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八七章、酒别野草。
劳顿了一天,直到晚上梵祖堂前才恢复了平静,王熊什么事情都抢着做,比烧锅炉的时候还要忙碌。云笙倒省去了不少事,尤其是王熊那小孩一见就哭、土匪一见就跑的长相,把突袭营千号人治理得没有一个敢造次的。
梵祖堂外,五大营准备明日出发的五千多人都各自回去休息了,有的人满脸凄苦,保不准这就是这辈子的最后一个晚上了。云笙和王熊坐在一起闲聊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马蹄声,云笙细细一听,那马速极快,不由分说揽起王熊就往一边退去。让二人惊惑的是,二人一闪,那几匹马竟然直接向二人奔来。
“什么人!”云笙说话的同时,两个马前踢已经跃到了二人头顶。
“哈哈哈!大呆子!”马上忽地传来一个少女的娇笑,云笙抬头一看,来者竟然是月玲珑!“好你个死妮子!大晚上出来吓人!”
月玲珑笑盈盈跳下马来,片刻又窜来三匹马,不出所料正是得萨、晏雨妾和沙小贝三人。
“我的千人大都尉,近来可好?”得萨先是一句嘲弄。
“听说大都尉身边那位还是千夫长呢!”晏雨妾笑道。
“我还听说大都尉只比千夫长多管一个千夫长!哈哈!”最狠的还是沙小贝。
“都去死!”云笙笑嗔了一句,看着朝夕相处的几个人,云笙打心底里兴奋不已,“你们怎么现在才来?我都回来一天了!”
“呦!”月玲珑接过就是阴阳怪气的一喊,“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还好意思说!都回来一天也不说去看看我!啊,是我们!”
得萨王熊几人面面相觑,笑而不语。
“人家是都尉,咱们是校尉,你懂不懂规矩!”沙小贝看着有些尴尬的气氛立马调侃道。
“嘿嘿!”云笙笑着挠了挠头,突然看到了四人骑来的四匹马,在这暗夜之下它们的蹄子竟然是一团血红,“这就是血蹄马?”
“那可不!”得萨笑道,“我们回来好几天也没人来询问血蹄马的事,正好听说这东西在突袭营最能派上用场,这不就给你送来了!”
得萨这么一说,云笙突然也有些疑惑,从回来到现在还真没人向自己打听八屠马的事。
“好啦!不管那么多了!马留给这大棕熊,我们回去!”月玲珑拉起云笙就往梵祖堂里走去,月玲珑这一走,得萨几人顿时觉得有些尴尬,“这……”
“把马给我吧!明天就走了!这可能是你们在野草堂的最后一个夜晚了!”王熊笑道,“我正好去那边还有点事,顺便把马牵过去!”说话间,王熊揽起四根缰绳牵着马就走了过去。
五人一路疾行,很快就到了野草堂,他们的目光不约而同锁定在门侧的一副对联上——巫神蛊神血神神上之神,枪王药王藤王王中之王,外加“六神无主”这个双关调侃的横批。遥想这还是表演赛之后梵祖堂那些狂热的弟子所赠予的,表演赛,此生也就那一场了吧!
蓦然间,六人都有些神伤,停留了好大一阵子才离开。
推开门后,黑暗中一股酒香最先扑入鼻腔,得萨指尖轻拈,野草堂便亮了。
云笙仔细一看,惊人的一幕出现了,六张大床对在了一起,组成了一张阔大的桌子。桌子上面摆满了酒菜、杯盏还有烛台。
看这样子,这个晚上的野草堂是准备疯狂一把了!
