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叔,真的没想到能在机场遇到您呢,这样吧我看婉婉也快到下班时间了,不如等我接了婉婉,做东请您一起吃顿便饭,婉婉见到您肯定很高兴。”傅新翰一点都没有表现出叫一个也只比他大几岁的人叫叔叔的尴尬,反而态度热情有礼,很难让人拒绝。
严瑾想了想,点头应了下来。
严瑾直觉陆婉婉有事瞒着他,不然也不会在一个多星期之前发那样的短信过来,只是当时他在研究室里,通讯设备带不进来。直到两天前才看到陆婉婉发来的短信,当时严瑾着急的不得了,才有了之前他给陆婉婉的电话。
虽然陆婉婉在电话里表现的很正常,可就是太正常了才让严瑾起疑,见不到陆婉婉本人严瑾根本就放不下心来回北京继续他的研究项目,所以才决定先转机到海市,等确定陆婉婉真的没事后再回北京。
没想到会在机场遇到傅新翰,一问才知道这一个多星期对方根本就不在海市,所以对陆婉婉发生了什么并不知情,这个认知让严瑾有些迁怒,对傅新翰不至于厌恶,但怎么都喜欢不起来。
“叔叔打算在海市呆几天?”比起严瑾的冷淡,傅新翰可就热情多了,熟练的操纵反向盘转向陆婉婉所在的公司。
“我来看看婉婉。”严瑾看了眼傅新翰的穿着打扮,不着痕迹的皱皱眉。
其实傅新翰的打扮没什么问题,黑色西裤,粉红色衬衫解开两颗纽扣,头发因为抹了发胶油光锃亮,在如今海市燥热的天气里虽不能说看着十分凉快,但也显得清爽。
可对于性格严谨的严瑾来说就显得有些轻浮了,更不用说还能闻到傅新翰身上传来的香水味。相比之下,穿着一身墨蓝色中山装的严瑾,看起来根本不像是只比傅新翰大几岁,不是说显得老气,只能说气质沉稳的严瑾看上去更符合他的年纪,一身儒雅的文人气质。
傅新翰心想自己回来的太巧了,正愁没机会和严家搭上线,真是瞌睡来了就送来枕头,态度更热切了:“如果叔叔不忙的话,可以在海市多呆两天,不如就住在家里,婉婉平时常提起您呢,正好——”
“婉婉常和你提起我?”严瑾问道。
傅新翰觉得严瑾这问题有点奇怪,“是呢,婉婉平时说您很照顾她,您这次来海市她肯定很高兴,平时咱们疏于往来,这次总算有机会可以好好的聊一聊啦。”
严瑾有些心不在焉:“嗯,也好。”
傅新翰还在半路下车去花店买了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严瑾眉头皱的更深,他记得婉婉根本不喜欢红玫瑰,她最喜欢的是鸢尾花,又想年轻人总喜欢玩浪漫,也就释然了。
傅新翰白色宝马车停在宸天大厦前引人侧目,更不用说傅新翰还骚包的手捧玫瑰侧身站在车旁了,等路人看到人事部的白玲欢喜的靠过去的时候,有不屑、有羡慕。
“傅总,是来接婉婉的吗?婉婉可真是幸福呢。”白玲甜腻腻的靠过来,要是平时有佳人投怀傅新翰是不会拒绝的,可今天不一样,严瑾还在车里坐着,陆婉婉随时都有可能出来,傅新翰干脆的往旁边避开,“你是?咱们认识吗?”
白玲笑容僵在了脸上,那些路人离得近的听见了幸灾乐祸极了。
白玲掩饰性的拢了拢耳旁的头发,将她白皙的脖颈露出来,咯咯娇笑:“傅总,真是贵人多忘事,人家是婉婉的好朋友白玲啊,咱们曾经见过的,你忘啦。”
傅新翰干巴巴的笑道:“是吗?那婉婉怎么没和你一起出来?我来接她下班。”
白玲眼中的愤恨一闪而过,惊讶的捂住嘴:“怎么你不知道么,婉婉升职啦,现在是我们总裁的助理啦,婉婉别提多高兴啦,那可是别人羡慕不来的呢。”
这时车门打开,严瑾走出来对傅新翰说:“婉婉就下来。”
白玲习惯性的去评估对方的穿着打扮,本来看对方穿着中山装心里就不屑:这都什么年头了,竟然还有人穿这么老土的中山装?可仔细一看,就发现了不同寻常的地方。
严瑾穿不惯西服,衣柜里的那些正装以及配套的衬衣都是特别定制的,就像是他身上这件中山装,看着虽然平常,但是袖扣全部都是白金按着特制的模具镂空浇灌出来的,衣服的缝制都是手工的,接口处还有人工绣制的花纹,用来掩饰接口处的线扣。
平时看不出来这件衣服怎么样,只有在阳光底下或是强烈的灯光照射下,才能感觉到高级定制出来的华美和精致来,文雅的气质沉淀下来,眉目清朗,身姿俊雅若芝兰玉树。
令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就放佛是民国时期书香门第的大家公子,理该行手捧一本线装书走在一片芳草百竿茂竹中,让众人感叹:绿竹猗猗,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矣。
白玲听见这样的人物亲热的叫着婉婉,更觉得嫉妒了,为什么什么好事都让陆婉婉摊上了,再听傅新翰叫严瑾叔叔更加疑惑了,忍不住开口问:“傅总,这位是?”
