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莫非是惹急了哪种虫子,咬了我一口。不会当场毙命吧!墨达赶忙脱了上衣,让墨颠和柳岸查看。柳岸看见墨达背上最后一根肋骨的地方赫然有一只铁黑色的虫子。这虫子形似甲虫,足有小手指那么大。最前端的嘴长着一对牙齿,紧紧叮在墨达的皮肉里。这虫子牙齿尖利,已经将墨达的后背掏了一个小洞。这虫一边钻洞一边噬咬着往里钻,搞得墨达痛不欲生。墨颠伸手去拽,不想越拽虫子钻的越深,已经钻进了墨达的皮肤里了。虫子顺着脊椎在皮肤下面往下爬,疼的墨达一阵嚎叫。柳岸和墨颠也慌了手脚,进了皮肉里可怎么弄出来啊?柳岸把匕首抽出来,准备用刀戳进虫子的位置,把这虫扎死然后从皮肤下面取出来。不想,还没动手,虫子自己破皮而出。顿时,一股血肉混合物从伤口流了出来。这虫子接着往下爬,墨颠和柳岸不敢动手了,怕激怒虫子又钻回到墨达皮肤里。过了一会儿,虫子爬到墨达腰间的皮囊处,一头钻了进去。柳岸见状,立刻把皮囊解了下来。墨达疼的又是跳又是叫,墨颠用了止疼药之后,墨达才镇定下来,脸上挂的全是汗珠。三个人围着皮囊想,这虫子是个什么东西?居然能轻易咬穿人的皮肤,足见破坏力之大。墨达很是好奇,在皮囊下面放了一片铁片。又让墨颠准备好竹筒,一会儿把虫子捉到竹筒里细细研究。三个人小心翼翼的打开皮囊,把囊口反过来,将里面的东西一一倒了出来。里面都是些像西域地形图这类的牛皮或者写着文字的绢纸。用匕首翻了翻这些东西,并没有发现虫子的踪影。墨达又逐一翻开每张牛皮和绢纸,最后只剩下西域地形图还没有打开。看来这虫子一定在地图里。三个人如临大敌,用三把匕首指着地图,等着虫子一出来就把它赶进竹筒里。墨达用刀尖撩开地图的一角,借着阳光往里看了看,并没有虫子的踪迹。等把叠好的地图完全展开的时候,发现虫子趴在地图的最右端,正在用嘴里吸着什么。虫子趴着的位置正是单于王庭的单字上,见这虫子的嘴里分泌出一些黏液,这液体碰到牛皮,立刻和牛皮上的墨迹融在一起。这墨迹被黏液包裹后即刻变成了墨汁,并且从牛皮上面分离出来。分离出来的墨汁和黏液的混合物像是一滴黑油,在地图上滚来滚去,竟然再也融不进牛皮里了。这虫子嘴里伸出一根吸管一样的口器,开始吸吮这滴黑油。这虫子居然能吃墨!墨达三个人好奇的看着这只吃墨的虫子,不知不觉间单于王庭四个字已经被吃掉了三个。墨达这才缓过神来,不好!在吃下去,地图上的字都要被吃光了!没有了地图,想完成任务就太难了。墨达赶忙用匕首尖拨开虫子。这虫子见自己的美餐被打断,立刻摆出一副反攻的架势,张着两只硬硬的翅膀,高高地擎着两只硕大的牙齿。墨达想用匕首扎一下这虫子,虫子居然从嘴里喷出一股黑黑的液体。这液体好像就是刚刚从地图上吸走的墨汁。墨达觉得好奇,用刀尖不断刺激着虫子,虫子不断吐出一滴一滴的墨。大家都不敢伸手抓它,可是用匕首怎么也不能把虫子逼进准备好的竹筒里。柳岸几次想扎死它,锋利的匕首尖每次都被坚硬如铁的甲壳挡了回来。三个人手忙脚乱,眼看着地图被虫子喷出的墨汁弄了好几个黑点。就在大家无从下手的时候,糊涂从墨达怀里跳了出来。连日来,糊涂不适应沙漠的气候,一直没精打彩的。墨达见它吃不了奶干,就把奶干放进水袋里摇晃成牛奶喂给糊涂,这小东西才能撑到今天。