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19章初识写作
不行,我们得赶紧想办法去弄些鸡蛋来喂养这些可爱的鱼儿,要不然真的饿瘦了怎么办?
但是,这大晚上的,我们到哪里去弄这些鸡蛋呢?
虽然,我很少到这个地方,李老师对这个地方也不太熟悉,但是我对这里还有些办法,而且我的一个同学就住在这个镇上,她家里还开了一家饭店在这个镇上,去找她应该没有问题。
这个同学是我小学的一个同学,她家里在这个镇上有房子的事情比较复杂。
记得,她的父亲从小就被她的爷爷抱养给了我们老家的一户农家,但是基于各种原因,没有谁知道她父亲不是亲生的。
几十年后,她的亲爷爷突然出现,而且还成了美国公民,这个时候回乡寻找自己的儿子,并向政府提出要求返还自己家在这个镇上的房屋。
由于当时年代久远,一时半会儿没有找到这个儿子,先就经过政府要回了他在镇上的街房。
此后,我同学的爷爷又继续到处寻找他的儿子,经过很多的曲折,最后终于找到了。
父子相认之后,她爷爷将这个街房就给了我同学的父亲。
由于我同学的爷爷在美国是一个什么教授,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所以,他们一家人相认之后,我同学一家人一下子就从农民摇身一变成为了街道居民,搬到这个镇上来居住了。
幸好,小时候我在家乡还是讨人喜欢,这个同学的父母亲也都认识我,对我的印象也比较深刻。
我跟这个同学关系也处得不错,还有联系,要去找她应该没有问题。我想,只要他们家有鸡蛋那就没有什么问题的。
所以,当我前往他们家开的饭店时,我一走进他们的饭店,我这个同学一眼就认出了我来。
我说明了来意,并将我现在在参加小记者培训,并且这是跟着老师出来采访,以及我已经是某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等事情对他们讲了,他们一家人非常热情的要招待我们。
我们告诉他们,财政所的已经招待我们吃饭了,我们主要是想来买几只鸡蛋的。
在我的心里,不管怎么说,这种情况下我们希望在他们店里买几只鸡蛋,应该没有问题吧?这个小小的忙,他们不会不帮的。
遗憾的是,我这个同学告诉我,当天他们饭店的生意非常火爆,鸡蛋、鸭蛋居然全部使用完了,这么一点小小的需求他们居然也无法帮助我,我这个同学及其家人感觉很抱歉。
不过,同学的父亲说他们毕竟在镇上开店,由他们出面去别家的饭店买几只鸡蛋也是没问题的。
于是,她父亲就让我这个同学到其他的饭店去跟我们想办法,争取买几只鸡蛋回来。
在同学的帮助下,我们终于在另外一家饭店买到几只鸡蛋。一番感谢之后,我们马上赶回招待所饲养那些已经饥肠辘辘的鲢鱼儿了。
第二天,我们离开那个镇上,又来到下一个目的地进行采访,当天晚上便回到了县城。
接下来一段时间,我基本上都是跟着县委报道组的记者们前往各地采访,由于当时交通不便,我们走了很多的路,在外面住了很多的招待所。
当然,因此我也跟县委报道组的记者老师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他们对我非常好,都很愿意帮助我,愿意教我。
在跟随县委报道组的记者老师的学习中,我也有机会跟随他们参加市委新闻报道培训以及报社参加的新闻写作培训,对我的新闻写作帮助非常大。
这对我后来成为一些报刊杂志的特约记者、编辑、编委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我知道,如果没有这个小记者培训班,不是跟随老师们前往各地实地采访报道,我在新闻业界也不会有任何的发展。
通过这个培训,我顺利的结业,并成为了县委报道组的通讯员或者叫小记者。
后来,我也成了省、市报社的通讯员了,可以直接向省市报社投稿了。
不但如此,在宣传部的领导和县委报道组的记者老师们的帮助下,我也非常荣幸的加入了县社会科学联合会,成为了县社科联的会员。
说实话,我在参加这个小记者培训班的时候,我的语文功底是非常差的,文字表达能力也很薄弱,书面表达能力很不尽人意。
就是通过这个培训班,加上后来我的练习,才对我的文字表达、书面表达能力有所帮助和提升。
在这之前,我一直以为写作和说话一样,以为把口头上的说话内容写在纸上就是作文了。
其实不然,通过我的学习,我才知道这个作文实际上大有学问,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简单。
