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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城的冬天很冷,会宁区也不例外,这是一个气候恶劣却又历史悠久的小城。古代金都的遗址,女真人在此立足数百年,不可谓不神奇。
夏天这里是风景如画的历史圣地,而冬天,凛冽的寒风无时无刻不再提醒你,大清恶名昭著的宁古塔据此不远。而今天,北风飘雪,这里不比冰城市区的繁华,刚刚傍晚家家户户已经准备做着美梦迎接明天的到来了。
但是对于牧枫来说,这无疑是个糟糕的夜晚。此时的他狼狈至极,黑色的羽绒服已然因为漏毛而干瘪下去了,下身的牛仔裤也变成了乞丐装。一路狂奔留下一片片羽绒在雪中飞舞。
“傻逼,有能耐你给哥站那!”“我勒个去,这小子跑的咋这么快,我要没劲了都。”显然,后面的三个追的少年是牧枫狂奔的原因。
牧枫倒是有劲,但是他知道马上就到大堤了,这他太熟悉了。终于,跑到大堤边上了,牧枫不跑了,手拄着膝盖喘着粗气。
“草,咋停了,这顿揍你是跑不了。”一个身穿黄色耐克羽绒服的黄发少年指着牧枫说。
牧枫当然不想再挨揍了,回头一看大堤下面结冰的河流。一咬牙“那你们下来吧”!说完猛一矮身,一下滚下了大堤。“这小子傻了吧,我看他咋上来。”“亮哥,咱可下不去,回去吧,下周上学再整他。”说着话,三个少年扭头走了。
要说这大堤也很有历史,乃是当年完颜阿骨打所建,据说十几年前还有大妈雨后在大堤上捡到一件古董,卖了好几万。不过此时牧枫可没工夫想这些,刚一滚下去他就后悔了,这大堤可有十几米啊,万一下去砸出了冰窟窿淹死怎么办。
正想着,只听“砰”的一声,牧枫只觉头一痛,眼前一黑,没了知觉。
要说牧枫,本来家在首都,高二时不知道为什么父亲硬是把他送到了这的姑姑家,说自己出国做生意去。开始牧枫还不愿意,但同学们知道他是首都来的,大都对他很友好,牧枫没别的优点,就是足球踢得好,加上长的面目清秀,班里的女生对他都很有好感,总是拉着他聊这聊那。
如此自然是有人心里不爽了,陈亮在这算是个富二代,爸妈靠山吃山二十年前就倒腾上古玩了,后来连哄带骗弄了几个大开门物件,迅速积累了财富,纯正的暴发户。
陈亮这小子从小拿着爸妈的钱在学校耀武扬威惯了,自然对牧枫这外来户看不上眼。总是有意无意的找牧枫的碴。今天中午班里踢球,他有对牧枫连使黑腿,牧枫忍不住,一脚抽射给陈亮踢了个满天星,这才有了放学后的那一幕。
原来牧枫这一滚,不知道碰到了什么,竟然让他掉进了大堤的内部。偌大的大堤,竟然在中间留有一个仅一人肩宽的缝隙,牧枫此时整好卡在了这缝隙之中。
但此时如果有人看到这缝隙,一定会大吃一惊,缝隙边缘异常光滑,显然是建造之时有意为之,而缝隙大小竟好像正是为了放入一个人。
牧枫当然看不见这些,他这时候已经昏迷,而他的身旁,放着一把赤红色的木剑,上面满是古朴的纹路,相当精致,历经千年岁月不腐不坏,其价值不言自明。而牧枫的眉骨,恰好撞在了这剑刃之上,此时已经流血,零下二十几度的气温啊,牧枫的情况貌似很危险。
就在这时,当牧枫的血一接触到木剑的剑刃,剑上传来一阵嗡嗡之声,剑尾处一道流光,顺着剑锋上的血迹,直走向牧枫沾着血迹的眼睛,所过之处血迹凭空消失,最后,竟没入了牧枫的双眼之中。牧枫双眼顿时一道精光,直冲天际。
与此同时,长白山之巅,一清瘦老者霍地睁开了双眼:“这。。。。。果然如师傅所言,天目已然择主,我这清闲日子也到头喽!”
