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都市言情 > 天眼鉴宝 > 第二十一章 同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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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材比辛蕊还要略高一分,如果这个女人换一身晚礼服的话,王浩明肯定会以为这个吵杂的市场正在举办着豪门酒会。

  不能否认,王浩明在那几秒钟的时间内,确实动过用灵力一探幽径的想法,只是王浩明现,在对方那双动人的眼睛里,隐约带有一种寒意,似乎还有些不屑?

  王浩明从小就对别人目光有些敏感,此刻他下意识的感觉到,这个女人并不是很好相处,是以也没有表现出过分的热情,只是笑着对其点了点头,强自把那种惊艳的感觉压在心中。

  罗雨薇看着面前这个相貌穿着都算是比较普通的男人,心情非常不好,自己本来就是在香港被一帮苍蝇烦的实在受不了,才没告诉家里,偷偷的跟着好朋友辛蕊来内地过年的。

  就是想躲避那些整天自我感觉良好的公子们的纠缠,可是面前这个男人的眼神,又让她想起那些讨厌的公子哥们,是以罗雨冰在回视王浩明的时候,表情很是冷淡。

  “这位是罗小姐,香港人,辛蕊的朋友,来内地旅游的……”。

  罗雨薇看着拥挤的人流,皱了皱眉头,她以前在香港购物,都是去的专卖店,并且有专人招待,实在是有些不习惯眼前的这种场面,早知道就呆在辛蕊家里不出来了。

  李志其实今天带她们两个来这里购物的意思,其实就是准备中午大家一起去吃饭的,这货心里还有个想法,就是希望自己能甩掉这个电灯泡。

  “欢迎老同学啊,我请客,不知道几位是否赏脸。”

  王浩明自然不会驳李志的面子,只是在说话的时候淡淡的看了罗雨薇一眼,他能感觉到对方的冷淡,只是礼貌性的邀请了一下。

  辛蕊有些为难的看着罗雨薇,她的性格比较直爽,看到王浩明也挺高兴的,只是罗雨薇的性格比较淡漠,辛蕊怕她说出什么难听的话来。

  “我随便。”

  没想到罗雨薇并没有拒绝,淡淡的说道,其实她并不想去陌生人家里做客,不过这次过来,已经给辛蕊添了许多麻烦,要是自己不去的话,恐怕辛蕊也会拒绝对方的。

  罗雨薇虽然给王浩明的感觉像是拒人于千里之外,不过辛蕊和李志倒是眉来眼去的。

  “有奸情啊,你小子怎么展的这么快?老实交代啊。”

  李志笑的一双眼睛都眯了起来,说道:“嘿嘿,哥们有魅力呗,没办法啊,人家说我踏实,不过哥们也没忘了你啊,旁边那个不就是给你准备的。”

  其实李志自己也有些纳闷,哥哥虽然长的高大威猛,可也没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程度啊,为什么辛蕊好像对自己了解蛮多的呢。

  “你看中了两个一起收,我没兴趣。”

  王浩明没好气的回答道,那女人漂亮是漂亮了,可是也太冷淡了点,要是把这女人放在家里,估计房间里的气温都要下降几度,

  可惜了那相貌身材,不过好像某人在某个时间,似乎曾经想动用某些手段……

  大伙吃饭的时候,边吃边聊,在王浩明有意的询问下,眼镜妹这些年的去向终于是搞明白了,有些事情就连李志都是第一次听说。

  原来辛蕊的外祖父在那个动乱的年代,偷渡去了香港,经过二十多年的艰苦打拼,在香港也创下一份不算小的家业,也另外娶了一个妻子。

  不过在辛蕊外祖父的的内心深处,对于遗留在内地的老婆和女儿一直都很牵挂,在8o年代末,9o年代初期的时候,他在香港娶的妻子去世了,于是就兴起回内地寻亲的念头。

  而辛蕊的妈妈后来嫁给了一个警察,刚好是刘川老爸的同事,当然,在他们初中的时候,并不知道这些关系。

  后来辛蕊的外祖父找到了辛蕊的妈妈,知道自己在内地的妻子也已经去世之后,就想把女儿和外孙女接到香港去,辛蕊的妈妈拒绝了。

  不过为了让女儿得到更好的教育,就把辛蕊送到了香港,这也是当年眼睛妹转学失踪的原因。

  这些年辛蕊每年都会回来一次,只不过来去匆匆,都是看了看爸妈就回香港了,去年辛蕊在香港大学毕业之后,进入到外祖父的珠宝公司实习了一段时间。

  这次回来,却是为了考察大陆市场珠宝业的行情。

  而罗雨薇是辛蕊到香港后在学校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也是辛蕊最好的闺中姐妹,这次是得到辛蕊的邀请,好像在生意上与辛蕊有一些合作,只是两人都没有多说。

