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府的最西边,有两座山,名叫东天目山和西天目山,其实叫做天目双峰也不错,相隔几里遥相呼应。
但是他它们之间气候的差距却是很大,东天目山整日雾气环绕,只看得见山顶,山腰和山脚都是云里雾里,根本就看见什么东西,只是白茫茫一片。
而西天目山却是格外醒目,看得见山上的一草一木。
当地人根本就不知道为什么相隔不远的两座山,竟然会有如此大的差别,便传言东天目山上有天生居住,才会如此的云雾缭绕,并且称之为神山。
而且传言东天目山下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猛兽,传言是天神的守护兽,十分的凶猛,所以当地人根本就不敢靠近东天目山,甚至连西天目山都很少去,就怕惹恼了天神,被守护兽给吃了就不划算了。
这是胡烨路过临安时候听到的传言,然后沿着南溪一路向上,到达了传说中的神山。
之前在王庭那里打听到万兽山的消息,但是具体位置却不明,到了杭州府一打听,便听到这个东天目山的传闻,很显然,那万兽山的大本营,就在这东天目山上。
什么狗屁的天神,就是一群装神弄鬼的人罢了。
还守护兽?不过就是一群训练有素的畜生罢了,还敢生吃当地的百姓,借此来恐吓百姓,不过就是一江湖邪恶势力。
之前王庭说朝廷派军队来剿灭过万兽山,但是山上障气环绕,士兵多有不适,损失了几百人,却一无所获,于是就不再征讨。
看着眼前的东天目山,胡烨算是知道为什么朝廷的军队会败退了。
这山上全是障气,虽然不是什么毒气,但是在里面待的久了。肯定会出问题,而且这东天目山海拔很高,越往上走,氧气越稀薄。不出问题才怪了。可以说这比岭南的丛林还要危险,这万兽山的人把根据地选在这里,不是没有道理的。
然而就算东天目山有多险峻,胡烨也要去闯一闯,不然小强不知道会遇到什么危险。
那万兽山的人抓小强去,肯定是想驯服,但是胡烨知道小强,那是绝对不可能被驯服的,就算是自己,也不可能强迫小强去做什么事。
所以小强肯定会吃很多的苦头。想到这里,胡烨心力就一阵焦急。
“红尘,你在下面等着,等我救出小强,我们就离开这里。”胡烨抚摸着红尘的脖子。在她的耳边耳语了几句,然后就毅然决然的进了东天目山。
红尘见胡烨要单独去,轻轻的叫了两声,仿佛是在叫胡烨小心,然后便开始在山下转悠,等胡烨的背影消失之后,红尘也进入到了东天目山。她不会让胡烨单独去冒险,她要做胡烨坚强的后盾。
胡烨自然是不知道红尘跟在他的后面,他现在一门心思的想要找到小强。不过他也知道,想要找到小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是找到了。想要带走小强,更加的困难,毕竟万兽山有哼多高手,早在北平的时候,张辅就说他不是那个大汉的对手。若是自己跟那人对上了,恐怕一点胜算都没有,就凭自己这体格,恐怕一拳就能把自己打趴下。
所以现在胡烨最大的依仗,就是腰间的燧发枪。
但是燧发枪一次只能发一颗子弹,也就只能解决掉一个敌人,很显然,万兽山绝对不止一个人。
“可恶,要是有机枪就好了,老子现在就冲上去!”
胡烨咒骂一声,如果有机枪的话,再多的高手也不是他的对手,江湖流传一句话,不是叫做功夫再高,也怕菜刀么?一梭子子弹下去,无论是阴阳子还是公输己,全部都要被打成筛子,就别说这万兽山的半吊子高手了。
不过胡烨也知道,现在机枪对他来说就是一个遥远的梦,现在的制造工艺,能够制造出燧发枪,已经是很大的进步了,或许大炮都要比机枪先出现。
“哎,就这一把枪和一把刀子。”胡烨在一块石头上歇息了片刻,看着腰间的燧发枪,和一把在临安买的刀子,这就是他来救小强所有的装备了。
他曾经想过回去找朱棣搬救兵,但是一来一回的时间,不知道小强被折磨成什么样子了,所以他等不了那么多时间,孤身一人,就来到了东天目山。
至于救兵,想必现在朱棣已经知道自己身在杭州了,肯定会派人来的。
“这山上还真是氧气稀缺。”
胡烨大口的喘着气,这才走了一个时辰的功夫,就已经气喘吁吁了,应该说,上这东天目山最大的敌人,不是障气,而是稀薄的氧气。
还好胡烨的身体不是很强,氧气需求量不是很大,不然要上东天目山,那就困难重重了。
“有人!”
