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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的存在,这颗水蓝色星球让时间永远无静止的流逝着,随着以亿为时间单位的计算,伴随这颗星球赖以生存的地球人类也已时空变迁,物事人非,人类经历一个个的时代与文明,3040年人类科技达到了空前的繁荣,随着人类无节制的开发挖掘,污染,这一年世界战争的爆发,战争武器泛滥成灾,地球终于不堪重负,大地断裂,气层崩溃,海洋水平面上涨,这个伴随人类成长的摇篮终于重归混沌,生物灭绝,经过无数亿万年的蕴育,地球才开始慢慢恢复生息,混沌一点点退去,也许是破而后立,或是重组会进化的更加稳定,地球的陆地面积几乎占了整个地球的全部,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有海洋存在,这一部分海洋就存在于地球的中间,把地球陆地相隔成东西两块陆地,不知何时,地球开又开始有了生命的气息,也许是一个轮回,也许是地球的神奇的特质,经过亿万光年的进化演变,万物重生,人类这个物种又重新出现在这个星球。
地球两块大陆加上大陆中间一块海洋构成了地球如今全部的格局,有生物就有斗争,有斗争必有战火,人类依然是地球层次最高的生物,不过如今的人类不在是依靠氧气而呼吸生存,地球重生后与宇宙同化后产生了与宇宙本源一样的各种能量元素,也就是说现如今的地球人类能在宇宙之内的任何地方生存,当然,宇宙中的充斥的能量元素比现如今的地球更加狂暴,地球上的人类分为了五种人,依靠地球上存在的五种能量元素生存,不是人类的生物也化分为了两种,人类五种生存的能量分别为,金元素,木元素,水元素,火元素,土元素。而其它生物的两个大种类分为:光元素玄兽,暗元素魔兽。
守望城位于东方大陆土元帝国的南部边界的一座二等城池,从守望城在往南过去不到千里就是金元帝国的另一座边境城池金狼城,守望城是土元帝国面对金元帝国一座边关之城,坐镇守望城的也是火元帝国精心挑选的八将之一黄连天,镇守军更是土元帝国的二大精锐中的地军,至于那高一级的天军一直是镇守帝城,虽说是边关之城,守望城也算繁荣,街道上商铺林立,小贩叫卖声此起彼伏。
落叶纷飞,枯黄的树叶飘然落下,深秋让这座建城已数万年之久的边关古城更加朴实厚重,也不知经历过多少次与金元帝国的战火洗礼,却依然矗立不倒,东大陆三大帝国,水元帝国、金元帝国,土元帝国,三大帝国已无人记清是什么时候建国,现如今的人类平均寿命都能活到二百岁,从每个人出生记事起,这三大帝国就以存在,而西大陆的另两个统制王国木、火王国也是如此。
东大陆以金元帝国最为强大,水元帝国次之,垫底的就是土元帝国了,而偏偏土元帝国位于东大陆另两大帝国中心的中心位置,拥有国土是三大帝国最肥沃,气候也是最宜人,水元帝国还算平和,固守一国,而金元帝国却一直虎视着土元帝国,总是想寻机进犯,奈何虽然国力比土元帝国强大,但也不是实力差距到可以无视,如果举国兵力侵犯,大战爆发,就算能成功霸占土元帝国,金元帝国恐怕也留不下几个人了,正因如此,漫长的时间以来,无论金元帝国那一代帝君无论野心多大,也不敢随意发起这样的侵略大战。
虽说没有举国大战,但是小战火却是不连绵不断,也许是为了探究土元帝国虚实,慢慢削弱对方实力,总之金元帝国从没放弃侵占土元帝国的念头,而这生活在这座与金元帝国相邻边关之城的人,因为世代战火波及的源由,久而久之,民风剽悍,好勇斗狠,虽不是兵,但每当两国在交战时,战场上,除了兵士,还是能看到不少普通的本土城民参于其中,而且杀起敌来,不比勇敢的兵士手软,而且手更黑,最主要的是,捡战利品绝对是第一,守望城本土人虽然勇猛好斗,但由于离金元帝国太近,这里原住民都不能参军入伍,土元帝国清楚金元帝国就是想打探自己军力的虚实,绝不能让金元帝国的奸细渗透进己方的军队,守望城原住民虽然勇猛异常,但对于整个帝国来讲,也是杯水车薪,宁可舍弃,久而久之,后来这些上战场杀敌,混水得战利品的剽悍本地人,被称为杂军,而镇守守望城的帝国军队也喜在心间,有这样的杂军,战力不错,还不用发军饷,何乐而不为,虽说战场上的战利品三分之一是让这种杂军摸了去,但对于帝国来说,这种战利品可有可无,而在战场上如果杀敌立功优异者,就算是杂军,同样能得到帝国赏赐。
“听说了吗,宋世混那小子前天在跟金元帝国的交锋中,捡了二十七个敌军的军饷袋,其中听说还有一个小队长的,这小子怎么老是这样运气好”
“捡个屁!这小子那是捡的,他是一开战就跟到了冲锋中的大队长屁股后面,大队长杀一个,他捡一个,不过这小子手还真快,被杀的人还没倒地,军饷袋就已经到他手上了”
“你怎么知道的这样清楚?”
“嗯~~这个嘛~~~当时我也跟在大队长后面,但一个也没捡到,不光是我,刘三那家伙也在,他也算是经验丰富的杂军了,不过倒霉的是也跟宋世混那家伙凑到了一块”
“你们傻呀,全守望城杂军谁不知道,上战场最不能跟宋世混凑到一起,如果只有一件战利品肯定是他的,如果要死一个肯定不是他”
“说的是,~~~~~~~~~~~~~”
守望城一酒楼,下午时分,二层八九张桌子坐满了人,边喝着守望城地道担子酒,边聊着闲天,这也是守望城特有的,一到下午晚饭时刻,三三两两的守望城原住民就会跑到酒楼里喝这种大碗盛的担子酒,几乎大部分也都是杂军一员,基本上人人相识,所谓担子酒,其名之意就是这种酒用担子挑着来,都不嫌少。
坐在酒楼角落的三个人却完全没有溶入到这种闲聊的气氛中,只是低头喝着酒,偶尔听着旁边人的议论,当听到敌方小队长的军饷袋被宋世混捡到了,这三人脸色一喜,其中一黑衣人,脸上有一血红刀疤从左眼斜穿右脸,一看就是凶恶之辈,此人眉毛一抬,示意其它两人,起身就往外走,当迈出酒楼,转到一处无人之所,三人左首一位蓝衣人,年约三十,对着刀疤黑衣人恭声道:“缉捕大人,王清小队长的军饷袋是被叫宋世混的杂军摸了,我们是不是现在就找他下手,夺回东西”
“事情看来还不算太坏,只要东西没落在地军手里,就还没被发现,现在找到那个宋世混,查清东西所在,一定要一次成功,千万不能引起地军的警惕!”刀疤黑衣人两眼微缩,嘴角轻咧。
“是!”另两人看着这位在金狼城军中有冷血之称的缉捕大人,气息流露间,他的黑色衣服上还隐隐有金色光点闪烁,这是金元炼身达到极高层次才有的特征,那种压迫感让他们心都不由颤抖一下,察觉到缉捕大人嘴角的轻咧,他们明白,那位还未谋面的“宋世混”命运已经决定,会很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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