚才帮了他一把,不要恩将仇报。
宋志和是何等身手,早就看出了是杨云故意绊倒小偷。况且以杨云的身份,自然不会唆使小偷去偷别人的银子,杨家家财万贯,岂会在意区区几十两银子。
对于杨云为什么突然这么好心,他心中也有所疑虑。不过想到杨云不但喜欢作恶,更喜欢多管闲事,也就释然。从小偷身上摸出钱袋,压着小偷回衙门。
围观群众见状,连忙跟着宋志和一同离开,生怕触了小太岁的霉头,给自己找麻烦。
“宋捕头,他犯了什么事儿?”“宋捕头真厉害。”有人屁颠屁颠的跟在宋志和后面,一副和他很熟的样子。
刚才还门庭若市的街道,立刻变得冷冷清清,就连杨云方圆十米内的小摊,也不敢叫唤了。有的摊主甚至推着小车,远远避开。对杨云的忌惮已经到了这种地步。这让重生后的杨云郁闷无比,却又没办法解释。
自从得了这具身体,杨云更加郁闷。这家伙虽然练过一些武术,有些底子,但都是些花拳绣腿,用来表演作秀还行,实战就够呛,这怎么配得上自己特种兵王的称号。所以一大早,杨云就跑到城外的洛水边去锻炼。以前的成就,也是在血和泪的训练中磨练出来的。
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提高自身的实力十分有必要。整理记忆的时候,杨云得知自己所处的是北宋末年,宣和元年。虽然他历史成绩一般,也知道这是一个战乱不堪的年代。梁山好汉刚刚退出舞台,但英雄事迹依然在继续抒写。想要在这样的年代生存下去,光靠家族的庇佑远远不够,自身必须要具备过硬的实力才行。
所以杨云一刻也不敢耽误,昨天穿越过来的,今天就开始恢复训练。城西靠近一片沙漠,在恶劣的环境中锻炼,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枪林弹雨中走过来的杨云,自然不在乎这点苦。
此时杨云穿着一件普通背心,露出胳膊上健美的肌肉。如果抛开身份,恐怕甘泉县的女孩子都会倾心于他。不得不说,杨云是十里八村难得一见的美男子。
只不过现实是,甘泉县的老幼妇女见到杨云,能有多远就躲多远。走得慢的,估计都被这丫给祸害了。
两年前杨云的老子杨朝文给他取了个童养媳,名叫方怜,大杨云两岁。可是就在两天前,方怜打晕杨云,离家出逃了,因为她实在受不了杨云对她非人的虐待。这两年,她没有一天不是在噩梦中度过。只是她不知道,杨云再一次醒来后,已经换了一个灵魂,彻彻底底地改变了。
杨云派人追寻过方怜的下落,想要补偿一下这个可怜的女子,不过却没有找到,杨云也就不再强求。怎么选择是她的自由,一个女孩子能够在那样的痛苦中煎熬两年,还能履行自己妻子的义务,确实不容易。
如果还能找到她,一定要好好爱她!杨云每次这样对自己说。
“给我来十个肉包。”杨云走到包子摊前,闻了闻逸散出来的香气,不由咽了口口水。
摊主是个老头,见杨云走近早已吓得面无人色,就连杨云说什么也没有听清楚。杨云无奈的重复了一遍,“来十个肉包。”杨云以为他人老耳背,重复时特意提高了声音。
老汉回过神,知道自己怠慢了这位小太岁,差点吓出心脏病,连忙包好十个大肉包,小心翼翼地递了过来。
“多少钱?”杨云看着包子,随口问道。
老汉身子一抖,差点坐在地上,连忙摆手:“不打紧,不打紧,二郎随便吃。”杨云在家排行老二,上有一个堂兄,下有一个堂弟,倒是没有亲兄弟,所以大家都叫他二郎。不过当着面这么叫,背地里都叫他小太岁、大虫。
杨云在腰间摸了摸,顿时老脸一红。今天出来锻炼,特意换了件衣服,忘记带钱包了,身上没有分文。刚才吃的香蕉,还是从自家捎出来的。不过既然老头儿这么给面子,杨云也就厚着脸皮:“谢啦。”
老汉连忙招手:“不敢不敢。”
揣着包子离开,杨云打算回家洗个澡,顺便换身衣服。“嗯,这味道还不错。”随意拿起一个放进嘴里,杨云忍不住点头赞道。这种包子大概有四个小笼包那般大,不过皮薄馅多,多汁可口,味道却比正宗的庆丰小笼包好许多。
十个包子很快就被杨云消灭的差不多,回到自己房间,还剩最后一个。杨云毫不犹豫的将它塞进嘴里,一口咬了半边,正要大口咀嚼时,忽然咬到一块石头,毫无准备的杨云差点崩掉两颗门牙。
“艹,坑爹啊。”杨云含着包子囫囵地骂了一句,心里暗暗诅咒黑心老头出门被车撞。不过想到这个年代的车好像撞不死人,又愤愤地骂了起来。
“这么大一块石头,他也敢放!”杨云用舌头测了一遍石头大小,顺势将石头吐出来。至于包子部分,杨云不舍得浪费,全部吞进肚子去了。
杨云将石头放在手心,发现这居然是一块质地不错的玉!和一般的吊坠有些相似,做工精美,上面雕刻着一个人像。
“观音?还是女娲?”李木好奇地研究了起来。杨云认为,这块玉多半是老头做包子的时候,不小心掉进馅里的。心里忍不住一阵得意:坑人坑自己,活该。
他也没有打算要将这块玉还回去,倒不是贪小便宜,以他二世祖的身份,这种玉想要多少没有,只不过是想惩罚一下黑心商人而已。拿起来准备丢到桌子上,手心的玉石忽然变得异常火热,十分烫手。杨云大惊,想甩却怎么甩也甩不掉,顷刻之间玉石居然没入了手心。杨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两眼一翻昏迷了过去。
“星主,星主。”迷糊中,似乎听到有人喊自己。杨云缓缓睁开眼睛,看见一个美得惊人的女子一身华服,坐在金玉镶砌的宝座上。一个女童蹲在身边,不停的叫唤自己。
“星主?”杨云不明白女童为什么会这么叫自己。不过上面那个女子,倒十分美丽。“这是哪里?你又是谁?”李木诧异的问道,自己明明在房间里吃包子的,怎么会来的这里。职业的习惯让他第一时间打量四周,这里是一个华丽的宫殿,但除了美丽女子和李木,就只有一个女童。
女子对李木看自己的目光有些不满,别人见她都颤颤巍巍,连头都不敢抬。他倒好,敢肆无忌惮的打量自己,而且目光十分的不恭敬。顿时想要出手教训一下这个大胆的家伙。但想到自己的任务,又忍住了。
“我是谁你不必知道,我奉娘娘之命传授你《轩辕真灵决》,你修炼此法,需行英雄使命。”女子显然不想和杨云多说话,捻起衣袖挥出一道毫光没入杨云的脑袋。接着又挥出另一道光打在杨云身上,杨云吃痛,顿时惊醒。
杨云捂着胸口醒来,才发现自己居然跌倒在地。想到刚才的事情,顿时觉得莫名其妙。可怜的杨云还不知道,自己一个普通的举动,居然将传业师傅得罪的死死的,以至于后来吃了许多莫名其妙的苦头。
此时手里的玉已经不见了,但脑子里却多了一分记忆,一套清晰的修炼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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