胡烨刚刚喘息了两声,便听见不远处传来声响,是两人谈话的声音。
于是胡烨赶紧找到一块大石头,然后躲了起来。
“大哥,听说大小姐这次带回来一头狼,很是凶悍,已经咬死了三头野猪了。”胡烨看见有两个穿着灰色麻衣的人走了过来,其中一个小个子对着另外一人说到。
“是啊,听说大小姐带回那头狼的时候,可是捆绑了四肢,还用狗嚼子罩住了嘴,才敢把它放出来,真他娘的凶悍。”那大个子说到。
“可不是嘛,这山上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么厉害的畜生了,我看门主是想把那头狼训练成他的宠物。”
“有这么厉害的一头狼当宠物,也就只有门主有这个待遇了,我们就别想了,还是驯养几条大狗得了。”
“不过我听说那头狼野性难驯,无论是谁想去碰它,都会呲牙咧嘴。”
“那有什么?哪一头来山上的猛兽不是野性难驯?最后不还是乖乖的成了别人的宠物,叫它干什么,就要干什么。”那个高个子冷笑到。
“可是这个不一样,大小姐已经饿了它三天三夜了,每天都拿鞭子抽它,它也没有半点屈服。而且就算饿了那么久,放一头精力充沛的野猪进去,那头狼也能一口就咬断野猪的脖子,之前肯定是受过训练的。”
“嘿嘿,你等着吧,大小姐和门主什么样的畜生没有见过?最后不都乖乖的成了宠物?”
…
胡烨的拳头握得很紧,指甲都已经红了,但是他没有动手,免得打草惊蛇,枪声太响,肯定会引起他人的注意。
而且他的燧发枪只能开一枪,装弹要很长时间,现在动手不划算。
所以胡烨见心中的怒火压了下去,那些人对小强做的一切,他都会加倍的还回去。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救出小强。
于是胡烨偷偷的尾随在两人的身后,看看他们的老巢在什么地方。
不过尾随了一个多时辰之后,胡烨就感觉胸闷异常,这是缺氧的征兆,再不休息,恐怕就要晕厥了。再看前面两个人,一点反应都没有,想必是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就算是跑到西藏去,也不会有什么事。
“可恶!”
胡烨咒骂一声,知道不能再尾随下去了,只好停了下来,而且天色已经暗了,必须找个地方休息,不然一到晚上,各种毒虫出来,还在野外这么乱闯可不是好主意。
于是胡烨只好放弃了跟踪,找到一颗大树,确定周围没有人类活动的迹象,这才用刀子找来一些柔软的树枝,在大树下面做了一个简易的床,准备在这里过夜了。
拿出之前准备的干粮,胡烨一边吃着,一边思索着如何解救小强,用强的肯定不行,双拳难敌四手,只怕是公输己来了这里,也讨不到好处。
其实胡烨还不知道,他失踪的第一天,公输己就已经来过了这里,不过没有发现他的踪迹,便退走了。
“难道又要故技重演?”胡烨嘀咕着,如果去了他们的老巢,他开枪的机会只有一次,这一次一定要把握好,因为敌人就对不会给他装弹的机会,必须一枪就震慑住所有人,而且还要抓一个让敌人投鼠忌器的人,就如同在苏州抓了孙海一样,这样才能救了小强,还能全身而退。
不过胡烨对万兽山一无所知,根本就不知道该抓谁,而且不是想抓就能抓的,这里的人可不会像孙海一样,没有任何的防备。
“不管了,先睡一觉再说。”
胡烨揉了揉额头,感觉脑袋一阵疼痛,这些天以来,他一直都没有睡过好觉,现在是最关键的时候,必须要保证清醒的头脑。
而在胡烨进入梦乡的时候,小强却是被关在一个大笼子里,笼子外面,站着一群人,还有一群凶悍的猛兽,其中赫然就有一头猛虎!
“爹,这小畜生野性难驯,这都好几天了,一点服软的迹象都没有。”
笼子外面,一个穿着青衣的女子,对着旁边一个中年人说到。
如果胡烨在这里的话,他就会惊奇的发现,这两个人他都认识。
中年人就是在北平斗狗场的老板,这女子就是当初燕归来药倒他的时候出现的那人,是她将小强带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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