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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了大概有30多分钟,终于等到一辆公交。罗甸拦住车没问去那,直接补票上车。
车上的人看着也就三五个,但是罗甸看见一个熟人,就是那个在裴家兄弟那里见到的那个莎莎,她就坐在前几排靠窗的位置上。
莎莎一见到是罗甸,脸一下变得煞白,罗甸也不愿意多事,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车继续向前开。
罗甸坐长途的时候有个习惯,就是喜欢睡觉,因为闲着也是闲着,反着除了睡觉也没事可干。
就在我快睡着的时候,有个人说话就把我吵醒了。罗甸睁眼看了看,就在那个莎莎的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坐了一个有个三十多岁的人,不停的在和她搭讪。
要是换在平时,罗甸一定懒得管他,人渣那都有,而且通常这种人都是有色心没色胆的。可是人睡不着的怨念是巨大的。记得当初公司组织去旅游的时候,导游就在车上不停的叨逼叨,还逼他唱歌,最后让他给吼了,一车人包括老板都给镇住了。(真人真事)
罗甸站起身走到那人身边,用手搭在他肩膀上说:“老哥哥,这是公共场所,咱有点公德心行不行。”
那个人黑脸,梳个背头,头发油腻腻的看着就不舒服,他操着一口附近的方言说:“你这小子,我说话关你什么事了。”
罗甸歪着头笑了一下,自认为摆出一个足够灿烂的微笑,接着手抓出他的后颈向前面车座的靠背撞过去。一下一下的撞着,嘴里说:“不关我的事,不关我的事……。”
直到看见前面的椅背上出现红色的血迹,停下来把他的头摁在椅背上盯着他说:“现在关我的事吗。”
刚才应该是座椅上的边框撞着他的鼻子上的了所以才鼻血横流,说话都带点漏风:“小子,你他妈敢打我。”
罗甸用手掐出他的脖子说:“我不只敢打你,我还敢做别的,不过我现在没心情。老老实实的找的地方蹲着,到站下车,别逼我。懂吗。”跟着罗甸松开手。
他立刻开始咳嗽起来,接着灰溜溜的起身坐到了最后一排。
罗甸顺势坐在哪里,闭上眼打算继续睡。
“谢谢你。”她的声音柔和但是带一丝沙哑。
“没什么可谢的,罗甸就是想睡会。他吵到我了,你也别吵我。”
莎莎什么也没说,就连转身拿包这种活动都很小心。
就在我睡的迷迷糊糊的时候,车停了下来。罗甸睁开眼问:“到站了。”我四处看了看,还在公路上,就在我疑惑的时候。
车门打开了,上来两个警察的人,从前面开始一个一个的检查。
看来案子已经发了,十几条人命的案子。怎么说也算大案,盘查路口不意外。
到这个时候罗甸很庆幸,在之前把敏感的东西全部清理掉了。现在包里只有从小城带出来的几件小东西和两套衣服。
警察检查完罗甸的,跟着就检查了莎莎的,那个警察对莎莎短裙的兴趣明显比她包里的东西要多的多。
检查结束之后随口问了一句:“你是一个人出来的。”
莎莎搂住我的胳膊说:“这是我男朋友。”
如果在以前有个漂亮女人说我是她男朋友,那罗甸一定很开心,而现在的他只觉得麻烦。但是现在这出戏也只能演下去。
罗甸跟着点了点头说:“我带她回去看我妈。”
警察看了看我什么也没说,跟着另一个警察下去了。
看着警察下车,罗甸狠狠的瞪了她一眼,想想这是在车上,就什么也没说闭上眼睛继续睡觉。
“到站了。”莎莎推了推罗甸。
罗甸睁开眼,打了个哈欠说:“这是那。”
“魏城。”
罗甸什么也没说拿上包下了车。
没走几步莎莎就追了上来,挽住罗甸的胳膊说:“哥,你去哪。”
罗甸一甩胳膊说:“你还没完了是吧。”
莎莎没有放弃,继续挽着罗甸的胳膊说:“哥,我知道你在躲案子。可是这里你人生地不熟的,你能去哪。现在天都黑了,酒店都客满了。”
罗甸看了她一眼说:“难道你有地方去吗。”
莎莎一笑说:“我在这有个小房子。”
罗甸最后还是跟着莎莎走了。他有些不明白,中午的时候她吓成了,为什么到现在她居然敢带自己到她的地方,对此他很好奇。
莎莎虽然是做皮肉生意的女人,但是她很重感情。中午的时候,她虽然被吓到了,但是她看的出,那个杀手并不想杀她。后来,他还给了她钱让她走。她就感觉到,这个人并不是冷血无情的人。刚才他还帮自己解了围,虽然他说是因为那个人打扰了自己休息,但是莎莎还是认为,他是一个行侠仗义的好汉。她没上过几年学,她只认为罗甸是个好人。