糊涂从墨达身上爬下来,就冲到地图上对着虫子狠狠一龇牙,露出一副凶狠的样子。这虫子立刻被镇住了,躺在地上把肚子翻过来装死。糊涂没理睬它,走过去,把一只脚踩在虫子上面。对着虫子叽里呱啦叫了一通,这虫子老老实实翻过身来,伏在地图上再也不敢动了。糊涂转头得意洋洋的看着三个人,然后跳到沙地上开始写字。墨达才明白,这虫子原来最喜欢吃干了的墨迹了。糊涂又示意墨达他们看自己如何驯虫子。见糊涂用手一指虫子,嘴里吧唧吧唧发出了几下声响。这虫子居然回到原来单于王庭四个字的位置上,开始书写前面被它吃掉的几个字,而且写的和原来一般不二。墨达三人啧啧称奇,这虫子居然还记得字的位置和模样。糊涂见众人惊愕的样子很是得意,继续比划了几下,这虫子居然在单于王庭后面续了几个字。糊涂聪明天下第一。三个人看着得意洋洋的糊涂都笑了。墨达想这小东西还真自恋。欢笑之余,墨达看着这几个字发现,这些字的字迹和刚刚单于王庭那四个字的字迹如出一辙。这虫子居然有如此天赋,能模仿人的字迹写字。墨达如获至宝,拍拍糊涂的头,说“写的一点没错,我的宝贝糊涂就是天下第一聪明,而且会更聪明的。”糊涂很是享受这番夸赞,高兴的蹦蹦跳跳。不过炎热的天气实在是让小东西不能忍受,跳了几下就打蔫了。墨达趁着糊涂还有点精神,赶忙让它指挥着虫子乖乖爬进了竹筒,这才又把糊涂揣到怀里。心想,虽然被沙暴吹到这鬼地方,还能得了这么一个宝贝虫子,没准以后能派上大用场。他觉得非常惊喜,自己的糊涂如此有能耐,还能降伏虫子。随即给虫子起了个文雅的名字:书虫。现在,墨达又盯着地图,开始烦心该往何处走。既然有书虫能够生存,说明这一片沙地是不会有频繁激烈的沙暴的。沿着地图一直往西,应该也能到达大月氏。墨达灵机一动,没准这书虫能知道出去的路。于是打开竹筒,又让糊涂出来询问了一番。糊涂写字告诉墨达,跟着虫子走可以到达西边一个有水的地方,这虫子也不知道什么大月氏。墨达一想也是,一个虫子的生存范围能有多大,再说它怎么会知道什么是大月氏呢。反正有水喝总是好的,于是让糊涂指挥着虫子在前面带路。这幅景象倒是很有意思,前面一只虫子被一只小毛球驱赶着,后面跟着一群骆驼。速度虽然慢,但是书虫十分熟悉这里的地形,带着墨达他们绕开了所有的流沙。这只由人、虫、糊涂、骆驼组成的队伍就这样走走停停了三天,终于来到一个湖边。书虫走到湖边说什么也不走了,经糊涂问过才知道,这是书虫到过的最边缘的地方。这湖面成半圆形,水域足足有十几个足球场那么大。能在沙漠里看见这么一大片水算是沙漠穿行者最大的福音了。墨达他们走到湖边,尝了尝湖水。发现是淡水湖,而且水质清澈,湖水甘甜无比。正值傍晚时分,夕阳斜射在湖面上,一片灿烂的余晖映射在三个人的脸上。傍晚和清晨一样,都是一天最好的时候。宜人的温度,清澈甘甜的湖水,加上绚烂的夕阳。三个人很是开心,在水边扎下了帐篷。这一夜睡的别提多痛快了。半夜墨达起来方便,出了帐篷门睡眼惺忪地朝湖岸边走去。刚刚迈出去没有几步,一下子踩到了水里。墨达一下就醒了。明明离岸边还有五十来米的距离,怎么几步就走到了水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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