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玄幻奇幻 > 开疆辟域 > 第一百三十六章 静谥的夜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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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不是没想过对方可能是丹劲,但是这个可能性非常渺茫,积蓄内劲开拓丹田可是个时间活,光有天份和努力是不成的。因此他相信对方只是个拥有超强战力的化劲高手。

  凌云以神念开路,疾驰在树丛林间,目光则是一直放在诗诗脸上。

  身受重伤的诗诗,眼睛似睁似闭,脸上挂着安祥幸福的笑容。

  凌云虽然跑的速度很快,但还是尽可能的减少颠簸,生怕震痛了怀里的诗诗。他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认真地仔细地观察诗诗,他的目光柔和而悲切,心疼而忐忑。

  她那如剑一样锋利的眉毛,她那小巧而精致的鼻子,她那鲜红而粉嫩的薄唇,还有那白晳得如同羊脂玉一样肌肤上被灰尘和泥土给画得花了。

  诗诗,坚持住!你一定会好好的!凌云心中默默道。如今他也看清了诗诗的伤口了,除了手臂的骨伤,就还有大腿上被子弹打穿的伤口,鲜血染红了裤子的两侧。

  清楚了诗诗的伤势,凌云的心里才稍微安心了一些,毕竟不是要害。但是也怕失血过多,虽然凌云也点了诗诗身上的某个穴道来让血液的流速慢一点,但却是治标不治本。而且也不知道有没有伤到腿骨,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赶紧找个地方给诗诗治疗。可是后面还有一个紧追不舍的家伙。

  想到这里,凌云心中的怒火就熊熊而起。莫名其妙被人袭杀,还导致诗诗身受重伤,如果不是为了诗诗,他此时都想回过头去和对方死磕到底。

  不过,诗诗的伤势不能拖延,再跑一会儿就甩开他吧。凌云之所以留下那些清晰的脚印就是为了让对方追上来的,因为他担心对方万一追不上自己就回过头去追吴哥,那样反而不好了。心中有了主意,凌云就凝神疾奔起来。

  黑人首领吊在后面追了五分钟左右就渐渐地感觉到不对了。因为对方如果是化劲的话,是不可能持续地内劲全力喷涌近五分钟而不心力衰竭而死的。可对方也不太可能是丹劲啊,可不是丹劲的话,还有人的奔跑速度能超过全力奔驰的自己么?黑人首领此时也被糊涂了。难道还真有不是丹劲,持续高速奔跑的速度还超过自己的人?

  想到这个他也不由摇头一笑,抛开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可是他却不知道,就是这个不切实际的可能才是事实。

  事实上,论持续奔跑的速度,凌云的本身速度差不多相当于丹劲的全力速度,要不然二代华夏也不会说他即便对上丹劲也有保命的把握了。再加上他最近又把《莲花秘技》的第一层次给突破了,速度顿时激增一倍。虽然他还抱着诗诗,但还是超过丹劲许多。

  不管了,全力以赴地追一两分钟吧,如果再追不上,就只能放弃了。黑人首领如此想着,内劲就不要钱似的奔涌而出,速度猛得激增了一大截。

  可是,两分钟后……

  他还是没有追上对方,而且……连地上也没有留下什么脚印了。到了现在,黑人首领也不得不沮丧地认清事实,只得放弃追捕。

  抱着诗诗疾驰了近20分钟的凌云终于冲出了小树林,举目望去,不远处正有一条仅仅可以刚好过去两辆车的柏油路。

  这么久了,应该已经甩了对方了吧?不管了!得赶紧想办法送诗诗去医院。凌云念头一转就抱着诗诗顺着这条公路疾奔下去。

  静谥的夜空下只有凌云孤独的身影在卖命地狂奔着。

  终于,路的尽头出现了一幢矮小楼房的影子,四周似乎还有围栏,屹立在公路的不远处。

  看到前方有房子,凌云的脸色顿时一喜。有房子就代表有人,有人才能带他去就近的医院。否则他人生地不熟的,还真不知道怎么找医院。

  哐哐哐。

  很快凌云就已经站在这幢堪称豪华的庄园门前了,他使劲地用脚撞击着铁门,发出一道道‘哐哐哐’的金铁撞击声。

  “汪汪汪。”

  几乎是撞击声一响,就听到了由远及近的狼狗狂吠声。

  “汪汪汪。”

  一只堪比牛犊子那么大的狼狗已经冲到门前了,疯狂地对着门外的凌云吠叫着,同时还发出一道道低沉的呜咽声,甚至还撞击铁门想要冲出来。

  看到如此情景,凌云都不由头疼了。

  他怀中的诗诗似乎被吠叫声惊醒了,皱头已经皱到了一起。

  嗯?