傅新翰觉得白玲怎么那么没眼色,一般人在这种时候不是应该识趣的打声招呼就离开的么,怎么还这么厚脸皮的站在这不动弹,这样的女人他可见得多了,他可没错过白玲再打量完严瑾后闪着精光的眼睛,还自以为做的隐蔽,殊不知有点眼见的人都能看得出来,平白惹人厌烦。
严瑾连个正眼都没有给白玲,而傅新翰还是笑着说:“白小姐,你还有事吗?”
潜台词谁都听懂了,白玲脸上的笑再次僵在脸上,环顾周围往这边偷瞄指指点点的人群,露出个自认为最优雅的微笑:“那我就不打扰你们等婉婉啦,先走了,有时间叫上婉婉咱们出来聚一聚,如何?”
傅新翰敷衍的点头,严瑾眉头皱的更深,但良好的家教让他做不出在背后指点的话来,却想着婉婉怎么会有这样轻浮的朋友,怎么没听她说起过。
陆婉婉手上加快收拾东西的速度,没想到那位叔叔竟然和傅新翰一起过来了,心里波涛汹涌。
这两位一位是原主同床共枕三年的枕边人,一位是偏偏在陆婉婉继承的原主记忆里找不到的,但毫无疑问该是举足轻重的长辈。傅新翰还好说,陆婉婉现在也不打算即刻就和他撕破脸,装原主就能蒙混过关。
但那位叔叔,陆婉婉就拿不准了,听电话里无疑是非常关心原主的,但陆婉婉到现在都没有理清他的身份,如果稍有不慎被看出端倪来,那就不大好玩了。
陆婉婉从公司车库开车出来,远远的看到在正门前招摇的宝马车,以及站在车旁的两人,还有那束很夺人眼球的红玫瑰。
陆婉婉忍不住挑高了一边眉毛,记忆里傅新翰可很少送原主花,更不用说玫瑰花了,这次这么反常,那么说的话与这位叔叔有关?陆婉婉想起原主的家世,对这位叔叔的身份有了个大致的猜想。
等车开的近一些,陆婉婉脸色一变,这是何等熟悉的节奏——她竟然又闻到了那种即使是屏息也会千方百计诱惑性的往你身体里钻的香味儿,和前面她闻到的那两种仍有所不同,但不变的还是那种深入骨髓的诱惑力。
陆婉婉不会傻到认为这香味儿的来源是傅新翰,那就只能是那位叔叔了?!这是要闹哪样?陆婉婉自认没做过多少孽,可为什么老天要这么玩她,实在是看她不顺眼,就该一道天雷劈下来啊!
陆婉婉心里百转千回,可只有那么短短几十米的距离,更何况她还开着车,不等陆婉婉思量好怎么应对,转眼就到宝马车旁了。
“咦,婉婉今天开车来上班了?”傅新翰认出是自家的车,开口道。
严瑾表情更温和了,陆婉婉咬了咬牙停下车推开车门,当目光和严瑾接触到那一刻,陆婉婉的脚牢牢钉在原地,脸色煞白,脑海里某个地方突然崩塌了,就像是绝提的洪水一下子冲向了岸边的良田。
陆婉婉感觉到针扎的疼痛,成千上百根针,她意识到不好的预感成真了,像是过了一秒钟可又觉得沧海桑田,陆婉婉眼前一黑,然后就没了意识。
“婉婉!”
“婉婉?”
傅新翰眼睁睁的看着站的比他还离陆婉婉远两步的严瑾箭步流星上前一把抱住莫名晕倒的陆婉婉,他突然意识到有什么不对劲,可严瑾的呵斥让他根本来不及想别的,有些慌乱的打开车门:“我知道最近的医院在哪。”
这是什么神展开?看热闹的路人甲们面面相觑,怎么女主人公一上场就晕过去了?真好奇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啊。
宝马车里,傅新翰舔了舔嘴唇:“叔叔,婉婉没事吧?”
严瑾拉着陆婉婉的手,神情冰冷,刚才慌乱的时候没注意,等陆婉婉趟在严瑾的腿上,严瑾才注意到陆婉婉手背上的纱布,以及……手腕上的疤痕。
现在谜底解开了,为什么那天婉婉会发那样的短信给他,为什么刚才婉婉才在看到傅新翰的时候受不了刺激晕倒,他不在的时候,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才把一向坚强的婉婉逼到这种程度。
严瑾气的手发抖,冷冷道:“这该问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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