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绝神记 > 第六十二章:下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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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枫拿出一个小手册,手册当中记录着异能的修炼方式。

  “必须气血饱满,异能积累到一定的程度,思想上有着一个领悟。”叶枫喃喃的读着小手册上的注解。气血饱满,叶枫的体质只能算是中等,就算经过亚贝罗师傅的健焙液的洗练,也无法和同等级的武士体质相比。

  体质不够坚韧,最然无法承受过多的异能,修炼异能的时候,速度也不嫩过快。

  忽然,一道灵感传来,叶枫当即站起身来。

  阁楼的大门被打开,一个穿着青山的老头走了进来。

  青衫老头看了一眼地上的蒲团,还有一大堆的材料,当即露出一丝冷笑。

  “叶枫小辈。”鸿霖眯起眼,看向了叶枫,最后抓住了叶枫。

  “老头,你要做什么。”叶枫。

  “等我查看一番你的脑海。”鸿霖祖师把神识侵入了叶枫的脑海中,叶枫当即身体一阵,出现在脑海中她。

  鸿霖看着叶枫识海中漂浮的金色书页,当即一笑,说道:“果然是千佛经。”

  鸿霖一伸手,抓住了金色书页,金色书页当即散发出万道金光。“嗯?不对,这个金色书页似乎有什么不同。”忽然,金色书页笼罩住了鸿霖,接着散发的金光把道林包裹住。

  “小辈,你竟敢阴我。”

  最后,鸿霖化为了一道血气,金色书页一阵,吸收了这道血气,再次沉寂下来。

  看着眼前的突发情况,叶枫咂舌,最后大笑,说道:“就算你是武圣又如何,还不是被千佛经吞了,对了,以后遇到强者的时候,说不定也可以用千佛经去吞噬他们。但是,千佛经一出,必定轰动四方。到时受到数千人的追杀,那也太惨了。”叶枫从识海退出来。

  他早已经不想在这天武馆居住了,到处都是随意杀人的武士,和这种地方相比,繁月城就是好啊。

  叶枫等到黑夜,然后摸下了天武馆。

  天武馆的山上,两人盘坐而对。青衫老者林道手里拿着一个黄金书页,看了一眼山脚下正要离开的叶枫,露出一丝笑容,说道:“这小子第一天来到这里就不镇定。我派个人去看看这小子究竟想去做什么。”林道一招手,一个青年走来,恭敬的站在林道的身前。

  “祖师。”青年淡然的说道。

  “去给我看好叶枫这小子,别让他跑了。”林道说完,然后继续和杨涛研究着手中的金色书页。这一页金色书页和叶枫识海中的千佛经极像,可以说,林道两人希望能够纹刻叶枫体内的千佛经。

  青年化为一道剑光,飞下了山峰,追向离开天武馆的叶枫。

  夜色已深,一阵秋风袭来,漆黑的街道早已了无人烟。就在这个漆黑的街道上,一盏酒店仍然点亮着灯光,灯光映在地面上,惨白惨白的。夜色之中,一个蓝发少年漫步走来,进入了这个酒店。

  “这位少爷,你要住店?”酒店的老板,一个带着沧桑脸容的中年妇女,看着眼前的蓝发少年。

  “对,给我一个好的房间。”叶枫拿出了十个中品魔石,放在桌上。中年妇女看了一眼中品魔石,然后露出一丝微笑,说道:“你等一下。”一会儿,中年妇女叫来了一个小侍女,领着叶枫去找房间。

  躺在床上,诺大的房间之中,已经熄灭了灯火,只有窗外映入的月光,照射在墙上,是那样的妩媚。叶枫把心神沉入到识海中,一页金色书页藏在云雾中。这一页金色书页究竟是怎么来的?那个,梦又是怎么回事?

  叶枫再次对金色书页输入了精神力,金色书页一如既往的闪耀金光,折射出一道光幕,千万个罗汉在念着经书,一股股祈求之力加持在叶枫的身上。

  叶枫开始演习上面的第四个招式,踢腿,一脚踢出,识海中当即扬起一道浪花。不断的练习,识海中的浪花不断的翻飞,显然是被这一个招式掀翻了起来。

  已经过去了一个月,叶枫已经新练习了两个招式,加上之前的三个招式就是五个招式。

  早晨,林晴一如既往的起得很早,甚至比早起的鸟儿还要早。她推开窗户,让窗外的新鲜空气进来,然后梳妆打扮,把自己的最美丽的容貌展现出来。黑色的头发,扎了两个小辫子,稚嫩的脸蛋,粉红的嘴唇。并且,她穿着的服饰是一件白色绣花的袍子,看上去极为美丽。

  小小的酒店有一个后院,后院有一棵精神勃勃的杨柳树,杨柳树的地上是一口井。每天,林晴都会来到这里打水。

  酒店内也会有一定的储存水,但是不打水就会缺水。这一日,林晴拿着水桶,装满了水,提回到酒店内,倒进三个大缸之中。一个女人,做这些粗活不容易。但是,林晴已经是一个初级的武士,当初也是为了能够吃苦耐劳才选择的这个武士职业。

  每天一听到打水的声音,老板娘廖梅就会醒来,暗自骂一声,这丫头起得真早。

  就在这么的一个清晨,林晴敲了敲叶枫的房门。这个房子居住着一个怪人,一个月也不出门一次。和这个怪人接触,林晴也变得怪怪的了。但是,叶枫有钱住下去,她也没意见。

  叶枫这是还在梦乡之中,被敲门声惊醒,坐起来。“又是她?天天这么早就敲我的门。”叶枫有些无奈,打开了门。

  果然,一个扎着双辫子的可爱丫头端着一盘水站在门前。

  “早,林晴,每天都被你吵醒。”叶枫无奈的抱怨一句。

  林晴别了他一眼,把一盘水放在梳妆架,叶枫不乐意她早早的就吵醒她。但是,林晴是那种喜欢早起的人,忍不住的说道:“早起对身体好,叶枫,你不会一直在这里住一两年,你已经一个月没有离开这个酒店了。”

