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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呢就是这样啦,小徒儿,别怪师傅不仗义,你要知道这所谓“你师傅我要将大任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一个长相仙风道骨,身穿紫色道袍,腰别两仪玉佩,面带猥琐微笑的老道士正在对一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进行他的“淳淳教诲”。只是他眼角的一丝得意和那一丝猥琐的微笑将他苦苦塑造出来的高人形象毁于一旦。“好啦,这话也就说到这了,咱们将来上面再见哈,师傅对你有信心,你,将来一定能光大我们玄门。当然,前提是你能修炼成功就是了……”最后的那一句话,老道士的声音就好像蚂蚁走路般大小。
“师傅,徒儿舍不得您……”天真无邪的十岁少年眼角湿润地看着老道士,手上拉着老道士的袖子。
“这个徒弟啊,正所谓是送师千里,终须一别。又所谓男儿志在四方。所以,师傅是不得不走啊,你要听话,好好修炼。将来与师傅师兄们在上面见面,师傅要说的就这些了,你珍重啊。”老道士有些心虚地拉了拉自己的袖子,发现拉不动,无奈伸手进自己的袖袍内,摸了一会儿,掏出一只小小的扳指递给少年。“小混蛋!师傅的家底你也要抠,收了你后老子算是一穷二白了!宝物都被你们师兄弟拿走了!”
“师傅啊,你给了师兄们那么多的好东西,总不能偏心吧。”少年纯真可爱的外表顿时变了,变得狡黠起来,一双灵动的眼睛也滴溜溜地转动,“而且,没有好的法宝徒儿我又怎么能光大我玄门呢?所以说师傅的宝贝还是留给我吧。”
“你够狠!小混蛋!这扳指可是我最初的宝物,从以前到现在一直被我祭炼,比起你师兄的那些东西,只强不弱。现在被你刮走了,你要是还光大不了我玄门,你自己买块豆腐撞死算了!”老道士摸了摸自己的内袍,苦笑道。“好了,这次真的要道别了,为师这次出来不能太久,你自己好自为之,将来时机一到,我们师徒自有重逢之时。”
“师傅啊……您老还没跟我说过你的名号叫啥来着啊……”少年看着消失与天际的老道士,大声呼唤道。
“呼!真是……又做那个梦了!”从睡梦中惊醒过来的林晨抹了抹自己的一头冷汗,不爽的表情写满了整张脸。“我擦,这么多年了,每年今天做梦就梦到我一生中最大的失误!”站起来走向了外边,看着四周围的沙漠荒凉景色,一股浓郁的悲情顿时就涌上心头,想我林晨英俊潇洒,学富五车,智通古今,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肯定就是这个世界的错啊!!这个世界有什么错?肯定就是特么的除了沙子之外连动物都是公的!!!
林晨,男,二十三岁,自由业者,或者说是无业者也可以。孤儿一个,单身无女友,怎么看都是一个芸芸众生中的低下层。而这个低下层的人却可以住在一栋三百多平方的别墅里,享受着无数白领甚至是金领都无法享受到的待遇,这是为什么?因为这栋别墅的位置有些特殊,它位于开罗境内的沙漠之中!!除了沙子就是沙子,什么都没有,就连想要找一个能吭声的动物都难!这样的别墅别说卖钱了,就连倒贴钱送给别人,别人都嫌麻烦。而林晨则因为一些特殊的缘故必须蹲守在这里……
林晨是一名修炼者,一名无门无派,只有一个不知名的师傅的修炼者。自从在林晨小时候教导他一份奇怪的修炼功法和丢给他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物质做的扳指后,老头仿佛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找不到人了。
而那传说中的玄门道术修炼法诀,则一直是林晨刻苦修炼的对象,这法术确实争气,修炼了十年,林晨总算也是略有小成,也可以算是一个步入仙门大道的年轻人了。但问题是这个修炼了十年的法术遇到瓶颈了,已经足足有三年的时间未能更进一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林晨在三年内用尽各种办法,拜访了无数的隐士,但都不能突破。反倒是有无数的名门大派为了攀上林晨这棵高枝而努力。
正所谓“想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名动江湖之后不久,林晨就接受了朝廷,也就是官方的招安状,光荣成功地成为了一名编制之外的公务员,为社会和谐和建设天朝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充当一枚螺丝钉!哪里需要我就去哪里,这是将林晨编入队伍里边的官员给林晨灌输的最大信念,虽然林晨一直嗤之以鼻就是了……
一觉醒来,林晨看了看周围,家还是那个家,人还是那个人,嗯!依然是那么英俊潇洒。随即马上打开电脑,开始搜索最近官面上的人员调动,一看上面依旧没有自己的名字。不仅长叹一声,这个社会还是太缺少伯乐……
“公务员家里也没有余粮啊。”站在镜子面前一边刷着牙,一边满口白沫地抱怨着世道不公。林晨利索地整理着衣冠,一身耐克的休闲服,一双阿迪达斯的运动鞋,再加上一个从地摊上十几块钱搜刮来的挎包,这是林晨目前最能见得了人的装备了,今天是跟“客户”见面的日子,虽然说服装不是那么重要,但总不能打扮得想个叫花子一样去见客户吧。
所谓的“客户”是组织上边的暗语。意思就是需要这个地方接待的特殊客人。在这里做了近两年了,这还是林晨接到的第一批客户,这让以为自己已经被组织彻底遗忘了的林晨感动得泪流满面。“教官说的果然没错,果然一条内裤一张卫生纸都有他的作用。今天,想必就是我发挥自己作用的时候了!”
将自身的形象收拾好,然后收拾了一下房间,再给自己优雅地泡上一杯茶,一股逼格高尚的味道在房间里边悠然而升起。林晨感觉到此时此刻,自己似乎已经成为组织上大佬们眼中的关键人物,随时都可以升职加薪、当上主任、荣升部长、迎娶某位大佬的女儿,成功登上人生的巅峰。嗯,这么想一想还有点小激动……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些客户难道是用爬着挪过来的?等了一个早上了,别说人影了,就连猫都没有见到一根,难道组织又在考验我的耐心和忠诚度?”林晨已经喝掉了整整一壶的茶水了,连肚子都喝得有点涨,但是却迟迟不见人影,心里边不禁泛起一股不详的预感,这样的预感很准确,第一次泛起这种预感的时候是在自己遇上师父之前泛起的,只不过当年年幼无知,自以为聪明,结果掉进了陷阱依然沾沾自喜而不自知,这也是林晨最后悔的一件事情,每每做梦时候都会想起来,在起来的时候又不禁想要再给自己两巴掌……
“去尼玛的!又白玩了!”一屁股坐在藤椅之上,看着上边时间已经下午一点了的时钟,林晨长叹一口气,毫无形象地将所有脚架在了桌子之上,然后长叹一声,“这个世界实在是太缺少发现千里马的伯乐了,不然像我这样的千里马又怎么会在这个鸟不生蛋的沙漠里边呆上这么久么?禽兽!”
而就在这个时候,一直以来都没有任何动静的景色突然有些变化了,在沙坪线的最远方,一些渺小的身影逐渐出现在林晨的眼中。“我擦!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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