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风过无痕 > 第一百六十二章 一个转身的距离

?既然说得这么轻松,为啥不自己干呢!难道就想找个理由,把他哄骗到宁波去约会。陆枫咧开笑脸,嘻嘻的道:“那我还是变只笨蛋蚊子来叮你算了。”

  

  “你敢。”燕子一手叉腰,另一手仿佛要穿越空间的距离,直指他的额间。

  

  这嚣张的口气让陆牛劲又上来了,撅了撅嘴巴,毫不示弱的说道:“我就敢,笨蛋蚊子就爱在你耳边绕来绕去,温柔地咬你几口,哈哈!”

  

  “那我就把它打死。还有跟你说,楼下的老板看上我了,怎么办?他老婆要跟他离婚。现在老板每次跟他老婆吵完架就到我们这里来。”

  

  又拿出这套老掉牙的把戏来唬弄人,看来想出新花招来证明自己的魅力还是有难度的。只是燕子遇到的这种情况在如今的社会也是比较普遍的,只要老板有钱,小姑娘还是很好找的,燕子的母亲不也希望女儿能找个老板嘛!

  

  一小段打情骂俏结束后,该谈点正事了,陆枫正色道:“红叶想找你了解些关于单证员方面的问题,她也想去做外贸,我说你刚好是从事这方面工作的,可以向你请教一二,你能帮她吗?”

  

  “让我跟她聊?前些天你说有人想做单证,原来是她呀!”燕子恍然大悟,又点拨道:“课本知识了解就可,主要是实践。她在吗?”

  

  “这是她的QQ号码,你加她一下,这样对新工作就有个大致的了解,顺便也帮我参谋一下。”陆枫也不知道这样做是对还是错,毕竟一个是红颜,一个是恋人,起了冲突就麻烦了。

  

  燕子一查找,见红叶的头像也是一个可爱的猫头,和陆枫的一模一样,简直是珠联璧合,天生一对。燕子不由皱眉道:“你们两个同一头象,这样跟你们俩聊天很别扭。”

  

  “留个纪念啦!”或许,所有刻骨铭心的故事,都会有一个伤感的结局。纵然花开有时,花落有时,于三千风月中回望,那一场倾心的相遇,虽只剩下一片花影,却还在散发着馨香。

  

  陆枫怀着矛盾的心情,转而问红叶,“你了解得如何,燕子的胆子很小的。”

  

  “还没聊过,你就替她担心,这么紧张啊!”红叶娇笑着,但心里却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压抑,无从渲泻。良久道:“你惨了,她没理我了,是不是在吃醋了,哈哈。”

  

  陆枫听了这话,有些哭笑不得,正想回话,那边燕子道:“不聊了,红叶说我紧张你。你为什么说我有点紧张,我感觉一开始没什么话题吧!”

  

  “你在我的印象中是属于比较老实的那种,我妈也说你挺大方的,她很喜欢你。”陆枫委婉地道:“你知道的,喜欢一个人并不一定要说出口的,虽然我也想听你说。”

  

  “还是看实际行动吧。你跟红叶有没有说过?”燕子轻轻问着,心却不由自主地跳了起来。

  

  这个可不能对燕子说,一个头像都搞得那么热闹了,这还得了,女人醋劲上来了,男人就该遭殃,陆枫权衡再三道:“那你问问红叶不就知道了嘛,我也忘了当初有没有说过,那时年轻,胆子小。”

  

  “我问红叶为何你们选同一头像,她说这个好看。”燕子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

  

  那边燕子的话语像一把尖刀触痛了红叶曾经刻骨的伤痕,如今家庭残酷的现状。红叶紧咬着嘴唇,催促道:“燕子的话太尖锐了,我不知如何回答,要不你快把猫头换一下?别节外生枝了。”

  

  枫,我快离开这里了,离开这个我们一起相处六年的地方,红叶紧紧咬着唇想。我不能再让你为我而受伤,不能再自私阻碍你的幸福。她闭上眼,心中一紧:知道吗,有一些,原本一直认为对自己至关重要的人,现在远去了,我转过身来,只看见一个个匆匆的过客。很害怕,有一天,我转过身来发现你也站在那里。

  

  “俺是有主见的,说不换就不换,我暂躲着她,哈哈哈。”这个头像对陆枫而言很重要,你知道吗,这个猫头陪伴我走过一千多个日夜,看见这个头像就好似看见你亲切的笑容。他真不舍得,因为这里面承载着太多的温暖、泪水、幸福、悲痛,又怎能狠心割断生命中深深的印迹呢。

  

  “你也不许换哦!”陆枫犹豫了片刻,又悄悄地问:“你觉得燕子这人如何?”

  

  红叶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很高明地打太极道:“邓小平理论说,透过事物看本质,我还没多大的事物看过,很难说,最关键的还在于你对她的了解。”

  

  “俺是直接跨过恋爱,走进婚姻的坟墓,现在比较流行这个。”陆枫假装轻巧的道。

  

  “别这样想啊,还是多多了解她吧!这关系到你一生的事。不要重蹈我的复辙,想退都难的。所以趁机会多了解一下,我想她应该不错。燕子说你人太老实,所以她应该是欣赏你的。”

  

  月光透过窗户,留下温和的笑容。陆枫缓缓的点了点头道:“凌晓南看了我们的故事后感叹,说还没真正爱过,他认为自己只是单方面的爱。所以为了缅怀这份深沉的爱,你一定要给我买件漂亮的外套,要不等你一走,俺就没地方敲诈了。”

  

  是一朵花开的过往。让我在每一个午夜梦回处,落字为念,将曾经的片段一遍又一遍的临摹,因为我怕,在纷扰的红尘中,不小心,将你遗忘。所以陆枫才想在红叶离开之前,送衣留情。

  

  红叶睫毛轻动,偏过头去道:“不行。我们的头像她都干预了,我买外套还了得,或者你结婚那天我送你吧!还有那盒滋带,你得给我。”四年前那个夏天,你挥洒着汗水亲自为我录的,里面凄美的爱情故事和你饱含深情唱的歌,我依然记得。

  

  “不啦,除非你拿新衣服来换,否则我可亏惨了啦!凌晓南昨还对我说,那件润玉色的李宁衫是我的最爱吧,我说是的,因为上面有四个香烛洞,你看见过没?”那一天,我们焚香结拜,回来时去意外地发现,那件我衣服左壁处竟然印了四个洞,这难道是上天特意为我们四人结拜留下的见证。

  

  “相片里应该有的吧,可惜我没见过,你还真坏。”过了会,红叶犹如找到了失落的记忆,脸上有欣喜之色涌出,道:“我找到相片了,好像是有四个小洞洞,依稀却又那么灼然。你那盒磁带什么时候还我?一去经年,不知所踪。”

  

  “我找不到了,不知扔哪去了,下回到华姨家帮你找找哦,因为我只在那听过一遍。要不你生日我给你买套衣服,然后你再给我买套,这就两不相欠了。”

  

  陆枫说完觉得这样一个要求太简朴了,毕竟二人在一起这么多年,哪能放红叶如此轻易离开,于是又附加了个小要求道:“还有在你要走之前,要在《爱在红叶纷飞时》的尾页,给我用钢笔字写上你的绝笔。好了,俺的遗言交待完毕,就看你的了,哈哈!俺潇洒地走了,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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