此时,木剑上的纹路竟瞬间开裂,整个木剑风化了一般,化为齑粉,剑尾处一段红绸,飘落在牧枫手中。
不知道过了多久,牧枫缓缓睁开了眼睛。“我摔死了?”牧枫边起身边看向周围,“咦,怎么在大坝上,看来是没死,浑身竟然不疼,奇怪。”
下意识站了起来,牧枫这才发现手中紧握着的红绸,“这是什么,上面还有字。”牧枫只顾着看上面的字,全然忘了这是飘雪的夜晚,自己本来根本是看不清的。
只见上书:吾为观奇门山水,误入此地,为金人所获,命吾为其寻一龙穴,吾欲鱼死网破,固毕吾生平道法于剑中,此剑有灵,名天目,可观虚实,知天命,断祸福,通阴阳。望有缘者得之,仗剑破邪,珍而重之。
“什么剑,莫名其妙,还是先回去吧,也不知道几点了。”牧枫站起身来,开始沿着大坝往上爬,没几下,牧枫就到了大坝上面。这回牧枫心里犯嘀咕了:怎么那么高我几下就上来了,莫不是这红布?
牧枫将红绸握在手里,快步向姑姑家走去。“奇怪,天怎么好像暖和了,身上也不疼了,不会是冻的失去知觉了吧?”一想到这,牧枫赶紧撒腿跑了起来。
“哥,你再不回来我妈就拉我出去找你了!”刚一进门,表妹的声音就传了过来,说完还像牧枫挤了挤眼睛。牧枫的表妹姜妍和他在一所高中上学,只不过才上高一。他在学校和人冲突的事她自然是知道的,看情形隐瞒的还不错。
“是啊,小枫,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衣服还破成这样”牧枫的姑姑闻声也走了过来。
“没事的姑,我放学踢球去了,摔了几下天黑也没看见,明天我换一身。”牧枫一脸憨笑的说道,姑姑看他脸上身上也没伤痕,也没细问,摇摇头去厨房忙活了。
“哥,你赶紧给冰姐回个电话吧,她都找你三次了。”姜妍这时又凑过来小声说。
沈冰是牧枫在京城最好的朋友,两人青梅竹马,虽然没确定男女朋友关系,但不过是差了一层窗户纸没有捅破罢了。自从牧枫来了冰城,沈冰几乎每天都打电话过来。
“牧枫,你干嘛去了啊,连小妍都不知道。”电话一通,沈冰就着急的问道。“我能有什么事儿,踢球去了呗。”牧枫打着哈哈,自然是不敢以实相告。
“我告诉你,你要是不好好弄弄学习,清大你就考不上了,你走之前咱俩是怎么说的你忘了?”沈冰一直有个愿望,就是和牧枫一起到京城著名的清大去上大学。以前在一起还好说,这牧枫一走,她心里自然是没谱了。“放心吧,凭我的英明神武清大自然是妥妥的!我吃饭去了,你早点睡哈。”
摆平了沈冰,牧枫自然是不会老老实实去吃饭。他赶紧钻进自己的小屋,躺在床上掏出那片红绸仔细的翻看起来。“天目剑,很厉害的样子啊,可是它在哪呢,不会是刚才没仔细看遗落在大坝里面了吧。”
一想到这,牧枫一下坐了起来。而就在此时,牧枫只觉双眼一片冰凉,意识中忽然出现一片流光,化作一柄剑形,在牧枫脑海中盘桓不去。一行信息出现在牧枫眼前:天目之灵,可堪万物。
眼前凭空出现一行文字,牧枫心中一惊,连忙闭眼,但那行文字还在,但顷刻间有了变化:灵随心动。牧枫再一睁眼,这行字不见了。“灵随心动,莫不是剑灵真的融进了我的双眼?”一想到可堪万物这几个字,牧枫顿时激动了起来。“那岂不是说,班里的mm们里面穿的是什么颜色,我明天就都知道了!”
牧枫首先想到的竟然是这个,要是天目的老主人知道了,怕是要当场吐血三升了。
“原来我的伤是它治好的,还跑得快不怕冷了,这天目果然是好东西。”想到这些,牧枫迫不及待的要试试这“可堪万物”到底有多神奇。
心念一动,天目果然又出现在了牧枫双眼之中,牧枫一低头,双眼对着他的书桌,想看看到底会有什么效果。
只见木头上一道道纹理清晰的映入眼帘,放入一眼穿了进去。“这么神奇,太好了。”牧枫赶紧走出卧室,双眼在客厅的物体上不停穿梭,当看到地上的一对花瓶是,牧枫竟然发现花瓶中隐隐有一丝紫气。
“姑,这花瓶哪买的啊?”牧枫装作随意的问道。“你姑父当古玩收回来的,也不知道真假,就在那摆着吧。”
“果然!这天目还有这个功能!有时间一定要去古玩店逛逛!”牧枫此时心里简直乐开了花,赶紧继续观察屋里的物件。但是天目却自动从牧枫眼中消散了。顿时一股强烈的疲惫感像牧枫袭来。
“原来看两眼就这么浪费体力,我的完美计划看来明天是不能成行了。。。。。。”一边无奈的想着,牧枫回到了床上,就那么和衣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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