比如说,我们一般拉家常式的闲谈,或者跟朋友聊天,确实是东拉一句,西扯一句,既没有一定的目的,又没有一定的范围和限制,纯粹是在闲谈。
如果,我们把这些闲谈整理出来,记录下来,这不算是一篇文章的,充其量只能算着一段对话而已。
要不是经过这次的培训、学习,这些知识我哪里知道啊。
通过这些学习,我知道写作是在用书面语言表达,表达方式是比较固定的,其句法相对说来比较正规,措辞要求比较准确,组织结构要求比较严密,层次需要分明,与口语表达相差非常大。
当然,现在网络盛行,新媒体时代,人们的语言艺术又有了一定的发展和变化。
特别是网络语言,要求不是那么高,规定不是那么严格,讲求流行、时尚、通俗、活跃等,不再那么死板。
也正是这次培训,还解决了我心中的另一个疑问。
我一直以为一个人只要他会说,他就一定会写,一个人会写,想必也就一定会说。可是,通过系统的学习,我才发现实际上并非如此。
这个时候,我慢慢的发现,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确实是很会说,但是一旦你叫他写出来,他就不行了,这就是会说不会写的类型。
一般的来说,这样的人什么都可以夸夸其谈,头脑比较灵活,善于察言观色,爱思考,习惯口头表达,善于口头表达,反应力也很快,这样的人一般来说口才会比较好。
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说,西方国家流行一个说法:一个人才不一定有口才,但是一个有口才的人一定是个人才。
对这个观点,我一直都在很认真的观察、分析、研究,得出的结论让我比较支持这个说法。
所以,为了成为一个人才,我一直在努力练就我的口才。
另一个方面,我发现很多的人是会写不会说。
这些人,如果你要他作文,写一篇好文章,这绝对没有问题。但是,如果你要求他用口头语言表达出来,这个他们又不行了。
很多人认为,这样的人是茶壶里煮饺子,有货倒不出来。也就是说,他们不是没有本事,不是没有知识,而是他们有却拿不出来,就是有知识也使不上劲。
确实,生活中我也见识过很多这样的人,他们能够写出很好的文章,洋洋洒洒,数千上万字都行,哪怕是长篇大论也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你要求他给你说道说道,或者即席演讲这就困难了。
因此,当时我就一直在思考,如果一名律师只会说,可是不会写,这样的话,假如在法庭上自己夸夸其谈,书记官根本记录不过来,很多东西都遗漏了,那可怎么办?
这样来看,一名律师只是会说还是不行的。就算你很会说,在法庭上也有说漏了的地方啊?如果,时候你能够再将自己在法庭上说的,归纳整理一下,或者根据法庭的辩论,你再补充、完善一下,这不是更好吗?
反过来,如果一名律师在法庭上不能流畅的敏捷的大胆的说出自己观点,面对强劲的对手时,你如何当场去辩驳?你如何将你的观点和看法方便快捷的展示给法庭?
假如在法庭上面对口若悬河的对家,你无言以对,不能临场发挥,不能及时的反驳和对抗,又如何让你的委托人相信你的能力呢?你又如何让法庭采纳你的观点呢?
就算你在休庭后用洋洋洒洒的文字将你的观点和思路尽善尽美的表达出来了,可是对方律师的当庭观点已经先入为主了,深深印在法官的脑海了,你想再去争夺一席之地,估计也就非常困难了,或者已经为时已晚了。
所以,律师在法庭上一定需要很好的口才,需要较好的辩论能力和临场的发挥、应对力。
因此,我常常在考虑,要当一名合格的优秀律师,那就必须得要有基本的写作、文字表达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同时还需要有相当水平的口头表达能力,口语的表达、即时的当场的交流与沟通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
于是,我要求自己必须要具备这两个能力,那就是既要说得出来,也要写得出来,既要会写,也要会说。绝对不能会说不会写,会写不会说的。
我相信,只有会说会写,能说会道,说写结合的律师才会淋漓尽致的发挥自己的才干,才更容易赢得法庭的尊重和支持,才会更让委托人相信和放心,才会得到委托人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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