莎莎的房子是一个新建的小区,这里人少,而且邻居之间也不认识,莎莎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才租下这里。
莎莎放下包就进了厨房开始准备晚饭,让罗甸现在沙发上座了一会。
罗甸四处看了看,房子应该是刚刚才租下,只有一些必要的生活家居。雪白的墙壁上没有贴壁纸也没有任何装饰,而且餐桌上的造型灯的灯泡还没有按上。
接着罗甸站在窗边看着外面的情况。这个小区的又四栋楼,基本上都是没有人住。
罗甸回想起坐电梯时候的情况,确定这里没有正式通过验收。
罗甸以前就是做建筑的,有些时候开发商会在楼盘在建的时候就把房子卖出去,这样房子在建好之后就要把钥匙先交给住户。
但是因为还没有验收,手续还没齐全,所以开发商一般会要求住户先不要装修,更不要说搬进来了。
罗甸觉得在小区的中高层并不安全,因为只要有人堵住大门,上下夹击基本上就是绝路,这里是十一层,开窗户跳基本就是找死。像他之前选的房子就是在一片密集平房的胡同里。
现在这个小区基本没什么人,这样就可以减小自己被发现的几率。
想到这里,罗甸自己都觉得自己快成神经病了,整天自己吓自己,每天都在害怕连自己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的人。在这么下去,一定会发疯的。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莎莎把晚饭摆在客厅的茶几上了。
莎莎说:“餐厅的灯还没按上,我们现在客厅吃吧。”
晚饭很简单,凉拌的黄瓜,炒白菜还有馒头和稀粥。
罗甸吃的很慢,有种酸楚冲上心头,这是自从小城尸变以来第一次吃上家常的晚饭。在这里他找到了他在小城家里等了三个小时的感觉。
人其实是一种很奇怪的生物。他们有时候会因为某些原因而变得很坚强,而有时候也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变得很脆弱。
吃完饭后,莎莎收拾好碗筷进厨房洗碗。罗甸本来打算帮忙的,但是被莎莎拦住了,她告诉罗甸在她们那里,只有最没本事的男人才会进厨房。(我绝对没有轻视女权的地方,这是我一个同事告诉我的。他说东北就那样,如果错了找他不要找我)
罗甸打开电视打算随便找了个台打发时间,正好换到了省城的法治频道。他停下来打算看看情况。
果然杀人案的通缉令已经发出来了。看着那张画像,罗甸怎么看都觉得眼熟,这时候莎莎也从厨房出来,看着画像说:“这怎么像胡三和小四。”
罗甸点了点头,画像果然就是胡三和小四的综合版。他脑海里浮现出那个人小鬼大的小女孩,轻轻的笑了。
接着新闻报道,最近市里的械斗变的比较多,请市民注意出行安全。
罗甸不想再看下去,随手换台最后随便找了个电视剧看了起来。
两个人一直看到11点,莎莎先进卫生间洗漱去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卫生间的门是不是没有关好,罗甸在客厅能很清楚的听到淋浴的水声。
这绝对是一种折磨。
罗甸绝对自己的心跳的很快,他不是柳下惠,在他看来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在夜里发生点什么很自然。他也不在乎莎莎的职业,他对这种事一直看的很开,这只是一种商品的出售。以前在工作的时候,他经常要跑一些事业机关,看一些事,在做一些事的时候,他觉得有时候还不如她们来的清白。
灵魂和肉体出卖哪一个更高贵。
他拿起遥控器,茫然的开始换台,他脑子也没在节目上,他只想做一些事。
莎莎出来,并没有裹浴巾,而是穿了一件粉色的旗袍。旗袍太短了,短到只能遮住臀部,光着脚,没有穿袜子露出修长的双腿。
莎莎看到罗甸的眼睛似乎都可以喷出火来,她缓缓坐在罗甸的腿上,低头吻了下去。
罗甸把莎莎按到沙发上脱掉了她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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