  她们两个自然不会在外人面前说起罗雨薇是为了躲避麻烦才跟着辛蕊来到内地的。

  牵挂女儿终身大事的辛蕊母亲见缝插针,这回来还没几天,就给辛蕊安排了好几次相亲,不过辛蕊都没什么感觉。

  就在辛蕊快不耐烦的时候,老爸又介绍了个同事的儿子给她认识,两人一见面,辛蕊就认出了李志,心中对这个初中时调皮捣蛋的同学,印象还挺深刻的辛蕊就先答应了下来。

  没想到两人在一起处了几天,感觉还挺合拍,特别是李志这个大男人偶尔透露出来的那么一丝温柔体贴,居然得到了辛大小姐的青睐。

  就连李志心里都有些不大相信,自己居然这么容易就俘获了美女的芳心。

  “辛蕊,你回来准备考察什么项目?让李志陪你去跑跑,你现在是港商了,也要拉动一下内地的经济展啊。”王浩明给辛蕊和罗雨薇倒了一杯茶,开玩笑的说道。

  “我外公经营的是金银饰,在香港开了几家不算很大的店铺,这几年的生意不是很好,所以就想向珠宝翡翠类产品展,不过在香港这类产品基本上都被几家比较大的珠宝行垄断了,而大陆这些年经济展的很迅猛,所以外公就想调整公司策略,将经营重心慢慢的转回到内地来,我只是个小卒子,来探探路的。”

  辛蕊外公的公司现在的情况的确不太好,这几年国际黄金价格上涨,香港经济受挫,市民的购买力下降的很厉害,所以开内地市场就成为了重中之重,辛蕊这次回来身上的担子很重。

  李志看出话题太沉重,连忙岔开了话题,道:“辛蕊,你难得回来一次,干脆明天我们组织一下初中同学聚会怎么样?”

  “初中聚会???”辛蕊和王浩明一下都愣住了,他们没想到李志居然提出这个建议。

  初中毕业至今已经有七、八年了,在初中的时候,王浩明和李志的行事颇有点特立独行,那会在学生当中流行什么好玩的,肯定是这俩小子带动全班甚至全年级玩起来。

  只不过王浩明的学习成绩还可以,而李志在初中三年一直都是老师和家长口中的反面教材。

  那时候的学生,思想还是比较纯洁的,相互间的交往没有那么多的功利心,不像现在的学校,从小学开始选班干部,就要先对比一下,看谁的家长官大有钱地位高,学生之间的攀比之风相当严重。

  相比学习紧张的高中生活而言,初中还是给王浩明和李志留下了不少美好的记忆,此时听到李志的提议,心中也很想见见当年的同学们。

  辛蕊是初三转学去的香港,大家都知道,在90年代初期,香港人几乎是不会说普通话的,很多香港人连听普通话都很吃力。

  而内地人去到香港,如果不会说白话(就是粤语),那肯定是寸步难行,辛蕊刚到香港的时候,在学校里由于语言不通,也没有什么朋友,自然是无比怀念在初中的生活了。

  此刻听到李志一说,也是马上就心动了起来。

  “流……呃,李志。”王浩明喊李志的绰号习惯了,还真的有点难改过来。

  “初中那会的同学,除了几个后来高中和咱们在一个学校的,其他的基本上都没有来往了啊,怎么召集人聚会啊,你小子有办法?”

  王浩明有点疑问,很多同学都七八年不见了,恐怕见了面都认不出来吧。

  “这不是废话吗,哥哥我可是地头蛇,三年前我们就聚过一次了,他们的联系方式我这都有,对了,上次你在学校回不来,我不是打电话告诉过你吗。”

  李志倒不是说大话,他高中没考上大学之后,就开始在社会上厮混,出了学校的大门进入社会,讲究的就是个社会关系和人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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