  “诗诗,诗诗。”看得仔细的凌云不由连连呼唤两声。

  诗诗终于睁开了一丝眼皮,嘴角一扯,已经开始发白的嘴唇也张开了一丝:“师兄。”

  “哎,我在,我们已经安全了,你感觉怎么样?”听到诗诗的声音,凌云激动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诗诗的胸口微微起伏着,像是微笑了一下,说道:“我没事,就是有些眼睛睁不开,你不要太累了。我好困……我先睡了……”

  诗诗艰难地说完又闭上了眼睛,不过紧皱的眉头已经舒展开了,脸上甚至还挂着淡淡的笑意,胸口轻轻地起伏着。

  呼。

  确定了诗诗真的没事,凌云才如释重负地呼了一口气。

  哗。

  庄园里面的别墅突然亮起了灯,很快,不只里面,连外面都亮起了一盏盏亮着幽光的墙灯。显然这里的主人也被惊醒了。

  “汪汪汪。”

  那只狼狗又非常讨厌地狂吠起来,如果不是不想跟这户人家的人交恶的话,凌云就一把飞镖射死这货了,实在是烦人的很。

  门开了。

  一个穿着睡袍的人影站在门口处,手里还拿着一把长长的猎枪。只见他飞快地给枪上膛,然后平端而起,瞄准门口处,嘴里同时大喝道:

  “什么人?”

  该死!凌云一看到对方举枪起来了,顿时吓得躲到一旁,前面正好有建筑物帮忙挡着。然后他就听到了对方的大喝声。

  不由眨巴下眼睛,有些傻眼了。

  他不懂对方说的话,他都忘记了,这里是哥伦比亚,这的常用语言是西班牙语。不是英语,更不是汉语。

  怎么办?

  凌云皱着眉头想了一下,就用他那拗口的英语大声地说道:“不要开枪,我不是坏人。”然后又用汉语再重复了一遍。不过他不敢出来,毕竟他怀里还抱着诗诗呢,他可不敢赌。同时也在心念急转地想着办法。

  嗯?外国人?

  那个穿着睡袍的主人心里疑惑了一下,不过他也听不懂对方说什么。想了一下就放下枪支,警惕地走向门口,一有不对就会举枪射击。

  哥伦比亚虽然堪称是世界上治安最差的地方,但一般情况下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生争斗,而且就算发生争斗的一般都是本地人,外国人在他们国家算是相当谦恭守礼的。是以他才敢走向门口,不过为了以防万一,他手里还是拿着枪,毕竟他的身后可还有一大家子人呢。

  这时候,别墅楼上的几个窗户里也依稀出现了几个一闪而逝的人影。

  凌云的‘看到’对方持枪出来,环抱着诗诗的右手稍微一松,一把飞镖就夹在了指缝里。希望他不至于见人就开枪吧,不然就只能对不起了!凌云心里暗道。

  “汪汪汪。”

  那只狼狗看到主人出来了,顿时叫得更欢了,像是邀功似的。

  嗯,狗都没事,看样子应该不是什么凶徒。主人想到这里就边说边问道:“你是什么人?来到这里干什么?”

  凌云鸭子听雷般的听着晦涩难懂的西班牙语,微微有些头疼,但也只好用汉语回应道:“不要担心,我不是坏人,不要开枪啊。”

  主人终于看到了门外站着的人影,而且这人手里还抱着一人,同时还能看到被抱着的那人腿上还有一大块暗红的血迹。

  这是有人受伤了?然后求助到这里的?主人皱着眉头想了一下。

  这主人已经站到凌云眼前了,看到对方没有再次举枪,凌云不由暗自松了一口气。看得出来这位主人身家应该不错,穿得挺雍容华贵的,是个中年人,长得倒是和当地人没什么两样,要说特点可能就是他嘴唇上方那一条浓密的一字胡吧。

  凌云看着已经走到近前的一字胡中年人诚挚道:“你好,求您帮帮忙,我一个朋友受伤了,求您帮忙指个路,这附近哪里有医院。”

  一字胡中年人眨巴下眼睛,同样迷糊地应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汪汪汪。”那狼狗站在主人身边又再次冲了凌云叫唤了起来。

  这一字胡中年人眉头一皱:“安吉尔,滚回你的狗窝去。”

  “呜。”这狼狗很是识相地呜咽一声,才嗖地一声跑了。

  凌云看了眼跑走的狼狗,心中暗道一声:好神奇。然后又继续跟这的主人牛头不对马嘴地说起来了。

  只见他们的口中说着,表情也跟着不住地变换着,手脚更是并用地比划着。直把他们说得口干舌燥,累喘嘘嘘的,也还是不明白对方说什么。

  凌云快崩溃了,正在犹豫着是不是再往前面走一点找下一户人家时,才忽然灵光一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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