  “不会。”叶枫坐在桌子上,桌子上放了一个水瓶和水杯。叶枫倒出一杯水,喝了一口。

  “是这样,待会下去吃早饭。”林晴转身走出了这个房间,把房门带上,她还有其他的事情要做。

  叶枫洗过脸,换了一身衣服,一件白色的长衫,感觉还蛮适合的。隐城是一座方圆数千里的巨城,这一作巨城居住着数以亿记的人类。就在这一座巨城之中,一个普通的人,是无法泛起半点浪花的。一个小小的武器店,武器店不大,就数十平方。平时,这个武器店的老板勤于打扫,倒也让这个武器店显得干净利索。

  武器店左边摆放了三个架子,都是一些铁剑和农具。前方更是挂着几把大弓。每一日,武器店的老板都会坐在店的柜台,看着店外走过的人。当有客人来的时候,就会笑脸相迎。

  “阿爹,你每天都在这里等,我看都都烦了。我这个月的零花钱是不是该发了。”一个约莫十三岁的少年,穿着普通的布衣,一脸的狡猾,带着两丝笑容。他看着愁眉不展的父亲,很是不高兴的嚷嚷了几句。

  “罗金,今日父亲要是卖不出一把剑,你就别想拿到零花钱。”罗建看了一眼自己的儿子,这个儿子就知道玩乐,每个月都会准时的要零花钱。美其名曰,是为了练魔法。

  和一些会魔法的少爷套交情,这一种事,在罗建看来很无耻。

  “要有人来买剑?我帮你去找。”罗金说完就走出了小店。

  罗建当即一笑,罗金这小子平时懂得吃客完乐,却也能带来几个顾客。真希望这次再带来一个顾客,那样这三天的伙食又可以富足了。

  隐城只是一个地域的著称,在这连绵数千里的地域当中,又划分着数百个城市。这些城市都居住着数以百万计的居民。隐城的东侧,连绵的群山,一座座古老的城市点缀其中。邦城,一座人口百万的城市,城市的建设可谓极为复杂。一条条的街道相互挤在一起,两边的房屋犹如是路边的树木,显得有些独立。

  路边,还有着一些树木。一个笑容嘻嘻的少年,金色的头发,蓝色的眼睛,穿着灰色的布衣。这么一个少年在所有人看来是在是太平凡了。罗金一直向前走着,不时的留意一下身边,说不定就能找到一个可以买剑的顾客了。街边的一个墙角后,三个少年,身穿着相对简单的衣着。

  “刘猛,待会下手重些,必然要让那个小子吃些苦。最好把他的腿折断了。”一个身穿着白色长衫的少年,一头的青发,蓝色的眼眸,手中拿着一把斧子。跟在他身边的两个少年,都露出了笑容。

  “刘洪,这还有你说,我们几个和那个罗金早已是敌人,我们要把他的双腿也给折断了。”刘猛脸上带着笑容,却显得有些阴沉,看了一眼路边走着的罗金,那种眼神就像是看到了情敌。

  对,就是情敌。

  刘洪和刘猛算是堂兄弟,另外的一个少年清风却是一个被两人拉来垫背的人。清风摸了摸鼻子,看着路上的罗金,也没有什么好感。罗金这小子竟然在上次救援行动中比他们先了一步,救出了林晴,并得到了林晴的好感。

  这一点,就是让三人愤怒的地方。

  “哎?”罗金一路走着,忽然看到了前方的两人,连忙走了上去。

  “这不是林晴小姐吗,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罗金很是客气的说道,脸上更是带着一丝笑意。他一看林晴身边的蓝发少年,愣了一下,说道:“这位兄弟是谁?”

  林晴因为酒店里的菜没有了,需要出来买。叶枫坐在酒店内,却等到了一碗白粥。无奈之下,林晴带着一个月没有出门的叶枫出来购买菜材料。

  林晴看了一眼身前的罗金,罗金是一个小武器店老板的儿子,并日喜欢吃喝玩乐,还时常和一些小混混滚混。罗金也有不少敌人。

  “这是我酒店的住客,叶枫。我们出来买菜。”林晴说道,看着罗金的脸色不断的转换,最后化为了悲愤。

  罗金脸色怪异的看着叶枫,然后定了定神,说道:“原来是你酒店里的住客,既然我们遇到了,不如一起去买菜吧。”

  罗金的脸皮实在是厚。叶枫忍不住多看了罗金几眼,眼前的少年,一头的金发,蓝色的眼眸,穿着是布衣,自然是极为普通的平民。

  林晴看着罗金模样,最后点了点头,说道:“也好,这次需要买的东西极多,你去了也可以帮手。”

  罗金自然就厚脸皮的和林晴两人一起去买菜。

  路边的墙角后,刘洪三人当即愤慨。罗金还真是厚脸皮,那个在林晴身边的蓝发少年有是谁?

  “又多了个家伙?奶奶的,我们跟上去。”刘洪很是不乐意,罗金一人就给他们带来了麻烦,如今又多了一个蓝发少年,他们和林晴交友的机会再次降低。

  一个场市场,十分的吵杂。来来往往许多的平民,穿着的都是布衣,昂贵一点的就是一些棉衣。穿着绸缎的人根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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