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草根律师外传 > 第12章 活出自己

?关于《少女之心》的查抄,据记载先是动用专政手段,由公安机关在负责的,打击非常严厉,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其实,我也在想,是不是正是因为这本身就是从他们手中流传出来的,并被他们的个别人员揉进了“黄色”情节,他们才如此大动干戈?

  

  当然,这只是凭空猜测,没有任何足够的证据。

  

  进入1980年代,查抄《少女之心》仍在继续,但烈度小了很多,查抄的主力已经从公安局变成了学校。

  

  在当时,如果因为与女生有暧昧,被公安局抓到了,肯定会说是看《少女之心》,成了失足青年。

  

  不但如此,当时还有因手抄、流传这样的禁书被判刑,获得死罪的案件呢。

  

  据报道,1973年的一天,上海市某中学在操场上举行的一场流氓犯宣判大会。台上那个外校高年级男生,偷看了一本叫《少女之心》的淫秽手抄本,在这本坏书的影响下,开始追求自己的亲姐姐,想仿效书上的情节耍流氓。

  

  他的姐姐不从,哭着把他告到了派出所。这个男生被派出所抓去后打了一顿,又放了出来。但是他不仅不思悔改,反而迁怒到亲人,在姐姐肚子上捅了一刀。

  

  就因为这个,学校的大喇叭里面用义正言辞的声音宣判他:“死刑”。

  

  你看看,就为这本书,居然还动起了自己亲姐姐的念头,结果自己换来死罪一个,真是遗憾得很哪!

  

  这就是由于年代、思想的问题,越是这样,人们越是好奇,最后导致了这一死刑案件。或许,这就是真正的好奇害死猫。

  

  2010年,当这个案件再次被提起时,作为研究者,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室主任皮艺军教授突然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个被判死刑的中学生当时是否已成年?他当时是十几岁?或许,这已无从考证了。

  

  事隔这么多年,唯有案件本身和那本被一提再提的犯罪根源——《少女之心》仍然留在人们的记忆之中。

  

  据初步统计,那本至今没有作者现身的手抄本,在当年,大约有上亿人阅读、传抄过。但谁敢承认自己看过《少女之心》呢?

  

  那个时代,凡是被抓住看了《少女之心》的人,都被沦为有“流氓”之嫌。你说,谁敢承认啊?这不是自己找死吗?

  

  在那个禁欲的时代,“流氓”一词在中国有着过于广泛的外延,1970年代的中国,同性恋也是“流氓”,这个观念一直持续了很多年才稍微得到改变。

  

  据记载,北京市公安局在文革中后期以“流氓”罪抓捕了不少青少年。

  

  一般来说,这些青年被当作流氓抓进来的,一问,百分之百都看过《少女之心》。

  

  基于此,后来公安机关就认为,凡是流氓都看过《少女之心》,倒推过来,凡是看过《少女之心》,就会变成流氓,于是,看《少女之心》和性犯罪之间就有了固定的因果关系。

  

  虽然,到了90年代《少女之心》不再像洪水猛兽一样,但是人们还是讳莫如深,谈性色变。只要沾了“性”、“黄”字,一定会是脸上无光的。

  

  所以,一些人当时对我的映像很不好,认为我就是一个调皮的孩子,虽然不是流氓,至少在他们心目中也跟“二流子”(仅次于流氓)差不了多远。

  

  因此,他们一直坚持认为我就看过《少女之心》,我一定有手抄本。

  

  不过,我一直是一个我行我素的人,根本不会太多的在乎别人的看法,我才不会为别人而生活,只要我自己觉得生活得好就行。至于,别人要怎么认识,我也没有办法,解释很多时候也是无用的,往往还会适得其反。

  

  幸好,女朋友跟我交往了这么长的时间,对我的言行举止非常了解,加之她不属于思想保守派的人,根本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我。

  

  女朋友很理解我,也很支持我。她说,不管别人怎样看待,我相信你、支持你,你不用为别人而活,要活出自己。

  

  不但如此,她还很会观察,体贴人。每次在我家,她处处讨我母亲的喜欢,给她送小礼物,帮她做家务,跟我一块下地干活。

  

  说句大实话,我看到一个娇小女生跟我步行几十里山路,艰难的行走才到我家,已经是累得不行了,还要为了讨我母亲的喜欢帮她干活,陪我一起去种庄稼,我真的是觉得很对不起她的。

  

  眼看她在自己家里和在我家完全是两个样,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也很感动。

  

  我问过她这是为什么?她说这就是爱。她告诉我,她愿意为了我,为了爱去改变自己,不愿意当小公主,愿意当我一辈子的女人。

  

  你说,听到这样的话你不感动吗?

  

  一个在家里连扫帚倒了都不需要扶一把的人,常常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到了我家简直完全变了样。

  

  正是因为这样,后来很多人跟我开玩笑,说我这个人很会改造女人,很容易让女人改变。我不知道这是好事还是坏事,也不知道别人对我这是好评还是别有用意。

  

  但,事实上也真是如此。的确,我这几十年真正的改变了很多女人,这些改变在我眼里是属于从坏变好的改变,从弱者成为强者的改变,我对此很是自豪,完全没有愧疚之意,反而是洋洋得意。

  

  就拿我的女朋友来说,她不但跟我一起下地干活,还帮我洗衣服,给我煮饭,就像一个家庭主妇一样全身心的投入在我身上。

  

  虽然,我觉得这好像很对不起她,不应该让她跟我一起吃苦。但是,她跟我的认识却相反,她认为能够为自己心爱的人分担忧愁,给点帮助,她会更开心。

  

  她说,很多人不知道律师这个职业,也不知道律师是干什么的,他们不支持你,我支持你,我就是要让他们看到与他们认识不一致的现实,就是要挑战世俗,挑战未来、挑战命运!

  

  记得那年冬天,我到田间去打猪草,就是去手扯野草回家当猪食,她不但陪着我一起在寒风凛冽中挨冻,还跟我一起动手打猪草。

  

  结果,一双小手被冻伤,她母亲知道后心疼了很久很久。但是,她母亲没有责怪我半点。她母亲说,只要她愿意,不怕吃苦,觉得开心就好。人一辈子,难得开开心心的生活,只要她开心那就好,父母不会过多的干预她。

  

  或许,正是她也知道自己的病,也知道医生说过她只能在这个世界上生存20几年,所以她非常珍惜生命中的每一分、每一秒,不但自己希望活出自己,也一直希望我也要活出自己。这是她经常跟我说的话,人一定要活出自己。

  

  她说,既然你选择了这辈子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律师,你就必须努力朝着这个方向和目标去奋斗,不要相信别人,只能依靠自己!

  

  同时,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也不要被别人的流言蜚语吓倒,要不顾一切的追求自己的理想,上天有好生之德,只要你努力了,上帝也会帮助你的。

  

  

  

  作者的话:

  据报道,1973年的一天,上海市某中学在操场上举行的一场流氓犯宣判大会。台上那个外校高年级男生,偷看了一本叫《少女之心》的淫秽手抄本,在这本坏书的影响下,开始追求自己的亲姐姐,想仿效书上的情节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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