“兄弟姐妹们!开席!”得萨喊了一声,五人“盘桌而坐”,就这样开始了一个漫长的酒席。
离别的酒,是最香的。
午夜过后,人们都微醺了,连酒量最好的云笙都能看出“分身”来了,一个个傻笑着看着对方,这个天旋地转的世界是美妙的。
也许,紫藤擂之前这段短暂的日子就是人们此生最后的团聚了,笑着喊着唱着,到最后就变成了哭着,就这样一直闹到了后半夜。
野草堂,这个卑微的名字,这个简陋的地方,却是众人此生真正的发迹之地。若干年后,即使他们彼此成为仇人,他们也无法否认,在很遥远的过去,他们曾在一起生活过。
人们都睡去了,沙小贝和得萨的呼噜俨然成了“二重奏”。
醉气熏天的月玲珑靠在云笙肩头,香颊醉红,柔发淌落,一层薄纱散发着让人难以抗拒的魔力,这一刻那惹人的红唇就像那细而长初绽的昙花,虽然短暂却是那样的柔美。
云笙把她搂在怀里,手指梳着如水的流发,就像在梳理着过往的每一瞬,“妮子,总有一天我们会一起回到北关的。”
“好啊。”正当云笙自言自语的时候,月玲珑忽地醒来过来,一双灵动的眸子在烛光的晃映下显得无比迷人。
轻轻的两个字几乎让云笙无法呼吸了,他突然觉得唇齿发干一句话也说不上来,“呵呵!傻呆子!”云笙勉强抿了抿嘴,正在这时一对燥热的红唇让他彻底怔住了。
那是一双柔软、狂热而极富张力的唇,它让云笙变得无措,好大一阵子,云笙才缓缓开始迎合。
她每一个部位都显出有韧性、有力度的柔软,她的肌肤像绷紧的绸缎一般给人一种舒适的爽滑感和半透明的丝质感。她的头发突然变得很湿,妩媚得撩在脑后。
云笙只觉得自己像做了一个梦一样,在梦中那是一种让人窒息的感觉,他仿佛抱着一块附着在白珊瑚上色彩炫丽的海绵。这一切都是美妙的,就像大漠上的海市蜃楼,就像海市蜃楼里的绿洲,就像绿洲里的邂逅,还有邂逅之后的缠绵……
……
天明,一段新的征程。
这是一段改变了每一个人命运的征程,多年以后,当这些成为了遥远的记忆,每当人们想起来的时候,他们都充满懊悔,他们宁愿这辈子永远都不要踏上这条路。
这个时候的沙小贝多了另外一个身份——炊事长。他所在的后勤营负责一天三餐、衣物帐篷、兵器甚至一般士兵玉石的配给,再加上另外几个营的头儿都和他不是一般的熟,大事小事都来找他,整整一个早上将近两个时辰忙得沙小贝满头大汗。
吃早饭的时候,人们才恍然发现,他们疏漏了一个营——运输营!仔细一想,运输营里还真没有什么熟人,不过很快他们就不必担心了。
王熊之外,云笙的视线里出现了另一个熟人,那估计是世上灵道最悲惨的存在——钟元。而且,这家伙还是运输营的一把手,军衔是强弩校尉,比沙小贝他们要低上一级。
一看五大营的头头都是熟人,云笙知道这下很多事情就好办多了。
早饭的时候,石仙门差人送来一张地图,作为五千多人中军级最高的云笙当然是这幅地图的持有者。那人在云笙耳边一阵嘀咕,云笙连连点头,那人走后,云笙却是一脸的苦楚。
得萨几人早就看出不对头了,“发生什么事了?”
云笙指了指地图,一脸凄苦地道:“那人嘱咐,咱们扎营的地点是一个叫鬼不留的地方,此地在紫藤城北一百里处,那里地势险要。那人说是一块难啃的骨头,说服不成我们就必须消灭他们,然后在他们的地盘扎寨!鬼不留?听着就够慎人的!你们听说过么?”
除了云笙,另外四个首领包括王熊都是一脸的骇然,他们显然知道这个鬼不留代表着什么。
半晌,得萨最先开了口,“鬼都不留!你想去吧!这地方在紫藤之城北垣盘踞了一千多年都没有被消灭,这骨头有多难啃我想都清楚了吧!”
“不对呀!”晏雨妾突然皱起眉头,“这鬼不留距离紫藤之城也就几十里路的样子,咱们不是在百里之外扎寨么?”
“紫藤之城肯定不可能动,那就一定是这鬼不留鬼不溜溜的挪了!”沙小贝十分肯定地道。
云笙细细一看地图,按照上面的比例来看,还真的只有几十里,这家伙一枪都捅到王室腹地去了,云笙看着这老老少少伙夫苦力加起来才五千多人,这悬得都悬到地府去了。
“按那人所说,这鬼不留是个要塞,是北国通往中都的必经之路,怎么这么多年还没有拔除呢?”云笙不禁问道。
“那鬼不留是见人下菜碟,遇到厉害的角色早早就闪没影了,遇到弱者二话不说全都不留!”得萨说道。
云笙点了点头,“先不管这些了!收拾收拾大家上路!各个营的校尉看好自己的人,一有情况马上上报!”云笙很不适应得拿出一副统领的样子。
吃过早饭,纵马上路,五千人的队伍在没有比较的情况下还是一个不小的规模,各路人马浩浩荡荡向南走去。
什么军马未动粮草先行,云笙也不吃这一套,为了避免遇到事端,他把运输营和后勤营放在了中间,最前面是前锋营和突袭营,原本是整支部队核心的战力营被放在了殿后的位置。
五大营是这么安排的,领头的可就不一样了,四匹血蹄马在这个时候派上了用场,玲珑雨妾同骑一马,五个首领走在最前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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