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书网 > 女频频道 > 现代福尔摩斯 > 14 柳暗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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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晚上,陈福斯久久不能入睡,和衣依斜在床沿上,回想着这一段时间查案中的每一个细节。

  第一次见到曹伟阳的妻子张小娟,她气派的别墅,显摆的名画古玩,看得出,她并不缺钱花;她对丈夫的死是漠不关心的,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已经破裂,曹伟阳在她的眼中只是若有若无的名分;也许是因为曹伟阳的寻花问柳,也许是他已经患上了性病之绝症,张小娟对他早已经心死,曹伟阳的死不死,在她看来根本没有意义;对曹伟阳增加了人寿保险,也仅仅是出于一种日后有所保障的一个私心。因而,张小娟虽有杀人动机,但她对杀死曹伟阳根本没有兴趣。

  对于苏娜刻意的在卫城商品博览会出现,刻意勾搭曹伟阳,并主动在曹伟阳离开卫城回家的路上,诱使他赶往了江城与她在江城宾馆共度一夜情,虽说是本案的关键疑点,但他们两人之间完全没有利益关系,苏娜实在没有杀人动机。因此,苏娜的所作所为,也许真的只是一个妓女的嫖娼勾当,无须想得太多。

  曹伟阳发生的交通事故,既没有汽车部件的人为破坏,也不是汽车自身的故障,这可是一辆刚刚落地的2013款的林肯MKT小轿车,其安全性能相当一流,因此,造成事故的唯一可能,就是曹伟阳自己本身。超速行驶是主要的原因,而造成这一原因是他太晚回家了,但即使是时速180公里,以曹伟阳几十年的驾驶经验来说,也是有能力避免这一场事故的发生,除非,当时他自己失控,所以,是谁造成了他的失控?这就是本案的关键了。

  可是,线索到了这里就全部结束了,陈福斯已经到了山重水复的地步,再也看不到前路。

  不知想了多久,陈福斯迷迷糊糊的睡着了,直到早上的电话铃声把他叫醒。

  “喂,福斯,你快来一趟刑侦中队吧,我们的勘察员在曹伟阳的汽车里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线索。”电话那一头的吴明兴奋的说道:“这汽车是装有前置摄像头的,记录了当时的行车状况,也许会给我们查案带来帮助。”

  “是吗?很好呀。我马上来。”陈福斯听到这个消息,真如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他赶紧的简单漱洗一下,就匆匆忙忙的赶到了防城刑侦中队了。

  在防城刑侦中队的电脑室,刑侦队长吴明已经等候在那里了,“你来了,好,我们一起来看看车上的行车录像。”

  原来,2013版的林肯MKT小轿车,配置有前置的车辆摄像仪,完整的记录了在行车过程中车辆的运行情况,有点像飞机的黑盒子,对于勘察交通事故的发生和责任权属,具有极大的帮助。

  从曹伟阳的汽车前置摄像仪所拍摄的录像中,我们看到,曹伟阳从江城宾馆出发,一直行驶得非常平稳,汽车中不时发出电子狗的交通提示声响,提示了沿路的测速装置,使得曹伟阳虽然心急,却也不敢超速,直到上了高速公路,经过了最后一段的测速路段,才看到曹伟阳的汽车开始加速了,突然,录像中出现了一片白光,只听到曹伟阳的骂声“见鬼!怎么回事啊!”,随后就是剧烈的碰击声响,以及快速摇晃的镜头。

  “死者驾驶的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最后一刻,在摄像仪中记录到了一片白光。看来,导致这一起交通事故的原因,是当时他的双眼被一束强光照射,从而失控,发生车毁人亡的交通意外。”刑侦勘察员解释道。

  “嗯,原来如此。”一直困扰着陈福斯的疑问终于解开了,为什么曹伟阳临死前会出现惊恐的表情?他那双圆瞪的眼球是怎么回事?原来,是因为突如其来的一阵强光照在他的眼上,让他看不清路面,于是,他极力的瞪大了双眼,这就成了他死亡之前的最后表情了。一副惊恐的表情,一副疑惑的表情。这一束强光让他惊恐,这一束强光令他疑惑,这一束强光是从哪里来的?

  陈福斯回想起他们第一次到达车祸现场所看到的那一段急弯路,当时,他看着对面的公路,已经感觉有些不对劲,现在才明白是怎样的一回事。在这个急弯路里,对面正好是另一个方向的高速公路入口,而且,那里是上坡路,这里也是上坡路,如果当时正好有一辆车经过,它的车灯也就正好照射到这一边车辆的司机双眼,现在的不良司机惯用远光灯行车,会车也不会转换,因而就容易发生了交通事故。会车时,在对方的远光灯照射下,根本看不到路,这是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的。

  陈福斯将自己的看法提了出来,大家都认为是。为了证实这个猜想,他们马上的就赶到了防城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调看了当天晚上,在防城笔架山高速公路入口的进入车辆的摄像记录,果然,在车祸发生之前,确实是有一辆小车进入,从时间上推算,这辆车到达事发地点时,也正好是曹伟阳的车到达。

  一切终于真相大白了,曹伟阳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因为遇到对方来车,而该车行车时使用了远光灯,也许还是改装了的超强瓦数的车灯,在强光照射下,曹伟阳看不清方向,而在这一段急弯路里,因为超速行驶,最后酿成车毁人亡的交通意外事故。

  这一辆车的突然出现,有没有可能是有预谋的呢?陈福斯习惯性的想着,不过,很快,他就否定了自己的想法,因为,这辆车根本不可能知道曹伟阳的车在哪一刻到达,只要时间上错过那么一秒,这个事故就不会发生了。所以,偶然的因素会多于故意的安排吧。

  这一起诡异的交通意外,也只能定案为意外,虽然,始作俑者是对面的行车不道德所致,然而,不道德也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却不能被追究法律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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